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热门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穿越之明正德皇帝-第1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萍儿应了一声道:“嗯,厨房里都有啊!”
    我微笑道:“呵呵!萍儿,别炖了,呆会儿不如让我教你做肯德鸡吧?”
    萍儿讶然道:“子渊哥哥,你会做饭么?”
    我见萍儿感到意外,心想在这个时代,会做饭的男人怕只有厨子吧?于是拍了拍胸口,自豪地说道:“呵!我会的东西可多了。”心里说道:玩电脑、玩音乐、打篮球,哪一样我不是手到擒来,可惜在古代都没有这些发挥的机会了。
    我不禁又想,到了这五百年前的大明朝,我又能做些什么呢?我一个大男人,总不能永远呆在方老爷子祖孙两家里白吃白喝吧?
    我正思考这突然想的问题,萍儿却是一脸好奇地问道:“子渊哥哥,你刚才说的肯德鸡是什么鸡啊?萍儿从来没见过哩。”
    见到萍儿那张可爱的俏脸,我心中释然,在现代社会里我可能会一无事处,但到了古代,只凭我超时代的知识,还会找不到饭吃么,当下呵呵一笑道:“肯德鸡你当然没见过喽!就算是你爷爷肯定也没有见过。”
    “真的么?”萍儿听了我的话,更感好奇,连声说道,“子渊哥哥,你快教我做,我学会了好做给爷爷吃。”
    我得意地笑道:“呵呵,今天就让萍儿见识一下我的厨艺!”
    在萍儿家的古代厨房里,我利用简单的材料,做出了一顿七分相似的肯德鸡,吃得方家祖孙两津津有味。
    其实我的言行与衣装,在方家爷俩的眼中是非常另类的,对此,我的解释是,我是从西洋远道归来的,在回家的途中不幸遇上盗匪才受伤晕倒的。对于萍儿来说,她从小到大连这个小山谷都没离开过,更别说什么西方诸国了,对我说的话,她却是深信之外,更多的是好奇。而方老爷子在古代也算是个博学之士,当他听我随口提到什么大不列颠,法兰西的,似乎略有所知,只是说了一句:“西洋蛮夷。”并不以为然。
    第二天早晨,我一个人跑上了小山顶,憋足了一口气,仰头对着天空大喊了一声,以释放出闷在胸中的所有情绪。
    我就这么在2005年失踪了,从此以后再见不到我的家人,我的朋友们,可惜不能写信给他们报个平安。周宇明,你小子拿了那笔横财,可要帮我好好享受一下人生,还有李若兰,当知道她和我分手是另有隐情时,我还以为能够把她追回来,但现在也只能遥远的时空默默为她祝福了。
    就这样,我自得其乐地一直住在了小山谷里,既然是没办法回去2005年,那便只能随遇而安了。
    从山顶下来后,我清点了一下自己的装备,都是些我从2005年带来的物品,一支飞亚达手表,防水防震的,而且还是李若兰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实用价值和纪念价值具佳,因此我仍把它带上了手上,一盒万宝路已经被我抽完了,剩下一个廉价打火机,应该也有很大的作用。还有一把弹簧的小刀,钢质很好,做工也很精美,我记得是从周宇明那儿“剥削”来的,平时也就用它刮刮脚皮,削削水果,但在现在因为算是把无坚不催的神兵了。
    我心里暗想,若再加上一件刀枪不入的宝衣护身的话,我倒真可以韦小宝一样去闯荡天下了。还有剩下的就是诺基亚的手机了,虽然用的是还动感地带的卡,但是一条短信也发不出去了。本想把它当作会发作音乐的神奇小盒子送给萍儿作礼物,好哄她开心,可惜没电了,只好作罢。
    最后,为了入乡随俗,使自己更像个古代人,我换去了自己一身已经破烂的休闲服。我发现,虽然只是粗布麻衣,但这古代的衣服穿起来挺舒服的,可是让我郁闷的是:古代人都不穿内裤,我总感觉下面凉凉的,怪不是滋味,不过这些我总要适应的。只是脚上那双耐克运动鞋有点舍不得扔,记得当初花了我三百八十块。但我转念一想,我现在身边不就有一两千万人民币么,但又能到哪儿去买耐克鞋呢?说到那袋巨款,我还是物尽所能地发挥了它的作用,那就是在萍儿做饭时,我全拿来帮她升火了。
    日子就在平淡中渡过,没电,没有网络,没有了现代社会五花八门的休闲娱乐,初时我感觉十分枯燥,但没过多久,也就习以为常了。每天早晨起来,空气是那么的清新,我发现古代的生态环境却实不是现代那些喧嚣的城市所有比拟的。住在这避世的小山谷里,我隐约到体会到陶潜那种“菜菊东离下,悠然见南山。”的意境。
    当然,我也不是个可以闲得住的人,见到山谷周围有许多的小动物,自己就用小刀做了一了弓箭,搞些打猎活动。也随着方老爷子去谷外菜药,虚心跟他学习一些中药和医理。原来方老爷子对中药十分精通,常有一些纯良的乡邻来小谷求医。方老爷子都很热心地为他为看病、赐药。
    后来我才知道,方老爷子名叫方博,曾是明宪宗,“成化”年间朝廷里的高官,好像做到吏部郎侍什么的。后因不满宪宗荒淫无道,才愤然辞官归隐的。其实我知道方老爷子并不像萍儿那般好哄,对于我的身份,他还是很有疑虑,只不过认定我并非什么歹人,也才没有过多的追问。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之后,方老爷子已对我很是欣赏,因为四书五经之类的孔孟典藉我也曾读过一些,和方老爷子聊起天来,总是顺藤摸瓜,很容易就合了他的脾味。
    我偶尔还在他面前毫不脸红地搬出几句明朝以后的经典诗词出来,如“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等等,更引得他连连称赞。至此,方老爷子对我更是亲睐,不仅将他的药术倾囊相授,更曾几次言语暗示,说要将萍儿许配给我为妻,招我做他的孙女婿。
    对此我也只能装作不知。在我眼里萍儿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子,非常惹人喜爱,和她相处的这段日子,令我感觉很轻松惬意。我以前就有一个愿望,那就是娶一个温柔、善良的美女,然后过一些颓废的生活。若真要我与萍儿结婚,我亦非常乐意。但我既有幸来到古代,怎么也得去看一看,去闯一闯外面的世界,绝不能就这么一辈子呆在这小山谷里默默渡过余生,毕竟我还那么年轻。
    方老爷子见我每次都含糊其词,也没有再过多的提及此事了,不过他似乎将这意思对萍儿说了,因为我发觉后来萍儿不像初时那般时时缠着我,要我给他讲故事什么的,而见了我总隐约带着一股羞意。
    不知道不觉中,时间就这么慢慢溜走了,我记得刚回到古代时,小山谷里还是满地的野花争妍,而现在却已经可见片片秋叶飘落了。这五六个月里,我都基本上学会了中医、药理,至于要得到方老爷子医术的真传尚需要一段时间。方老爷子对于我这个得意弟子很是满意,一直都细心指点我,但我却并没有像最初那么热心专研了。其实做什么东西,我都只是凭着一时的兴趣罢了。
    在学习医术的同时,我也不忘到在山谷内外射猎,经过这么一段时间的锻炼,我发觉自己的体力增强了许多,身手了敏捷了许多。在古代生活了几个月后,我不禁发现,现代人越来越过于依赖于工具了。
    我时常会想,按照达尔文进化论来讲,自然界动物进化概念是,它们的爪子会变得更尖利,速度变得更快,更利于捕捉猎物,又或者变得更敏锐,更容易躲蔽天敌等。总而言之就是遵循自然界的规律,顺应环境的发展,而自身在不断地进化,而我人类一直自诩为“高级动物”,却一直只能利用工具。21世纪人类所利用的工具已越来越先进,然而人自身却并没有半点改变,这一点和进化论自相矛盾。如果换一种角度来说,这几千年来,人类自身其实根本没有多大的进步。
    这一天,天气很清爽,吃过萍儿做的早点后,我便带着自制的弓箭,来到山谷外的树林里,又花了足足一个上午的时间,在地上挖了一个大坑,精心设计了一连串捕兽的陷阱。我曾在一本书看到说:人在专注于某向事物后,脑内会分泌一种特别的何尔蒙,会令人产生愉悦的情绪,因此在完成这工程浩大的陷阱后,我忍不住微微发笑,找了一个隐蔽处埋伏了起来,希望今天能猎到一两只大型的猎物。值得庆幸的是这年代没有“偷猎”的说法。
    我静静地守候着,像一个老练的狩猎者,但谁知一个下午过去了,没有见到一个野猪什么的,却被一堆蚂蚁爬了满身。我大叫了一声晦气,心想今天是不会有什么收获了,于是收好了弓箭回到小谷。
    我放下弓箭,摸进厨房,正想找口水喝,突然听见外面传来萍儿的一声惊叫,心想定是出了什么事,立刻寻声跑而去。
    茅房外,方老爷子倒在地主不醒人事,他的拐杖丢在一旁,还有一个、生锈、发旧的铁盒。萍儿跪在他身边,不停地叫唤着,却没有半点反应,已是急得要哭了。
    方老爷子虽是上了年纪,但他的身体一向健康,这时却是两眼翻白,身体僵直,似乎已没有了呼吸。我见状,忙问道:“萍儿,你爷爷怎么了?”
    萍儿见了我,急急地说道:“呜呜!我不知道。爷爷刚才都还好好的,但突然像是一口气没喘上来,就倒在地上了。”
    “让我看看!”
    我忙俯下身来,替方老爷子检查身体,发现没有什么外伤,只是脸色苍白无力,又探了他的脉息,似有似无,非常微弱。
    萍儿无助地轻摇着方老爷子的身体,没有半点反应,心里慌乱不堪,回头望向我,呜咽着说道:“呜呜!子渊哥哥,我爷爷这是怎么了?你快救救爷爷!”
    我沉吟了片刻,根据方老爷子的症状,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判断,“可能是突发性的心脏病!”
    “子渊哥哥,求求你,快救救爷爷!”
    见到萍儿已是泣不成声了,六神无主地向我求助。我心里怜意大生,方老爷子可说是萍儿唯一的亲人了,若他就这么不幸去逝了,那对萍儿的打击将是无法估量,想到这里,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