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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句话说,如果乾坤界的天看到林风发誓,会不会吓尿?
就这样,两个人居然莫名其妙就成为了好友。
对于这场不伦不类的结拜,周围的人终于忍不住笑出声。
“我说陈歌,你这样每天对着过往客人拉关系的,能有用?”
“是啊,你这小子,就是不走寻常路…爱闹腾。”
通过周围人的嘲笑,林风知道了陈歌是一个怎样的人物,原来这小子每天蹲守在茶馆里,就是拉人结拜,为的就是结交天下好友…大家说他其实就是想广撒网,抱大腿。
不过他这个套路,还真没有成功过,毕竟谁会和一个恕不相识,而且一个穷的不能再穷的穷逼义结金兰?这不是搞笑的吗,恐怕这个世界上除了林风,还真没人愿意了。
“嘿嘿,其实我就是喜欢交朋友而已,你们都以为我想抱大腿,真是误会我了,你们想想,能够在天地间遇到,而且聊得投缘的,这得多么有缘,如果不珍惜,真的很可惜。”陈歌道。
“得了吧,你和谁都聊得投缘。”周围的人道。
“可是并不是谁都会和我结拜啊,你想想,相遇是一种筛选,聊得投缘是一种一种筛选,而能和我结拜的又是一种筛选,最后能成为兄弟的,就是最重要的。”陈歌道。
“得,就你说的有道理!”周围的人无言以对。
陈歌笑了笑,和陈歌道:
“兄弟,今天有缘,而且又是刚刚结拜,这顿茶水,我请了。”
“好!”林风毫不犹豫地道,根本没有任何争抢买单的样子。
“噗噗…”陈歌吐血,他像吃了屎一样难受。
原本还以为这个看起来还有一点钱的“兄弟”会和自己抢着买单,谁知道他也是想吃白食!
陈歌郁闷。
“多谢兄弟。”林风拱手,然后继续喝茶,仿佛没看到这位兄弟的郁闷。
不过这个插曲随后就消散,陈歌很快又和林风打成一片,讲述着各种见闻…滔滔不绝。
当然了,吹牛也是少不了的。
“你知道吗?我陈家在清风镇外围有一间宅子,那是我二叔掌管的。”陈歌骄傲地道。
清风镇外围?
随着交谈的深入,林风知道了所谓的外围到底有多么外围…
如今清水城都算是清风镇的外围了,而陈歌所说的那个地方,比清水城还远,而且并没有在清水城那种繁荣的地方,陈歌说的那个地方,已经到了荒郊野外…不过现在并不能称为荒郊野外,因为清风镇方圆百里都异常繁华,只是陈歌说的那个地方,在清风镇方圆百里之外而已,但相比于一些城市,还是听繁华。
能够在清风镇周围买到房子,哪怕是在外围,如今都已经是身份和实力的象征,都是一件骄傲,值得吹嘘的事情。
不过对于林风来说,就有点忍俊不禁!
“哦…厉害厉害!”林风一副惊讶的样子。
“切,你有什么值得骄傲的,难道你以为我们不知道,你是一个已经被陈家赶出来的弃子?陈家已经和你没有一点关系了,还整天以陈家在清风镇外围拥有房子拿来吹嘘。”
“是啊,要脸不?”周围的人一阵嘲讽。
弄得陈歌一脸尴尬。
真是吹牛怕遇到熟人。
不过他脸皮厚,根本不在意别人的嘲讽。
这种情况,稍微自卑一点的,就要直呼贼老天不公,老子要逆天什么的了。
不过像陈歌这种的,他知道自己有多少斤两,这些都是自己的事情,和贼老天没有关系。
“对了兄弟,我看你也是从外地来的,不知道是来这里涨见识,还是想去神奇药店碰碰运气,抽一下奖呢?”陈歌道。
“额…就是随便走走。”林风道。
“哦,原来如此。”陈歌道,
他哪里知道,这个人就是大名鼎鼎的神奇药店店员林风?
这个世界上,也不是谁都有资格看过林风长什么样,当然了,用灵石纪录别人的样貌传播这是很流行,不过对于强者来说那可是禁忌,所以对于林风,也没人敢那么做。
……
……
300章感言!()
不知不觉三百章了。
这是我第一次正文写到三百章的书,真的挺不容易。
前个月,我记得说我要爆更来着,还让很多人因此打赏,不过我最后居然没还,很多朋友肯定在心里骂我,认为我不收诺言,这件事,确实是我错了。
本来真想多写一点的,可是我发现,越多写越崩,成绩越差,从最开始的三百追定,到后来的两百,一百,到现在的几十…我嘞个去,越写多订阅越少,心里其实不怎么平衡的。
我知道这也是我的问题,很多人都说,书的质量没有开头的好了,确实,我承认,因为那个时候写一张需要好几个小时,现在嘛!哎…我只能说我尽量把故事给讲出来,因为订阅不好信心真的有点受到打击的,但我也知道是我的锅,对不起。
在这里,跟所有人道歉,那些章节,我真的真的没法了…很多时候都想太监算了,不过我对我自己说,绝对不能太监,太监了重新开,没有写长篇的经历,照样扑街,这本书,不管成绩如何,一定要写到百万以上,百万之后,一定会有不一样的收获,对于书的布局也会好很多。
所以,我坚持下来了,不过爆更的话,真的真的对不起了…如果我一天,我这本书完本了,再开新书的时候,如果大家还看我的书,那我会记得50更…
本来想在三百章这种重要的日子好好说一说,心里千言万语,居然突然忘了,然后居然把昨天是中秋的事情也忘了,哎…祝大家中秋节快乐,虽然来晚了,不过…心永远不晚。
不管如何,这本书,我会把故事讲完!大家放心!
302。满嘴跑火车()
陈歌是一个特别喜欢说话的人,有时候也会小小的吹嘘。
一些见识让林风都忍俊不禁。
不过也没关系,当作玩笑开心一下就好,没必要那么认真。
“你告诉你个秘密,其实我曾经和林风有过一面之缘。”陈歌神秘地道。
“哦?”林风来了兴趣。
“厉害,还有这事。”
“你不信?”陈歌道。
“我信啊,怎么不信?”林风道。
“你真的信?怎么感觉你在敷衍。”陈歌道。
“我真信!”林风认真地道。
其实也有可能,陈歌每天在清风镇内见过那么多人,大多数都是别人认识他,他不认识别人的,这个陈歌见过他也不奇怪。
所以,他是真相信陈歌的,不过接下来陈歌的话,却让林风无语之极。
“嘿嘿,果然是我兄弟,别人都不信,也就你信我。”陈歌高兴地拍着林风的肩膀。
“哈哈…”林风不知道怎么接了。
“你既然相信我,那么我就好好和你说一说我和林风之间的故事把。”陈歌带着笑意。
“啥玩意,你和他还有故事?”林风纳闷了,他认真看了一下眼前的人,左看看右看看,确实没记得自己和这个人还有过故事。
他怪异地看着陈歌。
我是忘了和这个人有过交集,还是说…他说的是假话?
林风本人都有点怀疑人生。
“这可不是?”陈歌再次一脸神秘,凑到林风的耳边。
“看在你是我兄弟的分上,我就和你分享一下这段不为人知的事情。”
陈歌一脸你小子真幸运,这种事被你碰到真的是走狗屎运了。
“嗯!”林风也想看看,他和这个陈歌,到底有什么交集。
一脸好奇地看着陈歌。
“嘿嘿…”
陈歌对于林风的表情很满意,他就喜欢看这种像没见过世面的人的样子。
“我和你说,其实…我和林风是从小到大的兄弟,小时候经常同穿一条开裆裤的,全是青梅竹马…额!不对,就像两小无猜…也不对,情同手足,对,就是情同手足,我们两个就是同一个锅里吃饭,情同手足的兄弟。”陈歌道。
林风:……
他既然无言以对。
“你知道吗,我们小时候在一起玩泥巴的时候,他那叫一个淘气,全镇子的小孩子都怕他,唯独我不怕!”陈歌吹嘘,拍着自己的胸脯。
“……”
要是他知道,对面的这主就是林风,不知道会做何感想?
“兄弟,你知道吗,那个时候啊,他唯独怕的就是我,还认我做大哥了,小时候都是我罩着他的,自从他跟了我之后,我带他称霸了那片泥巴地,放眼望去,全是我们的黄泥巴,全是我们的疆土,那时候真的是激情岁月。”陈歌越说越觉得自豪。
他说到这里,林风就知道这个小子是编的了,不过并没有揭穿,也就笑笑而已。
从他记事以来就没玩过泥巴,平时间几乎都是在老爹木匠房里度过的,老木匠要把技术传给他,对他的教育,可一点也不松懈。
林风在一旁看他吹牛,没想到陈歌这小子越说越把自己带入进去,仿佛他的童年真有那段时光一样。
林风都不得不佩服,这家伙演戏真尼玛专业,要是放在地球,怕比什么鹿含,蔡许坤等人还要优秀。
“你别不信,七岁那年…你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吗?”陈歌道。
“什么事?”林风配合道。
该配合你演出的我…那就配合吧。
“七岁那年,林风的局部被蜜蜂盯了,肿得那个大,旁边20岁的阿姨看到,顿时面红耳赤,还说辣眼睛,什么让林风负责等等…大家都知道那个20岁的阿姨,其实就是看上我兄弟的局部了。”陈歌道。
“啥玩意?局部!局部是什么鬼?”林风道。
再说了,20岁?20岁能见阿姨?
我的天啊…
你是不是对阿姨有什么误解。
“你懂的…”陈歌微眯了一眼。
“哎…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