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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黄帝内经素问集注-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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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也。夫中央之化气。由中而及于四方。故导引按跷之法。亦从中而四出也。莫子晋曰。由东南而及于西北。由西北 
而及于东南。故曰来。由中央而及于四方。故曰出。)故圣人杂合以治。各得其所宜。(夫天有四时之气。地有五方之宜。 
民有居处衣食之殊。治有针灸药饵之异。故圣人或随天之气。或合地之宜。或随人之病。或用针灸毒药。或以导引按摩。 
杂合以治。各得其宜。)故治所以异。而病皆愈者。得病之情。知治之大体也。(所谓病同而异治者。如痈疡之热毒盛于 
外者。治宜针砭。毒未尽出者。治以毒药。阴毒之内陷者。又宜于艾 也。又如湿邪之在四肢而病痿厥者。宜于针砭。 
气血之不能疏通者。宜按跷导引。所以治异而病皆愈者。得病之情者。知病之因于天时。或因于地气。或因于人之嗜欲。 
得病之因情也。或因五方之民。而治以五方之法。或因人气之生长收藏。而宜于针砭艾 。或宜于毒药按跷。是知治之 
大体。而又不必胶执于东方之治宜砭石。西方之治宜毒药也。是以圣人杂合以治。而皆得其所宜。再按上古之民。动作 
以避寒。则阳气不致陷藏。而无胀满之病矣。阴居以避暑。则元气不致外弛。而无挛痹之证矣。形劳而不倦。则气血得 
以流通。而无痿厥寒热之疾矣。是以毒药不能治其内。针石不能治其外。此修养吾身中之精气。而能胜天地之阴阳者也。) 

卷二
移精变气论篇第十三
属性:黄帝问曰。余闻古之治病。惟其移精变气。可祝由而已。今世治病。毒药治其内。针石治其外。或愈或不愈。何也。 
(移精变气者。移益其精。传变其气也。对神之辞曰祝。由、从也。言通祝于神明。病从而可愈已。按此篇帝曰移精变 
气。伯曰得神者昌。失神者亡。言能养其精气神者。可祝由而愈病。汤药针石。亦能治之。如精神散失。虽有灵丹。无 
能为已。故有愈有不愈也。)岐伯对曰。往古人居禽兽之间。动作以避寒。阴居以避暑。内无眷慕之累。外无伸官之形。 
此恬 之世。邪不能深入也。故毒药不能治其内。针石不能治其外。故可移精祝由而已。(伯言往古之人。精神完固。故 
可祝由而已。盖以神而后可通神明也。居禽兽之间。不惧于物也。寒暑得宜。四时之气调矣。无眷慕之累。精得其养矣。 
无伸官之形。不劳其神矣。居恬 之世。志意自适矣。邪不入五脏骨髓。是以毒药不能治其内。不外伤空窍肌肤。是以 
针石不能治其外也。故可移精变气。以通神明。阴阳不测谓之神。神用无方谓之圣。精气充足。可通神明。则阴阳和而 
神气通畅。又何患邪贼之为害乎。)当今之世不然。忧患缘其内。苦形伤其外。又失四时之从。逆寒暑之宜。贼风数至。 
虚邪朝夕。内至五脏骨髓。外伤空窍肌肤。所以小病必甚。大病必死。故祝由不能已也。帝曰。善。(数音朔心志忧虑 
则伤神。苦形烦劳则伤精。逆其四时则伤气。贼风、贼害之风。虚邪、虚乡不正之邪也。精神内虚。故小病必甚。无正 
气以胜邪。故大病必死也。)余欲临病患。观死生。决嫌疑。欲知其要。如日月光。可得闻乎。(嫌疑者。不能决其死 
生也。要、要道也。色以应日。脉以应月。言色脉之要道。如日月之光明。显而易识也。)岐伯曰。色脉者。上帝之所贵 
也。先师之所传也。(色脉之道。上帝之所秘藏。非其人弗教。非其真弗授。先师、僦贷季也。)上古使僦贷季理色脉而 
通神明。合之金木水火土。四时八风六合。不离其常。(八风者。天有八风。在人则有五经之风。谓调理五脉之邪也。六 
合、天地四方也。言上古之师。经理色脉而通神明。总不外乎天地阴阳。四时五行之常理也。)变化相移。以观其妙。以 
知其要。欲知其要。则色脉是矣。(色者气之华。脉乃精之液。变化相移者。移精变气也。观其移精变气。以通神明之妙。 
欲知其要道。则色脉是矣。盖言理色脉而通神明。则知精气之盛衰矣。)色以应日。脉以应月。常求其要。则其要也。(日 
月者。天地阴阳之精也。夫色为阳。脉为阴。常求其色脉之要。总不外乎阴阳。故知色以应日。脉以应月。则其要在是 
矣。上节言色脉之道。合于五行四时。八风六合。而其要又总归于阴阳。)夫色之变化。以应四时之脉。此上帝之所贵。 
以合于神明也。所以远死而近生。生道以长。命曰。圣王。(此复言阴阳色脉之相合也。色之变化五色。以应四时之脉。 
色生于脉也。能贵重色脉。以合于神明。所以远死而近生。生道以长。是谓圣王。圣王者。上古之圣。能修其养生之道。 
而亦归于真人。)中古之治病。至而治之。汤液十日。以去八风五痹之病。(此言中古之人。不能移精变气。以通神明。 
而治以汤药。亦有法也。病至而治之。言不能如恬 虚无之世。虽有贼邪。不能为害。设有病至。而即以汤药治之。八 
风者。八方之风。触五脏邪气发病。五痹者。五脏之痹也。以春甲乙伤于风者为肝痹。以夏丙丁伤于风者为心痹。以秋 
庚辛伤于风者为肺痹。以冬壬癸伤于风者。为肾痹。以至阴戊己遇此者为脾痹。人之五脏。应地之五行。天之十干。化 
生五行。是以汤液十日。十干已周。而五痹可去矣。)十日不已。治以草苏草 之枝。本末为助。标本已得。邪气乃服。 
(音该。此言病有标本。而草有本末也。苏、茎也。 、根也。草苏之枝。茎之旁枝也。草 之枝。根之旁根也。盖 
以苏 为本。而旁枝为末也。五痹者。五脏之痹也。五脏有经俞之外荣。有筋脉皮毛骨肉之外合。是五脏为本。而经俞 
筋骨为标也。草生五味。以养五脏气。是以五脏有病。则以苏 治之。如邪在经脉之外合者。则以草苏草 之枝治之。 
是以本治本。而以末治标也。心肺居上为阳。而治以草苏。是本乎上者亲上也。肝肾居下为阴。而治以草 。是本乎下 
者亲下也。以草之本末为助。而病之标本以得。又何有邪气之不服者。此中古用药之有法也。)暮世之治病也。则不然。 
治不本四时。不知日月。不审逆从。(不本四时。治不法五方五气也。不知日月。不识阴阳色脉也。不审逆从。不别标本 
顺逆也。)病形已成。乃欲微针治其外。汤液治其内。粗工凶凶。以为可攻。故病未已。新病复起。(上古圣人。不治已 
病治未病。今世之治病。已成而后治之。是犹渴而穿井。不亦晚矣。而粗工凶凶。又妄攻之。是故之邪病未去。而妄攻 
之新病复起。此今世之工。不审色脉精气之盛虚。而为治亦不知标本之法也。)帝曰。愿闻要道。岐伯曰。治之要极。无 
失色脉。用之不惑。治之大则。(色脉者。阴阳之道也。临病患。观色脉。知死生而无嫌疑。治之大法。尽于是矣。此复 
结前节之义。)逆从到行。标本不得。亡神失国。(逆从到行者。失四时之从。逆寒暑之宜也。标本不得者。不知病之标 
本。而以本末为助也。言暮世之人。既不能顺时调养。又不能治却其邪。是必神亡而形失矣。夫心藏神。而为一身之主。 
主明则十二官皆安。以为天下则大昌。神亡则失国矣。上古天真论曰。能形与神俱。而尽终其天年。道书曰。神行则气 
行。神住即气住。知神气可以长生。故此篇独归重于神焉。)去故就新。乃得真人。(去其故染之病。就其新变化之精神。 
乃得真人之道。而亦可归于真人。此言今世之人。能修养其精气。将从上古。协议于道。亦可使益寿而有极时。)帝曰。 
余闻其要于夫子矣。夫子言不离色脉。此余之所知也。(帝只知要道。不离于色脉。)岐伯曰。治之极于一。伯因帝知其 
要在色脉。故复曰。治之要道。原于至极。总归一而已矣。一者。神也。得其神。则色脉精气皆得矣。帝曰。何谓一。 
岐伯曰。一者因得之。(因其情意而得之也。)帝曰。奈何。岐伯曰。闭户塞牖。系之病者。数问其情。以从其意。得神 
者昌。失神者亡。帝曰。善。(数音朔。闭户塞牖。无外其志也。神舍于心。心性之动处是谓情。志意者。所以御精神。 
收魂魄。适寒温。和喜怒。是以无外其志。数问其情。以从其意。则得其神之存亡矣。失神者死。得神者生。首篇论上 
古真人。呼吸精气。独立守神。此篇言往古之人。能移精变气。以通神明。命曰圣王。当世之人。去故就新。乃得真人。 
是精神完固。皆可归于真人。如神气散失。虽有良工。无能为已。临病之士。可不察其色脉神气。而徒以针石汤液为事 
乎。) 

卷二
汤液醪醴论篇第十四
属性:黄帝问曰。为五谷汤液。及醪醴奈何。(此承上章而复问也。五谷、黍稷稻麦菽。五行之谷。以养五脏者也。醪醴、 
甘旨之酒。熟谷之液也。帝以五谷为问。是五谷皆可为汤液醪醴。以养五脏。而伯答以中央之稻米稻薪。盖谓中谷之液。 
可以灌养四脏故也。)岐伯对曰。必以稻米。炊之稻薪。稻米者完。稻薪者坚。帝曰。何以然。岐伯曰。此得天地之和。 
高下之宜。故能至完。伐取得时。故能至坚也。(夫天地有四时之阴阳。五方之异域。稻得春生夏长秋收冬藏之气。具天 
地阴阳之和者也。为中央之土谷。得五方高下之宜。故能至完。以养五脏。天地之政令。春生秋杀。稻薪至秋而刈。故 
伐取得时。金曰坚成。故能至坚也。炊以稻薪者。取丙辛化水之义。以化生五脏之津。上章云。移精变气以通神明。论 
神气生于先天之精也。此章复论精气。又藉后天水谷之所资生。盖五谷之液。以养五气。气和津成。神乃自生。是以上 
古之人。能完其天真者。虽有汤液醪醴。为而勿服。以其神全故也。中古之时。道德稍衰。邪气时至。服之万全。以稻 
米之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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