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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之光-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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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直地伸在他面前,看着他系鞋带。到车站还有一段长路,他乘坐在有轨电车上,不等他们到站他又睡着了。他醒来已经大天白亮,乘上火车也有一大阵了。他还从未坐过火车,也没谁对他说起过。像在电车上一样,他安安静静地坐着不动,除了头部和一双脚露在外面,全身都裹在大人的外衣里,他看着原野——起伏的山丘,一丛丛的树木,一群群母牛以及诸如此类——在眼前晃过,这些都是他第一次领略。大人发现他醒了,便拿出用报纸包着的食品——面包夹咸肉。“拿着,”大人说。他接过食物一面吃一面观望窗外景色。

   他一言不发,没有任何惊奇的表示,即使到了第三天,警察把他和大人扣押起来也同样如此。他们新到的地方与他们在黑夜里逃离的旧处一般无二——同样的孩子,只是姓名不同而已;同样的成年人,只是气味有别。他看不出有什么理由要离开原来那个地方,干吗不可以在那地方住下去。但他不感到奇怪,当有人来叫他起床穿衣,却不说明缘故和去处。也许他知道将要返回原处,也许凭着孩子超人的感知能力,他一直明白不会在这儿住下来,住下来也不可能长久,而领着他逃离的大人却始终糊里糊涂。在火车上,他又一次观望同样的山丘、树木和牛群,只不过从另一边窗口,朝着相反的方向。警察给他东西吃,仍然是面包夹咸肉,但不是从报纸里面拿出来的。他注意到了这个区别,没有吭声,也许根本没有想这个。

   然后他又回到了家。他以为回来后会受到惩罚,但惩罚的理由,究竟犯了什么罪过,他并不期望弄个清楚;因为他早就明白,成年人绝不把孩子当作大人看待,尽管孩子总是认为大人就是大人。他已经忘掉吞牙膏的事。现在他千方百计避免见到营养师,而一个月之前,他却巴不得在她眼前露面。他只顾回避她,早把回避的原因忘了;过了不久他竟把夜间出走的事忘得精光,因为他压根儿不知道这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偶尔他会回想起来,却稀里糊涂,蒙蒙胧胧,而这只发生在他朝着锅炉房门口瞧的时候;这时他记起以往老坐在那儿注视他的人,而今不在那儿了,完全销声敛迹;就连门口那张藤椅也无影无踪,跟先前那些逃走的人的情形一个样。至于那人的去向,孩子根本没有想过,一丝念头也没有。

   一天傍晚,有人到校舍住地叫他。再过两个星期就是圣诞节了。两个女人——营养师不在其中——带他到浴室,给他洗澡;梳好湿漉漉的头发,穿上干净的罩衫,然后把他领进女总管的办公室。屋里坐着一个人,陌生人。他望了这人一眼,不等女总管开口便明白了。也许记忆让人知晓,而知晓使人开始了悟,甚至产生心愿;小小五岁年纪,未经沧桑,说不上抱什么希望。也许他只是突然记起了乘火车的旅行,面包夹咸肉的食品,记忆没有回溯到更为久远的时候。“约瑟夫,”女总管说,“你愿不愿意跟善良的人到乡下过日子?”

   他站在那儿听陌生人讲话,身上穿着硬挺挺的新罩衫,耳朵和面孔刚被硬肥皂、粗毛巾擦过,还红红的在发烧。孩子望了他一眼,见他身躯有些粗壮,蓄着短短的棕色胡须,留一头短发,虽然不是最近才理过。胡须和头发都显得硬直有力,没有一丝银白,仿佛色素不受年龄的影响,尽管他的面孔表明他有四十多岁了。他的眼珠色泽浅淡,冷漠。他身上穿一套体面笔挺的黑色西装,膝头放着一顶黑帽,被一只粗实洁净的手紧紧抓住,手指即使扣在绒帽上也几乎攥成了个拳头。一条沉重的银表链子横过他的马甲。一双厚实的黑皮鞋,用手工擦得锃亮,双脚稳稳当当地并排踏在地上。孩子虽然只有五岁,他一眼就看出他不抽烟,也不会容忍别人抽。小孩不敢看他,由于他那双眼睛。

   可是他感到那人在观察他,正在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冷漠但并非有意严峻。他会以同样的目光去估量一匹马或一张用过的犁,如果他事先相信会发现纰漏,事先有了购买的打算。他讲话很留意,慢条斯理,冗长沉闷;这样讲话的人并不要求别人给予多少注意,而更要求别人静静倾听。“你既不能够,也不愿意告诉我有关他父母的更多的事。”

   女总管连眼也不抬,她的眼睛显然在眼镜后面皱缩在一块儿了,至少暂时是如此。她马上接过话,差不多有点儿过分急切:“我们绝不查证孩子的父母。正像我刚才告诉你的,圣诞夜里他被扔在这儿的台阶上,再有两个星期就整整五年了。如果你认为弄清孩子的父母很重要,你最好别考虑收养孩子。”

   “我说的不全是那个意思,”陌生人说,声调里带着一丝缓和的意味。他想做到在表示歉意的同时,固执己见,毫不退让。“我想应当先同阿特金斯小姐(营养师的名字)谈谈,我原是与她通信联系的。”

   女总管又一次冷冷地急切说道,几乎不等对方讲完就接过话来。“也许我能向你提供同样多的情况,无论关于这个孩子或是别的孩子,阿特金斯小姐在这儿的本职工作只是与食堂和厨房有关。在这桩事情上,她好心地充当了秘书同你联系,纯属偶然。”

   “没关系,”陌生人说,“那不要紧。我刚想到……”

   “刚想到什么?我们不强迫任何人收养这儿的孩子,也不强迫孩子违背自己的意愿离开这儿,要是他们的愿望是合理的。这种事得由双方共同商定。我们仅仅充当顾问而已。”

   “噢,”陌生人说,“我刚才对你说了,这没关系。我不怀疑这孩子合适。他同我和麦克依琴太太住在一起,会发现有个好家庭的。我们俩都不年轻了,喜欢安安静静地过日子。虽然他不能享受山珍海味,不能养尊处优,但他也不至于过分劳碌。我不怀疑,他跟我们生活在一起,长大后会敬畏上帝、憎恶懒惰和虚荣的,尽管他的出身不明不白。”

   就这样,两个月前的那天下午他以一管牙膏签下的期票算是勾销了;而这位迄今仍然不明底细的签名人,现在坐上了轻便马车的座位,裹在一张干净的毯子里,瘦小的个子,呆呆地缩成一团;马车颠簸摇晃,迎着十二月的斜阳落照,钻进一条冻结的满是车辙的小巷。他们一整天都赶着车。中午时分,大人曾拿东西给孩子吃,从座位下面的木箱里掏出三天前烤好的乡村食品。可是直到此刻暮霭沉沉,他才开口对孩子说话。他戴着连指手套,用抓住鞭子的手略微指了一下小路前头透出的惟一亮光,说了一个“家”字。孩子没吭声。大人埋头瞧了瞧他。为了抵御寒冷,大人身上穿得十分臃肿,庞然一堆不见形体,屹然不动恍若顽石,那副神情与其说是粗俗不如说是冷酷。“听见我说的了吗,你的家到了。”孩子仍然不吭声。他从未见过家,的确没什么好说的。何况他小小年纪,还没有信口开河、言不及义的本事。“你会发现有东西吃,有地方住,还会得到信仰基督的人照顾,”大人说,“干些力所能及的活儿会防止你调皮捣蛋。我会很快让你懂得:懒惰和胡思乱想是两大恶行,而干活和敬畏上帝则是两大美德。”孩子还是一声不吭。他还不曾干过活儿,也没有敬畏过上帝。他对上帝比对干活更缺乏了解。他见过干活,扛着铁锹和耙子的男人每周六天出现在活动场的附近,可是上帝只在星期日才出现。这一天——除了必须穿得整整洁洁,还会有悦耳的音乐,不知所云的字句——总的来说挺愉快,虽然有点儿乏味。他不声不响。马车颠簸向前,向着家去,精心饲养的剽悍的马匹加快了步伐,直往牲口棚奔。

   还有一桩事他后来才会记起,等到记忆不再接受他的面孔,不再接受表面的印象。那是他们在女总管办公室的时候发生的事。他站在那儿纹丝不动,也不望一眼陌生人那双不用看就能感觉到的眼睛,只等待陌生人讲出眼里转动的念头。然后那想法终于说出来了:“克里斯默斯。一个带异教徒意味的名字,亵渎神明。我得给改一改。”

   “那是你法定的权利,”女总管说,“我们不关心小孩叫什么名字,而重视他们受到怎样的待遇。”

   可是陌生人并不在听别人讲话,也不像是在对任何人宣称:“从今以后他的名字叫麦克依琴。”

   “把你的姓给他是合适的,”女总管说。

   “他将吃我家的饭,信仰我家的教,”陌生人说,“干吗不应当跟我姓呢?”

   孩子充耳不闻,由他说去,如果这人把凉爽的天气说成炎热,他也不会特别在意。他甚至没有心思对自己说我不姓麦克依琴,克里斯默斯才是我的姓现在还没有必要去管这个,时间长着呢。

   “是呀,干吗不呢?”女总管说。
   七

   记忆忘不了这一天,二十年之后记忆仍然相信我在这一天成年了。

   整洁简朴的房间带有礼拜日的意味。窗边,微风轻轻吹拂着干净的打着补丁的帘子,送进新翻的泥土和野生苹果的气息。一架黄色的仿制橡木的风琴,踏板上包着好几层已经磨损的破旧地毯布,琴上摆着一个腌渍果品用的玻璃瓶,里面插满飞燕草。孩子坐在桌边一把直背椅上,桌上放着一盏镍制的油灯,摆了一部巨型的《圣经》,佩着黄铜的书夹钩、铰链和锁扣。他穿一件干净的光领白衬衣,一条暗色的裤子,质地粗糙,却是新近缝的。他的皮鞋刚擦过,但和八岁孩子擦鞋的情形一样,笨手笨脚,各处留下斑点,尤其脚后跟一带,鞋油还未擦匀。桌上还有一本长老派教会的《教义问答手册》,翻开摆在他面前。

   麦克依琴站在桌边,穿件干净发亮的衬衣,黑色的裤子,孩子第一次见他时穿的就是这条。他的头发颇有光色,仍然未露出一根银丝,梳理得整整齐齐,直挺挺地竖立在圆形的头颅上。他的胡须同样修理得光洁整齐。“你没有用心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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