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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的不同,也关乎于开采星魄的方式。
金瞳狞鲎,是被天命丹杀死,虫躯炸毁,独留火星魄。
天命使然,火星魄的力量凝聚,自当纯净澎湃,浑然天成。
而金瞳焰虺,多番受伤,最终是被冰仙虫王杀死,火星魄的凝聚与开采,怎么的都算不上自然的瓜熟蒂落。
当然,并不是说该火星魄,品相劣质。
而是,温千岚用的那颗,品相更好些罢了。
“白白的送人,真是有点心疼,这是岚爷拿命换来的,却要便宜了别人,还是金赤那货,啧啧”温千岚心下叹气,嘀嘀咕咕。此颗火星魄,他不打算自用。星空翼的左窍,已藏入了一颗一阶火星魄,新得的此颗,不再适用于他。
首先,同一穴窍,可以藏入大量星晶加一颗星魄,却不能藏入两颗星魄。
星魄是半个活物,一就是一。
同一个穴窍内,放入两颗星魄,将相互排斥与损伤,轻则星窍是残次品,重则导致藏星失败。
该事,几乎没有例外。
即便有,也没什么卓越的,算不上优秀。
同一个穴窍,就算藏十颗一阶星魄,也是比不了藏入一颗二阶的。
又像用一口造化气,一同开出双生窍,比如温千岚,同时给左翼与右翼各开一窍,两窍双生,那也是一窍藏一颗星魄。开双生窍,容易开出两个半成品,成功自然是甚好,失败的代价也极为惨痛,他没去尝试。
其二,一阶火星魄,低了。
温千岚若踏入五炼,开第二窍,他可以仍选火炼。天玄九炼,炼炼皆不同为佳,不是说四炼用火炼,五炼就绝对不能用了,他继续选火炼,当然可以,专修烈焰一道。但,要藏入二阶火星魄,为好!
藏星的第二窍,用一阶星魄,也没什么不行。
千星界有很多二窍星君,得不到合适的二阶星魄,只好勉为其难用一阶星魄。
可往往在藏星完成之后,却无一口造化气,去开第三窍,修为会卡在二窍,等待星窍成长足够了才行。
所以,在有选择的情况下,温千岚定不会在星空右翼,藏下一阶火星魄。
且他早做好打算,是给右翼藏下冰星魄。
不过,从目前来看,他能得到的,只有一阶冰星魄,没地弄二阶的。
对此,温千岚倒不在乎,给他二阶冰星魄,他也不见得敢用。因冰火相克相伤,右翼冰窍过强的话,会伤及左翼火窍。二者要势均力敌,才能冰火相持同在,再行衍变星空之翼,或是太古真身。
如此这般,一阶火星魄,对他没什么大用了。
待藏星完成,他可以把该火星魄用于养料吸收,来助益火窍的成长。只是,此举不仅奢侈,他更得先活到藏星完成。想要为以后做打算,得是先解决眼前的问题——冰仙虫王。
而金赤,已成空窍星君,随时可以藏星入窍。
没得选择,尽管他与金赤曾多有矛盾,可为了多个强力的帮手,他只能把火星魄送给对方。
“不吃亏,反是赚了”温千岚宽慰着自己。
至于吃亏与否,就看怎么想了。
如果两人合力,最终杀了冰仙虫王,那他此举,等同于用火星魄,换了一颗冰星魄。
温千岚无甚纠结,不管怎么说,金赤曾都帮他丹杀金瞳狞鲎。他安然等待了一阵,没出差错的,金赤如期赶来了。
第510章 第二位星君,糟糕!()
金赤,地灵金人。
其相貌,为壮年男子模样。如今,修为堪比藏星一窍,开窍完成,其金铁之身再增,正常体魄三四丈之高,暗金色泽的金刚筋骨,强壮且较匀称,尽显钢铁的强硬气概,笔直一站,像一尊钢水浇铸成的雕塑。
当然,与火巨人般的温千岚相比,他成了小不点,气势也显孱弱。
泡在岩浆之中,双翼舒展背靠焦石,挑眉稍作打量,温千岚疑声道:“心窍?”
“是。”
金赤的回答,言简意赅。
开窍藏星,开何种窍,事关不小。
生灵之躯,穴窍为数不少,可真正的大窍,就那么几个。
其中,心窍与魂窍,是最为重要的两个,藏星当要甚之又甚,尽量选择藏入最佳的星魄。该两窍一成,强大与否姑且不议,生灵便堪称拥有了不死之身,纵是遭受严重的创伤,也能极快的复原。
心窍重要,长远考虑,金赤在心窍藏入金星魄,才最合适。
清楚此点,温千岚才略有意外。
咻。
温千岚不废话,一甩手,扔去一枚储物戒。
接过戒指,探入感知加以瞧看,金赤面无表情地说道:“唯有拓开心窍,我方可利用此火星魄,最大地拔升实力。今后若有机会,再开龙骨窍,藏金星魄。我没你那么大的雄心壮志,不必追求尽善尽美。”
不关心金赤的未来,温千岚随意点点头,“你自有主张就好。”
“事不宜迟,开始吧。”他腾起而起。
哗!
星空双翼掀起一幕岩浆,似赤红的幕布,遮空盖在金赤的上空。
温千岚双手稍作抱圆,如幕布的岩浆,旋成一团,将金赤包裹在其中。
噗通。
成团岩浆,落入了沸腾的岩浆池。
取出火星魄,将之藏入穴窍,期间,会散布十分强烈的波动,为防被冰仙虫王发觉,需加以掩饰。
金赤去修炼,温千岚重新回到岩浆池,警惕感知,为其护法。
“不谢谢,让他拿媳妇抵债!”兽纹哈士奇,没头没脑地叫嚷一句。
星空翼正值藏星,它不得化实于外,近段时间来,温千岚与虫军大战,它眼不见为净,耳不听不犯,就是呼呼睡大觉。这会儿,它之所以蹦出这句话,缘于金赤拿走火星魄,又没感激涕零地道谢。
蠢狗吭声,温千岚无诧异。
心念交流,他随意道:“他媳妇,是金铁之身,哪哪都如金似铁,岚爷可无福消受。”
“呜”哈士奇不明所以,“让他媳妇,被本哈做饭饭还债!”
“瞧把你能的。”温千岚鄙视,“让他媳妇还债,你帮岚爷去对付冰鬼老虫,抢冰星魄?”
“啊呜”闻言,哈士奇困了,又抱怨道:“呜大兄弟,哈时候去找大美人,本哈想大美人,想大鸟,早知跟泥吃辣么多苦,本哈就和大美人享福去呐。泥瞅瞅,本哈过滴是狗日子吗,狗生艰难呐”
提及洛云依,温千岚不由默然。
平时战斗不休,提心吊胆,他无心去胡思乱想。
现一空闲,说不想念,二狗子都是不信。
快了、快了。
只要藏入冰星魄,就可以扶摇而去,从雪蛛星脱困。
和二狗子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时间过的飞快,未出变故,未有火虫子来骚乱,金赤成功将火星魄藏入了心窍。
咕噜噜
岩浆的沸腾加剧,浆流在拱起。
一尊金铁巨人,在翻涌的岩浆中,站起了身来。
该金铁巨人,浑身是炙热的暗红色,挂着粘稠的铁水,凶悍燥热之气铺漫,搅动烟云翻旋。
不算星空翼的话,火巨人温千岚,不及其脖颈加头颅的大小。
“呼”金铁巨人一呼气,喷出的是滚滚火焰。
他,正是藏火星魄入窍的金赤。
火星魄在心窍,澎湃的力量四通八达全身,其之身躯,是几十倍的激增。
侧重不同,增长存在差异。
温千岚为藏火星魄入左翼,得增长最多的,是星空双翼。
金赤为藏心窍,最得火星魄之力灌溉的,是整个身躯。力量过盛,他想缩小身躯,也是做不到。又由于他是金铁之躯,炙热的力量,使得其身躯在融化、凝固、再融化着
“很好!”温千岚三目一亮。
他不怕金赤的实力一旦超过了他,会对他不利,二人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必须同仇敌忾的联手,才能活得久些。对方唯有指望他,才有希望从雪蛛星脱困。那么对方越是强大,当是越好。
从岩浆中走出,坐在焦石上,瞧着皮肤融化为铁水流动的双手,金赤沉然道:“下一步,怎么做?”
藏入火星魄,力量在身躯充斥奔腾,强大是强所未有的。此刻,若让他去找冰仙虫王决一死战,他无甚不敢。
细致地感知下对方的状态,温千岚的声音,亦是沉然,“你我二人合力,有望干掉冰鬼老虫。”
比较实力的强大,他与金赤比不了冰仙虫王,他与焰虺虫王联手,才能与之旗鼓相当,何况金赤不如金瞳焰虺强大。不过,他俩是星君,有不凡的本领。早前,镰恶虫王且是凶悍,可那次若不弃洞而逃,它迟早会温千岚与风丽等人,一点点地创伤至死。同理,他与金赤,可以不断创伤冰仙虫王,直至击毙。
只是,期间会困难重重。
首先,冰仙虫王不止自身强大,还率领着海量虫军。
虫子大军的进攻,比之虫王更为可怖,他俩若被淹没,将尸骨无存。
再者,冰仙虫王不会老老实实地,和他俩在炎地打疲劳战,发觉不妥,回返寒地,他俩追杀不得。
谋事在人,温千岚早做了考虑,他接着说道:“为今之计,是先不和它杀,尽量保持隐忍,在炎地与它兜圈子。期间,尽量收集火星魄,待你我藏星完成,再择地,和它一决胜败,用火星魄先在它肚子里炸一下,你我再从外攻打,不信杀不了它。此为理想计划,若出岔子,另见机行事。”
除了这么做,他想不到更好的办法。
地利必须要占据,若有可能,利用岩浆布个困阵,再布个幻阵。
虽说,在层级压制的面前,阵法之力实在有限,却多少会起点作用。
“嗯。”金赤点点头,他无其他行之有效的策略,“如何分工?”
星空双翼微微挥动,温千岚凝然道:“我的速度快,我在明,和虫子捉迷藏。冰鬼老虫尚且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