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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脚步比猫还轻不声不响走进卧室,但是出于心灵感应没过三十秒钟,就能让齐烈阳从睡梦中醒来的男人,赫然就是比齐烈阳早出生不到十分钟的双胞胎大哥齐鹰云!
齐鹰云静静打量着齐烈阳,他们两兄弟长得一模一样,就连他们的身高都几乎相同,但是任何一个人,都能轻而易举的分辨出他们兄弟两个的不同。因为,齐鹰云的眼睛还是正常的黑色。而齐烈阳的眼睛,却是大海般的蓝色。
但也就是因为这样,他们两兄弟并肩出现在陌生的地方,相同的挺拔,相同的轮廓分明,对比鲜明的双眸自然而然,会成为大街上最鲜明而醒目的风景线。
“老妈给我打电话,说你中邪了,又是哭又是叫,几个人合力都按不住你,我这个当大哥的,又怎么可能不回来?”
齐鹰云说得轻描淡写,但是在短短三天时间里,从广州直接赶回来,又谈何容易?
“也没什么的,我找熟人定了一张特价机票,到了省城后,又坐了一天汽车。就是进山区里麻烦了点,没赶上一天一趟的班车,我就搭了一辆当地人的拖拉机跑了二十公里,剩下的八十公里,我走走跑跑,十个小时也就赶回来了。”
齐鹰云拉了一张椅子坐到齐烈阳面前,他盯着齐烈阳经过几天折腾,明显萎顿下去的脸,突然问道:“你还记得,我走之前给你布置的任务吗?”
“记得。”齐烈阳低声道:“大哥你放弃学业,到外面想办法赚钱给老妈治病,而我的任务就是要留在家里照顾好妈。你告诉我,每天无论刮风下雨,必须做足一千个俯卧撑,五百个仰卧起坐,每隔三天,就要出去跑十公里越野,用这种方法,保证自己的身体足够强健,绝不能生病。”
“你并没有完成自己的任务!”
在黑暗中,齐鹰云的眼睛散发着幽幽的光彩,他盯着齐烈阳右手上绑的绷带,道:“不要告诉我,就是因为手上那条小小的伤口,就让你直接萎了。我齐鹰云的弟弟,没有那么面。”
说到这里,齐鹰云突然想起来什么,他站起来一探身,伸手扒开齐烈阳的衣领,看了一眼后略略皱起了眉头,“我听咱妈说,在你中邪的时候,有人把玉佛像挂到你脖子上,佛像当场就炸了,我没有想到的是,在你身上,竟然还真有这么一个红印。烈阳,把你最近经历的一切,都详详细细的告诉我。”
齐烈阳用了整整一个小时,才终于讲述完了他这些天的经历,包括他在睡梦中,通过的酒色财三道考验。
齐鹰云越听,他的脸色就越沉穆。虽然他和齐烈阳是双胞胎兄弟,仅仅比齐烈阳早出生不到十分钟,但是他在十二岁那年,就带着区区二十块钱,在没有告诉母亲冯长青的情况下,一个人离开了这片大山。
他们两兄弟,一个已经离开家庭三年多时间,在外面不知道吃了多少苦,却始终没有后退;一个虽然有着玩世不恭的刘鹏飞,但是毕竟没有脱离家庭,始终在母亲的身边。
齐鹰云从来没有告诉任何人,一个年仅十二岁的孩子,经历了什么,吃了多少苦,才终于在外面站稳了脚跟,找到了属于自己的路。但是从两年前,他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定期汇回来一笔或多或少的钱,用来支付冯长青冶病的药费,这一路经历的坎坷与风雨,注定让这个刚刚年满十五岁的孩子,拥有了比成年人更坚韧的心志与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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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对峙(上)求推荐票
“你经历的这一切,只有两个可能。”
齐鹰云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齐烈阳,似乎想在他的脸上,找到问题的答案,“第一个,是你产生了幻觉,那个神秘的声音,说白了,不过是你的另一种人格和自己在演双簧。你也说过,你对那根骨头很在意,甚至怀疑它是人类的大腿骨,在受伤发高烧意识模糊的情况下,你还对那根骨头念念不忘,甚至是心怀恐惧,因此编出一大段吓自己的梦境,也完全有可能。”
齐烈阳下意识的点头,可是很快又摇了摇头。
齐鹰云知道自己的弟弟在想着什么,“我这个推理,有一个无法解释的现象,那就是为什么玉佛像挂在别人的身上一年多都好好的,一挂到你的身上,就会立刻炸裂。好,那么我再说说第二个可能。”
“第二个可能,就是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鬼,而且很不幸,你在下水道里挖出来的那根骨头,真的是人类的腿骨。你为了一时泄愤,把别人的大腿摔断,这种行为太过莽撞,本身就和对方结下了大仇,再加上你和对方的处事作风格格不入,才会有了三天的晕迷与考验。”
齐鹰云突然发出了一声冷哼,“如果真的是第二条的话,我想,假如你选择跑到同学家喝酒,或者不管老妈,和那个假冒的张小娟到了树林里,亦或者把那一包钱私吞,那个本来就和你有断腿之仇的鬼魂,真的会趁着你身受重伤,无论是体能还是意志力都处于低谷的时候,理直气壮的将你至之于死地!”
齐烈阳不由自主的轻轻打了一个冷颤。看着他的样子,齐鹰云站了起来,“穿好衣服,十分钟后,跟我一起出去。”
不等齐烈阳回答,齐鹰云就走了出去,很快在外面就传来齐鹰云翻找什么东西的声音。当齐烈阳穿好衣服,走到卧室外面的时候,齐鹰云已经做好了所有准备。
将一个手电抛给齐烈阳,齐鹰云沉声道:“那个下水道的入口在哪里,带我去。”
在齐烈阳的带领下,找到那个下水道,搬开井盖,齐烈阳还没有来得及失声惊呼,齐鹰云就带着一把手电,直接钻进了那个现在连水都没有停的下水道,大概过了二十分钟后,齐鹰云带着满身的污泥,重新爬回地面。
“你说的是不是这个?”
在齐鹰云手里拿的,赫然就是那根在四天前划伤齐烈阳手臂的骨棒!
齐鹰云把两根断骨接在一起,和自己的大腿对比了一下,最后点了点头,“从长度上来看,是很象人的大腿骨。”
把断成两截的腿骨交到齐烈阳的手里,齐鹰云扛起早就准备好的铁铲,淡然道:“走吧。”
齐烈阳莫明其妙的瞪大了眼睛,“去哪?”
“如果这根腿骨,只是牛骨或者是马骨,那自然是一了百了;如果真的是人的骨腿,你把别人的大腿摔断,不管怎么说也是理亏,现在我们把它带出来,到山上挖个坑埋了,也算是将功补过,大家从此扯平各不相欠。总之……”齐鹰云加重了语气,“不管是哪一种可能性,我们把这根腿骨埋了后,这件事情就算是过去了。”
先是大量失血,又连续几天发高烧,整整晕睡了三天三夜,这一系列的变故,大大影响了齐烈阳的健康,在银色的月光下,他的脸色就象是纸一样白,一阵夜风吹来,他都不由自主的轻轻颤抖了一下,但是齐烈阳仍然鼓足了勇气,跟着齐鹰云大踏步走向他们身后的大山。
走到了家属院右翼,一个满眼葱葱郁郁,到处弥漫着幽然花香的山坡上,齐鹰云停下了脚步,以这里的山明水秀,如果这根骨棒的主人真的有着一缕不散幽魂,能够长居于此,也可以微笑了吧?!
齐鹰云举起了手中的铁铲,正打算挖出一个土坑,却发现一直跟在自己身后的齐烈阳,竟然一声不吭的从他身边走过,继续向大山深处走去。看着齐烈阳的背影,齐鹰云张开嘴想喊他的名字,可是他的神情微微一动,又放弃了这个打算,拎起铁锹反跟着齐烈阳,沿着一条不足一尺宽的小路,走向沉浸在黑暗中,愈发显得神秘难测的大山深处。
齐烈阳一声不吭,就那样默默走着,他走过了一条小路又一条小路,当他踏入一片看似再无通路的杂草丛,却依然不停的顶天满地的难草与树枝,继续向前走的时候,齐鹰云神情微微一动,他蹲下身体在地上摸索了几下。虽然到处都布满了杂草,但是齐鹰云仍然可以分辨出来,他们走过的区域,和四周略微的不同。
也许,在很多年前,这里曾经有过一条因为走的人多了,自然形成的羊肠小道。
兄弟两个就这样一前一后,在大山里默默走着。足足走了将近两个小时后,齐烈阳又转上了另外一条小路,当他们兄弟两个越过一座山坡后,他们眼前的一切,霍然开朗起来。
在银色的月光下,齐鹰云眺目远望了半晌,终于在丛林与杂草的掩映中,看到了一片废墟。到了这个时候,齐鹰云心里若有所悟,他好象在齐烈阳的带领下,竟然进入了在几年前,一直被军工厂列入禁区的范围。
如果不是近些年来,军工厂越来越不景气,甚至到了难以自保的阶段,而且现在又是凌晨,齐鹰云他们真的未必能深处这片从来没有涉足过的禁区。齐鹰云还在远远打量着那片在沉浸在黑暗当中,对他们而言,隐藏着太多神秘的废墟,齐烈阳已经信步走了进去。
这片大半房屋都轰然倒塌,到处都是残垣碎瓦的废墟,曾经也是一间兵工厂。打开手电齐鹰云仔细观查这里的细节,在一面仍然屹立的宣传墙上,他清楚的看到了“艰苦奋斗勤俭办厂,多做贡献严守纪律”的标语。
而另外一面相对完好的宣传墙上,齐鹰云甚至找到了一幅彩色水粉画。
水粉画中的女主角,白衣如雪,一头齐耳短发透着军人式的精明与强干,但是她的嘴角那缕柔和的弧度,却赋予了她女性特有的柔情与细腻。她的目光斜斜远眺,似乎正在凝视着什么,又似乎正在沉思着。虽然经历了太过漫长的岁月,在风霜雨雪的洗礼下,这由幅水粉画已经斑驳陆离显得残破不堪,这幅画的创造者,更缺乏所谓大师的细腻技巧,但是不可否认,艺术本身就是一种人类灵魂勾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