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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色和夜色-第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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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过去不是已经告诉我了么?包括她比我大六岁、曾经做过模特儿的职业、一次破碎的婚姻。当然,现在又团圆了。破碎了的东西,能够团圆,这就是为什么我能够做到象雯所说的那样,失恋了还这样洒脱。尽管洒脱是由许多个不眠之夜的痛苦换来的。

  不洒脱点,死缠滥打的爱情有什么意义?!难道非得象我妈那个样子,从楼顶往下跳拿自已的性命去讨那怎么也挽回不来的婚姻?

  我得忘掉迎风。是的,我如果无法做到,但至少也应当把和她在一起的日子藏在心底。可是,就那么容易吗?这张纸条再一次勾起了我的思绪。

  我抬头看太阳,七月中旬十一点多钟的太阳,跟十点钟的是多么的不相同,都红得透亮,仿佛由这边能看到那边了,液体状的,动荡不安。

  一只长相精瘦的哈巴儿狗,不知由哪里冒出来,阔嘴唇,喘着粗气,吐着干燥的腥红的长舌,在我脚边围着我喝了一半的矿泉水水瓶边转着圈儿,蹭来蹭去,贼眉贼眼的。我的眼睛有点近视,后来才注意到它的脖子上的套了一根跟它的毛色一样的铝制链锁。链锁的断面处有明显的凸凹的痕迹。好家伙,一看就是由哪里逃出来的。它想喝水,倒也客客气气,知道怕个人,我把还剩下半瓶的矿泉水拿起来,亲自将水喂给它喝。就半瓶儿水的功夫,我和这一只狗便有了点感情了。

  但总还是不及养它的主人的感情深厚。它的主人一喊它,它便摇着尾巴走了。它的主人我认识,就是从前我和阿帆一起租的那套旧屋,我们对面的邻居。她看上去老了少许,也许是一夜没睡好才引起的,暂时的。四十多岁是一个悲哀,尤其是女人。所以,处在这种年纪的女人,在各方面是马虎不得的,即使一根头发丝没梳理齐整,也能够藏纳老态的。我想到了柳迎风,但我想象中的柳迎风若是在这个女人所处的这个年纪,是绝不会象这个样子的。

  女人显然没认出我来,她眼里心里尽想着她的狗儿。她见到它的狗儿,就象见到她的情人而非见到她的丈夫,满脸露出一副失而复得的惊喜。

  房屋中介所的那个四十多岁的女人,走出大门,看见我,友好的通报说有个女的好象是找我的,并说把我的手机号也给了她。还问我那个女的有没有打过手机给我。

  我说,是的,我们才通过电话的,谢谢。

  
春色和夜色
第十三章

  我终于还是在两天之后走进了那座我熟悉的十七层高的公寓。心情复杂,带着对那张纸条上写着的内容产生的好奇心的目的。我觉得我必须要消除我的好奇心。我甚至觉得我有权“知道那所谓的一切”。

  在敲响那扇我曾经住过的、熟悉的、并给我带来无限的幸福的门时,我的手有些不自觉地抖动着。人,不止只有脸才是发表或刊登表情的。其实,手,也是有表情的。激动、兴奋或者怅惘。但是,连叩了数次门,门依然紧闭。我想,大概女主人出门了。门口,一双宽大的、至少有43码的大号男用布料托鞋工工整整、安安静静地摆放在暗红色的鞋垫上。托鞋看上去崭新崭新的,叫人疑惑它一次也未被人穿过。

  见门始终未开,我迟疑了一阵,下楼去了。在楼底那一片翠绿翠绿的人工草地旁的石椅上坐下,一边抽烟一边儿等。我的眼睛一刻也没有离开过进出那个门栋的人。特别是三十来岁的女人。其实,都市里的二十多岁和三十多岁的女人在外表上也不是很容易区别的。三十多岁的女人若是保养得好,有时是看不出年龄的。爱漂亮的女人,是懂得如何将年龄藏得不露痕迹这个要领的。

  这一次,没有遇到章言。之后我又陆陆续续的去找她,直到这个月只剩下三天的时间,我才遇到章言。说真的,每一次进入到这座公寓里,我的内心容易产生一股怎么也按奈不住的激动与伤感,一次比一次更加的浓厚了。

  章言见到我,一点也不惊奇和感到意外,脸上的表情非常淡然。我从她的脸上什么也看不到,既看不到热情,也看不到冷淡或其它什么。有的只是极其平常的、最起码的客套。只不过是简单的三两句问候语。虽然我们从未谋面,但并不就等于我和她就完全的陌生到从未谋面的那种生涩彻底的地步。冥冥之中,是相识的。至少,我从柳迎风那儿知道这世上还有一个叫章言的女人;至少章言也知道柳迎风和一个比她小的男孩在恋爱。

  我尽量以深呼吸来抑制自已的激动与伤感。我摁响门铃,门立刻就开了,她象是早就等候在门后边儿似的。没有特别浓烈的笑貌,也没有特别的感到意外或惊奇,表情温存平静得使人觉得她象是在迎接回到家里亲人一样。这感觉在我的生活中遗失了有一段日子了,现在它突然回到我的怀里,很好。

  我也没有客套地问候,连一个你好也没有说。她给我的感觉显然不允许我客套,我也不允许我说这类话,不然,我就会有一种对她给我的那一份美妙的亵渎。

  “我知道你一定会来的。”我还站在门口,她就这样对我说,很有把握,一派料准了的姿态。说话更是干脆、利索,微微翘起一边嘴角,似笑非笑。

  我当然要来的。我嘴上没说什么,可我的脸上就是这么写着的。

  “听我对门的说,看到你来了好几次了。是吗?!”章言其实已经相信她对门的说的话是真的。倒是我一次也没见过她的对门在我面前露过脸儿。也许,那个对门的是从猫眼儿洞里看到我的,鬼鬼祟祟的,而且还要配以一副誓死捍卫自家财产不受侵犯的姿态。这世界怎么啦?人与人之间总有这么多无想的危险存在呢?

  章言断断续续的说了一些她不在家的原因。说得很抽象,只说她去别的城市去看望一个朋友了。看望的是怎样的朋友,章言没说。我只是点点头,表示在听。其实我觉得她去哪里,跟我一点儿关系没有。

  我进屋放下随身的行礼,一把象征性的吉它。一只大号帆布包,里面装着我的日子。我走哪儿就背到哪儿。直到她转身为我煮好咖啡并端到我面前,也有好十来分钟,我还没和她说上一句话。

  趁她煮咖啡的时间,我独自打量了一下这套房间,屋子里有了不小的改动。每个窗户都安装了宽大的落地窗帘,冷色调的。客厅里多了一架电子琴,地毯也换了绿色的,簇新,好象是刚换不久的,绿油油的,踩在上面,感觉像是踩在人工草坪上一样,软、松。

  我朝柳迎风曾住过的那间卧室的房门看过去,门严严实实地关闭着。我沮丧地收回了我的目光,呆立了一会儿之后,我噔噔噔地去了一趟天台,天台上好象不常有人去,我一眼就看到地面上还残留着一只我和柳迎风抽的那个牌子的香烟的空盒子。都变形变色了,若不是外面的那层薄塑料膜包裹着,烟盒早就无影无踪了。

  我只匆匆看了一眼,就又回到她的客厅。正对着茶几后面的墙壁上挂着一副复制的油彩画《镜前的维纳斯》。两年了,却还在。但我想不起这副画是出自哪个名家之手。外国人名儿一经翻译成了中国字后我总也记不好,一大串儿的,读起来又特咬口;就跟我始终说不好外国男女长得漂亮不漂亮一样。

  我仰着脖子看了好一会儿《镜前的维纳斯》。我对画的好感不如说是对色彩的光艳产生好感,我喜欢色彩远胜过喜欢声音。色彩比声音安全多了,至少不会制造出流言蜚语来。但我从来都没有打算要交一个哑女作女友的,不过,将来若是要有一个哑女作妻子,我倒并不特别在意。男人讨个哑妻才真算是一种福气。我爸曾经这样唠叨过,我现在想起来,真替我妈悲哀难过,我爸或许早就不爱我妈了。至少不爱我妈开口说话。



  但我爸说谎,最后还不是讨了个能说会道的女人过日子?!男人都爱说谎,这是被女人惯坏的,而不是被女人逼出来的。

  我除了喜欢颜色带给我的视觉美之外,我还喜欢画面中的人物的形象美,比如人物的线条、神态、姿势等,总给人带来无限的美。诗意的想象的美。

  “这一副委拉斯开兹的《镜前的维纳斯》很美,我一直都很喜欢。”章言定是看出我也对这幅画表示喜爱,于是便高兴地给我讲了一大堆关于委拉斯开兹的故事,滔滔不绝的讲。这是个知识丰富、思维清晰、思想敏感得使人敬畏的女人。纯粹的知识堆积起来的女人,却并不属于生活型的女人。看着章言,你难以想到她跟锅碗瓢盆儿和油盐酱醋有关联。她看上去那么整洁,干净。

  说真的,我在对画家的生平、成长、及他们作品所属哪个流派等方面的知识是贫乏的,应当说算是个纯粹的门外汉。但出于礼貌,我先是耐着性子装得很认真的听,到后来我真的发现我在认真的听。她谈话的表情很丰富,但决不怀疑那是有意的夸张。她说话时喜爱伴随着手的不断舞动,不停地在我面前比划着什么。她的双眼睛挺有内涵的,有神,充满智慧,看着它就像它能说话似的。看着她的眼睛时,我突然觉得有种在哪儿见过似的熟悉的感觉。我一时想不起来。我的记忆力容易出现了间歇性的停滞。也许等会儿或等上一两天,我就会偶然想起来的。我有这样的毛病。

  总之,她说话很有感染力,能带你走进她的话题里,随着她的思维思考问题。但是,她说话过于果决,不怎么擅长使用女人的温柔。

  讲了大约有五六分钟的样子,她突然停止不说了。她说,不好意思,我只顾自已一个人讲了。

  “您真有心,还给镶了相框呢。”我记得我和迎风从前住这儿时,《镜前的维纳斯》是没有镶上木框的。

  “唔,我没舍得扔,又不想让它过快的破损。有一次散步偶然经过一家装表店,也就想到拿到装表屋里叫表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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