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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走了不远,刘铁匠追了上来,抓住两人,两人挣扎着,刘铁匠说:“你两个小鬼瞎胡闹,没有大人看着怎么行,某同你们一起去。”
冯牧吃惊不小,因为刘铁匠经常咳嗽,他可不希望躲在暗处的时候,因为他的咳嗽,而惊动了其他人。
但事实上,刘铁匠帮了很大的忙,冯牧和李二毛顺利从墙洞中爬了进去之后,偷了东西出来,惊动了大黄狗,是刘铁匠挡在他们身前,和恶犬恶奴搏斗,为他们的逃跑争取了时间。
将偷来的金银财宝藏在枯草中,李二毛让冯牧小心看护,他回去接应刘铁匠,冯牧怕他应付不过来,也跟了上去。可是当他们赶到之时,刘铁匠已经用木棍打死了两条大狗,七八名家丁也被他打倒在地。
他腿上被咬下一大块肉,身体也不同程度的受了伤,冯牧拿出葫芦,让刘铁匠喝了一口,可惜这是治疗内伤的药,他的外伤似乎更严重。
扶着刘铁匠去了一家医馆,大夫给他包扎好之后,冯牧将包袱交给了刘铁匠,让他带回去给村民,他自己则和李二毛一起,往北方走去。
看着两个孩子消失的背影,刘铁匠长叹一口气,他如今这般田地,再难阻止他们,只希望那两个孩子吉人天相。
回想起冯牧坚毅而隽烁的眼神,刘铁匠心想,兴许正应了那句老话:虎豹之驹,未成文而有食牛之气;鸿鹄之鷇,羽翼未全而有四海之心。
第九十六章 敌军来袭
居庸关是天下要塞,军事重镇,作为华北屏障,扼守天下咽喉,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
而冯牧与李二毛两个小孩,想要通过居庸关,势必会难如登天,自鞑靼小王子崛起以来,长期南侵大明帝国边境,守城的边将苦不堪言。
也正是因为长期的动乱,许多百姓都内迁了上百里。只有盼望着远离居庸关的人,没有人会笨到出塞,前往蛮夷之地去送死。
然而两个小孩甘冒天下之大不韪也要出关,这若是让人知道了,肯定会笑掉大牙,或者骂这两孩子犯了神经。
冯牧没病,莽撞的李二毛也没有,李二毛是想多杀几个蒙古兵,为父亲报仇,冯牧则处于同情,他总有种感同身受的情绪在其中。
苟且偷生于乱世,他也许可以活到花甲抑或古稀之年,可最终也不过埋没于乡间,做一个籍籍无名之辈。于国于身而言,毫无建树,那么上天安排他穿越回到明朝还有什么意义?
既然来了,就做出一番事业,也不枉重新活过这一遭。冯牧不甘平庸,不希望跟随着村民们颠沛流离,过着那种苟且偷生的日子。此刻他心中有无数的热血豪情,生做男儿,自当沙场笑傲,方不负入世一遭。
两人出关被守城的卫兵赶了回去,正当两人饿得咕咕叫,打算去找东西吃时,守城的将领看到了他们,吩咐小兵给这两个孤儿送去了点口粮。
冯牧接过大饼,趁士兵不注意,右手一带,右脚一绊,就将那名士兵摔了出去。另一名士兵见状,举起拳头就要来打冯牧,李二毛挡在冯牧身前,反应更快,一拳揍在那名士兵的肚子上。
被小蛮牛揍了一拳,士兵吃痛,强忍着想要反击,冯牧在这个间隙间,补了一脚,士兵被踢倒在地。两个成年男子被几岁大的孩童打倒,看在其他士兵眼中,爆发出巨大的笑声。
似乎面子上挂不住,两人爬起来就要出手,被守城的将领喝住了,看着两个年纪虽小,身手却不凡的孩童,将领命两个士兵将他们带到了自己身前。
“不错不错,都是练武的好苗子。”听着守关将领点头称赞,冯牧拱手道:“报告将军,我和二毛的亲人被蒙古兵所杀,村子也被他们烧毁,求你留我们在军中,我们要上阵杀敌。”
“哈哈哈哈哈。”士兵们爆发出排山倒海一般的哄笑声,乳臭未干的小毛孩就想上阵杀敌了?当他们这些身披甲胄,千锤百炼,马革裹尸的军人是摆设吗?
“不许笑。”被守关将领一声剧烈的呵斥,人群顿时安静下来。看着两个小不点,守关将领蹲下,摸了摸冯牧的头,道:“那从今日起,你们留在军中,勤学武艺,他日报效帝国。”
将士们目瞪口呆,看着将军这样草率的决定,他们也只能默默接受。
冯牧和李二毛就这样在居庸关住了下来,守关的将军想收两人为义子,李二毛当即跪下磕头,拜见了义父。而冯牧却言辞委婉的推脱道:“祖上有家规,不许认旁人作父,望将军体谅。”
看着冯牧年纪轻轻,却不卑不亢,还能铭记祖宗家法,将军心中很是欣赏,可也不便于勉强他。况且李二毛虽然在待人接物上欠缺心机,可一身蛮力,也不失为一个可造之材。
边关的日子很苦,要不时提防敌人前来侵扰,居住在军营中的冯牧,表现并不如李二毛活跃,对于身边一些裨将教授的弓马骑射,李二毛激动得手舞足蹈,就算是夜里睡觉,都是张弓搭箭,策马杀敌的姿势。
而冯牧只是平静的学习着,并未表现出过多的热情,在李二毛熟睡之后,他还要坐在床头,盘腿而坐,修习内功。
这些时日以来,冯牧感觉自身的气息越发平畅了,将内力运行一个小周天的周期也在渐渐延长。这并不表示他的悟性倒退了,恰恰相反,正是因为内力渐渐精进,如今脆弱的身躯反而需要更多的时间来消化。
号角声响起,在这个无月光照耀的夜晚,天空被敌人射过来的火箭照亮。巡城的士兵第一时间发现了来犯的敌人,立刻吹响了号角,士兵们全副武装,严阵以待。
蒙古那边的先锋有几百余骑,一律是轻装快行,装备劲弩弯刀,在侧翼火光的掩护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出现在了城墙之下。
城上面的守关士兵,在将军亲自督战下,士气如虹,不停用弓箭阻止后面的攻城兵。而对付先锋轻骑兵,则是无数的石头火罐扔下去。
许多蒙古先锋被砸得脑浆迸裂,或是全身着火,但即便如此,那些人也如同发了疯一般,通过铁链上的铁钩,不停往城墙上攀爬。为了掩护攻城的先锋,蒙古人这边的弓弩更为强劲霸道,射中的大明士兵,十中九死,即便如此,明军这边也毫不示弱,慷慨赴义,视死如归。
被这巨大的杀声吵醒,李二毛取下墙上的一把弓,就要往外面跑。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他能够开几十公斤的弓,虽然比起那些能拉三四百斤弓的强将,还有很长一段差距,不过近距离格杀敌人,也足够了。
在他就要冲出军营之前,冯牧拉住了他,在他耳边说道:“不要急着去杀敌,我有一个主意,你想不想奇袭鞑子的后方,杀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李二毛摇头,说:“要杀就光明正大的较量,躲躲藏藏的,就算多杀了几个人,也不爽快。”
看着这个性格直爽到一根筋的李二毛,冯牧有些无奈,对方根本就不上道,于是他只能硬拉着他,边走边说:“我要绕到敌人后方突袭,可我需要你的帮忙,帮不帮一句话。”
看着冯牧解开战马的缰绳,李二毛爽快的答道:“帮。”
然后两个小孩,在大人们忙得无暇顾及他们的情况下,从小路疾奔对方的马队而去。
李二毛手中的弓弩很小,是将军为了教他骑射,专门找人定做的。除此之外他还有一把短刀。
而冯牧的武器则是一柄袖剑,很是小巧,为此李二毛挖苦说是女孩绣花用的,冯牧未作辩驳,这把袖剑是他无意间从古书上看到的,才让将军差人帮他打造了一把。
虽然比不上神剑“鱼藏剑”,可也有异曲同工之妙,冯牧决定用它一战成名。
第九十七章 击杀敌首
黑夜沉沉,夜风沉沉,心事沉沉。
冯牧和李二毛同乘一匹马,虽然冯牧也能够骑马,可是李二毛身形更为高大,那匹骏马更能够接受这样的主人。
李二毛用手拍打着马背,骏马会意,在黑夜中飞奔。在这无月的夜晚,好似长了夜视眼一般,竟然没有踏入坑洼之中。
离敌人的部队越来越近,冯牧的心情也越发的紧张。他们从羊肠小道绕到敌人的后方,可是却只有他和李二毛两个小孩,到底能够闹出多大的动静,他心中没底。
从马背上下来,李二毛二话不说就要往前冲去,冯牧拉住了他,小声说道:“不要轻举妄动。”
“还不去?再晚就来不及了,你看他们就快冲到城门下了。”李二毛心中不快,不甘心的说着。
冯牧还在等待时机,因为中军的主将还未暴露出来,若是过早的冒出去,非但起不到半点作用,还会枉送性命。
在城外的营帐中,从四方奔袭出大明的军队,将前来进犯的蒙古兵团团包围,这样的军事部署由来已久,可是每次都收效甚微。
兴许是双方的战斗力不对等,明军这边在蛮横的蒙古兵前面,总不免显得稍逊一筹。他们的力气不及蒙古人大,所用的弓箭射程也没有他们远。
蒙古兵的先锋部队已经有些人登上了城墙,短兵相接,明军虽然人数上占优势,可是单兵作战能力,还是无法与虎背熊腰的蒙古兵抗衡。
蒙古军的侧翼与明军设伏的士兵厮杀在一起,双方喊杀声撕破了整个天空,冯牧与李二毛躲在暗处,看着远处的一切,李二毛心中焦急,早已按捺不住。
一刻钟之后,明军的城门打开了,由城门中突然冲出来一队骑兵,领头的不是别人,正是守关的将领,李二毛的义父。
“将士们,随我杀光那帮鞑子,报效帝国。”将军雄浑粗犷的声音,在号角鼓声中显得格外特别,在空旷的战场中散布得很远。
因为将军身先士卒,明军这边士气大振,原本就要溃散的军队,又重新组合起来,渐渐地将包围圈收拢。而蒙古兵这边则不甘心被围剿,困兽之斗,尤为骁勇。
双方的拼杀已经接近白热化,蒙古中军中的主将终于脱离了裨将的保护,随即拿过一只巨大的弓箭,反手扛在肩上,搭上一只巨大的乌羽箭,瞄准了手拿一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