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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呢,大概就是他和王村长,有那么一点亲戚关系。比之王显,关系也亲近不了多少。
王村呢,在附近一带,面子大得很。那为什么会这样?这还要从王大富说起。
早些年,王大富只是做做小生意。有一天,往返运送东西的他,突发奇想,想在村里办一个售卖点。王村、吴村以及周围很多村庄,都是远离镇子的。每次想去上镇,都要搭牛车走好久。
在村里搞销售,地点就放在村长家了。这个地方比较热闹,而且知名度较高。一开始,来的人只有本村人,赚不到什么钱,堪堪能维持生活。
走了几趟,王大富又认识了不少人。村里的家畜,还有山里的猎物,他都低价收了,一起拿去卖给收购的人。补贴了他不少利润,让他有信心继续干下去。
再等了几年,通过朋友们的介绍,他终于认识了很多供应商。从他们那里,大批量拿下大米、油、盐、酱、醋、茶还有其他或多或少,大家都需要的东西。
低价买来的东西,售价也相比低了不少。少了几道手捞油水,当然是便宜的了。由于家住此地,乡里乡亲的,都乐意买他的东西,放心买他的东西。王富贵的城乡中转站,完爆那些走街串巷的货郎。很快就占领了市场,一家独大。
一般来说,垄断行业的利润很高。都说商人逐利,他还算是有良心的。只要自己的利润有保证,他绝不会胡乱提高价格。这样一来,大家都愿意和他打交道。日常需要什么,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的店铺了。
越做越大的王大富,不管是为了名利,或是为了其他什么。确实给王村做了一些事情,比如说修路,比如说村学。其他村的人,就有一种不如王村的感觉了。别人有碎石大路,你没有。别人有十里八乡唯一的村学,你又没有。别人有大富王富贵,你还是没有。看来实在是不如王村啊!
游侠王贵,顶着王里长亲戚的帽子,大家都对他客气几分。再加上王贵本身,样貌高大孔武。有一把子力气,为人处世并不嚣张。他先是得到了游侠同道的支持,在别村都有了名声。
对这样的混混头子,没人想得罪。很多有点地位的人,都跑来拉拢他。渐渐的,他本身也成了个人物。一呼百应谈不上,一个好汉三个帮总是有的。
这样想着,李牧慢悠悠的到家了。
家里的门开着,篱笆墙围了三面,与一面三间屋子镶嵌合璧。篱笆墙圈起来的场地上,放着一张自制弓箭,一把大菜刀,和一只死去多时的山鸡。
这应该是他儿子回来了。今天吴氏在他耳边,一直念叨最多的,就是这个李壮了。早上的时候,李壮早早进山了。中午的时候没看到他,想必是下午或傍晚才回来的。
当时听吴氏说,他还有个儿子,李牧确实愣了一下。和喜当爹的复杂感情不同,他是纯粹的好奇和开心。自穿越之初,据今一千余年。他从未有过孩子,哪怕是名义上的。
所以他对李壮,可是好奇得紧。如今真人就在屋里,他不禁快步走了进去。
(本章完)
第140章 初见儿子()
“大壮,你回来了!”李牧对这个儿子,很满意。
麻衣短袖,露出两条粗壮的臂膀。肤色显小麦色,整个人很精神。面孔与他有三分相似,长相端的是堂堂正正。嘴边下巴上,一层轻短的绒毛小胡子,使他看上去成熟了几分。
“爹,你又欺负娘了!”李壮气呼呼的,看上去对自己娘亲很宝贝。
李牧不知所以,他今天不记得欺负过吴兰啊?难道是昨天的事儿?那时候他还没来呢,不过这锅也只能他背了。
他干笑了两声,算是默认了。
见丈夫和儿子气氛不对,吴氏不由得出来解释。
“大壮,你爹没欺负娘,下午我只是想起点事情了。”
吴氏这样一说,李牧就全明白了。大抵是他今日的平等待人,让她感动的哭了。吴氏自嫁人以来,从未得到过丈夫的关心疼惜。他一向认为,老婆什么的,就算不疼爱,也要给予相当的尊重。
因此一举一动,并未嫌弃吴氏。反而处处,都存在着应有的关怀。吴氏可能是个玻璃心,无意中就被感动的稀里哗啦的。正巧,这时候儿子回来了。撞见老娘在哭,便按照常理推测,爹肯定是做了什么过分的事情。
想到这里,李牧感觉自己冤枉啊。第一次见儿子,就是这么个尴尬情况。
“是啊,你娘说的没错。我今天在里长家帮工,刚刚才回来的。”第一次有儿子,李牧格外的有耐心。他渴望着生一个小孩很久了,奈何就是生不出。如今这个情形下,他继承了这个身体的一切,自然对李壮格外好了。
李壮小朋友,知道自己乌龙了,“我错怪你了,爹你别生气。”
他怎么会生气呢,一点点小事而已。要知道,老人对孩子的容忍度,可是几乎没有下限的。
“山里情况如何?”看到门口的山鸡,他想到了先激活人物技能。没办法,家里的鸡羊要是杀了,估计吴氏得找他拼命。山里是个好副本,可以去刷一刷。
“凶禽猛兽没有见到,逮了一只山鸡。”李壮今天进山,好歹能收获一点。比起村里的其他人,身手和运气都好。山里有猛兽,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但是只在外围的林子里,或是山脚下的地方,一般只会碰见一些小动物。这些小动物机灵的很,不肯离人十丈之近。打猎就费力在这里,猎物在面前不远,就是抓不住。
“明日我们一起去。”李牧目前还是一家之主,说话挺管用的。大壮未及弱冠之年,力气虽大,却听话的很。老爹要去,那就去吧。反正那里很安全,多一个人,还可能多抓点野味呢。
晚间吃饭,那只山鸡已经被摆在桌上了。烧鸡汤没什么难度,吴氏也规规矩矩的煮了,没出什么岔子。要是她把这鸡汤再烧成一堆,黑乎乎的东西,那就让人佩服了。看来中午是食物素材问题,吴氏的厨艺没有大错。
“吃啊,你们光看着干嘛?”李牧见两人,默默地扒着碗里,黑乎乎的东西。不动筷子夹鸡肉,最多只是喝一口鸡汤,有点不明白。
吴氏低下头,仍旧往嘴里塞,那莫名的食物。大壮就有点愣头青了,不过他这个年纪,本来就是愣头青。“爹,你不是说过,肉食只有等你吃完了,才让我和娘吃吗?”
哪里有这种事?这是做爹的说的话吗?李牧自己肯定是没有说过,应该就是原主说的了。怪不得原主魂飞魄散啊,他的作为,连系统都看不过去了。
想归想,他现在又要背锅了。
“你爹以后改吃素了。”无可奈何,为了留点颜面,只好说了这样一句。他倒是没什么可惜的,不吃肉而已,小事。
“真的?”李壮高高兴兴地捧过盆子,和他娘一起吃。
李牧苦笑一声,这孩子明显疼他娘啊!
他们家三间屋子,并排向南。吴兰和李牧,两人睡西屋。李壮一人,睡东屋。以后要是大壮娶媳妇,也一起住东屋了。中间的门堂,平时用来摆餐桌吃饭用。有时候,在角落里摆放一些杂物。烧饭的地方,是在院子里搭了个小篷。另外还有鸡羊圈,与厨房对立小院子两侧。
这样的布局很不错,在王村里算是奢侈了。看来村学的收入来源,稳定而高薪水。
村学这事儿,让人为难的很。他不知道要教什么,也没有当过老师,不知道怎么教。还好现在是农忙季节,学生放假回家帮忙干活了。他还有时间,好好的准备一下。
“小兰,我书放哪儿了?”问一下吴氏,保证知道。
“在大壮床底下。”吴兰对家里的东西,门儿清。
西屋的床,类似于炕,是石头做的。东屋的床,是木板床,床下可以放东西。他在大堂杂物堆里,找了半天都没有找到,没想到在东屋里。
慢悠悠的踱步过来,儿子房里好像有说话声音。
“桂花,我爱你,好桂花。”
李牧满脑子问号,儿子说的王桂花,他也知道。村长王仁的闺女,老来得女,格外爱惜。养的很好,在村里颇有些美名。这一代王村的村花,应该就是她了。说起来,李牧自己年龄也不大,五十岁都不到。放在后世大天朝,还能在工作岗位上干十年。
古代生活条件不好,大家都活不长。二三十岁的人,生点小毛病,也许就没了。四五十岁左右,大多数人都要死了。活过六十岁,妥妥的长寿。七八十岁,世间少有。要是真的活到九十、一百岁,那就是逆天了,说不定皇帝都来祝寿。
从傍晚到现在,好像没有人来啊?王桂花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不可能这个时候,出现在大壮房间里。眼睛一翻,李牧终于晓得了。“宅男费纸。”
想明白了,他默默的收回,一只踏出去的脚。搬来一张小凳子,坐在院子里。
此时天还没有完全暗下来,哪里都是青灰色的。有几颗闪亮的星星,已经隐约可见了。五月算是半个夏天,白天很热,不到晚上就能凉下来。风吹草动,坐在院子里享受凉意。
那只羊挺着个大肚子,旁若无人地趴在地上,嘴里不知道在咀嚼什么。一只老母鸡,刚刚生完蛋,“窝窝窝”叫个不停。上前取出那枚蛋,暗红的外壳,还带着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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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第141章 山林遇险()
“爹,你乘凉啊。”过了一会儿,李壮冒出来了。
“嗯,大壮,你多少岁了?”李牧看了他一眼,小伙子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