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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夏天,我沿着奔马河一路向东走了两个月,就像是一只孤独的流浪狗,才狼狈地走进了这座温馨的小城。
到这里的第一件事就是在市政大厅办理了一份居住证明,只要能够在这住满三年时间,我就会自动成为埃尔镇的合法市民,而此前我只是一个没有身份的流浪狗,就像从其他地方逃过来的那些难民一样,每天会接受政府发放的救济粮,那是和奴隶们吃得没什么两样的地薯。当然,但凡双手由劳动能力的流浪者都不会去领取那种食物,就仿佛吃一根地薯,身体里就会永远打上奴隶的烙印一样。他们宁愿去翻垃圾堆,去乞讨,甚至去偷窃。
这些难民是周边地区的逃荒过来的,格林帝国事实上并没有想象中那样的安定,至少在北部的绝大多数省份,每年冬天依然会受到冰雪苔原野蛮人部落的侵袭,他们会过来抓奴隶。会将那些农舍拆掉,牛羊与男人们带走,但凡有反抗的就会遭受惨烈的屠杀。很多人都不得不放弃自己的家园,躲进这些拥有城墙保护的城市中来,他们几乎一无所有。
我跟他们不同,我并不贫穷。我甚至将果果姐的那只魔法腰包埋在奔马河边一处山石下面,我可不敢腰上系着一件魔法物品,堂而皇之的走在埃尔镇的大街上。果果姐的腰包里有一堆像核桃一样的魔核和几本羊皮纸的魔法书,这些是果果姐留下的财产。
我做的第二件事就是去埃尔镇的邮局,以果果姐的名义将那些魔核寄出去,地址是她家,我记得果果姐说过她有两个妹妹。
不久之后,在次月月初去市政厅签到的时候,被通知有人愿意领养我,而我如果没有合法的监护人或者是足够的理由,那就必须在这些家庭中选择一个。(签到这为了证明流浪者们在小城里居住)
在埃尔城,男孩子总是会比女孩子少很多,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很多,最主要的就是那些冰雪苔原的野蛮人抢走的都是男性,其中包括男孩子,在他们眼里人类只有男性才能够勉强拥有下矿井挖矿的体力,只有那些男性奴隶才有力气干活!另外就是格林帝国的募兵制度,所有格林帝国的男性在十六岁之后,都需要服兵役。
普通家庭往往会让家里的男孩子年满十六周岁,就去北方军团服兵役,北方军团因为负责抵御北面的野蛮人部落,每年的战损都非常大,最容易死的就是这些新丁,老兵们称这些人为炮灰。只有服过兵役之后,活下来的才会成为家中的顶梁柱,娶妻生子。
贵族家庭却是恰恰相反,因为家境殷实会送男孩子们进入战争学院学习战斗技巧,一旦在学院中顺利的毕业,在二十二岁服兵役最后的期限之前,能够拿到战士工会一份正式战士身份的资格证明,进入军队之后,就会直接成为士官,起码不会被当成炮灰。甚至有些贵族家庭为了血脉的延续,会在年轻贵族参军之前让他们提前成婚,留下血脉。
这样的制度也造成很多普通家庭没有男孩子的情况,很多家庭都希望能够领养一些孤儿,而正是这种情况造成现在这幅局面,我竟被人领养了。(。)
6。被人遗忘的角落()
那是一条干净的长街,街道两侧店铺林立。埃尔城中的房子多数为砖木结构,这里的居民喜欢将房子盖成拥有红色的外墙、尖尖的房顶、漂亮的阁楼,就像是一栋栋临街而立的小别墅,后面还有一个并不算大的小院子,院子里面种植着一颗柠檬树,上面挂满了非常小的青涩果子,看起来柠檬树上的那些花也许是刚刚凋谢,我的养父母就住在这里。
我喜欢房子里古香古色的胡桃木家具,我也喜欢那些雕刻着花纹的玻璃窗,我甚至很喜欢那个窗明几净的小阁楼,还有那种充满了香皂味道干爽松软的小床。可是我真正选择这里的原因,却仅仅是这间小阁楼刚好可以看到果果姐家的那间别墅。
养父的名字叫莱恩特,他是位教授剑术的教师,在埃尔城中一所叫做斯坦斯战争学院教授剑术,他是一位性格非常温和的人,拥有一头金,整日都会穿着作训羊皮紧腿裤和绣着花边儿的白色衬衫,胡须打理的非常干净。除非上课的时候,否则他很少佩剑。他对我说直接叫他名字就好。他的妻子,也就是我的养母名叫芬妮,是一名仲裁所的法官。不过我看她更喜欢在家里面做做家务,她煎的洋葱饼味道非常的棒。他们并不是贵族家庭,只能算是刚刚达到富人层次的普通家庭,因为两个人都有非常体面的工作,每月的薪酬也是颇丰,生活条件非常宽松,具有收养人的条件。
后来我才知道他们收养我的原因,说起来他们之所以收养我,并不是因为他们曾经失去过儿子这类的事儿,而是因为他们有个女儿名叫特蕾西,比我大三岁,目前在斯坦斯学院里读书。格林帝国的法律要求帝国女性在二十五岁之前,需要嫁人,否则就算是触犯法律。因为格林帝国普遍面临着男少女多的尴尬境地。这导致很多家庭的女孩子们很难找到合适的伴侣嫁出去,即便嫁出去也并不容易拥有一个幸福的婚姻。
为了女儿的终身幸福考虑,他们竟然很奇葩的想到了一个办法。这也是身为仲裁所法官养母芬妮想到的,就是收养一名孤儿。从小就开始培养他优秀的品德以及良好的教育。另外这样又可以和特蕾西从小一块儿长大,建立良好的感情基础,也许以后女儿就会拥有一个幸福的后半生。当然,这需要我能够从战场上活着回来。
事实上,这位便宜姐姐并不喜欢我。反而她总觉得我分走了一半父爱与母爱,视我为生死大敌。特雷西的剑术非常棒,这点得益于养父莱恩特,她的性格却更像养母芬妮,性格内敛但却又很有自己的想法,她平时喜欢坐在阁楼的窗前看一些骑士游记之类关于冒险方面的书,不过她却从没有过要出去冒险的想法,她有自己的朋友圈,很介意朋友们认识我,对于我总是闭口不谈。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我就像是一只笼子里的鸟,平日里除非芬妮很正式的邀请,否则我宁愿将自己关在阁楼的屋子里,一呆就是一整天。对此莱恩特和芬妮很是担心,他们认为我性格有些内向,也许是早期家庭的变故造成了轻微的自闭症,他们时常鼓励我多出去走走,跟街上那些孩子一起玩儿,可就算在街上,我也只是喜欢站在路边安静的看着那些和我同龄的孩子。那些游戏对我来说是这样的无聊。
每年的十一月,这是格林大6春季来临的时候,我都会背着行囊做一次小小的旅行,我会沿着白象河一直向上游走。在史洛伊特城附近河道的三岔路口,转路沿着奔马河逆流而上,一直走到帕伊高原群山脚下的百瀑崖,站在如同从天空中笔直倾泻下来的玉带。
第一次旅行的时候,让莱恩特和芬妮担心了好久,第二次的时候。芬妮在我临行前无数遍的叮嘱让我真的非常感动。莱恩特甚至还专门抽出时间来,让我学习一些剑术。他觉得魔法觉醒仪式上觉醒魔法池,固然是好,但毕竟是千里挑一的事,没有觉醒魔法池,那就去战争学院学习技战术,也许跟特雷西选择同一所学校是不错的主意。
已经是来到埃尔城的第五个年头,这次背着旅行兜从埃尔城走出来的时候,我看到门口玻璃窗里芬妮担心的眼神,她最近越来越感觉到忧虑,随着我们相处得越来越久,彼此之间的感情越来越深,她就越来越担心某一天也许我会不辞而别,她捂着嘴努力不让自己的眼泪流下来,当我转头向她挥手告别的时候,她还能面带微笑地向我点头,我知道砂纹玻璃窗里面的她一定双眼含着热泪。
我对自己说这次一定要快去快回,免得让芬妮担心。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每年春天快要过去的时候,总是要来一次这样的旅行。也许是让那些记忆深深的刻印在脑海里,我自嘲的想着:也许在想有一天会忽然之间与果果姐在百瀑崖下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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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埃尔城出沿着白象河一直向西北走,延绵几十里的群山中有一片被世人所遗忘的角落,这里被人们称为:诅咒之地。
这里长满了连黄羊都不喜欢啃食的泛着幽蓝色斑点的杂草,枯萎无叶且能够吸食人畜鲜血的吸血树,浑身上下燃烧着蓝色火焰的燃尽果树以及其他的一些变异植物。这里的植被非常的特殊,有很多植物一旦误食之后都会使人染上一些怪病,据传说几万年前,曾经有一位来至于地狱魔族的强者死于这里,他的身躯化成了延绵几十公里的群山,他的血肉滋养着这里的土地,让原本富饶肥沃的山野变成不毛之地。这里以及周边地区并不适合人类生存,所以这里几乎快要被附近的人们所遗忘。
四年前,我意外的沿着奔马河闯进这里,才现这里与其他地方并不一样,这里的土壤是黑色泛着油光,一脚踩下去,土壤里就好像能够渗出油脂一样。这里的植物对我来说非常的新奇,大多数都是我从未见过的物种,老库鲁的羊皮卷轴植物百科全书中。对这些植物几乎没有任何的介绍,因此这里的一切都让我感觉格外的好奇。
每年出来旅行的时候,我都会在这里逗留几天,研究这里的新物种。
这这群山的深处。有一座废弃的古堡,事实上这座依山而建的古堡庄园并不算大,只不过在我现的时候,看起来已经废弃多年了。我曾向诅咒之地外面的居民打听过这座古堡的事,很多人都并不知道它的存在。而且这里附近的居民对于诅咒之地非常的畏惧,认为牛羊吃了诅咒之地的牧草就会狂而死,一般很少靠近这里,所以对这里的情况也不太熟悉。
直到后来有一次,我跟着莱恩特到斯坦斯学院的图书馆玩儿,在里面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