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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队长我啊,真的真的对不起你们啊,本来打算找回德鲁伊后,就在这里谋份差事,天天给你们扫扫墓,陪你们唠唠嗑,过下半辈子的。不过我啊,遇见了一个奇怪的小子,他很了不起的,比我们遇见的任何领导都要了不起,他的脑子很好,而且能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你们的队长我啊,说不过他,被他说服了,所以打算啊,既然还活着,就陪他再疯一段时间吧,老哥们,又要让你们在那边等我一段时间了,关于我的位置我都买好了,就在你们的墓室正中间,给我自己留着的,等我死了,就真的可以团聚了。”
就在这时,一个皮鞋踏地的脚步声传来,羿方的耳朵就像他的眼睛一样灵敏,不回头,也知道来人是谁。
“今天是星期天吗?”
说话的是一个留着短发短须的男人,他身材挺拔,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犹如中世纪的欧洲绅士,手中还握着一只黑色的文明棍,另一只宽大的手中捧着一大束的菊花。
这种非人工塑料造得花都可以贵如奢侈品了,但眼前的男人却保证每月都会送上一束。
羿方则是每周天都会过来,偶尔撞见也属正常,不过今天真是不期而遇,来人不是别人,正是逍遥城内一人之下十万兵马之上的三军统帅……烈日。
“不是星期天,因为找回了德鲁伊的遗物,所以过来安葬它。”羿方没有看来人,也没有行什么大礼,就像普通路人般的平静聊天道。
“是吗?恭喜你,当初我说派人帮你去找,或许你更早就能找回来了。”看着眼前的集体照,烈日和羿方并肩而立。
“不必了,我担心德鲁伊以为是追兵,跑得更远,回不了家。”羿方的眼中,浮现出了泪光。
“你还在恨我吧……当年,我提醒过你,不要去参加什么联合演习夏令营,是你非要去秀。”烈日无奈叹息道。
“然后,你就必须让我们彻底消失?”羿方侧头看向了旁边的老领导。
“羿方神枪,永远不能变成逍遥城外的枪,这是底线。”烈日决绝道。
“那为什么你不去对我们的王说?是他要把我们卖了!明码实价的卖了!怪我们吗?”羿方声嘶力竭的吼叫。
“王就是王,有时他被利益蒙蔽了眼睛,但做属下的,就是要为他纠正错误的。”烈日理所当然道。
“所谓的错误,就是用我们兄弟的命去填的!你知道他们比谁都忠心!我们是破军最好的兵!”羿方揪住了烈日的衣领,对着烈日的脸吼叫,3年来,他从未如此激动过。
“我知道,正因为如此,你们才必须留在逍遥城,死也要死在这里。羿方,我知道对不起你们,但是,我必须这么做。”烈日毫不生气,只有谦卑的道歉。
“留在逍遥城?好,我就中你的意,现在,马上,我会去军务处,恢复我的军衔!我要重新当兵。”羿方落着泪的放开了烈日的衣领,“有人需要我代替你的位置,我很感兴趣。”
“就是那个新来的愣头青吗?他似乎很聪明,动作也不断,但他还不够格参与权力的游戏。我赞同,你确实有德有能代替我的位置,不过现在的你,还不行。再等10年,位置我可以让给你。”烈日整理着衣领,轻描淡写间决定的却是统帅归属问题。
“抱歉,当初我在那难天关背水一战,苟延残喘活到今天,用你的话说,我没得选,这就是现实。现在也一样,你终将被时代淹没,新的力量将崛起,取代腐朽无能的一代,这也是现实。”羿方冷笑道。
“羿方,我并不希望你参与这种事情,你是我见过最好最纯粹的兵,你不该变成别人的工具,太可悲了。”烈日由衷道。
“看看我后面的照片,我本该是里面的一员,现在因为你所谓纠错,他们全死了。不管你想不想我参与,我已经是你们权力游戏里的牺牲品了。”羿方说着,将空酒瓶放在了墓室前,转身离去,“烈日,准备好被时代更替吧。”
看着羿方离去的背影,烈日很高兴,因为那昔日的羿方神枪终于回来了;但烈日也是遗憾的,因为让羿方觉醒的,竟然是一个小子给他激发出的愤怒。
“张岚……看来有必要去管管你了,为什么这些年,胆大妄为的后生越来越多了?难道真的是因为逍遥城,要亡了吗?”
烈日叹息的将鲜花放下,整理了一下被羿方弄皱的衣领,甩动着文明仗,踏着皮鞋的清脆脚步声,转身离去。
第一百零四章 进皇城()
“东西拿好,掉了可是会掉脑袋的。”门口,邪鬼亲自为张岚送行,骑上一匹独角战马的张岚,将金属匣子系在了马背侧。
“放心,我会没事的。”张岚点点头,看向了一旁的鑫臭虫和夜莺,“你们两个先回去,在岚夜营等我,听好了,只你们两个回去等我。”
说完,张岚策马扬鞭一骑绝尘,向着堕落街的出口冲了出去。离开后没多久,带着蓝色尾焰的蓝凌轻松追上,落在了他的肩头。
“怎么?一个人进宫,还是有点怕死吗?”蓝凌翘着二郎腿的鄙视道。
“毕竟是去见小boss,多准备一点总是好的,话说你也越来越聪明了,听得出我让你随行。”张岚微笑道。
“那当然,你当我还是过去那个吃土的傻虫子吗?话说,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王,要推翻哪那么麻烦,给我不到0。1秒就能解决了,你却兜这么大一个圈子?”蓝凌鄙视道,“难道那家伙的宫殿,能比我烈焰军蚁的蚁巢更凶险?他能比我妈妈更可怕?”
“人命好杀,人心难聚,聚人心换人王,往往就是最复杂的过程。另外说起来,确实他比你的妈妈更可怕,因为你的妈妈与世无争,而人类却是贪婪得不着边际。”
逍遥王府,位于城市中央区,逍遥城里最为宏伟的建筑群落,一切仿照天朝古都皇宫级别修建,外有三十三米高腥红城墙,也被称为“城中城”。
据说就算是外墙被攻破,收拢三军进王府,也能最少再撑上半月之久。
王府内鸟语花香,琼楼玉宇数不胜数,由七杀专属部队作为内院守卫,确保王府安全,犹如大内侍卫的角色,全都由三军里最强的战士选拔而来,他们每一位使用的装备价值,约等于破军一个小队,等于贪狼营一个50人的作战团体……
而在逍遥王府内,有独立的水源和食物储备,不管外面多少人饿死街头,王府内依旧能撑死厨房外蹲点的狗。
说起来张岚来逍遥城也有段时间了,但却从来没有来过逍遥王府,理论上,以他的军衔,连靠近周围百米都会被盘问上十几遍。
“下马!来者何人!”
也是在张岚的战马刚刚踏上王府外护城河桥的瞬间,从大桥两侧的青石板下,翻身冲出了20多名七杀部队的守卫。
他们手握恐怖的激光武器,犹如反恐般专业的结队将张岚堵在了桥上,而城墙上,大功率的离子炮台调转,闪动着蓝色电磁光的炮口瞄准了过来。
只需要一炮,张岚就能瞬间被蒸发成气团,连骨灰都剩不下。
“枪下留人!我乃贪狼营岚夜队队长张岚,现任三级武官,五十夫……”
张岚话没说完,他还在安抚被包围吓得啾啾乱叫的马儿时,两组七杀守卫已经上前,一把将他从马背上拉扯按在了地上。
“听我说,我们是自己人!”
张岚在解释的同时仔细观察着,这群战士全部穿着贴身电子作战服,防弹效果一流,而且有卓越的战术强化能力,能让拳劲破拳,奔袭如风,在特殊环境下还能拟行融入环境,虽然没有幻影贞德使用的光学迷彩布好,但对于普通战斗者来说,已经是高端货了。
“你携带武器硬闯王府目的何在?贪狼营为外层部队,严禁靠近王府!”守卫用电子变声器询问着,听上去就像魔鬼在问话。
另一边,其他人已经在他全身上下乱摸,那种体验真的很不好受。
“抱歉,我入职时间太短,还不懂规矩,别乱摸!那地方不行!”张岚配合的在地上解释时,突然众守卫从张岚的腰里摸出了那块通关虎符,立马全呆逼了。
要知道这玩意整个逍遥城里只有两个人有,不管是哪一个,他们这些小兵都惹不起的。能把这么重要的东西给眼前的青年,说明他不是关系户就是亲信,这么被他们按在地上,分分钟穿小鞋到死啊!
一群七杀守卫立马列队站在一旁,背枪行礼道,“大人好!请恕属下冒犯!”
“都说了是自己人,还那么用力。”张岚拍着身上的尘土,站起身来,一脸带笑,也没怪罪的意思。
“不知大人进府,所谓何事?”一个队长怯弱的问询道。
“也没什么大事,巡逻时捡到一个富商格朗的贵重匣子,所以给逍遥王送来。”张岚轻描淡写。
“见王?好的,属下们立刻为您通报!”队长已经通过内线,将张岚求见的消息送了出去。
仅仅几分钟,队长便收到了回信。
“大人久等,内院通报,王将在大殿接见您的到来,请交出武器。”
队长见过虎符后,亲切得犹如奴仆,拿着托盘上前,张岚自然的取下了随身的蝰蛇,甚至堡垒护盾臂环都放了进去。
“这个,我没办法取下来。”张岚示意了一下自己的右臂开膛手,这个才是最危险的武器。
“其实按照规矩,我们必须佩带这个。”一位队员拿出了一支炸弹项圈,这是初次进王府的规矩,佩带上炸弹项圈,如有意外当场炸到身首异处。
“开什么玩笑!眼前的大人可是持虎符来的。”队长拦下了自己不懂事的手下,他之所以能成为队长,就是更有眼力劲,“大人,请进吧!”
逍遥王府的大门为张岚敞开,重新跨坐上战马的他已然高人一等。独角战马仿佛都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