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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的自白-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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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的城市,现在有一个骑着单车的“孩子”。他曾经的曾经是个天使,但是现在,他是个孩子。他环绕着他的城市,他第一次这么仔细的去看它的街道,它的花草树木,它的人来人往,它的川流不息。
  他脑海里闪现着自己的旁白,那听起来让他不亦乐乎。
  旁白
  “人们常说人老了,就会返老还童像个小孩子。其实这是因为人从来就不想长大,所以呢,很小的时候我就告诉自己不要长大。我叫~~青,我的自行车牌号是480,今年我正好22岁啦。不过请不要用年龄来定义我。我呢,从过去到现在都只是个很怀旧的小孩。我经常会想起以前的人或事,清晰的,模糊的,想记得的,不想记得的。。。。。。我发现一个人在人生道路上真的会遇到很多人,很多事,怎么也想不过来,怎么也想不够。
  如果在大街上碰见我以前认识的人,我一定会上前打招呼,但是他们好多人都好像不记得我了,也许是我变的太英俊了吧。又或者,成长对于他们总是伴随着遗忘吧?
  我是个很喜欢吃凤梨罐头的人,每顿饭我都要吃一罐凤梨罐头,所以我很爱讲话,不过这又和吃凤梨罐头有什么关系呢,管它呢。我很爱和陌生人讲话,也许是因为我认识的人都不爱和我说话吧,他们总说听不懂我说什么,那时我会对他们笑一笑,但那却是我最伤心的时候。
  所以我总在寻找真正听得懂我说什么的人,我想那个人一定可以成为我最好的知己。
  所以不管在酒吧、地铁还是卖冰淇淋的店铺外我都不会放过和陌生人交谈的机会,有的人我还没有开口就跑掉了,有的人则会拿出一个耳朵听我说话(你问另一只耳朵干吗,当然是用来讲电话啦,现在的人都很忙的)其实我知道他们都没有听我说话,但是无所谓了,反正我把想说的话都说了。不过有时候你也会碰到和你说个不停的人,但是说着说着他们就会抱着你哭个没完,可是我记得他们刚刚明明讲的是开心的事呀,也许是他们把开心都留给了我吧,这个世界还是有好人的。
  有些人整天穿梭在自己的城市里,十年,二十年甚至一辈子,他都没有真正好好看看自己的城市,更没有留意过自己留下的足迹。也许是大家太忙了吧,其实我们身边的人和物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变化,你不留心观察就会错过很多,我喜欢穿梭在城市里和周围的一切搞好关系,我会拍着厚厚的墙壁告诉它你越来越强壮啦,我会围着一棵树绕圈然后很肯定的告诉它你又长个啦。我会问路边的野草吃没吃饭,如果它们上下摇摆就是吃了,如果它们左右摇摆就是没吃,那么我会请它们‘吃’纯净的矿泉水,看着它们高兴的手舞足蹈我也会很开心。其实呢,我也是一个很忙的人,但是我愿意为自己喜欢的事抽出一部分时间,所以我很开心。
  告诉你个小秘密,其实我是故意装小孩的,因为我喜欢像妈妈一样的女孩。所以我把自己扮成小孩,就是为了吸引‘妈妈’的注意。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遇到的女孩都只喜欢像爸爸一样的男人,所以我一直都是单身,算啦,从小我就相信缘分,一切随缘吧。”
  2。我是《东邪西毒》
  我听说大漠有一种鸟是没有脚的,它只能够一辈子飞呀,飞呀,飞累了就在风里睡觉,睡醒了,就接着飞。这种鸟一辈子只能下地一次,那一次之后,它就再也飞不起来了。
  序言
  你还会哭吗?如果你还会哭,那么你就一定会爱。为了爱,你流下过幸福的眼泪,为了爱,你流下过不幸的眼泪。爱的泪滴被蒸发到云层,云儿把人们爱过的证明幻化成雨滴重新播洒到大地上,雨水滋润了大地,孕育了大自然的生命。
  你有没有过在雨夜想哭的冲动,哭吧,因为你还会爱,而爱是我们这个世界的生命源泉。
  人生活在希望之中,旧的希望实现了,或者泯灭了,新的希望就会随之燃起。不是吗?但是有些人不知道为什么不再爱了,他们的泪水干涸了,凝结成了沙粒。沙粒顺着他们无力的呼吸被排除到体外,风儿接过了这些沙粒。风儿默默地把这些沙粒带到了一个遥远的地方,起初人们是不知道这个地方的,但是随着沙粒的不断累积,人们发现了一个奇怪的地方,叫做沙漠。绝大多数人是不喜欢沙漠的,因为那里除了沙粒就是大风,那是一个伤人的地方。
  我出生在一座北方的城市,北方多沙尘。北方人的皮肤大多都是粗糙的,北方人天生就有一种憔悴的气质。但是北方人用他们的乐观润滑着自己的心灵。
  现在的我正站在这座城市的绿地,脑海里却想象着一片大漠。寂寞让一个人在海里看见了沙。站在十字交叉口,辨不清东南西北的我,用心在寻找着自己的方向。
  我用呓语问候自己“你想要去哪里?”
  呓语之东邪西毒
  就好像人的血液里流淌着一种思念是没有理由的,我不记得自己来到这个大漠多久了,我也忘记了自己为什么要来到大漠。我只记得我喜欢大漠的风沙,但是我的眼睛很敏感,大漠的风沙总能轻易打湿我的眼睛。我曾经是江南最有名的剑客,我的剑很快,所以死在我剑下的人是看不见血的。我的心很狠,所以见过我的剑出鞘的人都是死人。那时的我风流不羁,我喜欢被人爱慕的感觉,也因此伤害了很多人。
  我以为我一辈子都不会输,因为我太骄傲了。后来我在一家客栈遇到了一个女人,她一直盯着我看,我问她为什么看我,她说我很像某个人但是她又说我和那个人差远了。这是我第一次尝到了嫉妒的滋味,很苦很讨厌。她问我可不可以爱她一次,我没有回答。
  我不想让她知道,其实我已经爱上她了。因为我放不下自己的骄傲,我要骄傲的活着,哪怕这会让我失去唯一的爱。离开前,我听她说那个人一生行侠仗义不知道救过多少人,人们都说他是个大好人,但是她不信,因为他却舍不得救一个深爱他的人。她只希望他说一句“其实我爱的人是你。”可是他却不肯说。她说她突然开始害怕爱,因为爱是两个人的事,她是一个孤僻的人,那一刻,她告诉自己我要嫁给自己,我要嫁给自己。哈哈哈哈哈。。。。。。
  她一定很爱那个人,“如果你嫁给了自己,请一定要善待自己。”说出这样的话,我觉得自己很可笑,也许爱上一个人本就是一件很可笑的事吧。在大漠呆久了,我好像忘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这让我很不安。于是有一天,就像我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来到沙漠一样。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已经离开了沙漠。
  杀的人多了,就会有很多不记得的仇家,那天一把剑刺穿了我的喉咙,我看见自己的血弥漫在风中,满天绽放着惊艳的血花,那种景象很壮丽。我第一次嗅到了鲜血的味道,那是我从来没有闻到过的。我第一次知道血的味道原来是这么醇香,我陶醉的闭上了眼睛。
  其实我很怕死,因为我这一生有太多的遗憾,我记得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桃花了。
  以前我一直以为有些话一生只能说一次,所以我很谨慎,到最后有些话我连一次也没说过。




第二十六章 借一下王家卫的

  3。我的《石头森林》
  我们可以因为一分钟而永远的记住某个人,却用一辈子也忘不了那一分钟。
  序言
  当我爱上生命中第一个女人时,我相信我们可以永远在一起。但当我爱上生命中第二个女人时,我就明白我还会爱上更多的人,因为人是会变的,我会变,我爱的人也会变,我们身边的一切不都在变吗。
  我很害怕被别人了解,因为这会让我没有安全感,所以我从不和同一个人相处太久。
  2008年10月13日的傍晚我遇到她,后来我们在一起了,我告诉她“我们不可能在一起很久,因为你太了解我了。”
  我总以为在感情的游戏中是我赢了,其实不是,因为我最想和她在一起时;她却不在我身边。不知道从何时起,我开始喜欢看秒针在表盘里转动。时间滴答滴答流动,一分钟的时间秒针就可以回到原点重新开始。我很想知道有些事情,我们需要多久才可以重新开始。有些人,我们需要多久才可以重新遇到。
  从一家花店走出来的我,漫步在渐渐入夜的归途上,脑海里的旁白依然继续着。我希望哪怕有一天,我离开了这座城市,那些话可以留下。那些话对于我很重要,这座城市对于我也很重要,所以我希望它们可以永远在一起。
  脑海里的旁白
  记得上一次我过生日时,她对我说“生日快乐。”
  那一刻我很感动,我希望这份感动可以越久越好,可是没过多久我们就分手了。我失恋了,失恋是连接幻觉与真实的桥梁。失恋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分不清哪些是幻觉,哪些是真实。哪些是真话,哪些是谎言。
  明明刚才她还在镜子那边对着我笑,可是当我也对着她笑时,我发现她走了,站在我面前的却是一个和我长得一模一样的家伙,不,我才没有那么丑呢。
  我们分手的第二天是情人节。我买了一束玫瑰花送给自己,那一刻我告诉自己以后每年的情人节我都会买一束玫瑰花送给自己,等我买够9999朵玫瑰时我将彻底的忘记她。
  这样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她。我这么做不是为了我爱过的她,而是为了爱过她的我。我曾经那么爱她,我怎么忍心自己忘记她呢。
  爱本来就是一个人的事,爱本来就要经受磨难,哪怕我遇到了最大的灾难“她不再爱我”,但是我会把她放在心里一直爱下去,哪怕这会让我受伤。我不会故作坚强,但是我是一个爱面子的人,所以我把自己封闭起来,等待时间来愈合我的伤口。
  突然有一天什么也没变,只是身边少了一个人,你才会发现原来这个世界有很多事是需要两个人去做的,有很多日子不应该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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