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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伤寒论条辨-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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泻心汤者。本所以治虚热之气痞也。治痞而痞不解。则非气聚之痞可知矣。渴而口燥烦小便 
不利者。津液涩而不行。伏饮停而凝聚。内热甚而水结也。五苓散者。润津液而滋燥渴。导水饮 
而荡结热。所以又得为消痞满之一治也。 
(五十七)妇人伤寒。发热。经水适来。昼日明了。暮则谵语。如见鬼状者。此为热入血室。 
无犯胃气及上二焦。必自愈。 
无。与毋通。此与上编末三条文少异而证同。上编言脉与如结胸状。此言昼日明了。暮则谵语。 
上编言刺期门及与小柴胡汤。此言无犯胃气及上二焦。皆互言以明互见之意。昼属阳。明了者。 
阴邪退也。暮属阴。谵语者。血证得阴而剧也。毋者。禁止之词。犯胃气。以禁下言也。上二焦。 
谓上焦中焦。以禁汗吐言也。盖卫气出上焦。津液蓄于中焦。汗则损卫气而亡津液。是汗则犯二焦也。 
又上焦主受纳。中焦主受盛。吐则纳与盛俱为逆。是吐则上中二焦亦俱犯也。然下固 
损胃。下焦犯矣。是三法皆不可用也。三法皆不可用者。邪本在血室。亦非三者攻之所可能及也。 
必自愈者。言伺其经行血下。则邪热得以随血而俱出。犹之红汗而然。故决言必定自解而愈。以 
警人勿妄攻取。致谬误以生变乱之意。夫以三法既皆不可用。则与其欲治。宁刺期门。及与小柴 
胡汤。而法在焉。即此条之必自愈而观之。则上编之期门虽不刺。小柴胡汤虽不行。亦皆得终当 
自愈。从可知矣。且上编出三条。而此篇一条。下编虽无出。要皆欲人同推也。读者通 
考而参详之。则男子妇人风寒为病。证治之异同。大端可见矣。 

卷之三
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下编第三
属性:x凡三十八条方十八x 
中风者。单只卫中于风而病也。伤寒者。单只荣伤于寒而病也。若风寒俱有而中伤。则荣卫 
皆受而俱病。故以荣卫俱中伤风寒而病者为下编。盖寒虽专令乎冬。而风则无时不有。所以或则 
单中单伤。或则俱有而中伤也。单中单伤而为病者已云难治矣。然则俱中伤而病者。其治不尤难乎。 
何也。寒须发汗。风则解肌。欲并行而不悖。其为两难也。何如哉。故能发两难发之汗者名曰青 
龙。能解两难解之热者名曰白虎。能救无两难。而误服大青龙之逆者则曰真武焉。夫所谓青 
龙白虎真武者。言其灵应不难于其所难。妙效验于不可测度。有如此其神。神汤之谓也。神其神。 
礼记曰唯圣者能之。其斯之谓乎。学人能明诸此。始可与言医也已。 
(一)太阳中风。脉浮紧。发热。恶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烦躁者。大青龙汤主之。若脉浮 
弱。汗出。恶风者。不可服。服之则厥逆。筋惕肉 。此为逆也。以真武汤救之。 
末后六字。旧本大青龙汤主之。黄氏正之如此。盖既曰不可服。服之为逆。则安得又复有大 
青龙汤主之之文。传写之误甚明。黄氏正之甚是。当从之。后人又因其更改致疑。并六字皆删之。 
删之则上编第二十五条无证书据。故存朱以备通考。然此与下条互相发明而同一治。故合二说并 
见于下。 
(二)伤寒脉浮缓。身不疼但重。乍有轻时。无少阴证者。大青龙汤发之。 
大青龙汤方 
麻黄(六两去节) 桂枝(二两去皮) 甘草(二两炙) 杏仁(四十枚去皮尖) 生姜 
(三两切) 大枣(十二枚擘) 石膏如鸡子大(绵裹碎) 
上七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黄减二升。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取微 
似汗。汗出多者温粉扑之。一服汗者。停后服。汗多亡阳。遂虚。恶风烦躁不得眠也。 
上条太阳中风者。言有上编第三条之证也。病属太阳则脉浮。然浮以候风。紧以候寒。发热者。 
中风热即发也。恶寒身疼痛。不汗出。皆寒也。风为烦。寒则躁。盖谓风寒俱有而中伤。风多寒少 
之证。犹指言此风之中有寒之谓也。此条伤寒者。言有中篇首条之证也。缓者风之诊。身不疼亦 
风也。但重。寒也。乍有轻时。亦为有风而然也。无少阴证者。言若是但欲寐。则涉于少阴之疑似矣。 
今是但重。故曰无少阴证。亦谓风寒两中伤。荣卫俱受病。寒多风少之证。犹指言此寒之 
中有风之谓也。盖风寒二者。大率多相因而少相离。有寒时。不皆无风。有风时。不皆无寒。所 
以单中单伤者。固尝自是。相兼而中伤者。亦尝多有。此大青龙之所以作也。二条者互文而互相 
发明。以为此篇之小总。太阳分病之纪。上编一。中篇二。此其三焉。三者。太阳一经吃紧太三辨也。 
以下凡似此云云以为称首者。皆风寒俱有而中伤之证。其例则又皆统乎此也。夫风寒二治。大法 
不外乎桂枝麻黄之二汤。然桂枝汤中忌麻黄。而麻黄汤中反用桂枝。此中有极深奥义。非言国文 
字可以形容暴白者。要在人之心领神会耳。大青龙者。桂枝麻黄二汤合剂之变制也。故为并中风 
寒之主治。校之桂枝麻黄各半汤。与桂枝二麻黄一汤。则少芍药而多石膏。去芍药者。不欲其收也。 
以其无芍药而观之。即 
麻黄汤方加石膏姜枣也。姜枣本桂枝汤中所有。其制则重在石膏。按本草。石膏辛甘大寒。辛以 
散风。甘以散寒。寒以除热。故为并中风寒发热之用。然青龙以桂枝麻黄得石膏之辛甘而有青龙 
之名。其白虎亦以知母粳米得石膏之辛寒而有白虎之名。一物二用。得君而成其功名于异世。神 
变于时者也。夫所谓青龙白虎者。青乃木色。龙乃木神。木主春。春热而烦躁。雷雨解而致和焉。 
人之汗。以天地之雨名之。龙兴云雨至。发烦躁之汗而荣卫以和。龙之所以为汤。神汤之谓也。 
白乃金色。虎乃金神。金主秋。秋热而燥渴。金风解而荐凉焉。人之气以天地之疾风名之。虎啸 
谷风生。解燥渴之热而表里以凉。虎之所以为汤。神汤之谓也。然均是龙也而一则曰主之。一则 
曰发之。何也。主之者。以烦躁之急疾属动而言。发之者。以但重之沉默属静而言之也。上条末 
节。脉微弱汗出恶风。盖指上编阳浮而阴弱中风之证而言。中风误服大青龙则为逆。其第二十五 
条是也。与此参看。其义自合。夫以中风之用桂枝汤。伤寒用麻黄汤。风寒俱中伤而用大青龙汤。 
向使认病亲切于克始。用汤的对于及时。则三法行之之下。风寒尚有余治乎。然则三百九十七一 
百一十三者。医药注误之所致十八九。病病传变之所致无二三。由此观之。司命君子可能不惕惕 
于心乎。是故。仲景氏之所以若然者。岂得已哉。惟其不得已。故谆谆然曰。知犯何逆。随证治之。 
知犯何逆。以法治之。斯言也。岂非深忧天下后世而自致其不能尽其所欲言之意耶。呜呼。以仲 
景氏方法之多如许。而犹自致其不能尽其所欲言之意如此。则后之以截江。杀车。活人。类证。 
纂要。自谓能尽伤寒之治。而胶柱以待天下后世者。吾不知其是诚何心也。 
(三)太阳病。脉浮紧。无汗发热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证仍在。此当发其汗。服药已。 
微除。其人发烦目瞑。剧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阳气重故也。麻黄汤主之。 
太阳病。脉浮紧无汗发热身疼痛。皆与首条同。而无恶寒烦躁。则是较轻于首条。亦风寒俱 
有而中伤之证也。微除。言虽未全罢亦已减轻也。发烦风壅而气昏也。目瞑。寒郁而血滞也。剧。 
作衄之兆也。衄。鼻出血也。鼻为肺之窍。肺为阳中之阴而主气。阳邪上盛。所以气载血上妄行 
而逆出于鼻也。阳气。以风而言也。风为阳而由气道。所以得随衄散解。故曰阳气重故也。用麻 
黄汤者。以寒属阴。性沉滞而难解。所以须发之也。方见中篇。下同。 
(四)太阳病。脉浮紧。发热身无汗。自衄者愈。 
此承上条复以其更较轻者言。以见证亦有不治自愈之变。所以晓人勿妄治以致误之意。太阳 
病脉浮紧。发热身无汗与上条同。而无疼痛。既无疼痛。则比之上条又更较轻于首条可知矣。所以 
不待攻治。得衄则亦自愈。得衄自愈者。汗本血之液。北人谓衄为红汗。达此义也。 
(五)伤寒。脉浮紧。不发汗。因致衄者。麻黄汤主之。 
以伤寒为首称而承之以脉浮紧者。寒多风少之谓也。上二条皆风多寒少。前条以服药已微除。 
汗发不对而致衄。上条以较轻得自衄。此以寒多不发汗而致衄。三条之所以辨差分也。盖寒多则于 
法当发汗。当发而失于不发。热郁血乱。所以衄也。衄则阳邪之风散。麻黄汤者。发其尚未散之寒也。 
(六)脉浮紧者法当身疼痛。宜以汗解之。假令尺中迟者。不可发汗。何以知之。然以荣气 
不足。血少故也。 
令。平声。此总上三条而着其不可汗之脉。所以严致戒慎之意也。盖尺以候阴。迟为不足。 
血。阴也。荣主血。汗者。血之 
液。尺迟不可发汗者。嫌夺血也。 
(七)太阳病。得之八九日。如疟状。发热。恶寒。热多寒少。其人不呕。清便欲自可。一 
日二三度发。脉微缓者。为欲愈也。脉微。而恶寒者。此阴阳俱虚。不可更发汗更下更吐也。面 
色反有热色者。未欲解也。以其不能得小汗出。身必痒。宜桂枝麻黄各半汤。 
桂枝麻黄各半汤方 
杏仁(二十四个去皮尖) 桂枝(一两十六铢去皮) 芍药(一两) 生姜(一两切) 甘草 
(一两炙) 麻黄(一两去节) 大枣(四枚擘) 
上七味。以水五升。先煮麻黄一二沸。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一升八合。去滓。温服六合。 
八九日。约言久也。如疟状。谓有往来寒热而无作辍之常也。发热恶寒热多寒少者。风寒俱有而 
寒少风多也。不呕不渴清便欲自可。邪之往来。出者未彻表。入亦未及里也。一日二三度发。乃 
邪居浅近。则往来易及而频数。故脉亦微缓而谓为欲愈也。脉微而恶寒已下。重以不得解者言而 
出其治也。阴言后。阳言前。俱虚。故禁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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