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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恶-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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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受天下】整理
附:【】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人之。恶
  作者:一個人兒


文案
写在前面的话:为什么要以男性为视角?
基本上这是一部犯罪爱情小说,因此归于都市言情系列。我很想通过文章反应人性,通过描述一个杀人犯的恩怨情仇,从而揭露一些心理问题。本书的杀人犯是男性,为了增强作者自己的代入感,我选择了第一人称。
但考虑到晋江是中国最大的女性阅读网站,因此这部小说的设定还是以爱情为主,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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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重点大学生物系发生一桩投毒案,警方传唤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学生们正在实验室做劲动脉放血手术。
很快,犯罪嫌疑人中的两个指出,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那份盒饭是由我——沈毅——买的。警方在最初对我的作案动机一直很迷惑:据说,我跟他的关系不错;据说,他跟我的女友没有瓜葛。那么,我究竟为什么要害他?是一时冲动还是早有预谋?是误杀还是受人指使?
好吧,我告诉你们:与她有关……
《人之。恶》,一个杀人犯的不可逆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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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标签: 恩怨情仇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毅 ┃ 配角:周越泽、柳絮、沈秀、陶谦、郭嘉 ┃ 其它:



  一、荼蘼

  校园一角的蔷薇花开的正艳的时候,实验楼的二楼,陈教授正向我们演示颈动脉放血手术。实验桌上的兔子四仰八叉、被五花大绑,尽管已没有生命体征,被微风吹动的皮毛,仿佛仍述说着它内心深处的那份恐惧。
  这已不是我们第一次做动物生理实验,见惯了内脏、大肠的我们,照道理,不会再为这些血淋淋的场面走心。可或许是今天的阳光耀眼迷了心智,又或是那纷纷扰扰的花香,有一搭没一搭的勾引,我确是频频的分神。我总是有意无意的去瞥那蔷薇花,脑海中划过这样的念头:血蔷薇的花语,是破碎的爱吧?瞧那颜色,多鲜活……
  有不属于这个教室的风凌冽的卷进,在一阵小小的骚动后,一个身穿制服的警察,走到被学生团团包围住的陈教授面前。他亮了亮自己的证件,用低沉而略带沙哑的嗓音自我介绍道:“陈教授,您好,我们是上浦镇公安局的。”
  陈教授一脸迷茫,微微点点头后,停下手上的演示。
  “今天早上我们接到贵校保安处的报警,贵校09级生物技术专业二班周越泽同学,于5月12日,也就是昨天中午被人投毒。周越泽同学已在今日凌晨2点,过世了。”
  “啊?!”同学中起此彼伏出一阵低低的惊诧声,伴随着不敢相信的目光,陈教授,也是一脸的错愕。他摘下口罩半张着嘴,许久,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还是警察理智的继续说了下去,在稍微等待了几秒后,他扫视着众人,道:“我们今天来,是想请周越泽同学的室友,回去了解一下情况的。请问,哪位是沈毅同学?”
  目光齐刷刷的望向我,我面无表情,淡淡的与说话的那位警察对视。耳朵里,却充斥着实验室墙上,那滴答紧走的针脚声。
  在他们带我出教室的那一刻,脑海里的指针,永远停在了上午10点24分。这日晴空万里,金色的太阳照耀得光底下的人,格外青春靓丽。我最后瞥了一眼那开得炽热的蔷薇花,嘴里轻轻吐出两个字:荼蘼……
  我想起一些事,也是这样一个晴好的日子,我□□着上半身在河里摸螺狮。老家三月的螺狮最肥美,放清水里养一两天,剪掉尾巴,佐以葱姜、干辣椒爆炒,就着啤酒与家门前盛开的月季,可算得上人生一大享受。
  是的,月季。如学校的蔷薇花一样,炽热的颜色。
  我曾有过跟这花一样炽热的女友,她穿着紧窄的T恤,包臀的俏短裙,两条大腿在高跟鞋的陪衬下,越发笔挺而夺人魂魄。她的五官算不得精致,但这姣好的身材,却经常为她吸引来一片侧目。
  在她没有成为我女友前,对于她的这种穿着,我经常只是一望而过。但正式确立关系后,我不止一次告诫她:不许这么辣!
  可她就像故意跟我作对似的,我越不高兴她做的事,她做的越来劲!好比现在,她倚在那棵大柳树旁朝我盈盈的笑,那里头的意味深长,我一眼就有些心生荡漾。
  我说不清自己是不是有点不高兴,只知道上岸后,对于她贴上来的温软身体,微微的口干舌燥。
  我象征性的推她一把,我说:“湿。”一边用脱下来的T恤擦身子。
  她却没有被我推开,反而紧紧搂着我的脖子吹气:“我又不嫌你。沈毅,你说,你爱不爱我?”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要我说这么肉麻的话,我哪儿说得出口啊?尽管身体的某个部位在她的娇嗔嗲语里渐次失去理智,面子上,犹自强撑着沉默。
  她一勒我脖子:“爱不爱?!”声音提高了八度。
  我掏了掏耳朵,点了点头,嘴角溢满幸福,我说:“嗯。”
  她戳了我脑袋一记:“呆子!”骂了一句。却又冷不丁的在我脸颊边啜了一口。这始料未及的湿糯嘴唇令我一阵酥软,有那么一刻,我真想将她压倒在草地上……但我忍住了,因为我不知道她会不会哭着骂我流氓?
  于是第一次就成了她主动,当我意识到之前她的所作所为皆为了引诱,我直在心底里痛骂自己是猪!但完事后,我有一点儿觉得她不够矜持——而且,她没有落红的现实,也确实微微让我不舒服。
  我没有问她之前都跟过谁,不是不想问,而是不晓得怎么开口。可她好像把我的沉默当成了欣然接受,她从后面抱住我,对我说:“沈毅,我敢说,你是我这辈子最爱的男人了。除了你,我再不会爱别人!”忽然绕到我前面来,定定的看着我,问:“你会娶我吗?”
  我一愣。这个问题我确实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于我而言,如果我跟村里那些初中毕业就辍学打工的男孩子一般无二,那17岁的年纪考虑结婚问题,也是可以理解的。但现在,我在县重点高中念书,成绩优异、名列前茅,获奖无数、表扬声不断。班主任不止一次跟我爸妈说,我有机会考上国家重点大学。而我自己也不止一次,想象着大城市重点大学的风光……
  结婚?这个原来离我很遥远的事,在这一年被忽然的提起,令我感到既陌生,又无措。我不开化的脑子第一反应是:我闯祸了。然后便开始紧张,看着面前这张跟我一样略显稚嫩、满怀期待的脸,想象人家爸爸——我们的村长大人,那怒发冲冠、怒目圆睁的发威模样。
  我感到没穿衣服的背部,凉飕飕吹过一阵冷风。手心,却反其道的冒着汗。刚才在她身上的那点享受,被她一句话,扫得烟消云散。我注视着她,不敢眨一下眼,直到眼睛发酸,眼泪流出来,我颤抖着嗓音对她说:“秀儿,等过几年我再娶你好吗?我现在要啥没啥的,我爸妈还指着砸锅卖铁的供我上大学呢。我不能辜负他们……当然,我也不能辜负你……我……我……”
  脑子乱成一团,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
  幸好,沈秀听懂了。她微笑着握着我的手,对我说:“我明白的沈毅。只要你的心在我这儿,你去哪儿上大学我都不会阻拦,我还会帮你。”
  我满腹感动的望着她,她一脸的真诚看上去美丽极了。我感到自己的小腹一热,我又跟她相拥在了一起……
  曾几何时,我真以为自己这辈子的终身伴侣就是沈秀。尤其当这日之后,她爸爸——我们沈家村的村长大人——上门,跟我说了一番话。他要求我跟沈秀订婚,他说村里流言蜚语的,传我跟沈秀的事儿,我不能不对他女儿的名誉负责。他知道我还要上大学,没到法定年龄就是办了婚礼,这婚姻也不受法律认可。可他不能就这样眼巴巴的任由我远去,无论如何,哪怕两家人吃顿饭,我跟沈秀的关系也算得到认可。
  他噼里啪啦跟放鞭炮似的说话,态度是居高临下,口气是毋庸置疑。听在我和我家人耳朵里,是这件事由不得我不答应。其实他的这个作风真的挺令我反感的,从小到大我最讨厌一件事,那就是受人胁迫。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正好处在叛逆期,对于沈秀爸的要求,我没有立刻作回应。我心里只是不服气的想:名誉?负责?谁该对谁负责还不一定呢!你家女儿又不是处女,凭什么村里就传我跟她啊?!
  但接下来他说的话,却将我对他的一点不满一扫而空。他吐出一口烟,喝了一口我妈给他泡的茶,他说:“沈毅,其实叔也知道你不是个坏孩子,你念那么多书,算个文化人,这勇于承担的道理,你不会不懂。这样吧,跟咱们秀儿订婚之后呢,你的学费叔跟你爸妈一起承担,成了一家人,咱就没必要那么客气了,对吧?”

  二、本性

  我被他的话惊的一激灵,我心想:如果真是这样,那我将来就不愁学费和生活费了。除了大学,我还可以继续追求去念研究生,以我的刻苦用功,争取保研应该是不成问题的……
  我肃穆的点了点头,答应了他的要求。
  于是17岁这年的暑假,我跟沈秀订了婚。老家的订婚仪式虽没有结婚那么繁琐,但也算郑重其事。我跟沈秀尽管是自由恋爱,可程序上依旧需要找两个媒人——一个代表我方,一个代表她方。定下来后次日我方的媒人和我爸一起上门提亲,带上十二个红木盒子盛装的喜饼、喜糖等物,浩浩荡荡由我们家亲戚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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