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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之光-第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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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即使跨大步,他的脚也仿佛在轻缓地往一旁蹿,心想踩这儿却踏上那儿,地面没有坚实感,直到他跌在地上。没什么东西绊着他。他莫名其妙地长瘫在地上,有一阵他还相信自己仍然站着,仍在继续跑。然而他倒下了,倒在一块新犁过的地边的浅沟里,掩面伏倒在地。然后他突然说:“我想我还是爬起来的好。”他坐起身,发现坠在半天空的太阳现在竟然从相反的方向照在身上。开始他相信自己只是转了个身而已,接着意识到已经是黄昏时刻。原来他逃跑时摔倒是在早上,尽管他仿佛觉得当时马上就坐起了身的,可现在天已黄昏。“我睡了一觉,”他想,“睡了六个多小时。我准是不知不觉地睡着了,就是那么回事。”

   他毫不感到奇怪。时间,白昼和夜晚,早已失去规律;似乎转瞬之间,在眼皮开合眨动之际,既可以是白昼也可以是夜晚,毫无觉察。他永远也弄不清什么时候他从昼到了夜,从夜到了昼;什么时候发现自己睡过一觉而不记得曾经躺下,或者发现自己在行走而不记得曾经醒来。有时他似乎觉得,一夜睡眠——在草垛里,在土沟边,或在被人遗弃的屋顶下,会紧接着另一夜而没有白昼的间隔,中间看不见阳光流逝;有时则是一天紧接着另一天,匆匆忙忙,不断逃窜,中间没有夜晚,没有片刻休息,仿佛太阳不曾落下,抵达地平线之前又折转身沿着来的路线返回。当他走着睡去或蹲在泉边捧水喝时睡去,他根本不知道眼睛是不是还会睁开,能不能看见下一天的阳光或下一夜的星辰。

   有段时间他一直挨饿。他寻找霉烂的虫蛀过的果子充饥,有时他爬进田地里,掰下成熟的玉米棒子来啃,像台磨马铃薯的机器。他无时无刻不想到吃东西,想象着各种各样的菜肴和食品。他会想起三年前厨房桌上为他摆好的饭菜,重温挥动手臂从容而故意地把一盘盘饭菜掷向墙头的情景,带着一种沉痛的懊悔,深刻的悔恨,难忍的烦恼。后来有一天,他不再觉得饥饿了,这感觉来得突然而又平和。他感到头脑冷静,心绪安宁,然而又知道非吃东西不可。他强迫自己吃霉烂的果子,啃硬实的玉米棒,慢慢咀嚼,不辨任何滋味。他会大吃特吃,填满一肚子,出现腹泻拉血的严重后果。然而很快他又会迫不及待地贪食。现在他念念不忘的不是吃什么食物,而是必须进食。他会努力回想最后一次吃煮熟的像样的食品是什么时候。他能感到,能记起某个地方有幢住宅,一个小木屋。究竟是大住宅或是小木屋,白人或黑人,他记不清楚了。然后,当他纹丝不动地坐着,憔悴、病态、布满胡须的脸上流露出全神贯注的沉思神情,他会闻到黑人的气味。他木然不动(靠着泉边一棵树坐着,头往后仰,双手放在膝头,面容憔悴却很安宁),他闻到,他看见了黑人的菜肴。黑人的食品。这是在一间房里。他不记得如何进入的。但房里满是仓皇逃离、惊恐出走的景象,好像主人突然感到害怕,刚逃走不久。他在桌边坐下,等待着,脑子里空荡荡的似想非想,房里一片逃离后的沉寂。接着食品突然出现在他面前,像是一双又长又灵活的黑手,慌慌张张地端来,一摆下就不见了。在他周围,他仿佛听见黑人在痛苦和恐怖地呜咽,却又听而不闻,那声音比叹息更轻微,交织着咀嚼和吞咽的声音。“那次是在小木屋,”他想,“他们感到害怕,怕他们的兄弟。”

   那天晚上,他心里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他躺下准备睡觉,没有睡意,似乎没有睡的必要,正像他让肚子承认该吃东西而它又似乎不愿意、不需要吃。怪就怪在他既不能找出原因或动机,也不明白那是怎么回事。他发现自己在努力推算日子,好像现在他终于真的感到有种迫切的需要,为了某个目的,某项行动或某一天,必须弄清楚过去了的日子,才不至于遭到失败或弄巧成拙。他进入昏迷状态,一种急迫的需要与睡眠混在一起呈现在他心里。当他在带露的灰暗晨曦中醒来,周围如此晶莹澄明,那迫切的需要便不再显得怪诞了。

   刚刚到黎明破晓的时分。他站起身,走到泉边,从口袋里掏出剃刀、刷子、肥皂。可是天色仍然很晦暗,看不清自己的面孔在水里的倒影,于是他坐在泉边,等待能够看清影子的时候。然后,他耐心地把又冷又刺人的水抹上脸。他的手发抖,尽管非刮脸不可,他仍觉得疲倦乏力,得强打起精神。剃刀钝了,他试着在一只皮靴边上摩擦,但皮革被露水打湿后铁一般硬。他勉强地开刮,手直颤抖,刮得很费劲,刮伤了三四处,他用冷水止血,直到血不再流。他收起刮胡工具,开始行走,他沿一条笔直的路线,舍去了山岭上更容易行走的路。走了一段他来到一条大路,在路旁坐下。这是一条幽静的路,路两头都静寂无声,路面只印着偶尔过往的小车的灰白轮迹,马和骡的足印,稀疏的行人脚步。他坐在那儿,没有穿外套,先前洁白的衬衣和有褶痕的裤子都溅满了污泥,憔悴的脸上残留着块块短髭和干涸的斑斑血迹;和煦的太阳正在升起,他又倦又冷,微微颤栗。过了一会儿,两个黑人孩子出现在路头拐弯处,朝他走近。他问话之前他们没看见他;两个孩子愣住了,呆呆地立定,白眼仁直翻地盯着他。“今天是星期几?”他重复地问。孩子凝视着他,一声不吭。他摇了摇头。“走你们的吧,”他说。两个孩子继续往前走了。他没有再瞧他们。他坐在那儿,显然在盯着孩子刚才站立的地方沉思,似乎觉得两个孩子像突然从两个壳里溜出来似的。他没有发现两个孩子正在跑开。

   过了一会儿,太阳光慢慢地晒暖了他的身子。他坐在那儿不知不觉地睡着了,等他有了意识,便听见一片嘈杂的金属的叮当声,轧轧的木头声和嘚嘚嘚的马蹄声。他一睁眼刚好看见一辆马车飞快地转过道路拐弯处,车上坐的人回过头来瞧,赶车人挥动鞭子,忽起忽落,瞬间工夫便消失不见。“他们也认出了我,”他想,“他们,那个白种女人,还有我在他们那儿吃过饭的几个黑人。只要他们愿意,谁都可以把我捉住。现在这是大家的愿望:把我捉住。但他们个个都首先跑了。大家都想捉住我,到了这时我会挺身站出来说我在这儿是的,我会说我在这儿我厌倦了厌倦东躲西藏,像提着一篮鸡蛋似的提着自己的性命他们跑开了。捉住我仿佛要按一定的规则,像这样把我捉住似乎不合规则的要求。”

   于是他缩回灌木丛里。这一次他挺警觉,看见马车之前便听到了声音。马车驶到身边他才露面,他上前一步说:“喂。”马车停住了,摇晃了一下。赶车的黑人把头一扬,脸上也露出惊骇,接着露出认出了他和感到恐怖的神色。克里斯默斯问:“今天星期几?”

   赶车的黑人呆视着他,下巴都不听使唤了:“你——你说啥?”

   “今天是星期几?星期四?星期五?懂吗?星期几?我不会伤害你的。”

   “星期五,”黑人说,“哦,上帝,星期五。”

   “星期五,”克里斯默斯说。他扬了一下头说道:“去吧。”鞭子落下,骡马直往前奔。这辆马车也飞快地奔跑,鞭子一起一落,转瞬不见了。可是克里斯默斯早已转身,重新钻进了树林。

   他又照笔直的方向前进,像勘测员勘测路线,不顾翻山越岭,甚至横过沼泽泥潭。可是他不慌不忙,像一个人知道自己身在何处,要去哪里,到达那儿需要多少时间,精确到几分几秒。他像是要看遍自己出生的土地,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他在这片土地上长大成人,像一个不会游泳的水手,他的外形和思想都不由自主地铸成,他对这片土地的真正形态和感受还一无所知。一周来他躲躲藏藏,在这片土地的隐蔽处爬来爬去,然而对大地也必须遵循的不可更改的法则,他仍然一窍不通。因为他能够稳健地行走的时候,他认为周围的景象和他看见的景物便是一切,是它们给予他平和、从容和安静;直等到他突然面临真正的答案,他才感到周身虚脱无力。“我用不着再为饮食伤脑筋了,”他想,“生存原来是这么回事。”

   到正午时分他已走了八英里地。现在他到了一条宽大的砾石路,一条公路。这次他一招手,马车就缓缓地停下。赶车的是个黑人青年,他脸上既未露出惊恐也无认出他的神情。克里斯默斯问:“这条路通往哪里?”

   “摩兹镇。那儿我去。”

   “摩兹镇。你也往杰弗生镇去吗?”

   小伙子搔了搔脑袋。“不懂那是哪儿。我去摩兹镇。”

   “噢,”克里斯默斯说,“我明白了。你不是这一带的人。”

   “不,先生。我住隔两个县那么远。在路上三天了。我去摩兹镇去接爹买的一头小马驹儿。你想去摩兹镇不?”

   “是的,”克里斯默斯说。他登上小伙子身旁的座位,马车继续前进。“摩兹镇,”他想。杰弗生镇离这儿只有二十英里。“现在我可以自由自在地松弛一会儿。整整七天了,我还没松弛过,我想该松弛一会儿了。”他坐在车上,马车催眠似的摇晃,他想也许会睡着。但他没有睡。现在他既不瞌睡也不饥饿,甚至也不疲乏。他似乎处于这种种感觉之间,悬在当中,随着马车行进时的摇晃,既不思索又无感觉。他不知走了多长时间,多远距离;也许是一点钟之后,也许是三点钟。小伙子说:

   “摩兹镇。这地儿就是。”

   放眼一看,他看见炊烟低低地升在空中。就在拐角那边。这仿佛是那条延伸了三十年的街道,他再一次踏上了。这是一条铺石街道,行走应当很快。这条路已经绕了个圆圈,但他仍套在里面。虽然在过去的七天里,他没有走过铺砌的路面,却走得比他三十年所走的更远。可是他仍在这个圈内。“然而七天里我比三十年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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