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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3-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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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只见律师转身和他握一握手,这一次小眼睛却完全睁出来,大刺刺地说:“瞧,你该谢谢我的,没事了,回家吧。不过,记住了,珍惜你的狗!”道光木木的,对律师的话摸头不着,也不知道高兴,也不知道言谢,只管呆头呆脑望着律师转身去了。 
  末了,还是那个黑人警察来开车送他回家,路上告诉他,那位律师挺够意思,一知道了鲍蓓的事迹就存心帮忙了,因此法院只算他一个“秩序干扰”,这在美国的法律里算个最轻微的罪行,甚至不会被记录在案,跟没有也差不多,只是对起诉者有个交代。道光渐渐回过神来,奇怪说,他并没有对那个律师提鲍蓓的光荣历史,他都准备破罐破摔了,他没准还真有兴趣尝尝在美国蹲监狱的滋味。黑人警察一听,就用一只乌木也似的大手拍一拍道光的肩头,说:“胡说,你这人怎么这样,你若进去蹲着,你的狗怎么办?连我都替你急,你怎么不为了你的狗争一争?幸亏我多事,是我到局子里特地把两个月前报道鲍蓓和你的报纸找出来——真是上帝帮忙,报纸居然没有扔掉。我怕律师不信你,就把报纸塞给律师了。瞧瞧我干得多么漂亮!你的鲍蓓得认我作个干爹。” 道光听得张口结舌。黑人警察斜睨着他,笑起来,说:“告诉你实话,昨天夜里见你为你的 
 
狗跟我们警察回嘴,就让我瞧得起你。我喜欢天不怕地不怕的好汉,当然也喜欢赤胆忠心的好狗。这年头,好汉和好狗都不容易碰得到。” 
  道光听了他这一席话,振奋起来,也伸出手去拍一拍黑人警察的肩头,说:“我叫DAWN,我们这就是朋友了,我要送一幅画给你,真的。” 
  “哈,真的?我叫杰夫。没错,我们就是朋友了。” 
  
  
   十二 
  道光回了家,可鲍蓓还在警察手里。它要经过五天的检查观察期之后才能领回家。没有的蓓的那几天,道光过得丧魂落魄。他天天打电话向杰夫打听鲍蓓的情况。在第三天上,杰夫告诉他,情况不大好,连着这几天鲍蓓一直拒绝合作,不肯吃任何东西。杰夫拿了那篇报道替鲍蓓作宣扬,结果警察局同意让道光提前把它领回去——怕它饿死。只要道光保证让鲍蓓回家后三天不出门,他们再来从狗身上取一次血样就可以了。 
  道光飞车赶过去,由杰夫陪他进了一个院子。那院子很大,院子的一边有不少铁丝的笼子,里面圈着狗,想是警察饲养他们警犬的地方。道光看到他们从远处角落一个孤零零的笼子里放出了鲍蓓,鲍蓓出了笼子,并没有如他期待的那样欢天喜地地朝他跑来。它垂着脑袋摇摇晃晃地走了几步,毛皮凌乱,精神萎顿,看上去简直猥琐。道光愣愣地站下了,不能相信那就是自己日思夜想的鲍蓓。它那副没精打采、缓慢迟钝的窝囊样子,简直让道光的脸丢得一千二净,而且它居然迟钝到没有发现远远站着的主人。 
  道光满心不快地朝它走过去,想把它赶紧牵走了事。他刚走了两步,却见鲍蓓突然像煞车一般站定了,身体猛地直了起来,一对耳朵也支了起来,鼻孔大大地张开,贪婪地吸着,吸着,身上的毛凛然一竖,随即又垂下来,身体却像发了寒颤似地抖起来。 
  道光想,是它发现自己了,他朝它试探地叫了一声:“鲍蓓!” 
  随着他这一叫声,鲍蓓显然认出他了,但它非但没有冲过来,反而后退了一步,定睛注视了道光十几秒钟,弯曲起后腿,伸直身体,鼻子朝向空中,从胸腔深处发出了一声凄厉的长嗥。院子里的警察们都被这狼一般的长嗥惊呆了,不等他们缓过神来,只见一道黑色的闪电朝前一窜,一下子就把道光扑倒了。 
  警察都被吓白了脸,一个手快的已经迅速拔出枪来,对准了鲍蓓嚷道:“天!这根本是条疯狗,谁说她不是!打死她?” 
  离道光最近的杰夫忙举起双手摇着喊: “别,别开枪,这狗只是太高兴了。没有事。” 
  鲍蓓想不到自己的冲力太大,把道光一下子就撞倒了,但它已经顾不上抱歉,它完全被狂风暴雨般的喜悦主宰了,它在那一声凄厉长嗥中把它这几天里经历的委屈辛酸宣泄一空。它把两只前爪搭在道光的肩上,把他裸露的每一寸皮肤都舔到了,包括耳廓里面。道光身上的衣服几乎被它性急慌乱的前爪撕破了。它边舔,边抓,边叫,高兴得不知道怎么办才好。道光满脸通红,当着那么多警察的面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就一任她舔着。 
  警察们全在四周站着,没有一个人开口,也没有一个人动弹,只是齐刷刷地看着他们。一位警官对那个拔出枪来的小子低喝道:“还不把枪收起来,你眼珠子掉地下啦?!” 
  道光最后总算可以推开鲍蓓,从地上站了起来,整了整身上的衣服,对周围的警察解嘲地笑笑,故意用轻描淡写的口吻说:“这家伙,它高兴疯了。” 
  两三年过去了,一个画家领着一条狗四处漫游作画,已经成为怀特小镇一道不变的风景。 
  道光现在除了画动物肖像也画风景,他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他和鲍蓓遭遇恶狗和警察的那个地点。原来,那里有一道非常美丽的峡谷,称为“印第安谷”,里面有奇石异树,地貌非同寻常。石缝里冒出的清洌泉水,潺潺汇成溪流,流出峡谷,一直流进哈得孙河,沿溪流的风景美不胜收。道光明白了,那天夜里鲍蓓跑了那么远,就是要带他到这个山谷里来嘛。如今,道光带了鲍蓓常来,一呆就能呆一天,他画下了这个峡谷中春夏秋冬四季的风景,年年画却也画不够。当他支着画架写生时,鲍蓓则在峡谷中行猎撒欢打滚,一到了这地方,两个都觉得是在天堂里。道光送给杰夫的就是一幅峡谷里的风景画。所有在峡谷中画下的油画写生风景给道光带来了新的声誉,纽约有一家画廊每年定期给道光办画展,搞得美国油画界某个莽撞的评论家甚至提出这样的问题,是否美国在十九世纪曾赫赫有名的哈得孙风景画派竟在一个
  
  
  画家与狗 
  
  
  王瑞芸 
  
  
   一 
   画家张道光第一眼看见那条狗时,非常讨厌它。 
  那是他刚搬到纽约上州怀特小镇的第七天。他又通宵失眠,天麻麻亮就躁得爬起来,拖着脚到厨房去煮咖啡,不意从对着后院的窗口一眼瞥见了那条狗。 
  显然这是条野狗,中等大小,黑色,正蹑足潜行穿越他的后院,直跑向东边的篱笆门前,从木门扉的一处缺口纵身钻丁出去。 
  这狗从哪里来,是路过,还是竟住在他后院?张道光顾不得细想,火已经上来了,他把刚拿起的咖啡杯往靠着窗口的水池里狠命一顿,讷讷地骂出声来:“混账畜生!”美国人只说看见黑猫晦气,看见黑狗就不晦气?多讨厌的东西,瞧它那副慌慌张张、贼头贼脑的样子! 
  还真不能说那个黑色的畜生完全无辜,它根本是用那副落魄失魂的样子提醒他,他的处境和它一个样:丧家之犬。 
  张道光六年前从北京到了纽约,那时他刚满三十岁,却已经是一个成名了好几年的当红画家。他实在是画得好极了,尤其肖像,去掉那张纸或者画布,那个人像根本就是活的。他还是在美术学院做学生时,就因一张逼真而细致的写实油画肖像在一个全国画展上一炮而红了。此后一发不可收拾,他的作品到处被杂志转载,他的习作到处被人临摹,他所到之处总是被无数的青年围着……在中国做艺术家,十分了得,那相当于焰火升空——惊动并照亮四方,惹天下人仰头瞻看(在美国,当艺术家是往河里投石子——沉底,却是后话)。因此,他一路春风,毕业分配时全国一流的美院、画院争抢不说,他而且也成为异性仰慕者争抢的对象。不消说,他自然从中挑了个最好的——也就是最漂亮的,于是,一个才子一个佳人,拱璧也似的一对,慕煞了好多人。 
  却是奇怪,到纽约后,他的运气仿佛被上帝倏然收走,事前一声招呼都不打。在纽约的六年漫说成功,他连小小的得意都不曾有过。这得怪他胃口太大,没有老实守着他写实艺术的地盘,却受了先锋前卫艺术的影响,弄起了实验性的观念艺术。因为这路艺术在现今的西方艺术中坐着头把交椅,张道光想一步到位。可是他把好几年工夫投了进去,像打了个水漂一般,他的那些实验性的作品根本没有人看,更加没有人买,给了他的大志雄心当头一棒。 
  紧跟着,另一棒也落了下来:他的老婆离开了他。前面说了,她是个漂亮女人,她过去一向是他的贵重饰物——就她的相貌而言。巧了,她也正爱世间的珠宝。说起来她也是个弄美术的人呢,但她对美术最出色的表现全在自身的打扮上,她的发式,她的衣裙,她的饰物不只是头挑的,而且是能领导潮流的。在那个时候,国内没有时装,没有美容,没有首饰,因此她身上的一切全出自她有眼光的选择、搭配和创造。到美国后,天!美国的美容、时装、首饰天生是为她这样有品位的美艳女人准备的,她(它)们简直彼此相见恨晚。出于天然的亲近,她几乎想都不用想,一到纽约就进了一家珠宝店去打工,开头只做售货员,后来发展到设计首饰。她的设计让美国人都吃惊。美国对她简直就不是块新大陆,根本是熟门熟路的自家庭院。她不假思索,抬腿就走,轻轻松松就到了自己的目的地。可她的顺利没有助成他,反而加速地摧毁他。她离开他简直称得上是理由充分的。他献身他的艺术,她也有理由献身她的“艺术”—— 她自己。他在街头画像来养活他的艺术试验,可他也能用街头画像的钱养着她这个“艺术晶” 吗?她这件艺术品可是成本越来越高。她从先头戴的假珠宝,到真珠宝,这个质的飞跃非等闲之辈可以支持。可她爱的就是这个,就像他爱的是艺术一样,你不能不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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