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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问题的根源在于中国人那种开裆裤式的“无私”人格。
在比较“现代化”的国外华人社会中,情形自然没有像“文革”以后的中国
大陆那般糟糕,然而,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仍然相当完整地在发挥作用。例
如,只要“有一口饭吃”,即使没有基本的民主权利,甚至受外国人统治,都无
所谓——这是“口腔化”的人格之表现。至于“肛门化”的倾向,则表现为只搞
“自己人”这个圈子的各“圈”自扫门前雪的态度,对待自己“圈”外的世界,
与对待压在顶上的政府一般,都是一副不理会的态度。因此,就导致了对政治的
冷感,以及社会行动的相对不发达。的确,中国式的社会只可能是“一盘散沙”
的状态,很少能够组织起来采取共同行动,为自己争取民主权利,或者为自己的
民族争取“人格平等”。事实上,像香港这样的社会,基本上仍然如是。虽然,
在60年代以后,不排队以及对陌生人粗暴的习惯已经少见,但是,随地丢垃圾,
晾衣服将水滴在路人头上,将汽水瓶从楼上丢在别人头上,仍时有所见——像这
样的社会,内在凝聚性自然也不可能高到哪里去。至于东南亚的中国人,也是只
要“有一口饭吃”,就从不过问当地的政治,自己人内部也仍然要照籍贯搞更小
的“自己人”圈子,因此仍然是一盘散沙的状态,结果待排华运动一旦发动起来
,就被逐个地收拾。然而,在搞“个人主义”的美国,在越战期间,却出现一百
万人在首都游行反对本国政府侵略越南的情形——这个现象是认为西方人“自私
”的中国人永远也无法理解的。
的确,中国式的“社会”是一个无力作自我组织而必须由国家去组织之物。
对“身体化”存在的中国人来说,哀确实莫大于“心”死。的确,中国人的团结
振作.似乎总少不了“心”的因素。因此,在国难时期,在国势上升时期,中国
人似乎又总会暂时地超越“身体化”的存在,而出现“万众一心”的局面。然而
,中国人的这种“人心”表现,顶多导致“爱国主义”与“统一运动”,而不能
导致“个人”权利的确立。
中国人的人情味
中国式的烹调术是用“合二为一”的原理去制造“味”的。至于中国人的“人
情味”也是用同样原理产生的,亦即是使我之中有你,你之中有我。因此,中国
人对“人”的定义就是:“仁者,人也。”亦即是必须用“二人”才能去定义任
何一“人”。
2005…5…22 21:53:37
yuweiyu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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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楼
这种二人对应关系就是心意的感通。唯有这种“感通”才能克服分离人与我之界
限,造成一个包容人与我的感情磁力场。因此,中国人的“个体”并没有清晰明
朗的“自我”疆界。 事实上,在日常待人接物的态度中,中国人就不喜欢过分地
划清人与我的权利界限——这样做是会被认为“很难看”的。因此,如果双方一
起出去吃饭,就会由衷地或仪式性地争着付款结账;如果双方一起乘车,就会由
一方先付全部的车资,下一次再由对方替两人付出车资;如果一方托了另一方代
购东西,想清还时,另一方也必须仪式性地表示:“算了!”
的确,中国人不喜欢在自己与亲属、朋友之间划分清楚的界线(与不认识的
人,又当别论——详前)。他们觉得这样做,不只是“很难看”,而且是“小气
”、“自私”、“个人主义”,简言之,就是“不会做人”。
相形之下,西方新教国家——尤其是美国——人士之间的人际关系,就比较淡薄
得多。家属成员在下一代成长以后,或各自独立之后,叶以多年不见面。如果他
们之间感情特别好,则又当别论,但是这是由个人自己选择的,而不是由于一种
未生下来之前已被固定了的承担义务。换而言之,一个人可以自由选择与出身的
家庭不再发生任何关系,而凭本身的喜恶去重组自己的人际关系。不过,文化中
既然缺乏强制性的感情设计,“人情味”就不可避免地淡薄得多。
笔者在居美多年以后发现:有些美国人即使在自己选择的朋友之间,也是将
界线划得清清楚楚的。他们往往把自己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对方喜欢什么,
不喜欢什么,在人情开始的时候先搞得清清楚楚,以免在不知不觉间会做出令对
方不愉快之事,干扰对方的神经。因此,他们交友的方式是“大小人后君子”,
其友情也多半维持在“君子之交淡如水”的状态。
反观中国人的交友方式,则是尽量替对方的需要着想(姑勿论是真心的抑或
为了是“做人”)。既然双方都不喜斤斤计较,因此彼此多吃一点亏也无所谓。
但是,偶尔也会发生这样的情形:因为人我界线不清楚,有时会踩在别人的脚趾
上而浑然不觉,对方开始时也会隐忍不发,口头上甚至还说无所谓,结果日久积
怨,反而“以君子始而小人终”。
这种情形,充分反映出:在中国文化中,个人没有,也不希望有牢固的自我
疆界。他们宁愿让人与我之间相互渗透,彼此依赖。因此,中国人有“在家靠父
母,出门靠朋友”的倾向。这与西方加尔文教的国家——尤其是美国——是刚好
相反的。后者强调的毋宁是“上帝只能帮助自助的人”。
这当然并不意味美国人是完全不肯帮助别人的,只是比去中国人来罕见得多
,而且,他们对别人的帮助,必须由施恩惠者自己作主,而不是一种身不由己的
、反射性的、不经疑问的、外加的承担义务。而且,这种偶一为之的施恩,往往
是作为自己对入有好感的一种表示,而不是替别人代劳。因为,一来,他们很忙
别人利用.认为别人过分地依赖自己就是一种“剥削”;二来,自己过分地去照
顾别人.也会被认为是对别人自主能力的一种侮辱,而且有用“人情债”去控制
别人的嫌疑。因此,他们一般为人的原则是尽量少管他人的事务,在自己这一方
则尽量做到以依靠自己为三,非到万不得已不去求人,甚至还以开口向人求助为
耻。实在必须去打扰别人时,他们往往会这样问:“我能向你要求一个小恩惠吗
?”(Can I ask you a small favor?)或者:“你能腾出几分钟吗?” (Can
you spare a few minutes?)并且在事后总是要道谢。
如果中国人这样去要求自己的熟人,就会被认为是“见外”。的确,当笔者
在大陆时,受熟人帮助后加以道谢,就受到“见外”的责备。他们认为:这样才
是“做人”最起码的道理。因此,国内确实具有一种海外所没有的温情脉脉的气
氛。
然而,这种“做人”的方式,在其他文化中就不一定吃得开。有些中国人到
了美国,以为主动地替别人办事,就可以赢得别人的好感,以及多交朋友。然而
,过分地“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作风,反而会引起对方的怀疑,认为这样不
近人情的行为一定背后藏有动机,例如用“人情债”来将自己绑住之类。因此,
为了避免失去对自身行动的决策权,一般美国人多半会躲避这样的“好意”。偶
尔,在某些情形中,也会出现接受了“好意”而没有“礼尚往来”的例子。
中国人的这种人情味.在国内比在海外的华人中还要显著。大陆实行的“社
会主义”,正是躲避了冷冰冰的现代法权关系,尽量保持传统人情味的制度。
的确,大陆人士熟人间古道热肠、急人之难的倾向,有过于港台的中国人。
不少大陆的人仍然保持“鉴貌辨色”的古风。例如,有时候我只是闲谈中说起自
己需要的东西,是漫不经意地提到的,事后就忘记了,但是在下次见面时对方却
竟然已替我办妥。的确,中国人对陌生人虽然很粗暴,但是在需要“做人”的时
刻却是“仁至义尽”的。有些时候,我拿了介绍信去另一个城市办事川文介绍信
的人即使帮不上忙,也在大热天跑老远路来到宾馆中找我,而不要我本人出动。
此外。还有这样的情形,只见过一次面的人,连名字也记不起.但是在公共汽车
上碰到时却抢着替我购票。我在大陆时.偶尔也会与同一幢留学生楼内住的美国
友人外出,有一次在上车后我立不稳,一时找不出钱买票,他却自顾自地只为自
己买了一张票。因此.两者的态度形成很鲜明的对照。
将成人当儿童
一位法国的教育家认为:中国人将儿童当作成人,却将成人当作儿童。确
实,在传统教育下,当儿童还是很小的时候,就要他们读圣贤之书。这些书,当
然只有到了成年才能理解的,因此就要求儿童先去死背下来再说。然而,当一个
人长大了以后,却又将他(她)当作是一个“不道德的主体”地处处去看管着他
(她),连婚姻也没有选择的自由,因此基本上仍然将他(她)当作是不能自主
的儿童。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这种颠倒错乱的做法,似乎并没有多大的改变。当儿童
的心灵还很脆嫩的时候,就给其灌输“阶级仇恨在心里长了根”或者是盲目拥护
一类东西。而当一个人长大了以后,又从多方面的安排,强烈地暗示他(她)是
一个没有独立判断力的人,基本上将其当作是一个“性”还没有萌芽的儿童,因
此连谈恋爱也诸多阻难。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