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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兴衰录-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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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对于这样的人,犯错误是必然的,不犯错误是偶然的。
  如果要让这样的人犯大错误,那么多给他点事情做做,让他做的事情越大,他犯的错误也越大。
  及时是小错误,话语权掌握在多尔衮手上,也可以让这个错误变成十恶不赦的大罪。
  更何况,豪格身边还放了个何洛会,不怕他翻出什么花样来。
  于是多尔衮大笔一挥,豪格率领何洛会、吴三桂等满汉大军出征!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这次豪格出征就是个阴谋,但是这不妨碍豪格开始了他人生中最辉煌的军事生涯。
  若论战功,豪格在满清入关之后可以排名第五。之所以是第五,实在是前几位不太容易能超越。
  不过在清军还没和张献忠的部队开打的时候,由于张献忠这个人实在是不太受欢迎,所有的人都看他不太顺眼,他又特别喜欢惹是生非。所以他已经先和别人先干上了。
  要说明的是,张献忠这个人虽然完全不讲道义,但是由于他到处抢劫,实在是很有钱,还是聚集了一大批军队的,而且要抢劫,必须要有强大的武力做保障,所以张献忠的军队的战斗力是比较不错的。
  张献忠在十几年的造反生涯中,收养了四个养子,孙可望,刘文秀,李定国,艾能奇。建立政权之后,这个人分别被封为平东王,抚南王,安西王,定北王,各领一支军队。历史告诉我们,张献忠能成功,不是一无是处的。他的眼光还是很不错的,这几个人将成为这个时代比较亮的明星。
  鉴于张献忠同志的前科实在是比较恶劣,搞得大明朝的地方官员惶恐不安,人在面临巨大生存压力的时候,就比较团结。
  因此,一批大明地方官员如曾英、李占春、于大海(这些人都是打酱油的,大家不必了解得太过仔细)等等抛弃所谓的党派之见,建立了抗击张献忠统一战线,纷纷聚集兵马,袭击大西军。
  大明这边是无时无刻盯着张献忠,想揍他一顿。而张献忠也有想揍的人,他盯着大顺。
  我们都听过一个成语,叫做得陇望蜀,现在张献忠占领了四川,就是蜀,这次和以往不同,这次老张同志建立了政权,就是不想当流寇了。汉中属于李自成的地盘,对于张献忠来说,那个地方就是陇。
  李自成得了陇,那不就是准备望蜀么?
  不行!如果不把汉中取下来,那睡觉都睡不好。
  因此张献忠同志主动出击,命令孙可望攻取汉中,结果寡不敌众,他自己亲自率领部队去增援,结果还是被击败。
  正当张献忠准备进一步攻击汉中的时候,大明的军队乘着张献忠的防守薄弱的时候,果断从南面北面进攻,老张同志顾此失彼。没办法只能拆东墙补西墙,谁让老张同志这么不受人待见呢。
  所以当清军决定平定西南的时候,张献忠同志忙得很,正在到处开战。
  豪格无愧于满洲人骁勇善战的称号,在他的统领下,满清以优势兵力,直取汉中——就是张献忠想打没打的下来的地方。
  这一过程实在没啥好讲的,因为大顺军在张献忠打击之后再面对满清的军队,基本上就是以卵击石,加上清军采用最擅长的突袭和包抄的打法,很快汉中的大顺军就被击溃。
  豪格5月份就占领了汉中。
  占领了汉中之后,鉴于在这次攻打汉中的战斗中,表现最突出的是大将尼堪,尼堪充发发挥清军的特点,以最小的代价取得了最大的成果,豪格派他统领一支军队继续追剿汉中的大顺军残余部队。自己则向秦州出发,经过两个月的努力,彻底平定了陕西。
  下一步,就是四川。对于长期被多尔衮打压的豪格来说,他正是憋着一股气,这股气,将完全洒给张献忠。
  对于张献忠,人不到临死关头,通常搞不清方向。所以才会有回光返照一说。
  想想这一辈子,其实大明朝也没有特别亏待自己,自己也就是看不惯一些官僚可以吃香的喝辣的,而自己却只能喝稀饭,一直怀恨在心,所以对明朝的官吏毫不留情。
  对于张献忠这个人,原来我一直不是很理解。直到后来走上社会,见识的事情多了,才大概有点明白。
  这个人,走上造反的道路,其实是个很偶然的事情。
  他本质上是个愤青,自己也不知道人生到底是什么方向,只知道对现状很不满,不知道该怎么解决,所以采取了比较极端的方法报复社会,见到大官,见到看不顺眼的人,就想砍了解气。他觉得砍了这些当官的,没人贪污了,也算是为老百姓做了点有益的事情。
  所以,他的部队也没什么政治纲领,打到哪里,抢到哪里,杀官杀到哪里。
  然而他却不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一个危害社会的人。比如经常破坏大明朝的GDP,搞点恐怖活动。
  直到清军过来剿灭自己的时候,他才发现,原来这个世界上除了愤世嫉俗,报复社会,还有很多可以做的事情。
  用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看,就是张献忠同志意识到了阶级矛盾就是小打小闹,民族矛盾才是头等大事。
  所以当了十几年流寇的张献调转枪头,决定抗击清军。
  由于南明实在是讨厌张献忠,因此不把张献忠赶出四川决不罢休。纠集了一大批部队准备继续和张献忠纠缠。
  1646年九月,搞清楚革命方向的张献忠放弃成都,北上抗清。
  要知道这个世界上,能对别人狠的人,对自己通常也会比较狠。
  在离开成都的时候,张献忠做了一件事情,把自己的妻妾和小儿子都杀了。
  并对义子孙可望说:我亦一英雄,不可留幼子为人所擒,汝终为世子矣。明朝三百年正统,未必遽绝,亦天意也。我死,尔急归明,毋为不义。
  对于如果打清军,张献忠是有自己的想法的。张献忠认为,必须要立足防守。打清军一个出其不意。同时不能让清军发挥自己的优势。
  所以张献忠离开成都以后,把军队驻扎在西充凤凰山。
  之所以选择西充凤凰山,张献忠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这个地方地形比较复杂。易守难攻。
  举个例子,比如我们踢足球,如果是弱队打强队,一般只能是防守反击。
  而且最好下雨天,草皮上比较泥泞,让强队的技术完全发挥不出来。
  如果罗纳尔多和你同时在水稻田里踢球,估计罗纳尔多的水平和你差不多。
  所以说,军队的战斗力,不完全取决于个人的素质,和地形也是有关系的。
  要论军队的素质,张献忠是完全没法和满清比的,打打明朝步兵还行,对付对付关宁铁骑那就是找死。凭啥打满清骑兵?而且满清还有大炮。
  所以只能通过地形的优势抵消清军的火力和冲击力优势,在凤凰山这个地方,马是没有用的,大炮也运不过来。
  而且自古道,蜀道难难于上青天。清军就是要找到自己都不是那么容易的,在清军迷茫的时候,给予偷袭是最好的办法。
  张献忠考虑到了一切条件,但是,他唯一只忽略了一点:人。
  天时地利,确实很重要,但是人和是最重要的。
  豪格平定陕西之后,他的目标只有一个,张献忠。
  因此豪格率领军队进入四川,找张献忠的部队决战,但是很迷茫,因为地形太复杂,不好找。面对强大的武力,有些人选择拼死抵抗,而有些人选择屈膝投降。
  张献忠觉悟了,但由于他平常思想工作做得比较差,手下的小弟也平常没有受过什么忠于革命忠于党的教育。所以思想觉悟比较低,思想觉悟比较低,自然就不缺少投降的人。
  所以他的一个部下投降了清军。告诉了豪格张献忠的所在地。
  面对这个情报,豪格做出了他作为名将的准确判断。豪格认为,要以最小的代价取得最大的胜利,突袭是最好的办法。
  如果能一举端掉张献忠的大营,那么作为大西军就会不战自溃。
  如何保证突袭的成功呢,最主要是出其不意。如何出其不意,必须要有两个条件:自己的部队速度快;对方一时发现不了。
  恰好,这两个条件豪格都具备。八旗部队的机动性,豪格是很有信心的。
  四川那个地方,属于盆地,四川重庆那个地方有个特点,就是雾多。重庆曾经还有个称号叫:雾都。
  十一月份那个时候,正是雾多的时候。所以这个时候就比较不容易发现敌情。
  所以豪格果断以这支投降的部队为向导,以鳌拜为先锋,组成突击部队,日夜兼程,觉都不睡,直奔张献忠的指挥部而来。
  由于有大雾,放哨只能能靠耳朵听。
  正好张献忠派的哨兵听到了似乎是有金属的声音。但是哨兵也不大敢确定,也就没有正式上报,反而在私底下,把这个事情说得很玄乎。
  张献忠听到底下在议论纷纷,对张献忠来说,他是完全不相信豪格会在这个天气这么快过来的,所以他认为这是动摇军心,于是几个哨兵就这样被咔擦了。
  张献忠就这样自己给自己挖一个坟墓。
  哨兵的听到的确实就是豪格的突击队。很快,突击队已经到了。
  由于有大雾,所以对于清军有多少人完全没有概念。
  而且对方来的太快。所以张献忠很慌乱,张献忠打到现在,军事才能实在是不怎么样的。所以他很难在短时间内稳定部队。
  而豪格就是奔着张献忠来的。张献忠,你的末日到了。
  一个有备而来,一个没有任何警惕。
  没有准备的张献忠遇到了有准备的突击队,当张献忠准备拿出大刀的时候,清军离张献忠只有一个小溪的距离。
  应该说,即使是清军小人物的军事素质也是非常不错的,所以一箭就把张献忠射死了。
  一代悍匪张献忠就这样结束了他的人生。主帅死,大西军惊溃。
  豪格以小部分的部队,充分发挥突袭的威力,一举端掉了大西军的指挥部,以少胜多,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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