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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之绝色锋芒1-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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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看凌风对待魔核的态度,凯尼恩自然知道凌风不是一个喜好财富名利之人。所以,邀请的时候,很是有技巧的打出了晓晓这张感情牌。
  凌风只是笑笑,对凯尼恩的拉拢之意是再明白不过:“晓晓这么可爱,我也比较欢喜。有空的话,在下一定前去拜会。”
  “那我想到时候晓晓小姐一定会高兴万分的。”既然得到了凌风的保证,凯尼恩也就告辞了。对于晓晓要认凌风做大哥的话,他可是听地清清楚楚。而凌风看起来只有二十来岁,但是,凯尼恩可不这么认为。二十多岁的九阶?大陆上的九阶什么时候这么容易达到了。要是亚圣的话,那还说得过去,因为到了亚圣的级别之后,是可以改变自己苍老的外貌的。
  而晓晓要认一个亚圣做大哥?凯尼恩不敢想下去了。看凌风的样子,刚才并没有为此而对晓晓有生出什么不好的印象,甚至还流露出有些喜欢晓晓的这份纯真。要是这事情真能成了的话,那莫家不要说在天翔公国这样的中等偏下的国家,就是在大陆上,也有了一席之地。不行,要赶快劝晓晓回去,并把此事告诉家主。没想到晓晓这一趟翘家还有这样的收获。即使不能认了凌风做大哥,随便攀点关系,甚至晓晓已经揣在口袋里的那颗九阶魔核,也足以让这一次翘家变得满载而归。
  想着这些,凯尼恩追着晓晓的脚步更快了。
  而凌风也匆匆赶往他的目的地沙弥镇,终于在天黑之前堪堪抵达。
  ————
  ①太古大陆十五岁超越三阶达到四阶,二十五岁超越六阶,只有极端少数的人才能做到,像芊芊天赋过人十六岁到达四阶就可以算是天才,而拉莫斯二十五岁能达到六阶则只能算是天赋比较好。至于那些十几岁就是高级的七阶八阶,恩,那只有在做梦的时候才会有。另外,三十五岁超越九阶的,那几乎绝无仅有,即使是达到九阶,那都可以是绝对的天才了。在有机遇的情况下,天赋比较好的人,可以在四十岁到五十岁左右达到九阶。六十岁七十岁达到九阶的都算正常。绝大多数人是穷其一生都不可能到达九阶的。而亚圣阶,是不是天才已经不重要了。靠的完全是机遇。这么说吧,全太古大陆几十上百亿的人,有名有姓的亚圣估计也就百来个而已,何其罕见。再往上就是十三圣者,和三大至尊。
  第一卷 魔兽森林
  第012章 沙弥镇
  到达沙弥镇的时候,凌风方才明白,当初自己问德里,要是自己走错了方位没有直接到达沙弥镇,而是与沙弥镇错肩而过的话要怎么办。毕竟北方这样一个范围似乎有些广泛了,魔兽森林里有没有什么清晰明朗的小路。德里却很是放心的说,只要一直往北走就可以到达沙弥镇。
  因为沙弥镇,几乎成了魔兽森林往这一方向的唯一出口。它的位置刚好在两座八字型走向的山脉的交汇处。只要你不想翻越那高大连绵的山峰,你就只能从这里过。
  可能是小镇也曾遇到过魔兽的骚扰,所以,在面对着魔兽森林这一方向,还有一座颇是雄伟的城楼。凌风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个大陆的建筑,发现那城楼上高阁凌空,飞檐触天,很像地球上的某些影视城之类所应该有的建筑。低下的城墙和地基基本都是岩石,而上面部分的建筑以木材为主。
  在城门口,还站有几个类似士兵一样的守城人。
  现在天色已渐暗,出城门的人很少,倒是进城门的人断断续续地有。凌风也跟随着几个人,就这么进了沙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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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几个守城人,见到人类进进出出,一般不会盘查。凌风在进了沙弥镇之后,才知道那些都是沙弥镇护卫队的成员,站在城门口为的是在有魔兽攻击小镇的时候,能够迅速地提供警报和关闭城门。另外还有一部分则往来于小镇内的主要街道,帮助镇长管理一下小镇内的秩序,职责类似地球上的巡警。
  凌风对这个小镇的第一印象,明显很不错。地面比较洁净,街道两旁的房子井然有序,错落有秩。虽然说起来是小镇,但在凌风的感觉,这里还是比较繁华,丝毫没有芊芊说的大陆上的小镇村庄之类的一般都很小,甚至有些破乱之感。当然,也可能和沙弥镇的位置比较特殊有关系。
  虽然时间看起来已经较晚,但街道上来来往往的人还是颇多。两旁的一些商铺也都还开着。
  有很多身穿奇形异状的盔甲,手拿刀剑的佣兵,忙碌的在商铺里寻找一些自己喜爱的武器,为进魔兽森林冒险的做着准备。男的居多,打扮大同小异,和李林手下的那些人差距不大。而女的则要多样一些。
  保守一点的,可以衬着长袖,长裤,甚至有遮着面纱的;威武凶悍一些的则和男子一般穿着盔甲,只不过多是紧身的软铠甲,这一点似乎对体形要求比较高。太古大陆的女子,大多身材高挑健美,无限美好。凌风也看到一些稍显得矮胖的女子穿着软铠甲,虽算不上漂亮,但也不会难看,有着一股地球的女子所没有的英气。
  当然,铠甲也是分很多种的,大胆时尚一些的女子,肌肤暴露在空气中的成分就比较多一些,至少膝部、肩部、臂部的肌肤都裸露出来,甚至肚脐部分露出来的也有,开放程度和地球的年轻姑娘们有得一比,吸引着众多男性的目光。
  还有一些手持魔法权杖的魔法师,他们的装束看来就简单的多了。基本都是手中拿着魔法杖,身上穿着魔法袍,只在法袍的颜色上有着比较大的区分。根据罗娜说的,低阶的魔法学徒,魔法袍还没有什么分别,但到了四阶以上的魔法师,那魔法袍的颜色一般就代表了这个魔法师的属性,比如水属性的就是蓝色,火属性的就是红色等。当然,魔法袍一般也不会全红全蓝,只不过是属性色彩比较明显而已。
  凌风一路走来,很是惬意的感受着这异乡气息。看来有必要的话,游遍这个大陆,应该是个不错的目标。凌风暗暗想着。
  本来,他很想找个旅店先住下,洗个澡,点一些这个大陆的菜肴来尝尝,因为德里老是和他抱怨在佣兵护送着商队的途中,因为环境的关系,是很难有上好的佳肴可以吃得到的。考虑到德里的胖墩墩的体型,凌风很容易就相信了他。所以到了沙弥镇,凌风自然是很想品尝一下地道的酒店食品。
  不过,很显然,暂时的,凌风还吃不到。因为他的口袋里一分钱也没有。
  根据德里的叙述,他知道在太古大陆上,大凡有佣兵工会的地方,就有典当的地方,甚至大的城市里,在佣兵工会的旁边,几乎都有一间拍卖行。所以,现在凌风的首要任务是找到佣兵工会。还好小镇并不大大,佣兵工会也不是窝在偏僻角落里。在问了两个人之后,凌风很容易就看到了佣兵工会隔壁的那间二层店铺,在其门口一边挂着的牌子上写着“典当”两个大字。
  凌风很满意这个大陆的通用语言就是汉语,虽然他也会一些英语之类的,但汉语说起来和看起来,起码让凌风在这异世多了一份温馨。有时候,听着一些乌发碧眼的人,说着格调有些怪异的汉语,他还会恶意地想到,要是别的国家的人穿越到这里来,说不定光学汉语就可以让他郁闷个半死。看来,学好汉语,不但可以走遍地球,还可以走向异世。
  当凌风走进当铺的时候,里面正有几个人在交易。无非是典押了什么东西,在多少时间内可以拿相应的金钱赎回去等等,然后拿到钱后店家会出据一张相应的当票。一般来说,大陆的典当,日期基本都定在了两个月。过期之后,就不能再赎了。
  不过,这样的活当很少,除非你的东西很稀有或者很珍贵。大部分的东西都是死当,说白了,就是直接卖给店铺。其实在太古大陆,很多当铺就兼职着收购所这样的角色。大凡值钱的东西都可以拿到这里来卖。顺便,这里也出售东西。当然,日常生活用品之类普通之物,这里就不需要了。
  凌风看了看店铺内柜架上陈设的一些东西,有武器,有铠甲,有珠宝,也有一些奇怪的凌风不认识的东西,琳琅满目,数不胜数。
  一个穿着店家服饰的小二立即就走上前来,招呼着凌风。在他目光看到什么希奇的东西,并停留下来观察的时候,店小二就开始解说着是这个东西的作用,价格等等。让凌风感叹,这里的服务还真是不错。
  其实这也就是沙弥镇这样的地方,来往的人员比较混杂,再加上很多人进入魔兽森林出来后,选择的是直接交易。而这里的当铺,虽然是设在镇上,却比一般的小城市交易量都要大。这里的店小二眼光自然也毒辣一些。看凌风的气度,很可能就是某些不能得罪的人,当然不敢怠慢。
  凌风并不是真要买东西,于是直接说明自己到这里来是卖东西的。
  店小二立即满脸笑意地说道:“什么东西,可以先拿出来看看。要是大件的东西,没办法拿过来的话,我们还可以派人过去鉴定价值。小镇上的人都知道,我们‘妙缘’当铺,绝对是价格公道童叟无欺的。”
  凌风看店小二说的头头是道,仿佛过了这个村就没了这个店了一样,不觉有些好笑,但同时也佩服他的口才,从口待里直接拿出魔核说道:“我要卖的,就是这个。”
  “水晶?”店小二看着红色的珠子,先是喊了一声。因为高质量的纯净的水晶,也是比较珍贵的。当铺的柜台上,在珠宝那一类中就有摆放着一些漂亮的水晶。凌风拿出来的红色珠子,至少在质地上一看就知道比那些货架上的要好一些。
  “是魔核。”凌风纠正着道。
  顿时,店内所有的人,都把目光投放到了凌风的手上,似乎这颗红色的珠子,有着无穷的吸引力一样。连本来在柜台里面悠闲着的店家主,都唰地一下跑了出来,直接到了凌风的面前,那速度,让凌风看了都有些诧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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