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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恋物语-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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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事从一本玻璃书开始。”我说话声音很小,小到周围根本无人察觉。    
    ——我在书店闲逛,男友叫我过去,一本玻璃封面的书,关于爵士乐,我当时很喜欢这种老龄音乐,于是就买下了。书很精致,作者叫W。    
    在买书的几星期前,我的一个远方的女友写E…mail问我是否需要一本书,说是她朋友写的,她打算寄一本给我。    
    书买回家里,突然觉得有种熟悉的感觉,于是再次询问女友,她当时打算送我的书叫什么名字。结果就是这本玻璃书。她说既然我自己已经买了,她就不寄了,省却麻烦。    
    ——那书有一种魔力,让我骤然陷了进去。作者说话的腔调、他生活的气氛、故事中的若隐若现的女子,还有就是像谜一样的作者本身。好几天,我都沉溺在虚构的情绪中无法自拔,这让我联想到女伴读村上春树小说时的切身感受。好吧,如果能认识作者的话,那该是件美妙的事情吧?而且事实上,我很容易就能认识他,因为他是女友的朋友啊。    
    ——那年我19岁,W已经31岁了。我在女友的回信中收到了关于W的足够全面的个人信息。感觉像是相亲。没错,后来W他也这么认为。他说怕和小女孩沟通有代沟问题,我实在只是一个小女孩啊。我有了他的手机号码,我总是在很尴尬的时间,譬如凌晨3点11分发一条短信给他,打一些莫名其妙的句子,当时他确认我是一个多愁善感的文学女青年。或许直到今天,我都无法否认这个评价,不是吗?    
    “今天就说到这里吧,我下周回来继续告诉你。还有,我的小说已经过万字了。”我同黑衣老人告别,然后回家。    
    其实,我在“克莱因蓝”从来不动笔,我只是在酝酿情绪,好回家后猛敲键盘。发呆半小时,和黑衣老人说话半小时。我的小说写得很顺利,在这个暑假,应该可以完成上部,7万字左右。下部的构思也基本完成,开学后的两个月内应该可以完成。    
    “你好,我又来了,继续上次的故事吧。”我轻轻地坐在了黑衣老人的对面。    
    ——起先,我发的短信他很少回,我也为此难受,只是觉得偶尔调皮地惹他一下非常有趣。终于有一次,一时兴起,我给了他一个电话号码,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多余的话。在我的计划中,只要是人,都会好奇,尤其是一个陌生男人对一个陌生女人。我让电话响了三声,稳定自己的情绪后,用最柔美而冷漠的声音回答对方:哦,我想您可能打错了,这里没有这个人。接着,很客气地回答了电话里男人的好几个问题。我真的非常努力克制住不让自己笑出声来,那是一种初到神秘花园却不能喧哗的谨慎态度,因为花园的主人或许会察觉到一切。第二天清晨,我给他发了短信,问他昨夜电话事件,还有,接电话的女人声音好听吗?他恍然大悟叫我小调皮。他后来告诉我,是我的声音强烈地吸引了他,而不是之前奇奇怪怪的那些短信。后来后来,一切似乎很完美,我和W通过一根很细又很长的电话线开始了一场漫长的恋爱。不过现在想来,那时候的感觉并非爱情。甚至后来的相处也都不是,我爱上他,从他离开后开始。    
    ——终于,他说要飞来我的城市看我,两个小时的距离。我说如果那天下雨,我们同在一把伞下,情节是否很老套?他说不知道呀。是呀,他说话带很多语气词,如“嗯、呀、咯、哪……”,还有就是许多模糊的回答,“不知道、没关系、随便……”,这种模糊其实是一种迷人的冷漠。他到上海已经是晚上了,他在F大的门口等我,天气不算很冷,我记得我穿着F大的带后帽的闷紫色棉绒服,我从来没有那么像过一个大学生。他高而瘦,因为瘦显得更高。黑边眼镜,长相并不十分吸引我。    
    “你和书里的你不像。”    
    “好冷啊,我们去哪里呢?”    
    “这里附近有一家小酒吧,叫克莱因蓝。”    
    “走吧。”他背着一个黑色大包,看上去很学生气,实在不像30多岁的男人,顶多26了。这或许是我之所以觉得他不像书中的他的缘故吧,书里的男人给我苍老的感觉。后来明白,那感觉是对的,因为苍老而显得无比冷漠,但正是那致命的冷漠,叫我欲罢不能。    
    “就是我们现在坐着的这个小酒吧。”我对黑衣老人强调道。    
    ——他没吃东西,显得很饿,于是随意要了三明治和饮料,我喝了一杯味道很怪的奇异果汁。他抽一种叫“白鲨”的烟,打火机是双鱼座标记的。“我们的星座是最般配的。我是天蝎,你是双鱼。”“可我印象中,我伤过好几个天蝎女孩子的心。”“是吗?我不介意。”然后我们彼此对视傻笑起来。之所以是傻笑而不是眉目传情的会意一笑,因为当时我对W可以说是很熟悉又很陌生,但没有火花的感觉。熟悉是因为在虚拟世界里,我们通过声音和文字缠绵悱恻过,陌生是因为,我的确是第一次和这个男人见面。他的眼睛鼻子我从来没有看过。    
    “我的叙述尽量平静而冷漠,因为我希望自己对这段感情已经无所谓了,当我作为一个故事去谈它的时候,还有什么好伤感的呢?”我不知道我干吗假惺惺地同黑衣老人解释这点。我是那个在化装舞会上带着假面缓缓走向舞台中央的女人,而我的手始终指着我的面具,似乎在提醒人们什么。    
    我的长篇里,简妮消失了好久,不相关的人在寻找她,关系紧要的人却好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无法否认,那实在不是一个很好懂的故事,无法通俗起来的故事。    
    “你为什么总是一身黑衣?你从来不说话有时候让我满意,但多少也让我好奇……算了,我不该问这些愚蠢的问题,我继续把故事讲下去。”这次,我和黑衣老人并肩坐在一张很舒服的烟红色沙发里头。    
    ——这样窝在沙发里真舒服,很容易让我想到他曾经说过的感动话语。因为我的宿舍不方便外人留宿,所以他送我回F大后,他还是必须离开,找地方落脚,本来他朋友帮他安排好了住处,不过好像那天出了点意外状况,总之,在很冷很黑的夜里,他流浪街头了。一个陌生城市的冰冷的街头。与此同时,我正和同宿舍的密友说着和他的见面,有点小女生的炫耀却好像还没有沉迷的迹象。突然,短信响起:“我在寒冷的街头流浪,觉得你是我来到这个陌生城市的惟一理由。”收到这样的甜蜜话语当然很得意,我还朗读出来跟女友分享。可见那时我并没真把这话当宝贝藏着,而是像孩子得到一个最新最酷的玩具一样拿出来和同伴炫耀一番。    
    ——后来的一星期,我有时间就去他落脚的大楼房间,一来是可以和他在一起打发无聊时光,二来,也算是进一步培养感情吧。如果是早上去的话,我一定会买一些热的早餐过去,然后一手送到依旧睡眼惺忪的W的手里。说起他的手,那真是一双绝顶性感的男人的手。大而瘦,骨感到每根关节似乎都长在一个特别的位置上,但看起来,那手又好像没有任何怪异之处。只是,当那手紧紧握住我的手时,那些特别的关节好像总能一对一地征服我手指的那些关节。他第一次碰到我的手是在出租车上,我们一同去KTV唱歌。我记不清当时是因为什么两个人的手握到了一起,又或者真的不是因为任何什么特别的事情,自然而然地。你看,我一说到这些琐碎的感觉就容易跑题,不按顺序来讲故事。还是回到早餐。在大口大口吞下那些食物后,我们开始交谈。我们保持着很谨慎的距离,陌生男子和陌生女子的距离。他说我为什么长得像他奶奶那个时代的女子,我说这算是一种古典美吗?交谈并不流畅,气氛几分尴尬,于是他随便找来一张上海地图,让我指出我家的位置,我大学的位置,很多很多看上去有意义其实没有意义的地点的位置。我指一个地方,他就用彩笔圈一个地方。直到,直到我们决定出去唱歌,因为他知道我歌声迷人,尤其是像透了王菲。    
    ——当我终于在他怀里的时候,他在我耳边轻语:“你知道吗?在KTV你点歌的时候,我坐在你身后,多想从后面搂住你,可不知道为什么没有那么做。”“我现在就在你怀里,这就够了。我希望一直这样互相靠在一起,好像时间没了踪影。”之后的事情,就好像所有热恋中的情人一样,我们缠绵,我们发热,不过,我们没有做爱。我现在猜想起来,于他,或许是察觉到我当时并非全情投入,于我,或许只是还没习惯,我是慢热的人,而一周的时间实在太短,短到我来不及感觉他身体上的温度。又或者,他是一个没有温度的人。我几乎每天都去16楼的房间,我们躺在地上,总是放着很性感而撩人的音乐,一些性感的男声女声,我有时会随着音乐妖冶舞动几下,他说我那时非常迷人,我想他没有说谎。房间里有被子的味道、音乐的味道,还有,就是挥之不去的烟的味道。我喜欢烟红从那时开始,我喜欢烟味也从那时开始。对烟的迷恋,从沉浸在那股气味中开始。我觉得,爱的味道就是烟的味道。烟味在,爱人在。这些都是回忆的事情了。当时并不这样觉得。我就是如此后知后觉。结束的地方,是我开始的地方,而在过程中,我总是很恍惚,好像活在真空里。    
    ——一周时间很快结束。他得回他的城市了。我说好的,我会想你的。离开的那天,太阳很好,走在街上,他的手搭在我肩上,一切是那样安详。面对离别,我的平静让我觉得尴尬,好像自己不该这么没心没肺。而事实远非如此,这是我后来才明白的。我的痛总是来得那么迟。这让我想起小时候打一种针,打进去的时候觉得还好啊,不疼啊。可是几小时后药性发作,简直疼得要流下泪来。他离开后的头几天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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