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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两天被侍卫“抢人头”怕了的李牧,已经快步走了,决定等一会儿一定要多抢几个“人头”。见此,阿大他们只能无奈跟上。
看着眼前黑黝黝的一片人海,他就知道错了。不过这个时候绝对不能怂。
“将军快走,”浴血奋战的侍卫们,还记挂着他的安危。
“这一波,浪了”李牧反思。
逆境激发潜能,这话没错。只见人群中,李牧神出鬼没,一剑一个人头,时不时的用剑阵技能收割。身法飘逸,换作平时,他还有可能沾沾自喜。现在,他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阿大他们虽然是精锐,但也架不住几百人的围攻。俗话说,乱拳打死老师傅,更何况刀剑无眼。打到现在,他们几个都受了不轻的伤。尤其是阿大,冲的最猛,受到的伤害也最多,现在完全是靠一股意志坚持了。
“还差五个人头,四个,三个。。。”李牧疯狂杀敌,终于凑齐了金币
金币 1511
军团荣耀,出来吧!
金币 1
装备生命宝珠、军团荣耀
军团荣耀:加1000最大生命。被动军团,提升周围友军10%输出和免伤,并每5秒回复60生命。
现实中,人类血量上限300。只消25秒就可以回满。
阿三看见刚刚身中数十刀,已经力竭倒下的阿大又站了起来,张大的嘴巴已经可以放下一个鸡蛋了。李牧笑了笑,终于放心了。要是因为自己的失误,而导致阿大他们的死伤,他一辈子都不会安心的。
军团荣耀的强大回血能力,再加上阿大他们灵活的身手,不多时就把这个据点平推了。
(本章完)
第12章 有女小秋()
李牧一行步入胡人营地时,迎接他们的不再是刀剑、喝骂,而是沉默。这一战,胡人男子死的死,逃的逃。而胡人女子,有些选择了投降。李牧可不敢小觑这些胡人女子,令众人将她们绑了。
原本想将他们全部杀掉,李牧却想起来,这个时代可是存在奴隶的。这些胡人,不仅可以卖一个好价钱,更重要的是,他们可是李牧军功的证明。
阿二他们在后方驱赶,李牧坐镇中间,阿大在前面领路。除去一些老弱病残,还有上百个胡人女子。原本的胡人营地处,升起了浓浓的黑烟。其中的财务,值钱的都被挑走了,剩下的,一把火烧成了灰。兴许是李牧他们的神威震慑住了这些胡人,竟然没有一个闹事的。只是他们偶尔忘向李牧的眼神,有些畏惧。
行至村外,一队兵卒接引而来。至此,终于可以放心了。
回到楚乔村,李牧等人受到了隆重欢迎。村内的老老少少都来围观。这些村民一辈子都在胡人的阴影下生活,对胡人的憎恶是最深的。眼见这一支刚来驻守的军队,取得了这么大的战果,他们都十分激动,一些老人,更是热泪盈眶,在村民的一片歌颂声中李牧几人到达了军营,阿大去寻找奴隶的买家。目前,
金币 626
装备生命宝珠
思来想去,他购买了一双布甲鞋,学名“影忍之足”。这双鞋不仅加移动速度,和护甲,更让李牧看重的是它的一个属性:减少15%受到普通攻击的伤害。在这个世界里,没有其他人会技能或法术,也就是说,这个15%是实际减伤的一部分。这双鞋必须买。这样,数据面板又有了变化。
金币 26
装备生命宝珠、影忍之足
感受了一下这双鞋的另一个被动:增加60移动速度。李牧喜笑颜开。这走路的速度都比得上骑马了。自此,他终于有了“万军丛中过”的资本了。
高兴之余,李牧将从胡人部落搜刮到的财物分给了手下将士。虽说胡人部落的财物不多,但毕竟是一个部落的财物,分到每个人手上,也够生活很长一段时间了,士卒们无不感激。这年头,士卒们能得到的银饷不多,吃穿也差。为了能有一口吃的,顺带为家里改善生活,这就是大多数士兵从军的理由。碰到李牧这么一个“爱兵如子”的将军,他们自然是感激不尽。
奴隶的买家很好找,附近的城池中,就有几家以此为生的人口赎子。只是一下子处理这么多俘虏,十分罕见。这些人商量了一下,决定平分这些奴隶。
因此小发一笔的李牧感叹道:“果然是战争财最好发”。
这几曰,李牧春风得意,句离却忙得焦头烂额。他原本是那胡人部落的一员,他精明,有远见,靠伪造的身份混入了赵军,并当上了百夫长。其实那个身份并非伪造,而是却有其人。当年他们一对胡人去某个村庄劫掠,偶然得知了一个村民和他同名。于是,句离和同伴们,屠杀了那个村落。之后,句离便冒充那个村民潜入赵军,日常生活中,毫无破绽。
这次他的村落被毁了,兄弟姐妹都被抓来做了奴隶,这是他万万没想到的。事实上,这些年句离没少给部落通风报信。所以这个部落才敢驻扎在离赵国村庄不远的地方,并因此获得了巨大利益,部落也一天天强大起来。句离实在想不通,李牧一行九个人,怎么就打败了村中几百勇士,还俘虏了这么多人?
这些年句离英勇作战(杀的不是自己部落的人),得到了不少赏赐,因此有些家底。此时,为了多救些族人,他一口气花光了所有财产,也只买到二十个人。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兄弟被雇主拿着鞭子抽打去做苦力,自己的姐妹被富商抗在肩头去做填房(6不6),句离双眼通红:“李牧,我不会放过你的。”
(本章完)
第13章 婚事延期()
“日子过得有些无聊啊。”自从灭了那个胡人部落,楚乔村附近便没了胡人的踪迹。兴许是胡人也有地盘意识,哪一块归谁抢都定好了?(笑笑)
李牧不忙的时候,,就爱去找小秋。小秋,名叫程秋,是附近一户人家的女孩,家世清白。李牧刚来的那天,就看对眼了。骑着高头大马,带着一队精壮的士兵,往往能够引来那些少女们的暗送秋波。虽然那些少女也不怎么样。
起先村民们还是有些畏惧的,后来大家都知道赵将军平易近人,也有几个相识的,肯来与李牧搭话。
“赵将军买菜啊?”
“不是。”
“赵将军逛街啊?”
“不是。”
“赵将军来看小秋啊?”
“是啊。”
李牧一时嘴快,不经意间说出了真相,引来一阵善意的嘲笑。小秋是普通村民,她也是李牧口中的小美女一枚。她生的美貌,干活勤快,只是有些外冷内热,深得李牧喜爱。这不,他假借巡视,去看浣衣的小秋去了。
清晨,日光清冷,溪水淳淳。一白衣女子在溪边浣衣。只见她肤若凝脂,眉眼含春(人家是累的),葱白的十指在溪水中拎着衣物,周围溅起圆润的水珠。小巧玲珑鼻子,不时地呼出一口热气。由于动作太大,脸颊上也染上了淡淡红晕。裸露在外的臂膀,更是白嫩得让人移不开眼睛。
“小秋,赵将军来看你了。”周围的女伴调笑道。
“哪有,他是来巡视的。”名叫程秋的女孩,忍不住出声辩解。不过,她还是偷偷瞧着李牧。想起昨晚娘亲的嘱咐,小秋脸上很快布满红霞。
“这里有什么好巡视的,还天天来巡视,骗谁呢。”这些女伴也都是人精,一眼看穿。
这下小秋更是羞的无地自容:“讨打!”
“哎呦喂,将军夫人打人了!哈哈哈。。。”
吩咐士兵自行巡视,李牧拿着一物匆匆奔来。李牧急啊,古代女孩质量不高,好不容易有一个看对眼的,还不得抓住机会。“小秋,这是卢大爷刚烙的饼,肉馅儿的。”李牧傻傻的上去献殷勤。
“赵将军,”小秋推脱着不肯收下,但又抵不过李牧,而在这里拉拉扯扯的更是引人误解了。收下了饼,小秋呐呐地说:“多谢赵将军。”李牧摆出了一个自以为憨厚的笑容,没有说话。得想办法让她多说两句话,不然怎么叫谈恋爱。不过李牧也是不老道,不了解行情。目前流行父母之命,说句不客气的话,以他的地位去提亲,想来是马到成功的。不过这厮本就不是靠头脑吃饭的人,现在又坠入爱河,这么看,他没忘了讨好女孩,就不错喽?
话说回来,李牧也是傻人有傻福。
鲁大娘看着李牧迟迟没有拿下小秋,就忍不住毛遂自荐了:“赵将军可是看上了小秋?老妇倒是与她爹娘熟识,不如就让老妇做了这媒人吧。”这下李牧自己倒是迟疑了,他现在十五、六岁,小秋十三、四岁,放现代俩妥妥的初中生。这就结婚了?
倒是这鲁大娘今天怎么有点。。。皇帝不急太监急啊。狐疑地看着鲁大娘,她怎么会突然关心我的婚事?
鲁大娘被他看的浑身不自在,于是就实话实说了。“小秋这姑娘苦啊,他爹是个病秧子,她娘帮人绣花,连夜赶活,早就瞎了眼睛。村里的人家都不愿意要她做媳妇,生怕拖累了家里。大娘我看着她长大,知道她是个好姑娘,就寻思着给她寻一门好亲事。你不要啊,我赶紧去回了她娘。”
原来如此,这村里的老百姓都什么眼光?这么勤劳能干又美貌的姑娘都嫁不出去?活该让我得了。呸,什么叫活该。李牧想到此处,赶紧拦住了鲁大娘,陪着笑脸。“那就拜托大娘了。”
(本章完)
第14章 主动出击()
还别说,这鲁大娘真是个能人。一去一会,一盏茶功夫,就把婚事敲定了。待知道李牧的父母,都在国都邯郸,只有他自己在北境时,鲁大娘又热心地想扮演他的高堂。
不过,“怎么有种被套路的即视感?”想到小秋家里的状况,李牧为她打起了抱不平。不就是爹娘病痛缠身么,至于连结婚都要套路?“这样的套路,来多少次我都不怕。”他一副英勇就义的表情十分之欠揍。
在装备婚事期间,李牧也没有闲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