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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同人)[花邪]他忽然不在乎自己的肝了-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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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人伤心至极地站在那里。”
  “医生建议我把他带回家里,也许熟悉的环境的声音能让他更快地醒过来,他说吴邪开始时发烧是因为急性贫血症,现在他昏迷不醒,可能是一种被中国人称作‘梦魇’的病,是他自己不想醒来,现代医学对此毫无办法。于是我把他带回家里,给他念他写的书,打开音响放他喜欢的音乐,认真地给他刮去胡子、洗澡,晚上抱着他睡觉。他像个大娃娃一样任我摆弄,乖顺而沉默。我对他说你睁一下眼好不好,就看我一眼,我就不吵你睡觉。我说你就算要睡死,也不要这样无声无息地死,临死前不和我说一句话,也不看我一眼。我说吴邪你醒醒,你不要一个人做噩梦,我说吴邪你回来。我吻他的眼皮,吻了好久,他的睫毛上挂着一点水珠。他安静地听我絮絮叨叨,眉眼倦怠。某一天夜里他忽然醒了,是彻底清醒了,他伸手摸摸变长了的头发,在我怀里稍微挣动了一下,我当时已经习惯了抱着个不动的东西睡觉,因此他一动我就醒了,不可置信地盯着他看。他转过头来看了我一会,然后翻过身来面对着我,回抱住我。”
  “可我不敢再睡了,他已经睡了那么久,万一这次又一闭眼睡过去了怎么办?于是我跳起来把灯全都打开,然后把他搂在怀里不想撒手,但我又害怕他睡过去,就不停地和他说话。我问他说自己杀了人是怎么回事,他就告诉我一个故事。因为市区内暴力活动猖獗,几幢高级办公楼被炸毁,吴邪改为寄住到一户当地人家里,吴邪每天付给她们一笔食宿费。那是一个简单幸福的家庭,虽然只有母亲和女儿,家里的男人被永远埋在了乌克兰的一处暗无天日的矿井里。母亲做得一手漂亮的针线活,女儿钟情于绘画,脑海里充满了黎明和渥丹的姿态,笔锋稚嫩但美好,吴邪教了她不少摄影里光影处理、构图等方面的知识,这对绘画也很有用,他喜欢小女孩天真无邪的模样,喜欢她偷偷把面包屑撒给被枪声追赶得惊慌失措的鸽群,喜欢给她讲世界各地的见闻,明镜般的眼神里倒映出单纯的向往。他真心把她当成自己的妹妹,毕竟他已没有半个近亲。有一天他去街亭的商店买牛奶,听到她呼唤他的名字,开始时她的嗓音一如往常轻快,后来渐渐带出了惊惶的意味,她的声音变得尖细并且逐渐变大,然后就是重叠纷乱的脚步声,喘息和男人低沉的嗓音。女孩子惊恐地向陌生人辩解,但从她啜泣声越来越明显的话语中听出来,那些人根本不听她的话,偶尔还爆发出一阵不怀好意的笑,接着就是衣料摩擦的声音,和女孩恐惧悲愤的一声嘶叫。吴邪僵立在原地不敢动,当他们想猥亵她时,他忍不住想冲过去,并且也即将要这么做,但是一个声音把他牢牢钉在了原地:枪托砸上后脑的声音。他太熟悉这种声响了,在洪都拉斯,在东帝汶,在委内瑞拉,摩洛哥,几内亚,他无数次听到枪攻击人体时发出的无数种声音。就算对方是一群人,手里还有凶器,他也愿手无寸铁地冲过去保护她;但对方有枪,这是无法逆转的优势,无法反抗的暴力,扣一下扳机就能轻易让你失去所有机会。他太清楚了。于是他所做的——即使心里洪水般的情感能让他即刻疯掉——也只是背靠着小巷的砖墙,慢慢滑坐下来失声痛哭。他这么做,并非为了苟且偷生,他从踏上这条道路的第一时间内就知晓并接受了自己的结局,也许殉职,也许侥幸活下去,也许伤残重病,但他此刻没有由着情感和正义感去救人,只是因为脑海中突然出现了一副血淋淋的画面:我昏死在地上,伤可见骨,口鼻间只剩奄奄一息。”
  “他爱我,并不逊于我爱他。他只要想到自己这条命是由我拼上了自己的命夺回来的,他就无论如何也不能让自己这么死去,死在孤独的旅途上、陌生的异国里。这身体里已有我为救他而流的血,为救他而牺牲的前途命运,他不敢辜负,更不愿辜负,因为他茕茕独立了这么多年,忽然得到了从没得到过的一切,他不愿放弃啊,他想活着,活着回家,活着爱!野蛮的人们虐待她,殴打她,用武器撕裂她,他死死咬着手背,不让自己发出半点惊动这群禽兽的声音,泪水淋湿了伤口,那里面的盐分让他痛不欲生。他哭得浑身颤抖,明知道哭没用,可他无法用别的方式表达自己的痛。只是痛,用遍千言万语,也只有这一个词能形容那一刻的感受,痛到神智不清。”
  “最后一切声音平息,他找到了女孩子,抱着她想狂奔向最近的医院,可她在被他抱起的时候就断了最后一丝微弱的气息;她死前伤痕累累,满身血污,没有一件完整的衣服,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肤,眼里只有空洞的夜色,油彩的缤纷再不能点亮她瞳孔。她死后,吴邪患了抑郁症和创伤后心理压力障碍症,还有一点臆症,这使他不得不离开一线新闻采集地,NYT允许他带薪休养,把他送回了家。我见到他时,他正沉浸在异常痛苦的精神煎熬里,他认为是自己杀了她,所有致她死地的暴行皆由他发起。”
  “吴邪说完这一切后,神色非常平静,脸上找不出多余的表情。接下来一个半月,我一直试图缓和他的病情,与他遍访山川湖海,一切都遂他心意,去了许多有趣的地方,变着法儿逗他笑,努力让他早日高兴起来。但怎么做都没用,他终日沉默,神情倦怠,气色恹恹,整个人好像笼着一层迷雾,有时候他甚至一整天不说话,我就在床上逼出他几滴泪来,他仰着头,喉头压出几声急促的喘息,我搂着他重复着我爱你,他这时才肯哑着嗓子和我说说话,然而激情过后一切如旧,我只能束手无策地看着他塌陷的两颊。我说,你不能再瘦下去了。他说,嗯。我说,你会得厌食症,最后会死。他说,嗯。我说,你听听我的话。他说,嗯。我想说你不要这样,你别为她难过了,她已经死了,但我没死,我天天躲在厕所里抽烟,我不想落泪,可是我太难过了;我不想说这种话,可是我太难过了。然而我望着他憔悴的脸,喉咙像被鲠住,半句自私的话也说不出来。他的理想那么无私,可他却为了自私玷污了这理想,这条人命一旦在他身上烙下疤痕,除非让他将这三十多年来根深蒂固的一切连根拔去,否则他不能活过来,他已随她而死。”
  “我请了好多他的朋友和他谈心开导他,那么多人里只有切尔西成功了,她要求在厨房谈,然后他们两个闭门谈了三个小时,半句话也不泄漏给我,倒是我的酒柜横遭洗劫。切尔西夹着法国利多的郁金香杯风风火火地冲出来时,杯里面半滴霞多丽白葡萄酒也不剩了,她挑剔地说我的生活品味在下降,‘郁金香杯必须要盛香槟这样能看到泡沫往上升;白葡萄酒杯要小,才能留住酒香;红葡萄酒杯要大,口感才能柔顺,而你柜子里恨不能只有SKYY和Absolute伏特加之类的东西,杯子除了利多就是扎啤杯,你男朋友更年期,你也跟着老年痴呆吗?’我懒得听她讽刺,频频回头看正在小口喝酒的吴邪,意在让切尔西识相点赶紧走。她走了之后,吴邪避而不谈她究竟说了什么,但看出来他精神好了很多。第二天他让我和他一起出去跑步,本来我以为就是遛弯,却发现他在小腿上绑了计算里程的定位器,戴了个测血压和心跳的LG手环,还有一整套Cotton Carrie,上面挂着相机水壶三脚架,看他全副武装我也忍不住认真了。于是我们哼哧哼哧地跑了大半条哈德逊河,又原路跑了回去。如此几天,虽然累得浑身臭汗,但吴邪笑得多了不少,有一次我甚至看见他在目不转睛地看《黑鹰坠落》。好吧,我倚靠在栏杆上看着吴邪,他在低头看血压数,夕阳溶金,风掀起他的衣领,觉得也算值。”
作者有话要说:  

  ☆、阿富汗,蛇蝎人心

  “很快我就知道切尔西用了什么办法让他重新振作起来了,她瞒着我,帮他申请了战地记者的资格。这职位空缺不少,报酬丰厚,就是没人想做,也没人能做,得需要优秀的体能、丰富的军事知识和敏锐的头脑。这一年是二零零一年,与阿富汗作战的计划已在五角大楼里完善得差不多了,吴邪必须在短时间里把自己训练到至少能通过体能考核,他的忠贞审查也是过关的。等我接到正式通知时,吴邪已经通过了所有程序,即将作为美军随军记者开赴前线。两个月,他整整瞒了我两个月,而我还以为他回心转意,暗暗勾画着未来平静生活的蓝图,着实愚蠢透顶。此时所有争吵都是徒劳,所有挽留都是白费力气,我甚至不知道该作什么反应。理想,是的,理想,都是该死的理想!我原以为东帝汶足够凶险,让我差点丢了命,后来又有贝尔格莱德,让吴邪患上了严重的精神病,现在又是阿富汗,他是不明白吗,还是就是义无反顾,那是真正的战场!谁保护他,那些素未谋面的冷血的大兵?空中倾泻着枪林弹雨,每一步下都是地雷和沼泽,吐着胆汁也不敢松懈脚步,你得架着摄像机躲在粪坑里,五颜六色的肠子甩到你的脸上,水蛭从阴沟里爬上你的背,不能出半点声音,否则就是四面八方的呼啸的子弹,将你打成一个漏风的皮囊。他为什么肯去那样的地方,而不愿好好与我呆在家里,他不是爱我吗,他不是甘愿为了我在生死关头连理想也抛弃吗?”
  “有那么一刻我甚至在恳求他,我恳求他为我想想,如果他死了我该怎么办,即使是在最愤怒最不甘的时候我也没有说过这样的话,我绝不愿让他为难,可我实在绝望。我把自己押在天平上,另一头是他毕生的信念、悲苦的童年、一条条惨绝的人命,只要他肯犹豫一瞬,我想我都该满足。但这不够,我要他好好活着,因为不管是多深的悲痛都可以被时间抚平,多深的遗憾最后也会成为一声叹息,唯有死,这是绝不可能挽回的东西,毁灭了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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