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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郎-合欢梳-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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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梦儿,跟我走吧。

  我会好好待你的,我会永远好好待你的。”

  钱麻子这时若拒绝,他就是个懦夫。

  钱麻子不是懦夫,所以他毫不犹豫地搂住了林梦,毫不犹疑地接纳了她。

  钱麻子不是懦夫,绝对不是。

  钱麻子只是有点儿二百五。

  林梦扶着钱麻子,走到了客厅内,林千峰正在生闷气,气得胡子直撅。

  钱麻子冷冷道:“林老爷子,你说过要谢我,只要我要钱,几千几万两银子照给。我现在是要钱来了。”

  钱麻子不是二百五,又是什么,林千峰一蹦三丈高:“休想,你骗取了我女儿,还想讹诈老夫么,分文不给。”

  林梦冷笑道:“你亲口说的,我已经不是你的女儿了,我已经被你赶出家门,我现在自愿嫁给他,我姓钱了。”

  林千峰一楞,伤心之极地瞪着林梦,嘴唇直哆嗦。

  钱麻子笑道:“所以,我和梦儿的事情,已经与你无干。但我救了你性命,你好意思不给钱,至少得给个万儿八千的吧?”

  林千峰哑声道:“你……你是说真的?”

  钱麻子道:“你要是不给钱,就证明你的命一文钱不值。”

  谁对钱麻子都没办法,林千峰自然也如此。

  林千峰一万两银子,一辆漂亮的马车,打发走了钱麻子和林梦。

  没有了哭哭笑笑,没有了争吵与闹嚷,没有了林梦的倩影和钱麻子的装傻,姑苏林府的大院落顿时显得空旷寂寥。

  林千峰现在不仅是有心事了。

  林千峰气得要命,不仅气钱麻子,气林梦,更气他自己。 
 



  
第十三章 丁红当了令主

 
  丁红居然当了令主,这可是她自己万万没想到的事儿。

  她一直梦想着有朝一日能执掌血鸳鸯令,现在梦想实现了,她反到觉得自己是在做梦了。

  可是,鸳鸯令就放在怀里,她又不能不相信这是真的。

  丁红打马疾驰,她领了令中十二名好手,要赶去姑苏林家,要去杀了钱方回。

  离西门飞燕受伤,已经十天了。西门飞燕伤得虽重,但因内力精深,好得很快,便一路疗养,杀到安庆。

  现在丁红是令主,她又从安庆往回走。现在正是夜间,血鸳鸯门的活动向来都是在夜间进行的,连赶路也是如此。黑暗的活动只能借夜色来掩饰。据安庆的人快马传讯,老令主已经归天了,自然是和钱玉如一起死的。两人死时还紧紧扭在一起。

  丁红为西门飞燕的死大为悲痛,对钱玉如的死也很伤心。

  她不明白,这两个情敌干嘛要死在一处,是不是因为她们对方向天的爱都很深很深?

  她迷上了钱玉如的笑,所以为她的死伤心,同时还因为钱玉如是钱方回的母亲。

  钱方回有一只“金合欢梳”,而她有一只“粉合欢梳”,这说明了什么呢?

  这两只梳子原是一对儿,那是方向天之物,两只梳子分开了,就会有残杀。

  那么,两只合到一处呢,会出现什么,丁红的脸羞红了。好在她正蒙面骑在马上飞驰,又是在夜间,没人会知道的。

  钱方回丁红不愿叫他“钱麻子”,是因为他有一只“金合欢梳”*是世上唯一会“合欢梳功”的男人。

  但西门飞燕要丁红去杀了他,她是听令呢,还是不听?

  丁红想起林梦,眼中杀机顿生。因为林梦太喜欢钱方回了,而丁红才是世上唯一会“合欢梳功”的女人,她更有权利喜欢他。

  你想,丁红怎么可以容忍林梦的存在呢?

  钱方回要杀,林梦更要杀,而且林梦非死不可。

  但丁红对属下所下的命令,却是生擒钱方回。因为西门飞燕已经死了,已没有人知道她擅改旨意。

  丁红睡在床上,翻来复去,总也睡不着。

  这是在白天。大白天里血鸳鸯令的人都会休息,养足精神,晚上好杀人。

  丁红摸出合欢梳,仔细看着,抚着。

  这是一柄粉色的合欢梳,是由一块粉色的宝玉琢成的。

  只有仔细看,你才知道,合欢梳的美丽,真是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只有仔细看,你才会忘记,这么美丽的梳子,原来却是一件杀人的凶器。

  丁红想着合欢梳扎在钱方回心口的模样,不由浑身一颤。

  “粉合欢”握在手里,温润舒适。钉在心口,那可就是冰冷痛苦了。她会么,会把合欢梳扎进钱方回心口么?

  丁红是个孤儿。丁红在两岁时就成了孤儿。

  丁红是被西门飞燕抚养大的,是西门飞燕收她为义女,而且把粉合欢交给了她。

  丁红的武功是西门飞燕亲自传授的,现在西门飞燕又把令主之位传给了她。

  丁红知道自己的母亲叫丁若珊。至于父亲是什么人,西门飞燕只说不知道,只说丁红是丁若珊死前托付给西门燕的。

  丁红长大了才知道,这绝无可能。

  因为血鸳鸯令的每一件事情,都充满了血腥味儿。西门飞燕从没有朋友,西门飞燕绝对不可能有耐心去收养个孤女。

  所以丁红不相信了。她知道自己的身世一定很古怪,一定也充满了血腥味儿。

  她不相信,但不敢追问,连查访都不敢。

  西门飞燕若知道她心怀异志,一定会要她的命。

  现在丁红当了令主了,她会慢慢查访的,因为丁若珊是扬州人,是扬州某一户大盐商的女儿,有了这点线索,她就会查清自己的身世。

  但当务之急是不能让林梦再跟着钱方回了。

  血鸳鸯令主应该拥有一切。

  有人敲门:“令主,属下有要事禀告。”

  丁红收起合欢梳,却没有起身:“说吧。”

  她的声音中,充满了尊严和威焰。那是一个血鸳鸯令主应有的声音。

  “钱方回和林梦正在市上,住在源顺客栈,天字三号。”

  “知道了,仔细监视,若有变动,马上来报。”

  “是,属下告退。”

  月上林梢。

  月光下的客舍一派宁静,宁静得连刀光都那么迷人。丁红的居室自然是戒备森严,她却难以入睡。

  丁红懒懒地翻了个身,摸出合欢梳,借着月光看了半晌,放在嘴边亲了亲,摸出血鸳鸯令,又亲了亲。

  这两件东西,一件是杀人凶器,却又预示着她的幸福;另一件则象征着权力,象征着她的地位和名望。

  丁红轻轻笑了,将合欢梳和令牌放在枕头下,解开了衣衫。

  她要好好睡一觉,最好能一觉睡到天亮。

  夜晚遮蔽了残杀。

  夜晚又掩护着罪恶,掩护着凶杀。

  她的手停在自己的胸脯上,轻轻摸了摸,软软颤颤的,让她自己神不守舍,她的手轻轻地在丰满结实的胴体上移动着。

  “我会得到他的。”她已在轻微地呻呤:“会的,我会的,我要让他这样……”

  合欢梳的颜色走上了她的面颊,粉红粉红的,夜晚也代表了合欢。 
 



  
第十四章 三更时分

 
  三更时分,钱麻子和林梦还没有睡着。

  同行这几天,却没走多少路,是因为钱麻子身体尚未痊愈,然而,最最重要的原因是—

  —林梦让钱麻子占了大便宜了。

  说起来让林梦和钱麻子二人都挺害羞的。

  离开林家的第一天晚上,他们就在一家客栈里住了下来,而且钱麻子颇有些心虚地只要了一个房间。

  林梦红着脸进了房间,钱麻子又将门栓上了,开始傻笑。

  林梦还在伤心,因为她为了钱麻子这个“死麻子臭麻子”而被赶出了林家。

  钱麻子对不起她,那是一定的,不仅是对不起,而且还是“非常非常”地对不起。

  因此林梦觉得好伤心好伤心,她觉得自己是个最最不幸的女孩子,天下没有人比她更孤苦无依了。

  林梦哭得梨花带雨,楚楚可怜,大骂钱麻子是“臭麻子”并骂他“没良心”,然后仍是“让我怎么办”。

  钱麻子却笑吟吟地走过来走过去,不时搓搓手,吹吹口哨,显然他很得意。

  突然钱麻子走到她面前,伸过脸颊,一本正经地道:“你想不想打我一个耳光出出气?”

  林梦一愣,抬手就是一个耳光:“死麻子,臭麻子,你不得好死。”

  钱麻子嘻嘻一笑:“陈良说的,你打我耳光,是因为我没有抱你,现在我抱你。”

  林梦被他一抱,不哭了,也不骂了,眼睛也闭上了,身子也软了。

  钱麻子笑嘻嘻地将她抱到床上:“现在干什么?”

  只是这次没有林千峰的打扰。没有老人干涉的热恋中的年轻人,当然总是会出事的。

  林梦哭了,因为被钱方回这个“臭麻子”占了天大的便宜。

  “臭麻子”却是喜笑盈盈的。

  这天晚上,因为“臭麻子”还想占便宜,被林梦拦住了,所以三更天了,两人还在闹,闹得不可开交。

  “梦儿,你不喜欢我,我知道的,”钱麻子伤心地叹气,“你一定是嫌弃我了。”

  “胡说。”林梦捶他,拳头很轻。

  “我知道你不喜欢我了,”钱麻子直叹气,叹得有滋有味的,好象林梦真的不喜欢他了。

  林梦道:“胡说,……好哥哥,明天再……好不好,你伤又没全好,……伤了身子骨……不好。”

  钱麻子道:“我身子骨很好么。”

  “不行。你这几天……瘦多了,让人家好心疼。”林梦软语相求,“哥,明天,好不好么?”

  “你要真心疼我,再让我占一次大便宜。”钱麻子柔声道:“要不你就不是真的心疼我。”

  “不……”林梦不退让,“明天再……”

  然而沐浴着春风春雨的花,总是忍不住要开,不想开都不行。

  屋里的响动声停了,窗外窥视的是血鸳鸯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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