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热门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最强武者-第33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第一百四十六章 十步杀 带把枪() 
“咣咣咣!”

    听到敲门声响,林旭从入静中睁眼醒来。抬腕看了下手上的电子表时间,但见已是过了凌晨零点。

    翻身下床,走过去开门,但见门外站的正是李飞燕。她穿着平常的打扮,并没穿那身特别行动时才穿的黑色皮衣皮裤。

    现在还在酒店,她当然不会这么穿,免得引人注意。不过她肩头背着个较小的旅行包,那些衣服、装备包括林旭的那些,这时全都装在包里。他们会在抵达地点行动前,再找个没人的地方换上。不然要现在就这么穿着,配刀挂镖的,可能还没走出酒店,就有人报警了。

    “走吧!”看到林旭开门后,李飞燕向他道。

    “等下。”林旭点了下头,返身回去拿过那两把甩棍,走到门口递给李飞燕。然后趁着李飞燕接过后往旅行包里装的时候,他在门口换过了鞋。

    接着把钥匙、钱包等随身物品装好后,他向李飞燕道声“走吧”,跨出门口,返身把门关上。

    两人相携着一起乘电梯下楼,出了酒店后,又由林旭骑着摩托车带李飞燕出发。

    “有个代步工具就是方便多了,不然这个点儿都不好打车,而且打车也有可能会露了形迹。”坐在摩托车上,李飞燕笑着说道,“你这顺手弄来辆摩托车,还真算是明智之举。”

    “那是!”林旭得意地自傲了句。

    “对了,我先跟你说说,那个血滴子的兵刃究竟是什么东西,免得待会儿可能遇上……”李飞燕接着跟林旭形细讲起描述了血滴子的形状、施展方式、攻击范围、威力等各方面。

    那血滴子原来是一种形制特殊的弯形刀具,两面皆开刃,非常锋利,而刀背弯过的那面弧度,刚好跟人的脖子吻合,只需套上一绕,即可将人头轻松割下。刀身宽厚,刀的正面利于挥砍,可当砍刀来用,形状有点儿像是林旭看过的某本武侠小说里的一种奇门兵刃圆月弯刀的样子,但弯度更大,接近于圆形。

    最特殊之处,也是这件奇门兵刃最能发挥其威力,攻击诡异厉害的地方,就在于其刀柄后面还有着一截极细极坚韧的绳索相连。攻击之时,常不近身,十步之外,即可以绳索相连攻击,是种攻击范围极大的武器。持之者方圆十步的范围内,利用刀尾相连的绳索,都可以做到任意攻击,可谓防不胜防。所以这件武器,也另有一个名字,其实也是这兵刃的正式名字,叫做“十步杀”,意十步之内皆可杀。

    虽正式名称为十步杀,但因血滴子这名却实在太有名,还是许多人都称为血滴子,反而正名没人提,也很少有人知道。不过燕子门与血滴子乃是世仇宿敌,自是对其很了解,知道这名字。

    血滴子的攻击距离与覆盖范围能长达十步,这超过了任何长兵器的长度。所谓“一寸长,一寸强”,这种奇门兵刃首先在攻击距离上就占住了优势。往往许多初对敌者不知深浅,离得还远以为对方打不到,但一不留神一个照面就被这血滴子所杀。

    除了距离,还有诡异刁钻的攻击角度。因其以绳索相连,不受手臂的限制,十步之内,简直可以做到从任何角度攻击,非常难防。另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这兵刃真的非常锋利,虽说还达不到削铁如泥的宝刀宝剑级别,但却也是能分金断铁的利刃。寻常兵器对上,完全挡不住,常常一个照面,就是刀毁人亡。

    在冷兵器时代,有一件更加锋利结实的兵器,对敌时往往就能占很大优势。对手的兵器不如你,砍一下就断,他还怎么打。所以血滴子有着这种种优势,才能在当年初一现江湖,就是所向披靡,杀得腥风血雨,血流成河,令人闻风丧胆。清廷血滴子组织的大名,也是随着其带来的杀戳与狠辣手断,威震江湖。

    “那是以前,古代炼钢与锻造技术比较落后,稍微精良些的对上普通的,就能体现出来优势。可现在不一样了,难道现在精钢打造的兵器对上古代造的血滴子也挡不住?”林旭听完李飞燕的讲述后,忍不住问。

    李飞燕道:“你别看不起以前,许多名刀名剑都是古代打造出来的,甚至一些出土的名剑,现在的工艺都还没法模仿。当时清廷特意找人打造的血滴子,确实非常锋利精良,放到现在也是一样。血滴子这组织中很多人用的兵器,都还是以前清朝流传下来的那批。”

    “这些年中,我们燕子门也有过多次跟血滴子对上的记录。按照记录,以及一些人的亲身经历来看。我们燕子门现在特制的这些精钢兵刃,在对上血滴子时虽然能挡住,但也仍是并不占优势。何况我们在进步,人家也会与时俱进,会吸收新技术,打造出新的兵刃。”

    “所以你要是对上时,千万要注意,别硬挡。郑文辉给他那些手下配的甩棍,也不过就是街头打架用的,未必有多结实。今晚就先对凑用了,以后我再找人给你弄对更好的。”

    林旭闻言,却是自信地道:“我带兵刃也就是你提醒,才带上有个防备,到时候我出手,未必需要用到兵刃。到时候你看我空手入白刃,打他个落花流水。”

    李飞燕在他腰上掐了下,笑道:“行了,别老放大话了,要你注意就小心注意着。有备无患,千万别大意,那东西可真是要命的。”

    林旭笑了笑,正经地道:“要说起来,现在到底还是热武器的时代。血滴子的攻击距离再长,到底还是不及枪,怎么你不带把枪?虽然你们燕子门的规矩是行动时轻易不带枪,江湖比斗也轻易不用枪,可对上血滴子这种死仇,哪还用讲什么规矩?”

    李飞燕闻言,不禁笑道:“谁说我没带?”

    “啊,你还真带了!”林旭不禁惊讶道。

    “嗯!”李飞燕道:“为了保证今晚的行动,你休息的那会儿,我让滨城据点的人,派人给我送了把枪过来。另外,也顺便给你带了条镖带,都在包儿里呢!”

    “哦!”林旭点了点头,没多说什么。之前他想要镖带时,本来说不用麻烦的,没想到李飞燕却是不嫌麻烦,私下已经让人送来。

    李飞燕道:“但血滴子脑筋也不是死的,我带枪,对方也有可能带枪。所以要是撞上了,也要小心对方有枪。”

    林旭闻言,自是点头答应。

第一百四十七章 爬楼 换装() 
星海酒店距离杨俊轩公司所在的高科技软件园并不远,林旭上午才跟着李飞燕和崔素英一起来过的,道路也是熟悉。这时已是深夜十二点多,路上车很少。他一路与李飞燕说着话,很快就赶到了高科技软件园。

    在李飞燕的指点下,他并没有直接开车进入高科技软件园,而是在接近杨俊轩公司所在那座大楼的园区外围,找了一处黑暗背光,同时无人无监控的大楼后巷里停下。

    停好摩托车下车后,李飞燕看了看左右无人,便仰头看向楼顶上方,向林旭道:“上吧!”

    林旭点了下头,探手抓住李飞燕肩头的背包道:“我来背吧!”

    他现在的功力修为早已超越了李飞燕,力气比她大,轻功也比她好。所以爬楼的话,还是他来负重比较好,可以让李飞燕更轻松些。之前他是在前面骑车不方便,才让李飞燕一直背着。不然的话,他早就背过来了。

    李飞燕见状也不客气,笑了笑便解下背包递给他。

    林旭伸手接过背上,然后向她点头道:“行,上吧!”

    李飞燕又只点下头,也不多言,轻身一跃,便率先攀住了一个二楼窗户外防盗窗的钢筋条。林旭见状,随后轻身一跃,也攀住了旁边的另一个。他这时修为更高,轻功更好,可以比李飞燕爬得更快。但现在他却只是不紧不慢跟着,跟李飞燕保持着同样的速度。

    两人是跟着一起行动的,他自然不能甩下李飞燕太多。何况做为男的,又是两人中更强的一个,他也理应照顾李飞燕。不过即便保持着同步,以李飞燕的攀爬速度,两人爬起来却也是不慢。

    两人有如是灵活的猿猴,只要稍为有点儿棱角的地方,就能够借助攀爬。

    这座大楼共有15层,两人从下面爬到最顶层,也只用了十分钟不到。不过快到顶楼时,林旭却是比李飞燕加快了些速度,率先爬了上去。他倒不是想着到最后一段跟李飞燕比速度,显能耐,而是他要先一步爬上去查看情况。万一楼顶上这时刚好有人或有些什么别的情况,他可以先行察知,给李飞燕警示。要是有危险的话,他也可以顶在李飞燕前面,先一步面对。

    率先露头查看后,林旭但见楼顶上黑漆漆空无一人,便回头向李飞燕比了个安全没情况的手势,然后翻身上去。上去后,他走到李飞燕快爬上来的位置,然后等到李飞燕上来时,弯下腰去伸手拉了她一把,将她直接一下拉上了楼。

    站稳微微喘了几口气后,李飞燕左右瞧了瞧,打量了楼顶一眼,道:“我们换衣服吧!”

    这楼顶上虽空无一人,但并不是空无一物,还有如电梯机房、楼梯通道口、消防水箱等建筑与设备。

    林旭答应一声后,两人走到楼梯通道口的那个小房子处,然后各占了一面,打开背包取出各自的服装与装备,分别换上。隔着个墙角,两人倒也互相看不见。

    其实林旭早就见过了几次李飞燕只穿内衣的样子,甚至不穿衣服的也无意中撞见过一次。所以李飞燕倒并不介意向林旭展露自己的身体,当着他面儿换衣服。不过她不介意,林旭却是介意,毕竟男女有别,还是要注意点儿,所以他先主动避开了。

    男人换衣服总是快点儿,所以林旭先行换好,接着手套、帽子、蒙面巾也都戴好系上。最后,他把李飞燕让燕子门滨城据点为他多送来的那条镖带系上。

    他之前虽说只要镖带,不要别的。但这种装备,在燕子门却是配好一套的制式装备,一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