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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命 通 会-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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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相之为贵。阎东叟云:“庚戌,火墓之金,有刚烈自恃之暴。
秋动庶几沈厚,春夏动生悔吝;君子执兵刑之权,小人恣犷悍
之性。辛亥金禀乾健、纯明、中正之气,春、秋、冬三时吉,
夏七吉三凶。贵格乘之,体仁守义;若带刑杀,肆暴贪功。”
壬子,专位之木,癸丑,偏库之木。遇死绝则富贵、生旺
则贫贱;水多则夭折;金多土盛为佳。《五行要论》云:“壬
子,幽阴之木,阳弱阴盛,柔而无立,类仁水德。用事惟对以
丙午水,则为水、木冲粹之德,类入神仙异士标格,非常流也。”
甲寅,自病之水,乙卯,自死之水。虽然死病,土不能克,
盖支干二木可以制土。若见壬寅、癸卯之金,则为优裕。《五
行要论》云:“甲寅、壬戌二水为伏逆,阴胜于阳,主奸邪害
物,惟济之以火土损益,方成大器。”
丙辰,自库之土。厚且壮,喜甲辰火,恶戊辰木。此土凡
木不能伤,盖丙,火也,辰为火偏库,土已成器。惟嫌戊戌、
己亥、辛卯、戊辰之木。《五行要论》云:“丙辰土为正印,
建五福吉会之德。禀之者类皆亨大有为,不富即贵,惟犯冲者
多为僧道。”
丁巳,自绝之土。又不为绝,盖一土居二火之下,在父母
之乡,乘天属之恩,故不为绝。木不能克,火多益佳。《玉宵
宝鉴》云:“丁巳含东南火德旺,数得之者,含容福寿。”
戊午,自旺之火,己未,偏库之火。居离明之方,旺相之
地,其气极盛,他水无伤。忌丙午、丁未天上之水。《五行要
论》云:“己未,衰火,含余藏宝之气,春夏之月,运入沈潜
之乡,则明达峻敏,福庆深远,夏得之,非和气也,秋得之,
则先吉后凶。”
庚申、辛酉二木,金居木上,因金以成器,忌再见金,致
毁其器。若见甲申、乙酉水则入格。《玉宵宝鉴》云:“庚申,
自绝木,为魂游神变,遇此日生者,类非凡器,常格主赋性颖
异,家族不羁,入贵格则是英杰之才,立不世之功;辛酉,失
位之木,木困金乡,乘之者涉世多艰,惟对癸卯金则刚柔相济,
挺拔出群,决取巍科。”
壬戌,偏库之水,癸亥,临官之水,名曰大海水。盖支干、
纳音皆水,忌见群水,虽壬辰水库亦不能当。不忌他土,死绝
则吉,生旺则泛滥无所归也。《玉宵宝鉴》云:“亥子,水之
正位,壬戌气伏而不顺,唯此水、土损益之,乃成大器。癸亥
具纯阳之数,内体至仁,禀之者天资夷旷,志气浩然,发为功
案,利泽日时,带煞则凶狡之流。”
又曰:丙戌之土为福隆厚,火钟于此故也。己未、庚辰、
戊辰、丁丑与此同义。己未,火也,未中有墓木;庚辰,金也,
辰中有墓土;戊辰,木也,辰中有墓水;丁丑,水也,丑中有
墓金,皆父母之气,各有所养。此五者福壮厚以上,有鬼所伤,
不为害,气成故也。
乙巳、戊午,乃盛炎之火。秋冬作德吉,春夏作刑凶。若
仲夏暴炎一发,旋即归燥竟焚,和而为咎。乙巳,临官之火,
上有一木生之,其气盛矣;戊午,自旺之火,若生秋冬,为温
燠之气,为济物之德。若生春夏,旺火复得阳位则作凶,生仲
夏,为暴戾、刻忍、凶夭之流也。
乙卯、癸巳、丁酉、乙亥,水火虽死绝,却清明而妙佳。
火死绝而内明外晦,返照回光,水死绝而湛然清澈,可烛须眉,
故却清明而妙佳。
壬寅之金,事君不逆,庚申之木,为臣不强。五行属五音,
宫土者,君也,商金者,臣也,角木者,民也。商太过则臣强,
角太过则君弱。故五音之中,常用四清以杀商角。庚申者,角
木自绝也,壬寅者,商金自绝也,性情得忠顺之道,故事君不
逆,为臣不强。所以自紫微、鸾台、凤阁以上官,切忌金木生
旺之命,如是必不为之,为之亦不能久,独台谏则可。若金木
生旺而克破则不然。庚申木、乙巳火,土金生而还不生;丙午
水、癸卯金,木水死而还不死。土生申而不生于庚申,水生申
而不生于戊申,火生寅而不生于甲寅,金生巳而不生于乙巳,
木生亥而不生辛亥,盖生处而反受制也,得之者夭寿;木死卯
而不死于癸卯,土死卯而不死于丁卯,木死午而不死于丙午,
金死子而不于庚子,火死酉而不死于辛酉,盖死处得生也,若
得之者长寿。
戊子,支干旺于北方,乃水之位,纳音属火,乃水中之火,
非神龙不能有之;丙午,支干旺于南方,乃火之位,纳音属水,
乃火中之水,非天河不能有之。戊子人得丙午,或丙午人得戊
子,无不贵。盖火中生水,水中藏火,水火既济,精神运动,
必灵异于人矣。
辛丑之土不嫌于木,戊戌之木不怕于金。何以辩之?丑中
金库,木不为鬼;戌中有火,金反受其殃。若戊戌之木,二土
在上,一木在下,埋在二土之内,尚未萌芽,不见其形,是土
盛木弱。余皆仿此。
庚寅木、丁巳土不嫌金木之鬼。金至寅宫,虽为鬼而金绝
在寅,故不为鬼;木至巳宫,而巳有生金克木,故不为鬼。若
庚寅木逢壬申金,相冲受克。余皆仿此。
庚午之土,乘南方旺火以养其形,戊申之土自生,庚子之
土自盈,不忌木鬼。盖木至午死,申绝子败,又自强之土何伤
?余皆仿此。
壬申,癸酉、庚戌、辛亥四金气壮,不嫌于鬼。戊子之火
不畏其鬼,水中霹雳之火,神龙有之,盖有水则雷方鸣,若逢
丙午、于未天上水、则有所忌;有相战之功。大凡本命支干受
伤,则主六根不足,有始无终,如丁巳见癸亥、壬子见戊午。
余皆仿此。
戊午、庚申,彼我得之,超异。庚申,石榴木,夏旺,故
喜戊午。盖火官旺,而石榴木性得时,戊午乃旺极之火,喜于
申,见天马相资也。其神头禄者,即十干专位禄,乃阴阳专位,
天地神会也。列八卦之真源,演五行之成败,刚柔相推,有无
合化。故壬子之水应北方之坎,丙午之火实南宫之离,所以丙
午得壬子不为破,丁巳得癸亥不为冲,是水火相济之源,有夫
妇配合之理,坎离为男女精神之用也;壬子得丙午,癸亥得丁
巳,则先后火水,有未济之象,不如丁巳见壬子,丙午得癸亥
也。
庚申、辛酉之金应西方之兑,甲寅、乙卯之木象东方之震,
所以甲寅得庚申不为刑,乙卯得辛酉不为鬼,是木女金夫之正
体,明左右之神化也。木主魂,金主魄,二者左右,相间不合,
若能金合,则神之化生以无间也。若庚申得乙卯、辛酉得甲寅
不为元辰,变通之用也。
戊辰、戊戌之土为魁罡相会,乾坤厚得,覆载含生,不得
以为反吟。戊辰、戊戌不为冲,土得正位,干守元会也。
己丑、己未是贵神守忠贞,此四真土有万物始终之道,非
大人君子,熟能备此德?况神头禄各有神主之,左右运动于六
合之中,盈缩于吉凶之变也。
己丑土为天乙贵人,己未土为太常福神,解百煞之凶,若
得之,当用为横财之喜。戊辰为勾陈,戊戌为天空,土之神多
迁改,居帅外藩,出镇边防,有不常矣;丁巳为蛇之神,凶以
凶用,吉以吉承,多荧惑之忧,有滑稽之性;丙午为朱雀之神,
应阳明之体,文词藻丽;甲寅为青龙之神,博施济众,得四方
之利;乙卯为六合之神,主发生荣华,和弱顺党;壬子为天后
之神,主阴骘天德,容美多权;癸亥为玄武之神,乃阴阳终极,
有潜伏之气,从下如流,虽有大智,非轩昂超远之士,顺则安
平,逆则奸宄;庚申为白虎之神,利于武而不利于文,有抱道
孤骞之性,善中严外,色厉内荏,有仁义,好幽僻;辛酉为太
阴之神,怀肃杀之气,有清白之风,为文章利口,不世之才,
然更各以亲疏休旺定遇者之情性祸福。
△甲子乙丑海中金
海中金者,宝藏龙宫,珠孕蛟宝,出现虽假于空冲,成器
无借乎火力,故东方朔以蛤蚌名之,良有理也。妙选有珠藏渊
海格,以甲子见癸亥,是不用火;逢空有蚌珠照月格,以甲子
见己未,是欲合化互贵。盖以海金无形,非空冲则不能出现,
而乙丑金库,非旺火则不能陶铸故也。如甲子见戊寅、庚午,
是土生金,乙丑见丙寅、丁卯,是火制金。又天干逢三奇,此
等格局,无有不贵。
△壬寅癸卯金泊金
金泊金者,润色杯盘,增光宫室,打薄须借乎别金,描彩
必假乎水力。此金甚微,非木则无所依。以平地为上,有此不
宜见火,有火主夭。遇太阳为日间之显,二火相反,不宜同见。
山下、山头,有清水助之,亦吉。惟忌炉火,就位相克。此金
体薄,不能反源定夭,限运同论。井泉、涧下、天河水清,日
时喜见,须月令有木,方吉;溪流、大海水浊,见溪流主漂荡,
见大海无木为基,主凶残。金遇剑锋、钗钏,可以装饰,有辅
成造化之理,故喜见;砂海、白蜡无益,有火济之,亦吉,无
则终凶。城头、壁上二土有靠安身,城头多主寄人,壁上加木
则贵,再遇灯火辉光照耀,主权贵。丙戊土中藏火,干支却不
宜太炎,亦为贵格,考妙选。金命而遇戊寅,昆山片玉格也;
癸卯而遇己卯,玉兔东升格也,与前海金同。
△庚辰辛巳白蜡金
白蜡金者,昆山片玉,洛浦遗金,交栖日月之光,凝聚阴
阳之气,形明体洁,乃金之正色也。此金惟喜火炼,须炉中炎
火。然庚辰见之,若无水济,主贫夭,辛巳却以贵论,缘巳是
金生之地,见丙寅化水逢贵故也;山下火生早,主荣贵,亦须
水助方得。井泉、大溪俱为贵格。庚官在丁,辛官在丙,故庚
见丁丑,官贵俱全;辛见丙子,不如癸巳更清,不贵即富。论
中见木,逢多无益,以此金不能相克。若柱遇无气之火,却要
木生,有禄马贵人方吉。见土只宜磨砌,方成器物,则吉,别
土无用。金忌海砂,为汨没,日时逢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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