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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意郎君 作者:欢言雅然(晋江2014.01.12完结)-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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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如意郎君
作者:欢言雅然


一篇小女子爱夫如命养家活口的江湖市井故事。
内容标签:江湖恩怨 布衣生活 天之骄子 灵异神怪

搜索关键字:主角: ┃ 配角: ┃ 其它:



☆、后记

  作者有话要说:  实体小说的后记先放在最前面。这篇文是2012年出版的,此时放出来是给大家分享的。
  最初跟丁丁说想要给自己写个后记时,心潮澎湃语无伦次,可真要开始动笔写时,却又变得踌躇不前缚手缚脚起来,不知从何说起了。
  终究归于性格使然,不喜倾诉,不善言辞。
  可还是打算写点什么,做为一个纪念,毕竟是第一次嘛,总该值得深刻记住的。即便以后会有无数的更好,更优秀,但最初迈出的那第一步永远都是最刻骨铭心的,深藏于记忆的最深处,并且永远色彩鲜明,鲜艳。
  《如意郎君》的概念最早起于一个对于“坏男人”的复杂定义,世人爱骂男人太坏,但世人尤其热爱男人的“坏” 。女人爱男人坏,因为坏才更有魅力,更有蛊惑力,像毒品,明知不可为,偏戒不掉;普罗世俗观爱男人坏,因为坏了,总能成就所谓大事业,无毒不丈夫,这句话流传多久,就有多少人相信。正如《北京爱情故事》里的一句台词,好女人进厨房,坏女人走四方。连女人都要坏了才有资格走四方,更何况男人乎?!
  不可否认,唐清晓这个角色就是这么一个坏男人,才貌双全,多金又多情,什么都不放在心上,什么都可以狠心丢弃,偏偏这样一个人,我写着却十分喜爱,就像看着自己的孩子虽然淘气,却总觉得可爱难耐,情人眼里出西施这句话放在母子亲情上更深一层,而一个笔者对于自己的作品,包括作品里的人物,都是如同母亲对待子女的心情。说到这里,的确现实生活中我是不会自掘坟墓喜欢上这样一个坏男人,没有永恒的包容心和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决心,无法感化这么一个“毒物” 。所以,我安排了苏蜀的出现,正因为她的单纯与天真,往往比许多聪明的女人更能守得住幸福。若是我,我自认做不到,太多的自尊,太多的倔强,是我们现代都市人的最大裹脚布。
  想起给《如意郎君》下的定义,一篇小女子爱夫如命养家活口的江湖市井故事。前半部分算是,后半部分却偏离了这个轨迹,很多无奈的东西涌了出来,人力所无法操控的是现实,人心的贪婪与不稳定,有时候我在想,若非苏蜀死了那么一回,结局还能这么“王子与公主从此过上了幸福生活”的童话制式吗?这是属于我自己的悲观主义。有一点很奇妙,每个读者都喜欢喜剧结局,可每一个作者都喜欢悲剧结局,做为读者时,若是悲剧很可能我就会望之却步了,但做为一个作者时,写着写着我就非常有一股莫名的冲动,有情人终成眷属,或是天下大同,非我最属意的一个句号,有好有坏,有黑有白,爱过恨过,放弃过振作过,这才是最精彩纷呈,最让人留恋愿意再转世重来一次的人生。我不喜欢单一,不愿只面对空洞的美好,而刻意放弃许多苦难所带来的深刻与欣然一笑。也许每一个作者都有这样的悲剧情结,若非悲剧不可成为力量,若非悲剧,不可称为永无法磨灭的浓重一笔。
  但生活需要那么一点积极向上的东西,灿烂,活泼,朝气蓬勃的,一种生活的热情。这就是我所写小说里非常喜欢用上神话灵异色彩的原因。现实太僵硬,人力所能改变的的范围太小,借助于神话的力量,在故事里面让我们自由翱翔,随心所欲,算是我个人的一种向往吧。
  想法很多,脑海里的故事也很多,可是碍于功力尚属稚嫩,笔法不够纯熟,很多东西一到开始写的时候总往往没办法全然表现出来,有时候会很懊恼,书到用时方恨少啊!还好这也给了我一个不断学习的压力,记性不好的人有一个最大的好处,读书可以多读几遍。
  写小说时有一种极大的乐趣在于,当你写进去的时候所有人物都变得鲜活起来,仿佛本身就有着自己的生命力,一切都极其自然,我只不过在负责转述着属于“他们”的故事,我插不上手,也不能对“他们”指手画脚,安排他们的人生,他们的结局,他们有自己的意志,跟我一样,都是活生生的,有血有泪,有爱有恨。这样很好。
  于是我会一直热爱写作这件事情,并立志将它进行到底,直到白发苍苍,再也敲不动键盘为止。
  从2008年到现在,只不过是一个开头,未来我十分期待,期待自己到底能写出多少个满意的故事,多少个美好温暖的人生,我记录在心,也让书本前的你们留下一丝微笑的记忆,一声轻叹,掩卷而笑,足矣!
  最后非常真诚地感谢依家的编辑们对我的肯定与帮助,丁丁,罂粟,泼墨,千言万语尽在心中,谢谢你们!在我心里,我们已是最好的朋友与知己!
  欢言
  


☆、风流郎

  孝文五年夏,经过孝文帝几年的大刀阔斧改革朝政,修运河,定边关,改科举,通商贸,文治武功震赫四野,轩辕王朝进入了最辉煌的鼎盛时期,民间百姓的生活亦日渐富足。
  作为最繁华城州之一的东京城,更是小邑犹藏万家室,道不尽的兴盛富足。
  这日清晨,东京城仍是一片宁静,只有少数在街边卖早点的摊子上正冒着热气腾腾的白雾。一笼笼的馒头都还没蒸好,苏家小丫头蜀儿就已经勤快地起身洗漱完毕,提着两个大木桶往河边挑水去了。
  今日她不单要挑自家用的水,还要帮隔壁瞎了眼睛的杨婆婆和斜对门家刚生完孩子的阿玉姐挑几桶水,顺带再帮她们把衣物给洗了,所以今天她的动作更要利落些。
  一想到杨婆婆和阿玉姐脸上的笑容她就觉得浑身充满了斗志,杨婆婆无儿无女眼睛又看不见,平日里就靠做些纳鞋底的活儿,再加上四周好心人家接济着才能活下来,而阿玉姐婆家素来对媳妇要求严厉,她如今身子动不了活却不能没人干,所以蜀儿便义不容辞揽下了帮她们的活儿。
  这些都是曾经对她伸出过援手的人,得人恩果千年记,这个道理是阿爹一直教导她的,她自然铭记于心。
  而且有能力帮助到有需要的人是一件多么快乐的事啊!苏蜀当即觉得胸口凝聚着一团热火要喷发而出,她将两个大木桶放在河边,斗志昂扬地朝半空中挥了挥拳头,气聚丹田地大喝了两声,笑容灿烂地朝天喊道:“小蜀儿,努力努力再努力!”
  身后突然传来一声轻轻的低笑声,声音柔媚中带点沉沉的沙哑,苏蜀赶紧转身看去,只见一位身穿蓝袍,长发披散的俊雅公子从大岩石后面走了出来,她手里拿着一个灌满水的水壶,边走边喝,饱含笑意地斜瞥了她一眼。
  这一眼彻底把苏蜀看傻了,这是一个怎样俊俏又怎样风雅的美公子!眉目如画,剑眉微微飞翘,薄唇因沾了些水珠而更显诱人丰润,浑身上下丝毫不遮掩邪气与傲气,那一头漆黑柔亮的长发就这样不顾世俗的披散着,姿态比谁都要悠闲自在。她长这么大就没见过这么好看俊俏的公子,那自称俊美冠绝东大街的白家老三白玉堂比起他可差得远了。
  苏蜀正看得直了眼,却见那满身邪气的美公子已经拎着水壶慢悠悠地走了,绝代的风姿就在小苏蜀的目送下越行越远,直至消失无踪。
  河里水流淙淙,四周翠绿树枝上小鸟在轻快地啼叫着早歌,知了也在叫唤个不停,互为鸣奏,使得清晨静谧清新的空气更为欢畅,仿佛在笑唱着:夏日曲,情衷肠,小河边,妙情郎——
  发了好一会儿愣之后,苏蜀回过了神,她用力晃了晃自己那颗小巧可爱的脑袋,转身就赶紧挑水去了,杨婆婆和阿玉姐可还等着呢。
  当她第三趟挑着装满水的木桶往回赶,途中改道转走一条羊肠小巷,这条巷子乱是乱了点,但是路程却可以缩短一半,平日里大伙儿是不让她靠近这一带的,说是会脏了她的眼睛,她也就一直听话地从不走这条小巷,如今实在是时间赶了点,阿玉姐的婆婆已经在家里大骂阿玉姐懒人毛病多了,她再不加紧把衣物洗好送回去,阿玉姐又要偷偷抹眼泪了。
  她刚走进巷子就看到前面一家的门“吱呀”一声打了开来,她竟看到刚刚河边那位蓝袍公子从里面走了出来。他身后伸出一双雪白纤细的手臂,那手臂缠绕住他的腰身,娇媚的声音不大不小刚好让苏蜀听个正着:“公子,这一走何时再来看望奴家呀?”
  苏蜀愣住了,眼前这位美丽的少妇她是认识的,叫周婉儿,半年前死了夫婿之后自己做些见不得光的营生。苏蜀并不傻,她知道那是些什么营生,这一带住的都是些靠着熟客自揽生意的私妓,所以平时疼她的大叔大婶们总不让她往这边走,说她是好人家的良家闺女,别污了眼睛。
  没想到今日就恰巧被她撞了个着,眼前这一幕活色生香着实令未曾知晓男女情*事的苏蜀有些吃不消,她脸红红地不知将目光往哪儿移好,想走又不好意思往前走,后退绕原路吧又显得有点大惊小怪,一时间进退维谷。
  那蓝袍公子和周婉儿自然也发现了她的存在,却丝毫不以为意,依然在青天白日之下说些暧暧昧昧引人遐想的情话,做些搂搂抱抱的亲昵举动。
  而那蓝袍公子在将唇贴近周婉儿的颈处时,似有似无地看了苏蜀一眼,那目光含着打趣逗弄的笑意,确定在被苏蜀看到了之后才又若无其事地移了开去,轻佻的轻笑声让苏蜀彻底变成了个大红脸,挑着水飞快地从二人身后直冲了过去,引来周婉儿倒在蓝袍公子的怀里,一声娇娇的低呼:“好莽撞的小姑娘,吓坏奴家了!”
  苏蜀差点一个踉跄跌倒了去,幸亏平时训练有素,又稳了稳木担的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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