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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9-灵枢识-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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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所谓廉泉也。 
x热病而汗且出x(止)x以止之x 张云。热病阳气外达。脉躁盛者。汗且出也。阳证得阳脉者。脉之顺也。 
皆为可汗。当取手太阴之鱼际、太渊。足太阴之大都、太白。泻之则热可去。补之则汗可出也。若汗出太甚。 
则当取内踝上横脉。即脾经之三阴交也。泻之则汗自止矣。上三节所言胃胳、涌泉、阴陵泉、鱼际、太渊、大 
都、内踝、上横脉。凡十四穴。皆不在下文五十九穴之数内者。故特表见于此也。 
x热病已得汗x(止)x脉静者生x 张云。热病已得汗。则邪当退。脉当静矣。如汗后脉尚躁盛者。孤阳不 
敛也。此以阴脉之虚极。有阳无阴耳。乃为逆证。若汗后即脉静者。邪去正复也。乃为顺证。得逆者死。得顺 
者生。 
x热病者脉尚盛躁x(止)x静者生x 甲乙、外台引九卷。尚、作常。静上有而脉二字。张云。热病脉尚 
躁盛者。必当邪解汗出也。若脉虽盛而汗不得出。以阳脉之亢极。而阴虚不能 
外达也。故死。若得汗而静。则为顺证。故生。按、此二节。一曰阴极。一曰阳极。义若有二。然脉之躁盛者。 
皆阳胜之候也。汗者液之所化。其发在阳。其原在阴也。若既得汗而脉犹躁盛者。以阳无所归。由阴虚也。脉 
躁盛而汗不得出者。以阴竭于中。亦阴虚也。故脉之盛与不盛。当责其阳。汗之出与不出。当责之阴。观本神 
篇曰。阴虚则无气。无气则死矣。其所重者。正此阴字。阴为生气之本。无根则气脱。故必死也。简案、张注 
虽如此。然以理推之。前节阴脉之极胃亡阳。阴寒之极。反见躁盛之脉。本节阳脉之极谓亡阴。阳热之极。尚 
见盛躁之脉。盖二证有冰炭之别矣。 
x热病不可刺者有九x 甲乙及外台引九卷。作热病死候有九。外台注太素云。不可刺者九。 
x一曰x(止)x哕者死x 甲乙注太素云。汗不出。大颧发赤者。必不反而死。外台引九卷作汗不出。大灌 
发者死。注太素云。汗不出大灌发赤。哕者死。张云。汗不得出。阴无力也。大灌发赤。谓之戴阳。面戴阳者。 
阴不足也。哕者。邪犯阳明。胃虚甚也。本原亏极。难乎免矣。 
x二曰x 外台注。甚、一作黄。张云。以邪伤太阴。脾气败也。故死。 
x三曰x 张云。五脏六腑之精气。皆上注于目而为之精。目不明者。脏腑之精气竭也。热不已者。表 
里之阴气竭也。故死。 
x四曰x 张云。邪伤脾脏也。老人婴儿。尤以脾气为本。故犯之者死。志云。夫老人者。外内之血气 
已衰。婴儿者。表里之阴阳未足。腹满者。热逆于中。不得从外内散也。 
x五曰x 张云。汗不出者。阴之亏也。再或呕而下血。阴伤尤甚。 
x六曰x 张云。心、肝、脾、肾、之脉。皆系于舌本。舌本烂。加之热不已者。三阴俱损也。故不免 
于死。 
x七曰x 张云。邪在肺经。动阴血也。汗不出或出。不至足。尤为真阴溃竭。故死。 
x八日x 张云。髓者至阴之精。骨之充也。邪入最深。乃为髓热。肾气败竭。故死。简案、热在髓。见前。 
x九曰x(止)x齿噤 也x 甲乙腰下有反字。外台同。张云。痉、风强病也。凡脊背反张曰腰折。肢体抽 
掣曰 。牙关不开曰噤。切齿曰 。即皆痉之谓也。此以热极生风。大伤阴血而然。既然且痉。乃为死证。 
痉、音敬。 、翅寄系三音。 音纵。 
x凡此九者 不可刺也x 张云刺之无益。必反招嫌。 
介按、吴鞠通曰。此节历叙热病之死征。以禁人之刺。为刺则必死也。然刺固不可。亦有可药而愈者。 
盖刺法能泄能通。开热邪之闭结最速。至于益阴以存津。实刺法之所短。而汤药之所长也。 
x两手外内侧各三x 张云。两手外内侧。即太阳之少泽。少阳之关冲。阳明之商阳也。三阴俱在内侧。 
即太阴之少商。厥阴之中冲。少阴之少冲也。左右共十二穴。 、刺疮也。有刺必有瘢。故即以 为数。 
x五指间x(止)x足亦如是x 张云。五指间者。总言手五指也。各一者本节之后。各一穴也。观上文第十五 
节云。取之于其 及下诸指间。正谓此也。盖诸经 穴。皆在指之本节后。如手经则太阳之后溪。少阳之中渚。 
阳明之三间。独少阴之在本节后者。则少府之荥也。手之六经。惟太阴厥阴则本节后俱无穴。故左右四经。凡 
八也。其在足经之 。则太阳曰束骨。少阳曰临泣。阳明曰陷谷。太阴曰太白。皆在本节 
之后。其少阴之脉。不行于指。厥阴之脉。则本节后亦无穴。左右四经。止共八穴。故曰足亦如是。 
x头入发x(止)x凡六 x 甲乙发下有际字。注。灵枢无分字。马云。此分字作去声。犹言三处也。若平声 
则三分旁无穴。张云。头入发一寸。即督脉上星之次。其旁穴分而为三。则足太阳之五处、承光、通天也。左 
右各三。故凡六 。 
x更入发x(止)x凡十 x 张云。更入发者。自上星之次向后也。三寸边五者。去中行三寸许。两边各五也。 
即足少阳之临泣、目窗、正营、承灵、脑空。左右二行。凡十 。 
x耳前后x(止)x凡六 x 甲乙。口下注、灵枢作以下。张云。耳前者。听会也。耳后者。完骨也。俱足少 
阳经穴各二。口下者。任脉之承浆也。一穴。项中者。督脉之 门也。一穴。共凡六 。 
x巅上一x 张云。百会也。督脉穴。 
x发际一x 张云。前发际、神庭也。后发际、风府也。俱督脉穴。凡二 。按、本篇所载者。热病五十 
九俞也。水热穴论所载者。亦热病五十九俞也。考二篇之异同。则惟百会、囟会、五处、承光、通天、临泣、 
目窗、正营、承灵、脑空等十八穴相合。其余皆异。然观本篇所言者。多在四肢。盖以泻热之本也。水热穴论 
所言者。多随邪之所在。盖以泻热之标也。义自不同。各有取用。且本经灵枢在前。素问在后。后者所以补前 
之略耳。故皆谓之热病五十九俞。非谬异也。今总计二篇之数。再加以上文所言。胃胳、涌泉等穴。原不在五 
十九数之内者。凡十四穴。仍除去重复十八穴。则总得一百一十四穴。皆热俞也。均不可废。凡刺热者。当总 
求二篇之义。各随其宜而取用之。庶乎尽刺热之善矣。简案、甲乙载本经及水热穴论五十九俞云。按二经虽不 
同。皆泻热 
之要穴也。乃与张之意符矣。马云。彼之五十九穴。所以刺水病。而此则刺热病。病有不同。故穴因以异。成 
无己注伤寒论。乃两入之。盖不考诸穴所在耳。考水热穴论。水俞五十七穴。热俞五十九穴。极为分明。不知 
马何因而有此说。成氏非失考也。 
x气满胸中x(止)x气下乃正x 韭、道藏本、元本、赵藏本、张本、作薤。溜、诸本作留。当改。马云。此 
以下七节。另言杂证。与上热病无涉。而此一节。则言气证者之有刺法也。凡气满于胸中。而其息喘促者。(呼 
吸为息)则病在上者取之下。当刺足太阴脾经之隐白穴。候其气下不喘。乃止针也。张云。内寒者气至迟。故 
宜久留其针。内热者气至速。故宜疾去其针。志注本输篇云。上古如韭叶。今时如大米许。 
x心疝x(止)x去其血络x 张云。心疝者。如脉要精微论曰。诊得心脉而急。病名心疝。少腹当有形也。取足 
太阴厥阴。尽刺去其血络者。以二经皆聚于少腹。去其络血。即所以散其邪也。 
x喉痹舌卷x(止)x如韭菜x 甲乙作臂表痛。注。灵枢及太素作臂内廉痛。马云。阴阳别论曰。一阴一阳结。 
谓之喉痹。则喉痹明系手厥阴心包络。手少阳三焦经也。其病舌卷而短。口中作干。心烦且痛。臂之内廉亦痛。 
不能举之以上及于头。当取手小指之次指。即第四指也。系手少阳三焦经。其穴在次指之端。名关冲。去爪甲 
如韭叶者是也。 
x目中赤痛x(止)x取之阴跷x 张云。阴跷之脉。属于目内 。足少阴之照海。即阴跷之所生也。故当刺之。 
x风痉x(止)x取三里x 张云。痉、强直也。身反折、反张向后也。此风证之在膀胱经者。故当取足太阳经 
穴。 中、委中穴也。血络、浮浅之络也。皆当刺出其血。若中气有寒、 
仍当取足阳明之三里。温补胃气。而风寒可除也。 
x癃取之阴跷止出血x 甲乙。癃、作痉。马云。膀胱不利为癃。谓小便不通也。膀胱与肾为表里。当 
取肾经之照海穴以刺之。乃阴跷脉气所发也。及肝经之大敦穴。在足大趾外侧之三毛上。及二经之有血络者。 
皆取之出血。李东垣曰。肾主闭藏。肝主疏泄。则取之两经也宜矣。张云。肾与膀胱为表里。肝经行于少腹。 
故当取此二经。 
x男子如蛊x(止)x尽见血也x 、甲乙作阻。马云。 、秦吕切。又子衔功。玉篇云。骄也。但义不甚 
通。疑当作疽。男子有胀病。如犯蛊毒相似。女子有郁病。如成疽疾相似。其身体腰脊俱如解分。不相连属。 
又不欲饮食。此病在上者当取之下。宜先取肾经涌泉穴以见血。又视足而之为跗上者。其血络盛处。尽取之以 
见血。盖指足阳明胃经也。张云。 当作胎。如蛊(与马同)如胎。无是病而形相似也。志云。 当作阻。女 
子如阻者。如月经之阻隔也。男子无月事之留阻。故曰如蛊。简案、玉机真藏论云。脾传之肾。病名曰疝瘕。 
少腹冤热而痛出白。一名曰蛊。盖男子如蛊谓如疝瘕而非疝瘕也。 、作阻为是。阻即妊娠阻病。谓其证如恶 
阻而非恶 也。此乃肾胃二经之病。故刺涌泉及跗上以见血耳。 

卷四
厥病篇第二十四
属性:诸本无篇字。马云。篇内所论。不止厥病。然首节有厥头痛、厥心痛等病。故名篇。然此厥之为义。乃气 
逆而以此连彼之谓。实与素问之厥论不同。 
x厥头痛x(止)x太阴x 张云。厥、逆也。邪逆于经。上干头脑而为痛者。曰厥头痛也。下仿此。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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