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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浑身浴血,身上充满血腥气的男人。
这是刁鸿信对那个血人的第一印象,他敢于站出来,绝非意气用事的莽撞决定,事实上,他这个年纪、他这种人,很少不做准备就去行动。
之前,他已在李承安处问出了李承安与这个血人之间的关系,李承安对刁鸿信没有任何隐瞒,将之前的事情和盘托出。
听完李承安的诉说,刁鸿信不经反喜,因为在他看来,这是一个接近甚至拉拢一个觉醒人的最好机会!
而且从眼前的情况来看,这个觉醒人的实力之强,甚至在岳元武之上,而岳元武,已是刁鸿信自末世以来见过的最强大的觉醒人了(他没见过奥博豪森)。
如果能拉拢到一个觉醒人,那么他以后到了奉天,也就更多了一个底牌。
然后,刁鸿信就做出决定——他要接近这个血人觉醒者。
至于之前李承安给留下的坏印象这是刁鸿信唯一有点儿头疼的事儿了,他也知道自己底下那帮子的人脾性。
尽管如此,刁鸿信仍有把握拉拢到这个血人觉醒者。
因此,他直接走到那个正在烤肉的血人身边,也在地上大大方方的坐下来,也没急着先和血人说话,而是自来熟的从一边的灰色巨鸟身上扯下一块血肉,大大咧咧的直接防到火上去烤。
刁鸿信一边烤着肉,一边看着坐在他对面血人的神色。
不知道对方之前到底经历了一场多残酷的大战,刁鸿信甚至看不清这个满脸是血的男人的脸,只能看见他那双满是血丝的眼睛。
两个人就这么沉默了半晌,最后还是刁鸿信先开了口:“刁鸿信——之前被你抢走衣服和打火机的那位,就是我的人。”
林默抬眼看了这家伙一眼,沉默了一小会,才道:“随便来吃别人的东西,总是不好的吧?”
这么一会的功夫,刁鸿信的那块烤肉已经烤好,他很显然也很长时间没吃过这类的东西了,几口就囫囵吃了进去,吃完还啧啧两声:“就当拿衣服换的。”
林默好笑道:“一件衣服,换肉?而且,那衣服也还不是你的。”
刁鸿信眯着眼睛看着这个年轻人笑起来,从口袋里掏出一包中华,自己抽出一根,把整个一包丢给年轻人。
烟,在末日里可是硬通货。
林默一抬手就接住了这包东西。
刁鸿信笑道:“烟,这总行了吧,这东西可是硬通货。”
他说完这句话,便叼上烟,直接点燃了,然后美美的抽上一口。
林默看了看手里的那包中华,事实上他不怎么理解烟为什么会是末日的硬通货之一,但他也没拒绝,想了想,道:“一包烟,一块肉。”
听到这句话,刁鸿信差点没让烟一口呛死,他道:“太贵了吧?”
林默把手里的肉塞进嘴里,此刻的他,早已没有什么卫生意识了,听到刁鸿信这句反问,他直接道:“想吃下一块,就再来一包烟,或者等价物。”
之前在幸存者营地中小女孩那一档子的事儿,让林默对这群人印象极坏,自然没有什么客气的。
刁鸿信似乎看出了此刻林默的心中所想,没多说什么,直接从自己手挽上摘下一块表甩过来,想了想,似乎是怕林默不识货:“太阳能的,带指南针温度计。”这才心安理得的去一旁的灰色巨鸟尸体中扯肉。
林默接过手表,在手里掂了掂,似乎是个高级货,他想了想,直接将这块表加上那包中华揣进刚刚从李承安那里“要”来的衣服口袋里。
刁鸿信注意到了这一幕,忍不住道:“你还没告诉我你是谁呢?”
林默想了想,缓缓吐出那两个字:“林默。”
“林默。”刁鸿信念了一遍这个名字,叼着烟沉默了一会儿,忽然没头没尾的说道:“我以前是一个大公司的老总,”他嘿嘿笑了一声,“那种一年能捞个几亿的家伙。”
林默没想到对方又开始扯起人生经历来了,不过他看着对面那个家伙,五十岁出头的年纪,微微挺起的啤酒肚,沉稳而自信的语气与神情,当真有一副大老板的模样。
但林默对这家伙并不怎么感冒,也没有和对方废那么多话的意思,当然,如果对方还能拿出什么等价交换物来,那他也来者不拒。
“但那又怎么样?”刁鸿信却像是没察觉到林默对他的淡淡漠视一般,笑道,“末世一来,多少亿都成了废纸——我真希望我是什么重生者之类的,能够在末世之前就知道末世要来了,把资产全换成物资,早早就跑去奉天,安安稳稳做个末世里了不起的倒爷,再把我看得上的那几个女明星弄过来”
五十岁的中年人嘿嘿嘿的笑起来,反而显得亲切许多。
林默甚至忍不住抬眼看了他一眼。
但他很快就低沉下去:“但谁又能知道末世说来就来了呢?一夜之间,我就从几万富翁落地变成一个落地的凤凰,当怪物冲到我面前,我花大价钱雇的保安比我跑的还快。”
林默忍不住多看了这家伙两眼。
刁鸿信却摇摇头:“也不怪他们,今天的世界,谁愿意为谁付出生命?不过,我也算是幸运,到底还是逃出来了。
“但你知道,我这样的人,哪怕是在末世里,也总希望动点心思的,比如做一点物资的买卖。”
林默忽然冷冷打断道:“如果你根本走不出这座血城呢。”
刁鸿信很显然早就想过这个很现实的问题,因此想也不想的就反问道:“那如果我能走出去呢?”
林默看着这样的一个人,忽然意识到,这或许是一个了不起的家伙。
这时候他才后知后觉的猜到,对方亲自找上门来一堆看似无用的废话,目的恐怕绝不是他想象的找回场子来那么简单。
刁鸿信吸了口烟,微微顿了顿,看着林默那双血红的眼睛,直接接着上面那句话,语气也严肃起来:“如果你能帮助我,我相信我走出去的可能或许就更大一些。”
以前他以金钱收买人心,而现在,他以人心收买人心。
第六十六章 跑跑跑()
第六十六章跑跑跑
林默看着眼前的这个人,说实话,他对于刁鸿信的提议,真的是有一线的心动的。
林默现在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初出茅庐的末日菜鸟,他清楚末日之中有头脑的人与拥有强悍变异的人一样重要。
前者意味着拥有足够的手腕来收拢人心以建立一个足够让自己在末日立足的强大势力;而后者则以强悍的单体力量在末日之中立足。
林默属于后者,却自问没有成为前者那样的人的手腕与能力,或许在未来他可能会在一步步成长中拥有操纵人心的手腕,但现在,他顶多是一个心理素质强一点、变异了的普通人。
但刁鸿信,无疑属于前者,这种在末日之前就能一手打造自己的集团的存在在末日之中只要拥有足够的机会与时间,所达成的成就,也绝不会差。
而林默如果接受了刁鸿信的拉拢,那他在这方面的短板也就补齐了。
其实从各个方面来说,林默加入圣裁会或许才是更好的选择,但林默对那种教派实在是有抵触的,这是他二十一世纪生活十几年建立起来的世界观,邪教那是必须躲远远的,怎么可能说改就改得了?而且他一个无神论者,到一群狂信徒中间,怎么活?
但林默没有立刻答应,而是摇摇头,刚想要说什么,却是在这一刻脸色突变。
残破不堪的居民楼楼顶在刹那之间被生生贯穿,一抹凌厉的猩红从中透出来。
林默变色,将到嘴边的话给生生咽了回去,向前一扑,生生让开了这猩红藤蔓的一击。
而在近在咫尺之下,林默发现,猩红藤蔓的尖端已经变成了一种似刀般的坚硬甲质结构——也不知道这份基因来自于哪个倒霉的变异体。
但尖端已如刀锋般坚硬的猩红藤蔓却拥有了更为强悍的杀伤力,它甫一插入地面,便在地面之中疯狂的滑动起来,刹那之间,如切豆腐般寸寸撕裂地面,直接“撞”向林默。
林默给刁鸿信投去一个自求多福的眼神,扭头就跑——手无寸铁的他,和一头体积足有一座现代化都市那么大的生物对抗,那真是找死。
而且,这猩红藤蔓八成就只是冲着他来的——在此时此刻,一个极端变异体远比十来号普通人有用的多。
林默不知道那巨泡已经吸收了自己的基因甚至将之用来防御之后为什么还要和自己过不去,只能一路飞冲。
而那猩红藤蔓就像是长着眼睛一眼,在他身后,一寸寸掀开残破的居民楼、撕裂地面紧追着他而来。
刁鸿信的反应速度也是极快,他一瞬间就意识到这根杀气腾腾的猩红藤蔓的目的只有林默,他当机立断的喊道:“武器!”
在第一瞬间明白刁鸿信这句话的意思的竟然是李承安,或许是精瘦的汉子太想在林默这里拉回一线的好感吧,他从拎起一把不知道是谁放在地上的苗刀——也亏得那人能搞到这种杀器——直接丢向林默。
林默的余光瞥见了这一幕,伸手一捞,直接将那把苗刀抄在手中,他看了一眼李承安,飞快的点下头,便在身后追命般的猩红藤蔓追杀下一路冲了出去。
李承安可看到林默看他一眼,心道——我这是在觉醒人这儿立了一功吧?
他分毫没看见,在他身后,一个魁梧的男人看着林默绝尘而去的身影,却露出万分肉痛的神情来——那把刀是他的。
然而还不等众人为这突变的状况而震惊,整栋早已残破的楼都发出不堪重负的呻吟声来。
之前,这栋楼就已然是一副支离破碎的模样,而现在,那把从天空中垂落的猩红藤蔓如同手术刀般切割楼体之下,这残破的居民楼终于支撑不住,开始垮塌。
一时之间,人们混乱一片,而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