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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从靖康之耻开始-第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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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斗持续了半个时辰后,五千金军全部覆没,不是宋军不想要俘虏,而是金军太凶悍了,宁死不降,血战到底。
    最后,没有一个俘虏,全部阵亡。
    赵朴也是再度为金军的精悍而震惊。
    …………
    随着战斗的结束,全军上下立时欢呼了起来。
    这一战,是前所未有的大捷,五千金军尽数覆没,是宋金激战以来前所未有的战斗。
    自从宋金激战以来,宋军几乎是屡战屡败,每次激战金军都是几万人出击,可是往往是大败,尸体遍野。一次次的战斗,不仅是损耗了大量的宋军精锐,更是挫伤了宋军的自信心,无形中金军产生来恐惧。
    金军往往是不费一兵一卒占领宋境内的一座大城,许多宋将往往是望风而逃,只要是听到金军打来,就跑路。
    不需要太多的兵力,金军就在宋境之内任意纵横,好似无人之境。
    可是这一战,八千宋军,对战五千金军,兵力上虽然占据着优势,可是优势也不是太明显。可就是这样却是大败金军,五千金军尽数覆没。这时众多的见识不觉想到了那个文弱的皇子,就是这位皇子带领着他们走向胜利,心中敬畏之意变得更加深刻。
    战斗结束了,开始收割战利品。
    只是收割战利品的行为极为不雅观,将金人身上的铠甲,身上值钱的东西都是扒了下来,只为了找到值钱的东西。
    而一些士兵为了争夺战利品,甚至是打斗了起来。
    赵朴的脸色立时变得绿了起来,眼神看向了身边的侍卫赵大。
    赵大却是有些不在乎的道:“这是战场上的规矩,谁拳头大,就是谁得战利品!“
    “你可记得七禁五十四斩?”赵朴向一旁的赵大问道。
    赵大立时间无语了,嘴巴动了动说不出来。
    赵朴又是连续的问了十几个将领,很可惜都是不知道。
    “谁知道?”赵朴发怒了。
    “殿下,我知道!”这时,一个军中的书记官开口道:“七禁令:轻军、慢军、盗军、欺军、背军、乱军、误军;五十四斩首:一,闻鼓不进,闻金不止,旗举不起,旗按不伏,此谓悖军,犯者斩之。二,呼名不应,点时不到,违期不至,动改师律,此谓慢军,犯者斩之。三,夜传刁斗,怠而不报,更筹违慢,声号不明,此谓懈军,犯者斩之。
    四,多出怨言,怒其主将,不听约束,更教难制,此谓构军,犯者斩之。五,扬声笑语,蔑视禁约,驰突军门,此谓轻军,犯者斩之。六,所用兵器,弓弩绝弦,箭无羽镞,剑戟不利,旗帜凋弊,此谓欺军,犯者斩之。
    七,谣言诡语,捏造鬼神,假托梦寐,大肆邪说,蛊惑军士,此谓淫军,犯者斩之。八,好舌利齿,妄为是非,调拨军士,令其不和,此谓谤军,犯者斩之。九,所到之地,凌虐其民,如有逼淫妇女,此谓奸军,犯者斩之。
    十,窃人财物,以为己利,夺人首级,以为己功,此谓盗军,犯者斩之。十一,军民聚众议事,私进帐下,探听军机,此谓探军,犯者斩之。十二,或闻所谋,及闻号令,漏泄于外,使敌人知之,此谓背军,犯者斩之。
    十三,调用之际,结舌不应,低眉俯首,面有难色,此谓狠军,犯者斩之。十四,出越行伍,搀前越后,言语喧哗,不遵禁训,此谓乱军,犯者斩之。十五,托伤作病,以避征伐,捏伤假死,因而逃避,此谓诈军,犯者斩之。
    十六,主掌钱粮,给赏之时阿私所亲,使士卒结怨,此谓弊军,犯者斩之。十七,观寇不审,探贼不详,到不言到,多则言少,少则言多,此谓误军,犯者斩之。“
    赵朴勉强笑了笑,道:“不错,全军八千人,总算是有个人知道!“
    王彦羞愧道:“监军,我知道了!”
    王彦出手,立时间为争夺战利品争斗的士兵停止住了。
    这时,赵朴才发觉他似乎是忽略了什么,竟然忘了宣布三大纪律,八大注意。
    古代传统军规,有所谓“七禁令五十四斩”,展现了古代严密的军纪,在严密的军纪之下,诞生了一支支强军。
    但是缺点也是很明显,在严肃,甚至是在冷酷的军纪下,当兵的都是提心吊胆过日子,经年累月下来精神上的压抑可想而知。再加上传统军队等级森严、管理闭塞,平日全靠军纪镇压,特别是到了大战前夕,人人生死未卜,不知明天还能不能活着回来,人人都处在精神崩溃的边缘,这时候只要有一点风吹草动,可能只是一个士兵做噩梦的尖叫,就可以引爆营中歇斯底里的疯狂气氛,士兵彻底摆脱军纪的束缚,有人抄起家伙有冤报冤有仇报仇,追杀军官、仇人、不认识的战友,第二天只留下一地的尸体,非常恐怖。
    此外,古代士兵文盲比例极高,甚至连将军一流也多是文盲。万人的军中,能够完整的记忆,乃至是背出“七禁五十四斩”,不足十人,甚至是更少。
    难以被士兵记住的军纪,往往就是不存在的军纪。
    在中国历史上,多出乱军,杀烧抢掠,遇敌跑路,哗变动乱,大有人在。
    “这不是你们的错误,是我的错误,我没有严肃军纪!”赵朴发觉了他竟然犯了一个巨大的错误,竟然忽略了军纪的建设。或者是他过去训练时,也只是蜻蜓点水点出了军纪,从来没有理论化、系统化的点出军纪,则重强调。



第68章战后
    建设一支强军,首先需要适当的军纪。
    不同的军纪,缔造出不同的军队。秦军的军法最为严苛,比如;对临阵降敌的军人处以“灭三族”的惩罚。漏泄军事机密即处死刑。
    不管是故意逗留还是无意迟到,只要作战部队未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贻误了战机,就属于违犯军令,构成失期罪。秦法规定:“失期,法皆斩。”
    《秦律杂抄》有“敦(屯)表律”:“军新论攻城,城陷,尚有栖(迟)未到战所,告日战围以折亡,叚(假)者,耐;敦(屯)长,什伍智(知)弗告,赀一甲;伍二甲。”如果有城陷尚未到达战场又谎称战死者,要处以耐刑,知情者罚一甲,同伍者罚二甲。失期罪属于没有遵守作战命令、及时进入战斗岗位的犯罪,秦律根据情节轻重,对失期罪处以从死刑到耐刑不等的刑罚。
    《商君书·境内》:“陷队之士,面十八人……不能死之,千人环规,谏黥劓于城下。”陷队即敢死队,敢死队不拼死作战,就要处以刺面、割鼻的刑罚。
    残酷的军法,固然使秦军战力强大,可是缺点是、难以持久。
    在一定的时间内锻造出一支强悍的军队,但这种模式却是致命的——长期进行这种穷兵黩武的模式,总有一天会耗尽国家最后一点基础,苛法暴政也最终会使百姓陷入忍无可忍的地步,从而使国家祸起萧墙,从内部开始垮台。
    戚家军军法也极为严酷,除初犯可以免刑以外,平时稍微犯错,便捆打二十到一百。平时睡觉前不准唱歌;不准煽动乡愁;乃至禁止一切娱乐!战斗中表现出害怕者几乎一律处决;犯重大过失也都处决。如演习或实战中用鸟铳(火绳枪)不符合教程的,一律斩首;队长若发现不告发的,与犯兵一起处决;不仅自己犯错要被斩,而且失职也要被斩;战后若杀平民冒功、**妇女,包括未经分配的“贼妇”,一律处决。
    不仅纪律,而且等级森严,平时士兵向军官报告、听令,一律下跪;下官对上官报告、听令,也必须下跪。士兵告军官,除克扣军饷军粮外,不管有理无理,一概先捆打二十。但军官如下属犯罪常有连坐,而且平时考核,下属成绩在中下以下,都必须捆被打。纪律之严酷,在明中后期可谓罕有。
    这种模式,注定了戚家军只能存在一段时间,稍后就消失了。
    在明末,许多人想要重新组建戚家军类强军,可是一一失败。《纪效新书》和《练兵实记》,是民国军阀,或是国民党军官必读书籍,他们试图打造一只新的戚家军抗击日寇,可是结局却是悲惨的。
    世界上注定只能是有一个戚家军,世界上也注定只能有一个戚继光。山寨版的戚家军,山寨版的戚继光注定是被日寇打的悲催无比。
    军纪、军法,本就是一把双刃剑,太苛刻了,难以坚持长久,加大士兵压力,甚至是引动士兵逆反心理;可是太松懈了,军队又容易缺乏战斗力,甚至是变成禽兽。
    没有最好的军法,只有最适合的军法。
    …………
    一想到如何制定军法,赵朴心中就忧愁至极。
    军纪中,最好的莫过于红军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三大纪律,一切行动听指挥,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一切缴获要归公。八项注意,说话和气,买卖公平,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不打人骂人,不损坏庄稼,不调戏妇女,不虐待俘虏。
    因为军纪只是简简单单的几十个字,哪怕是文盲,连续念上几遍,也会记住。
    而不像七禁五十四斩,那样复杂,难以记忆。也没有秦军,或是戚家军那种苛刻,把人训练成杀人机器,乃至是泯灭人性的残酷,能够长久的执行。
    不过缺点也是很明显的。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基础是打土豪,分田地,那时当兵虽然没有军饷,可是却有土地可分。
    可这是大宋朝,宋朝是士大夫的时代,又不抑制土地兼并,土地兼并极为厉害。若是他搞打土豪,分天地,不用金军出手,可能周围的大臣,士兵就将他干倒在地。这个时代搞打土豪,分田地,除了找死之外,什么也没有得到。
    清朝的雍正帝为何名声那样的臭?就是因为他那时颁布,官绅一体纳粮食,取消了官僚,乃至是读书人免税的特权。
    “很难很难!”赵朴叹了一口气,制定军纪,很难很难。
    …………
    此刻距离战斗结束,已经是一天后了。那场大战结束之后,快速的撤离,此战收获极大,五千金军被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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