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烦热
属性:烦热者。因热而烦。与发热异。发热者但身热而不烦。此则为热所烦。故谓之烦热。经
云。
病患烦热。汗出则解。此证得之于阳热者居多。欲作汗而未能遽汗。往往先有此候。故经又
云
。欲自解者。必当先烦。乃有汗而解。何以知之。脉浮故知汗出解也。浮为在表。在表者宜
汗。故汗出则解也。
凡风寒之邪。由太阳而入者。不即发烦也。至烦而热。为汗解之佳兆。发其汗则热解而
烦亦除
矣。故经云。太阳病。脉浮紧。无汗发热。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证仍在。此当发其汗。
服药已微除。其人发烦热。目瞑。剧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阳气重故也。又云。伤寒
发汗已半日许。复烦。脉浮数者。可更发汗。宜桂枝汤。此皆邪之在太阳者也。太阳病。当
汗不汗。或误与以冷水。或误下者。仲景又施种种救逆诸法。如经云。伤寒若下之。而烦热
胸中窒者。栀子豉汤主之。又云。病在阳应以汗解之。反以冷水 之若灌之。其热被却不
得
去。弥更益烦。肉上粟起。意欲饮水。反不渴者。服文蛤散。若不瘥。与五苓散。盖一因误下
而
阳气陷入胸中。则必解去其胸中之邪。一因误与冷水。而其邪由太阳之经。转入太阳之府。故
不从经解而从府解也。更有太阳证未罢。已转属阳明者。如经云。伤寒表里俱热。舌上干
燥
而烦。白虎加人参汤主之。此由表里俱热。则必以甘寒彻热。使表里俱和。自然得汗而解。又
法之变也。
凡称烦热者。因热而烦。烦在外者也。若烦在内者。另立虚烦一门详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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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烦
属性:虚烦者。其人无大热。心中温温欲吐。而又不能吐。致内扰而烦。然名为虚烦。而其证有因
于虚者。亦有因于实者。皆邪热传里之候。宜分别施治。有邪热传入少阳而发烦者。经云。
伤寒五六日。往来寒热。心烦喜呕。或胸中烦而不呕。小柴胡汤主之。盖少阳既不可发汗。
而里未实又不可下。故以小柴胡汤两和其表里。表里俱和。则烦自除矣。
又有阳热之气。下陷入胸中。而作虚烦。宜用吐法以宣其热。如经云。发汗吐下后。虚
烦不
得眠。若剧者。必反复颠倒。心中懊 。栀子豉汤主之。若少气者。栀子甘草豉汤主之。若
呕者。栀子生姜豉汤主之。心烦腹满。卧起不安者。栀子浓朴汤主之。又伤寒。医以丸药大
下之。身热不去微烦者。栀子干姜汤主之。此皆取吐之剂。宜按其兼证。分别加减。其吐中
有发散之义。足以升举下陷之阳邪。此乃吐虚烦之大法。至于烦之实者。非大吐不能除。如
经云。病患手足厥冷。脉下紧者。邪结在胸中。心中满而烦。饥不能食者。病在胸中。当吐
之。宜瓜蒂散。则同一取吐。而轻重又不同矣。
病在胸中者当吐。其胃实者。又非吐法所能除。经云。阳明病不吐不下心烦者。调胃承
气汤
主之。所谓阳明病者。胃家实是也。与调胃承气以涤其烦。是于微利之中。仍寓和解之义也
。
烦热者。因热而烦。其所患皆阳热之证。无阴证也。至虚烦。则有阳病。又有阴病。经
云。少阴病二三日。心中烦不得卧者。黄连阿胶汤主之。少阴病胸满心烦者。猪肤汤主之。又云少
阴病下利六七日。咳而呕渴。心烦不得眠者。猪苓汤主之。盖少阳为阳中之枢。少阴为阴中
之枢。热伤少阴。津液被耗。邪热内扰。故各以其兼证。施种种存阴涤烦之法。亦和解之义
也。至阴寒证。则反以烦为可转阳之机。故又云少阴病恶寒而蜷。时自烦欲去衣被者。为可
治也。
少阳病有烦而悸者。此属胃。胃不和则烦而悸。和胃为主。又有悸而烦者。如经云伤寒二三
日。心中悸而烦者。小建中汤主之。是也。大凡先烦而后悸者。属实。先悸而后烦者。属虚
。补虚泄实。治各不同矣。
别有所谓懊 者。比烦而甚者也。宜因证而分别吐下。如经云。阳明病。其外有热。手足
温。不结
胸。心中懊 。饥不能食。但头汗出者。宜栀子豉汤。此宜吐者也。又经云。阳明病。心中
懊而烦。胃有燥矢者。可攻。此宜下者也。更有因蛔厥而时自烦者。经云。伤寒蛔厥者。
其人当吐蛔。病者静而复时烦者。此为藏寒。蛔上入其膈。故烦。须臾复止。得食而呕。又
烦者。蛔闻食臭出。其人当自吐蛔。蛔厥者。乌梅丸主之。此得之于时烦时止。得食复烦。
与热郁者不同。临证时当细辨也。
有病已愈而犹烦者。经云。吐利发汗。脉平。小烦者。以新虚不胜谷气故也。又云。病
人脉
已解而日暮微烦。以脾胃尚弱。不能消谷。故令微烦。损谷即愈。此可勿药。即药亦不过平
调脾胃。慎勿再与泄热。重伤胃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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烦躁
属性:烦热者病在外。虚烦者病在内。至所称烦躁者。谓心中郁郁而烦。又加以手足躁扰。则
谓之烦躁。有属于阳者。有属于阴者。其中表里殊因。温凉异用。宜细辨之。
有邪热在表。欲汗不汗。因作烦躁者。经云。太阳中风。脉浮紧。发热恶寒。身疼痛不
汗出
而烦躁。大青龙汤主之。此乃发汗之峻剂。必辨其无少阴证相杂。方可大发其汗。盖少阴病
之烦躁。由于阳气微,故忌发汗。太阳病之烦躁。由于阳气盛。故宜发汗。何以辨之。则以
太阳之脉或浮缓或浮紧。而少阴之脉必沉细也。
经云当汗不汗。其人躁烦。病在太阳。宜以汗解矣。然有发汗之后而烦躁者。则以津液
被夺
。胃中水竭。如经云。太阳病发汗后。大汗出。胃中干躁。烦躁不得眠。欲得饮水者。少少
与饮之。令胃气和则愈者也。至于胃已实者。如经云。阳明病若发汗则躁。又云。病患不
大便五日。绕脐痛。烦躁发作有时。此有燥屎。是又不宜汗而宜下矣。
烦躁属热者。为邪热传里之候。然有自表而传里者。又有自里而传表者。大约湿热之邪
。往
往先里后表。其病起即胸膈痞满。口渴谵语。种种里证悉具。其里邪欲出于表。而又不能出
。因烦躁发热者。此等证便不可发汗。发汗则津液被夺。里邪愈锢。宜先与疏里。佐以透表
。使里气先和。自然得汗而解。盖其病传之先后有不同。第就仲景汗下诸法。随其证之先后
而错综之。其治法可微会矣。
若风寒之邪。其病初起不烦躁。其后渐烦躁而身热反去者。如经云伤寒六七日。无大热
。其人躁烦。此为阳去入阴故也。病至此增剧矣。
凡邪入三阴而烦躁者。虽所传渐深。始终总归于热。其有阴盛阳微而作烦躁者。经云阳
微发
汗。躁不得眠。则深以发汗为戒矣。盖其人阳气本微而阴盛又迫阳于外。则外显假热。内实
真寒。其脉必沉细。口虽渴。但欲漱水不欲咽者。此其候也。然其中有病本阴寒而致阳微者
。又误施汗下而致阳微者。如经云。少阴病吐利。手足逆冷。烦躁欲死者。吴茱萸汤主之。
是
此病本阴寒而阳微者也。又如经云。下之后。昼日烦躁不得眠。夜而安静。不呕不渴。无表
证。脉沉微。身无大热者。干姜附子汤主之。又云。发汗若下之。病仍不解。烦躁者。茯苓
四逆汤主之。是误施汗下而阳微者也。然阳气微者。尚可施回阳之力。其阴盛逼阳于外。而
阳已外脱者。如经云。少阴病吐利躁烦四逆者死。少阴病四逆。恶寒而身蜷。脉不至。不
烦而躁者死。少阴病脉微细沉。但欲卧。汗出。不烦。自欲吐。至五六日自利。复烦躁。不
得卧寐者死。伤寒六七日。脉微手足厥冷烦躁灸厥阴灸不还者死。伤寒发热下利厥逆躁不得
卧者死。如此之烦躁。是阳已垂脱。救亦无及矣。
又有因水气而烦躁者。金匮云。肺胀咳而上气。烦躁而喘。脉浮者。心下有水。小青龙
加石
膏汤主之。盖心下有水。上射及肺。肺为之胀。故烦躁而喘。乃立此泄肺行水之法。然此病
不独风寒之从外入者。足以与内饮相合。即湿热之在里者。或因热甚而恣啖生冷。或湿邪未
解。误投寒凉。皆能停饮于胸膈之间。寒饮怫郁其邪。外不能达表。内不能传胃。故烦躁转
甚。必先消其水气。则邪得有出路。而烦躁自能渐除。又治法之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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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汗
属性:汗者心之液。心主营。寒伤营。则血凝泣而无汗。无汗则宜发汗矣。然同一无汗而受病
之因
有不同。宜审其邪之所在而善调之。使阴阳气和。营卫流通。自然汗出而解。而非纯用辛温
发散之剂。可以迫之使汗也。
太阳病宜以汗解。以太阳主表故也。然风寒暑湿热之邪。起自太阳者。往往多自汗出。
惟寒伤营则无汗。必大发其汗而始解。如经云。太阳病头痛发热。身疼腰痛。骨节疼痛。恶风无
汗而喘者。麻黄汤主之。又云。太阳中风脉浮紧。发热恶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烦躁者。大
青龙汤主之。又云。太阳病项背强KT KT 。无汗。恶风者。葛根汤主之。此皆邪在表而宜发汗
者是也。
其有不从汗解而从衄解者。经云。太阳病脉浮紧发热身无汗。自衄者。愈。盖寒伤营。
营主血。得衄而解。与汗同义。即俗所称为红汗者是也。
其有病在阳明而无汗者。如经云。阳明病反无汗而小便利。二三日呕而咳。手足厥者。
必苦
头痛。又云。阳明病无汗。小便不利。心中懊 者。身必发黄。盖邪在于表。熏发腠理。则
使汗自出。故经云。病患 然汗出者。是转属阳明也。此则邪向内传。不外熏发。故无汗也
。
有阳虚而无汗者。经云。脉浮而迟。迟为无阳。不能作汗。其身必痒。又云。阳明病反
无汗
。其身如虫行皮中状者。此以久虚故也。是阳虚而无汗者也。有因阳热炽盛。阴液被夺。而
无汗者。经云。伤寒脉浮。发热无汗。其表不解者。不可与白虎汤。渴欲饮水。无表证者。
白虎加人参汤主之。盖有表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