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噬血逃亡-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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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家人说:“别听那鳖孙胡说,啥摸老玉米呀!那天中午时分,地里干活的人们陆续回家做饭。那家伙躲在地里,发现一个小妮在摘地瓜叶,就扑上去摁倒了她,打算强奸。小妮大声呼救,惊动了地里的庄稼人,那家伙一看不好,跑掉了。” 
  按法律讲,这是强奸未遂。老金取了证,写了材料,回到矿招待所。服务员好奇,问他:“您办啥案子呀?”老金告诉她办强奸案。服务员说:“是不是去年10月,山南一个十来岁的小妮被强奸的事?” 
  嘿,又是一条线索!他赶回许昌,继续审问犯罪嫌疑人,可是那家伙死活不承认。 
  不承认就行啦?老金又坐公共汽车赶到禹州市公安局。 
  办案人员正为这个案子发愁哩,当时派了十几个侦查员,查了半个月,竟一点儿线索也没有,几乎成了个死案。老金这么一问,人家赶紧将被害人姓名地址告诉了他。 
  老金又骑上自行车,赶到山南杨庄,找到了被害人——是个才十一岁的小妮。小妮讲了发案的经过:那天她与六岁的妹妹到老陈沟放羊,被一个坏家伙强奸了。当时孩子大出血,幸亏被人们发现,及时送到县医院,才捡了条活命。 
  老金问闺女:“那家伙长啥样?” 
  小妮想了想说:“嗯,他右眉弓上有个疤。”拿手比着,“像黄豆大小。” 
  老金此时真像个慈祥的老爷爷,他轻声细语地问孩子,那人眼睛啥样,嘴啥样,脸盘啥样。慢慢地,小妮又回忆起:“对了,那人说话时好嘬嘴。” 
  老金又是详细地取了证,写了材料。赶回许昌,仔细一看,犯罪嫌疑人这两个特征与小妮说的分毫不差。可他就是抵死不交待。 
  老金知道,就是他交待了,没有确凿的证据,随时都会翻供。办案子必须办扎实,必须有如山铁证,才能不枉不纵。他三下新峰——又是公共汽车、自行车,一番长途跋涉。来到被害人家里,征得小妮家长的同意,他决定带小妮到许昌去指认。 
  在许昌看守所里,被害人从一群人中认出了那名歹徒,她哭了:“就是那个家伙!” 
  三起强奸案(其中一起未遂),因为老金办得扎实,铁证如山,那家伙终被判处无期徒刑。 
  有人背地里说:“其实一起强奸案就能判了那人。”言外之意老金多此一举。 
  老金没说啥,可他心想:包拯一生杀人不少,没一起错案。 
  黑老包不是糊涂蛋。要不怎么几千年了,老百姓还敬仰包公呢!老金虽然读书不多,看古书却不少,他最佩服包公。何况咱们是人民警察,办案不扎实,办个糊涂案,跟谁也交代不过去。 
  他不怕跑路,现在有些年轻警察,跑郊区,才十几里的路,没车就不行。他,总骑辆自行车,跑得比谁都不慢。有一次,为了取一个证,下雨天他骑着摩托车跑了二十多公里。其实这个案再过一个月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他却按照三十多年当警察养成的习惯,能早办一天,决不拖延到第二天。 
  “嘿,我说老金,跑恁快弄啥哩?是想当市长还是想当书记?”有人半开玩笑半说风凉话。 
  “我是想给人民干点好事。我今年五十九了,干的时间不多了,想抢着多干点。”老金不在乎人们的风凉话。 
  自从当警察那天起,他就受着公安机关良好的教育,培养出了良好的素质。虽然写不了大块的理论文章,但他的“理论”既通俗又高深。他常说:“宁叫使死牛,不叫打住车。”这是他的信念,也是他人生的座右铭。 
  在办案中,他还有一句话相当形象:“宁舍千镢,不舍一窑。”这是句河南土话,“窑”就是小坑。这句话的意思是,宁肯自己多下功夫,也不能漏掉一个疑点,对于案情,非“刨”清不可。 
  1989年3月15日,许昌市所辖的禹州市发生一起重大抢劫案。 
  “嗨,你看人家白刘记多有本事,哪次来不带个十万八万的!”禹州市大同街上住的乔爱芳,眼热地对好友张明亮说。 
  白刘记是个专门收购头发、加工“挡发”的专业户,“挡发” 
  就是假发。他和一个伙计常常到四川去收头发,路过禹州停停脚,然后再从许昌上火车。每次到禹州市,总要找乔爱芳的丈夫喝酒闲聊。看到人家兜里带的大把钞票,乔爱芳眼红心痒,想“捞”一把。她就和邻居张明亮商量——他俩关系相当不一般。 
  “你就不能给他偷了?” 
  张明亮可不是个省油灯——他因盗窃坐过牢。听了这话,思谋了一阵,说:“中!他再来时,你跟我打个招呼。” 
  3月15日下午,乔爱芳下班一进家门,正看见白刘记和丈夫聊天呢。她假装买菜,转身出来就告诉了张明亮:“嗨,来了哩。俩人,带了总有十来万。”这个女人兴奋得微微有点气喘。 
  张明亮会意,马上出去找伙计。找到孙宝平——这也是个被公安机关多次处理过的家伙。孙宝平一听,正中下怀。 
  可他还有点担心:“光咱两个不中吧?” 
  孙宝平又找到了自己的两个伙计,一个叫吕维亚,一个叫张建。这俩人是郑州市的,来这里准备找朋友买枪。听孙市平一讲,他俩像野兽闻见了血腥味:“抢吧!” 
  三个狐朋狗友开始研究行动方案。他们想到了塑料厂的司机靳国强:“抢了钱就坐他的车跑。” 
  再一想:“干脆找枪把那俩人打死算了。”立即找了一支小口径步枪。 
  又商量分工:等白刘记两人吃完饭喝完酒,走到大街上时,乔爱芳咳嗽三声为号;张明亮听到信号就出来通知孙宝平们;孙宝平三人预先埋伏在附近;靳国强开车负责接应。 
  一切都安排得十分周密。 
  当夜,孙宝平、吕维亚、张建三人在浓浓的夜幕遮掩下,悄悄送入现场,借着树木和电线杆的阴影藏身。吕维亚持枪。 
  子时将临,白刘记二人告辞,提着装有四万九千元钱的提包离开乔爱芳家。他俩喝得有点过量,脚步踉跄地穿巷过街,朝着胜利街走去。他们做梦也没想到,这趟竟是在向黄泉路迈进了,在他俩的身后和四周,几双俄狼般发红的眼睛死死盯着他们,一个黑洞洞的枪口准备喝他们的血了。 
  乔爱芳早就捺不住心中的激动,眼睁睁地注视着他们。 
  一俟他俩离开家门,马上咳嗽三声。张明亮立即向孙宝平发出“来了”的信号。 
  夜色漆黑,胜利街上昏暗的路灯照出两个长长的身影——白刘记二人摇摇晃晃地一步一步走近了。“砰!”火光一闪,子弹出膛。白刘记二人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接着又是“砰砰砰”一连九枪,两人鲜血迸射,饮弹身亡。 
  树后迅疾闪出三条人影,抢了地上装钱的提包,转身就跑。靳国强早已在外围接应,孙宝平三人飞身上车,汽车一溜白烟,迅速逃离。 
  当公安人员接到报案赶到现场时,只有流淌的鲜血和僵卧的死尸,向人们诉说着罪恶。 
  经过侦查员们大量艰苦的工作,先抓获了孙宝平。但是这个家伙抵死不承认。 
  就在这时,靳国强在他哥哥的劝说下,向公安局投案自首。但他只是个外围接应的,中心现场的情况一无所知。 
  顺藤摸瓜,几经周折,侦查员们抓获了张明亮和乔爱芳。 
  经审讯,弄清了案件的来龙去脉,掌握了犯罪嫌疑人名单。但对于中心现场的情况,这两个人也不清楚。 
  究竟是谁开的枪,竟成了悬案。 
  在郑州市公安局的协助下,侦查员们查到了吕维亚在郑州的窝点。4月5日,两市公安人员协同作战,包围上去,准备抓捕。不料狡猾的家伙狗急跳墙,开枪还击。郑州市出动特警,调来消防云梯,在省厅领导的指挥下发动强攻,将吕维亚以及两名同伙击毙。 
  金万福受命审问本案,重点突审孙宝平。 
  此时孙宝平已落网多日。对他审讯也已将近一个月。老金接过来的可算是半锅“夹生饭”。 
  老金问案子,从来都像医生看病那样,通过“望、闻、问、切”,先把握“病人”的脉搏,弄清了“病情”才能对症下药。 
  他先不忙与孙宝平接触,而是仔细阅卷,以期从案卷中发现矛盾点。案卷中,靳国强说:“下车时是吕维亚拿着枪,至于是谁开的枪,我不在现场,不知道。”乔爱芳说没看见;张明亮说,自己只是负责联系的,确实不知道现场的情况。 
  审问孙宝平,他一口咬定是吕维亚开的枪。 
  老金觉得摸到了孙宝平的“脉搏”——他知道吕维亚已被击毙,张建在逃,其余三人不知情,想避重就轻。看来,不摆出铁的证据,他是不会承认自己罪行的。 
  老金又一次来到胜利街发案现场。他不惮辛苦,挨门逐户走访周围群众:“请您谈谈3月15日晚的情况。”大部分群众说:“都那么晚了,半夜三更的,谁也没注意。” 
  老金不气馁,俗话说“人过留迹,雁过留声”,案子发在大街上,总会有目击者。果不其然,一位姓沙的老太婆说:“那天夜里我都看完电视了,出来倒垃圾。忽然听见‘啪啪啪’几声,我直发低:这是放鞭炮吗?扭头一看,我的妈呀,打死人了!” 
  好,功夫不负苦心人,总算找到了目击者!老金拿出十分的耐心,跟沙老太婆细细聊:“您再仔细想想,有几个人,开枪的人长啥样?” 
  “咳,一看打死了人,我吓得腿都软了。三步两步跑回家,从窗户缝里偷偷看。开枪时,那人在树影里,我没看清。后来他窜出来抢提包,这回才看清。” 
  老金眼睛发亮:“您看见他啥样?” 
  老太婆说:“嗯……那人穿的豆沙色毛衣,外面是黑西服,没打领带。” 
  老金一刻也不敢迟疑,马上分别提审同案犯,那几个人经一番思索,还是细细讲明了案发那天晚上自己的穿戴以及问案几个人的打扮。而根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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