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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命师传奇-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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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哪里开始,从哪里结束。
  「Let's Rock!」女孩开心大叫。  
    原子弹,就这么在光影美人小小的舞台上,再度爆炸!
  《 卧底首部曲完结,但动人的故事,永远不会结束 》
  「对不起。」
  圣耀的枪指着上官,他最好,也是唯一朋友。
  上官的眼睛没有一丝怨恨,他只想知道为什么。
  但圣耀并没有话要说,他手中的枪却有千言万语。
  穷巷夜雨,愁云惨雾,命运彼此牵系的两人。
  「碰!」
  死神闭上眼睛,凶神露出微笑。            
  「走吧,好朋友。」
  牙丸千军满意地拍拍圣耀的肩膀。
  圣耀摇摇头,举起枪朝上官的胸口捕上两枪。
  为什么这两人要反目相向,性命相杀呢?
          
  卧底二部曲,总有一天我们再见。  

猎命师传奇 卷一《吸血鬼猎人》作者:九把刀 



作者序:左手只是辅助 

常听见有人说,这是个想象力爆炸的时代。 



  爆炸个鸟。 



  翻开坊间许多号称奇幻文学的故事书,我不禁怀疑,只是在故事里创造新的种族,怎么能称之为“创意”?无端架空一个新的世界,就能称得上“突破”?放几个老爱念长串咒文 





的巫师跟怪物打来打去,再让几个拿着上古神兵器的角色在里头互砍到流血,这就是“奇幻?” 



  看似想象力爆炸的年代,其实骨子里相当空虚寂寞。许多小说匠很爱写大纲,涂涂草草好几十页,却忘了什么叫故事。更多小说匠喜爱刻画力量,洋洋洒洒热斗连篇,却忘了力量为什么被需要。 



  以爆发力、弹跳力、精力在篮球场奔驰的樱木花道,在领悟了“左手只是辅助”这简单道理后,终于投进了对山王致胜的一球。 



  说故事当如是,一个漂亮的剖面足矣。 



  从2000年初开始写小说,到现在已经五年了。但越是沉浸其中,越觉得等待我去领悟的东西还是很多很多,每次以为自己又洞悉了“说故事漂亮的关键”,又会在下个说故事的旅程里惊觉,原来上次所谓的“关键”,不过是碰到有趣的皮毛罢了。说故事果然是充满挑战性的自我航行! 



  每个小说家说故事的方式不尽相同。对我来说,创意是故事的起点,情感则流通故事的血脉,而精密控制说故事的细节,是我的责任。 



  面对45公分前那片12寸见方的Mac屏幕,我很少装作苦思些什么,只是一个劲地兴奋,因为接下来键盘跟我之间会发生什么事,我再清楚不过了。往往开头只是一个创意的点,一个小启发,一个感想,在想象力的催动与意志力的贯彻下,慢慢扩染出整个故事。过程是受到精密的分镜控制,然后才能产生种种美好的意外。 



  《猎命师》是我的绝佳状态。 



  不用在开头画张吓人的虚构大陆地图,或是煞有介事地把每个种族的设定咚咚咚预先插挂好,或是唧唧歪歪个鬼扯般的咒文文献考。好像读者不随时翻看、对照这些庞杂资料去了解故事,是缺乏阅读者的高尚修养、不负责任似的。 



  不必,不需要,没意义。 



  将故事交给最会说故事的人,我们一起在无数个镜头转换中,随着时间轴的谧动,自然而然让豪爽又热血的故事穿透灵魂。 



  在猎命师与吸血鬼的世界里,参见英雄! 



  每段历史的动乱年代,都有猎命师在暗处幽幽祟动着。 



  或为帝王护天命,或为草莽、豪富擒猎奇命。 



  或浴血止戈,或为所欲为。 



  他们没有共同的目标,因为他们都非常强大。 



  强大到彼此追逐、相互杀戮、各为其主。 



  但猎命师就是猎命师, 



  他们的命运从一开始就无从选择, 



  他们的命运不过是历史洪流中的幽影, 



  不断被遗忘的过客。 



  他们制造历史,却不被记忆。 



  谨以此书,纪念猎命师好友,乌拉拉的传奇故事。 



第1章 

挽长弓,箭声破空,遥遥冲向一圆烈日,消失在金光里。 



  泰山绝顶,云气稀薄,俯瞰群山皆在脚下。 



  一只白额雄鹰从远山云端疾冲而下,翱翔的羽翼后带着被雄鹰扫破的翻腾云气。 









  鹰长啸,双翅急敛,停在一只粗长的臂膀上,嘴里叼着刚刚的射日一箭。 



  一对霸气十足的眼睛看着白额鹰,伸手将长箭自鹰喙取下,长叹一声。 



  “朕封泰山,但百千年后,泰山依旧在,朕却已成枯骨一具,兼并六国一统天下,不过是为他人基业做嫁。”一个中年男子神情萧索,抚摸着立在鹿皮护臂上的白额鹰。 



  吞灭六国,一统天下,此人自是中国第一个皇帝——秦王。 



  百官跪在一旁,无人胆敢接秦王话。 



  只有一人例外。 



  “大王且莫怅怀,臣两年前与大王提及之事,已有眉目。”一个老者居然不与百官相跪祭坛左右,从容自若站在秦王之后。 



  “先生指的是,长生不死命?”秦王眼睛一亮,双瞳霸气不断翻涌而出。 



  “是,也不是。”老者微笑,也只有他胆敢在秦王面前话中藏话。 



  “此话怎说?”秦王神色出奇的恭谨,但衣袖无风鼓胀,竟是无法藏匿的霸气。 



  老者看着不可一世、却又为死亡惊惧的天下霸者,竟对自己如此服膺,忍不住得意起来。 



  老者正是“猎命师”徐福,他很清楚秦之能灭六国,靠的可不单是兵强马壮、猛将如云,而是自己为秦王先后猎得的罕世奇命“血镇”与“万里长屠”。 



  “血镇”帮助22岁的嬴政击破假阉人 之乱,并孤立仲父吕不韦的政治势力,集秦大权于一身,开始霸者之途。而后四年,徐福又猎得极其凶霸的“万里长屠”为嬴政换命,嬴政先是在平阳斩赵兵20万,十三年间逐一屠灭六国、诛百千万人,于两年前一统天下,成就千古无人能及的大业。 



  然而有千古大业,却无千古生命,秦王嬴政的喟叹反映着对权力的无限依恋。 



  徐福摇摇头,直视着秦王:“大王,如果真寻得天下第一长生不死命‘万寿无疆’,臣自当献予大王;但一人一命是宇宙恒理,大王现在身上的万里长屠却必须卸下了。倘若大王没有万里长屠之命,往后千里王土内若有暴乱干戈恐怕会镇压不住,这大好江山可得拱手让人,徒有万寿无疆,却无万里疆土,岂不因小失大?” 



  秦王没有犹豫,点点头。 



  对他来说,没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活了一万年又有何用? 



  “但臣闻东海有一巨岛,渔民皆不敢近,称其平原广泽,岛上仙山群起,有一群仙人饮人血长生,浴日则死,沐夜而生,人称不死血族。不死血族不畏寻常刀剑,个个体壮如虎,再重的伤假以时日都能慢慢痊愈,甚至能续接断肢。若大王能得到不死血族的体魄,无异服下长生不死药,加上霸命万里长屠,大王必可与江山同在。” 



  “饮人血?浴日则死?那岂不是妖怪吗?”秦王皱着眉头,却没有动怒。 



  “长生不死,岂是常人?大王霸业,岂是寻常?”徐福淡淡地说。 



  秦王不语,转过头来,看着脚下的飘渺云气。过往云烟。 



  “先生如何能让朕成为不死血族?”秦王闭上眼睛。 



  “臣领术士白氏百人、牙丸精兵三千,战船三十艘,为期三年必能生擒不死血族回到中土,届时以血换血,定能使大王蜕变重生。”徐福露出自信的神采。 



  “三年吗?”秦王凝视着烈日。 



  举起右臂,白额鹰展翅冲天。 



  公元前二一九年,秦始皇41岁。 



  猎命师徐福,带着秦王对权力的无限贪婪扬帆出海,开启了一场残暴的异族杀伐。 



  万里长屠 



  命格: 集体格 



  存活: 八百年 



  征兆: 因宿主狂暴外放的戾气令烛火黯淡,周遭人等的影子会模糊拉长。也因命格的能量太强,若宿主本身性格不够狂暴,将被命格篡夺神智,戾化为凶人;若宿主意志在命格之上,则能促动命格快速成长。 

特质: 不仅戾化周遭的亲信,还会吸引性格残暴的人前来效忠,贯彻其意志内的大规模毁灭行动,影响遍及一百城。 



  进化: 大怒神 



第2章 

三年零七个月。 



  今天的天气很好,天空是一望无际的青蓝色,连海风也少了些苦涩。 



  一只蓝鸽疲倦地俯瞰翅膀底下的五十艘战船,呼,终于到家了。 









  缓缓飞下。 



  “宝儿回来啦!”乌木坚大叫,让蓝鸽停在他的头顶上。 



  乌木坚摸摸蓝鸽,从旁舀起一瓢水让蓝鸽啜饮后,才从蓝鸽的脚环上取下一张薄羊皮,上面用人血记着秘密军情。 



  一个坐在高耸风帆木上的壮汉居高临下,粗声问道:“乌木坚,宝儿这次带了什么消息回来?” 



  壮汉扎着一头赤褐色的头发,身上毫不避讳刺满禁忌的青色龙纹,腰上悬着一把乌沉巨弓。 



  乌木坚看着羊皮上的军情,胸口剧烈喘伏。 



  “到了吗?”一个身材中等、穿着青衣的男子拿着羽扇走近。 



  “太久了吧,我等不及要大开杀戒了呢。”身材略矮,蹲坐在一旁的脏污男子阴恻恻说道,手中的钢枪磨蹭着额头。 



  此时五十艘船、数千双眼睛都朝这艘主战船瞧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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