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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她大姐争气,考上了个好大学,找了个好工作,又招了个金龟婿,然后将老娘给接了过去,算是给她和二姐二个人解除了一大负担。
等到她嫁了人后,又一直怀不上孩子,能去的医院都去了,能吃的偏方也都吃了,但就是怀不上。后来听了村里上了年纪的人的话,开始四处烧香拜佛,求神告仙,别说,几年后,还真就怀上了。可惜是个女娃。
夫家的婆婆是个标准的重男轻女的农村老太太,见媳妇先是生不出来,好不容易生出来了又只是丫头,听信了邻居的风言风语,就认为儿媳妇家风水不好,注定是跟男孩无缘的。于是对明嫂冷嘲热讽,处处为难。
明嫂的丈夫又是个一脚踹不出个屁的窝囊汉,没见识,对老娘孝顺,也不敢多说什么。那些年明嫂真是受尽了窝囊气。好不容易等送走了老太太,老公公又缠绵病榻许多年,将家里家财耗尽才撒手人寰。
等夫妻两个准备收拾心情,重新将小日子过好,明嫂的老公,大名叫刘小明,却又出意外挂了。而且意外出的很稀奇,是在镇公安局一次扫黄行动中从宾馆的房间里跳楼而亡的。要知道她丈夫几十年来都是老实本份的庄稼汉子,又怎么会去嫖chang呢?而且更怪异的是那个勾搭了刘小明的外来记女(非错别字)当时也没抓着。而且就算是出来玩被公安局抓了在相对保守的农村算得上是极不光彩的事了,可也不至于跳楼吧?反正整个事情都充满了神秘古怪。
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事正是农村那些愚夫愚妇们最喜欢八卦的题材,于是庄稼汉被山上下来复仇的狐狸精迷惑,身败名裂的故事就新鲜出炉了。而且说的有鼻有眼,直说当初是刘小明葬老娘时挖了山上狐狸精一家的穴,所以后者才下山来复仇等等。
明嫂本就是没什么文化的农妇,经历的这种事多了,听说传言多了,也就慢慢开始信了,并越陷越深,不可自拔了。
“这都什么年代了,还这么迷信?!”面对明嫂求神拜佛的祷告,段明辉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刚给他打完针的年轻女医生倒不乐意了,开口呵斥道。
“是是是,对不住了医生,我一时忘了这是医院了。”作为一个标准的下层农妇,明嫂第一反应就是连声道歉。
段明辉皱了皱眉,不想让对自己照顾有嘉的明嫂受人难堪,于是开口打岔道:“那啥,明嫂,谢谢你送我来医院,老板呢,知道这事了吗?”
“你这么大的事,老板当然知道了,而且。。。。。。”明嫂欲言又止。
“怎么了,明嫂?有什么事就直说吧,没事?”段明辉心里咯噔一下,有了不好预感,但还是装作不在乎的样子问道。
“那个,说了可别急啊,小段。那个,老板可能会辞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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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第11章 好心的小秦护士 会穿墙的小鬼头()
“小段,咋的了,垂头丧气的?”晚上段明辉刚到县医院太平间报道,就被上司达叔发现情绪不高,于是好奇地问道。
“没事,就是白天的工作丢了。”段明辉苦笑着将白天发生的事说了一遍,最后叹道:“说起来真是倒霉,我昨天晚上才在您这儿找到个兼职,第一次出工就被厂里某个来城里玩的人给碰巧看到了,白天见我出了事,就碎嘴地说了出去。老板正愁找不到借口辞了我呢,这下可是给他送上门了。唉,真是倒霉。”
段明辉自顾自地说着,完全没有注意到达叔脸上露出的古怪的神情,等到他终于说完了,猛一抬头,才发出了达叔脸上的古怪,“怎么了,达叔?”他不解地问道。
“小子,上次我跟你说的咱这闹鬼的事你回去就没问问?”达叔用看外星人的眼神看着他。
“怎么了,难道咱这闹的鬼还是个倒霉鬼不成?”段明辉问道,看着达叔一幅“你猜中了”的表情,眉毛一挑,“真的假的?这世上哪有鬼?”
“这世上有没有鬼我不知道,反正老头子我活了大半辈子了,没有亲眼看到过。不过倒是见过许多所谓的科学解译不了的事。这事吧,信则有,不信则无。还是那句老话说的好:平时不做亏心事,夜半不怕鬼敲门。上次那鬼那事,那女娃的尸体是我亲手抬回来的,她头颅找回来后也是我给拼接到一块的,偏偏太平间其他人都见了鬼,生了病,就我一个人没事!这人呢,只要良心不亏,胆气就壮,即使真有鬼也会躲着你的。”达叔一边擦拭着殓尸床躺着的尸体的脸,一边慢条斯理地说道。
段明辉注意到那是一个形容枯槁的老太太,应该是病死的。
达叔注意到了他的目光,解释道:“没错,达叔我还兼职尸体美容师,那些没钱的死者的遗体美容工作都由我来做,算是医院对死在本院的人的一种福利。怎么,有兴趣吗?医院是按件付我钱的,如果你有兴趣的话,我可以分你一部分‘客户’!”
“不用了。”段明辉本能地摇了摇头。
“真的不用?收入还是挺不错的,看你小子挺缺钱的样子,真的不用?”达叔不死心,继续追问。
段明辉还是摇头,“现在还接受不了,以后再说吧。”
达叔给了他一个“我看好你”的眼神,手上继续忙活着,“那几个跟我一起抬那个可怜的女娃回来的前同事当晚就霉运不断,有的下楼梯摔了,有的被车撞了,最后一个最离奇,居然被一只流浪的野狗给咬了,腿肚子被咬掉老大一块肉不说,还被迫连打了十几针狂犬疫苗。不仅我们医院,听说连当晚出警的警察也有人倒霉,而且所有的人后来都莫名地生了病。不过如果仅是这样的话,事情也不会闹的这么大,毕竟不论是我们医院还是公安局,还是很强调纪律的。”
达叔歇了口气,给老太太擦完了脸,拿起梳子开始给她梳头——梳子是很古朴的那种老式木梳,倒是很配他和她的身份——继续说道:“女娃尸体最初被发现时是没头的,她的头是后来被一个晨练的老太太发现的,就在状元桥的桥洞。老太太晨练跑到那时尿急,就想天还没大亮没什么人干脆到桥底下解决得了,结果发现了一个黑色的大塑料袋,好奇捞上来打开一看,却是一颗人头当时就吓晕了过去。还好她家人见她久不回来,出来找她在桥底下找到了晕迷中的她,赶紧送到了医院,保住了一条命。事情就这样闹大了,电视台都出动了,你小子居然不知道?真不知道你小子是有多宅!”
段明辉苦笑笑,有心反驳,却终是什么也没说。
他哪是宅啊,而是生性孤僻,没什么社会交往,平时都几乎不跟人聊天,谁会告诉他?以前还看看电视,近大半个月来天天做梦不断,精神不济,连电视也几乎不看了,这轰动一时的当地大新闻他不知道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小子,现在知道咱这儿真闹鬼,你要后悔做这份工作还来得及。说吧,还要不要做这份工?”达叔停下手中的活,看着段明辉很正式地问道。
“做!为什么不做?现在我连白天的工作都没了,只要能挣钱,不犯法,我什么都愿做!”段明辉咬牙切齿道。
“那感情好,我老头子也算有个轮班的了。今晚你还值班吧,我回去睡了,有业务就通知我,没事你也就直接在我那床上睡吧。咱们这活就这样,有时十天半月来不来一个,有时一天好几个。所以你要真靠这抬尸的活儿过活还真够呛,小子,再考虑考虑跟我学给尸体化妆的手艺吧?”达叔将化好妆的老太太盖好白布,洗了洗手,嘱咐完段明辉转身离去。
“也不知道达叔一个老光棍为什么还非要回家睡?家里不也是冷冷清清的吗,跟这太平间又有什么区别?不过最起码家里的床更大点,更软点——算了,想这么多干吗?我自己的事还操心不过来!”段明辉在这冷飕飕的太平间转了下,熟悉了下环境。因为要保存尸体,所以太平间里的冷气开的得足。人从外面猛一进来,像是直接从夏天进到了冬天,这也是很多人认为太平间阴气重,容易生病的原因。
转了一会儿,段明辉也没了兴致,白天中暑差点热死,现在又冻的要命,别再把身体弄垮了,还是去睡觉吧。
躺在达叔“风味别致”的单人床上,裹上毛都掉的差不多的旧毛毯,段明辉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咦,兄台是何时进来的?可是此处的主人?”段明辉刚睁开眼,就听到身后有人发问,听声音是个年轻男子的声音,语气谦恭有礼,倒是跟先前的许仙有的一拼。
转身看去,眼前一亮,好一个翩翩佳公子!浑身皂白,玉亭修长,眉如远山,目似郎星,面如傅粉,唇红齿白,温恭潇洒,浊世而立!段明辉从未想过世间竟有男子如此好看!这让他不自觉地生出形秽之感。
“兄台何故问而不答,偏偏紧盯着在下瞧呢?莫不是小生从山崖掉落,衣衫破损,又数日不曾洗沐,形容污秽,惹兄台侧目?”神仙一样光彩照人的佳公子开口道。
晕,你这如果都是形容污秽,那我岂不是烂泥了?
段明辉如此想道。不过听其说话,倒是透着一股质朴的“憨傻”之气,得,跟许仙一样,又一个“心思纯洁”的读书人!当下回道:“不,我并不是此地的主人,我也是误入此地。兄台先来,可知这儿是何处?”
说完,段明辉四下打量起了周围的环境。山洞,无疑这次还是在山洞中,不过还好没有白骨堆。也不是北方山洞那种干硬的石质,倒是透着阵阵潮气,空气中也满是水气的味道,远处隐隐还能听到瀑布轰鸣的声音。
“呃,此处应还是无量山地界,具体是哪儿,我也不知道。我从无量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