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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之光-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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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啰,你有的是时间。不过,你随时都可能有个不会走路的伴儿。跟我上我家去吧。”他不等回答便吆喝起骡子。马车拐进小道,一条晦暗的小路。女人靠后坐着,手里仍拿着扇子、小包和鞋子。

   “我不想打扰别人,”她说,“不想给人添麻烦。”

   “当然,”阿姆斯特德说,“跟我来吧。”几匹骡马一反常态,主动地开始快步走起来。“闻到玉米香味儿了,”阿姆斯特德说,心里却想:“跟女人一个样。她本人该是第一个女人,能先发制人,毫不羞愧地打败女人,她的姐妹们。她能够在乡下到处走动不感到羞愧,因为她知道乡亲们,男人们,会照顾她的。她才不会理会女乡亲呢。又不是女人给她惹来麻烦的,她甚至不把那叫做麻烦。是呀,先生。你只要让个女人结上婚或者不结婚就惹上了麻烦,你马上就发现她会从此脱离女同胞,脱离女人的行列,她后半辈子会想方设法跟男同胞混在一起。正是因为这个缘故,她们吸鼻烟,抽香烟,还想得到选举权。”

   马车经过房舍朝牲口棚走过去时,他的妻子站在门口注视着。他并不往那个方向看,他不用看就知道她会站在那儿,这时候正站在那儿。“是的,”他一面把骡子往敞开的牲口棚赶,一面带着懊悔的心情自我嘲讽,“我完全知道她会说些啥,我知道得一清二楚。”他带住马车,他不必转过头就知道他老婆这时已经回厨房了,不再望着他而是去厨房等候他。他停住马车。“你上屋里去吧,”他说,他早已下了马车,而女人正慢慢地往下爬,小心翼翼地,仿佛在倾听体内的反应。“屋里要有人的话,那就是玛莎。我给骡子喝了水、喂完料就进去。”他并不看着她穿过场院朝厨房走去,没必要瞧着。他在心里同她一步步跨进厨房,看见他老婆望着厨房门口,神情完全同她刚才在屋前注视马车经过时一样。他想:“我完全知道她会说些啥。”

   他给骡马卸了套,给它们水喝,把它们关进牲口棚,喂了草料,又把母牛从牧场叫唤回来。然后他到厨房去。她还在那儿,一个头发灰白的女人,面目冷峻,严厉暴躁。她六年里生了五个儿女,都给拉扯大了。她从不闲着。他不看她,径自走到水槽边,从桶里取了一盆水,然后卷起衣袖。“他姓伯奇,”他说,“至少这是她在找的那家伙的姓氏,卢卡斯·伯奇。她在老远来的路上有人告诉她,说他现在在杰弗生镇。”他开始洗了起来,背对着她。“她大老远地从亚拉巴马州来,说是独个儿来的,一路走着来的。”

   阿姆斯特德太太头也不抬,只顾忙着准备晚饭。她说:“在她回亚拉巴马州以前,她会有好些日子不再单身一人的。”

   “我看那个叫伯奇的家伙也一样,不再会单身一人了。”他站在水槽边,忙着擦肥皂洗脸。他感到她在瞧他,瞧他的后脑勺,瞧他因汗渍而褪色的蓝衬衣下的肩膀。“她说萨姆逊那边有人告诉她,有个叫什么伯奇的人在杰弗生的刨木厂干活。”

   “她以为能在那儿找到他!他会在那儿等着,把房屋家具一切都准备好了!”

   他没法从她说话的语气里断定她是不是还在注视自己。他用一块破麻袋布当毛巾把水擦干。“她多半是这样想的。要是那家伙存心想溜走躲开她的话,我相信他很快就会发觉自己犯了个大错误。他不该停留的,他早该往前走,横过密西西比河的。”这时候,他知道她又在注视自己了:这个头发灰白的女人,不胖也不瘦,男人般坚强,能吃苦耐劳;她穿着一件便于干活的灰色长裙,粗野凶狠,双手放在臀部,脸上的神情同战败的将军一样。

   “你们男人啊,”她说。

   “你打算咋办?赶她出去?还是让她在谷仓里睡一宿?”

   “你们这些男人啊,”她说,“该死的男人。”

   她们一道走进厨房,不过阿姆斯特德太太走在前面。她直接走到炉旁,莉娜却站在门边。现在她摘下了头巾,头发梳得平平顺顺,连她那件蓝布衫也显得鲜艳明亮了。阿姆斯特德太太在灶边生火,把铁炉门碰得直响,以男人般粗犷的动作往灶里塞柴禾;莉娜在一旁看着,说道:“让我来帮帮您吧。”

   阿姆斯特德太太头也不抬,粗手粗脚地干着灶上活儿。“你就呆着吧。这会儿你歇歇腿,也许你还得走一阵子,在歇身子以前。”

   “您要是肯让我帮忙就好了。”

   “得啦,你就呆着吧。我这一日三餐做饭干活已经干了三十个年头,要人帮忙的日子早过去了。”她忙她灶上的活儿,并不回转身瞧她一眼。“阿姆斯特德说你姓伯奇。”

   “是的,”莉娜回答说,语气颇为严肃,异常平静。她静静地坐着,双手放在膝头一动不动。阿姆斯特德太太并不回头看一眼,还在忙着对付炉灶。她生火时使出孤注一掷、一了百了的蛮劲。现在这火似乎需要百般照顾。她全神贯注,小心伺候,仿佛那是块讲究的手表。

   “你现在已经姓伯奇了吗?”阿姆斯特德太太问。

   年轻女人没有立即回答。阿姆斯特德太太不再乱捅炉火了,却仍然背对着年轻女人。过了一会儿她转过身来,两人正面相对,忽然彼此毫无掩饰地打量着对方:年轻女人坐在椅子里,头发梳得整整齐齐,两手木然地放在膝上;年长的女人站在灶边,转过身来凝然不动,灰白的头发在脑后紧紧地拧成个髻,一张面孔像木刻石雕一般。过了一会儿,年轻女人才答道。

   “刚才我没有对您讲真话。我现在还没姓伯奇呢,我叫莉娜·格罗夫。”

   她俩彼此望着。阿姆斯特德太太的语气既不冷淡也不热情,什么都不是。“所以你想找到他,早些姓上伯奇。是这么回事吗?”

   莉娜低下头,像在注视膝上的双手。她的声音平静而又固执,不过仍然心平气和。“我并不认为我要卢卡斯做出保证。当初只是很不巧,他非走不可。后来他的计划又总是落空,所以他没能像打算的那样回来接我。我觉得我跟他不需要赌咒发誓。那天晚上发现非走不可,他就——”

   “哪天晚上发现的?你对他说有了孩子的那个晚上?”

   莉娜一时没有答话。她的面孔像石头般沉静,但不那么冷硬,固执中带着柔和,一种内心澄明的安详与平静,一种不带理智的超脱。阿姆斯特德太太凝视着她,莉娜却埋头讲话不看对方。“在那以前,他早就听说也许得离开。他没有早些告诉我,因为他不愿意让我担心。他一听说得离开就知道离开了倒也好。他可以去别的地方,那儿的工头待他不会那么厉害,他会混得好一些。可他老不想走,一拖再拖。但出了这事以后,我们就再也拖不下去了。工头欺侮他,因为他不喜欢卢卡斯;因为他年纪轻,成天生龙活虎的;还有,工头想把卢卡斯干的那份活儿给他自己的一个堂弟。卢卡斯不想把这些事告诉我,怕我发愁,但出了这事以后,我们不能再等了。是我叫他走的。他说只要我说声留下,他就不走,不管工头咋待他。可我叫他走。他不想走的,就是那个时候也不想走。我坚持要他走。等他要我去的时候,给我捎个信就行了。可是后来,他的计划总是落空,没像他打算的那样早些让我去。他年纪轻轻,出去跟陌生人打交道,他得过些时候才能安顿下来。他走的时候绝没有想到,会要这么长的时间才安顿得下来,没想到比他预想的还要长。尤其像卢卡斯那样一个活蹦乱跳的小伙子,爱热闹,喜欢乡亲们,也讨乡亲们喜欢。他不知道他需要的时间比他计划的还要长;他年轻,乡亲们总爱找他,因为他总是有说有笑的,又会逗乐,误了自己的事也不介意,他从来不愿意伤害乡亲们的感情。而且我也想让他最后好好乐一乐,因为结婚对一个年轻小伙子,尤其对一个快活的年轻人,跟对一个女人不一样。对个活泼的年轻人来说,结婚实在不是这么快就能接受的。您不这样认为吗?”

   阿姆斯特德太太没有回答。她注视着坐在椅子里的对方,见她头发梳得光光的,两手仍然放在膝头,面容温和而又带着沉思。“说不定,他早给我捎过信,可信在半路上丢了。这儿离亚拉巴马州可远着啦,我还没走到杰弗生镇呢。我对他说过,我不盼着他给我写信,他写信可不在行。我对他说:‘你准备好了,托人带个口信给我就行。我等着你。’他走以后,起先我有点儿着急,因为我还不姓伯奇,我哥哥和他一家不如我了解卢卡斯。他们咋会了解呢?”她的脸上慢慢浮现出一种柔和而惊奇的神色,好像第一次意识到她以前并不明白这一点。“你想想看,咋能指望他们了解呢。他首先得安顿下来,他到了陌生人中间会有种种麻烦,而我百事不管,只是等着;他的日子不好过,该他担心的麻烦事够多的。可是过了一阵子,我成天忙着怀孩子,等着孩子出生,没工夫为自己的名分发愁,也顾不上乡亲们会咋想。不过,我和卢卡斯之间用不着赌咒发誓。也许他出了点儿意料不到的事,要不就是他捎的信我没收到。就这样,有一天我决定上路,不再干等了。”

   “上路的时候,你咋知道该往哪儿去呢?”

   莉娜盯着自己的双手。手在动,在全神贯注地卷折裙子的一角。这不是缺乏自信,腼腆羞怯,显然是双手自身下意识的动作。“我沿途不断打听。像卢卡斯那样活泼的年轻小伙子,几下子就会跟人混熟的,我知道不管他到哪儿,乡亲们总会记得他。可不是,两天前我在路上便听人说他在杰弗生镇,在一家刨木厂里干活。”

   阿姆斯特德太太望着年轻女人低俯的面孔,双手放在臀部,带着冷峻轻蔑的神情瞧着她:“你就相信等你赶到时他还在等你,就算他真在那个地方。你相信在他听说你到了同一个镇上以后,他还会呆在那儿等太阳落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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