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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金匮玉函要略辑义-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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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也。师曰。唇口青身冷。为入脏。即死。如身和汗自出。为入腑。即愈。 
〔尤〕实。谓血实。气。谓气实。实气相搏者。血与气并而俱实也。五脏者。藏而不泻。血气入之。卒 
不得还。神去机息。则唇青身冷而死。六腑者。传而不藏。血气入之。乍满乍泻。气还血行。则身和汗出 
而愈。经云。血之与气。并走于上。则为大厥。厥则暴死。气复反则生。不反则死。是 
也。(案出素调经论。) 
〔沈〕邪气入脏。神明昏愦。卒倒无知。谓之卒厥。案寸脉。通三部而言。血气。程 
本作厥气。金鉴云。寸脉沉大而滑。沉则为实。滑则为气。实气相搏之十八字。文理不顺。衍文也。血气 
之血字。当是厥字。始与卒厥相合。必传写之讹也。并似有理。然据尤注。义不相乖。姑从之。 
问曰。脉脱入脏即死。入腑即愈。何谓也。师曰。非为一病。百病皆然。譬如浸淫疮。从口起流向四 
肢者。可治。从四肢流来入口者。不可治。病在外者。可治。入里者。即死。 
〔尤〕脉脱者。邪气乍加。正气被遏。经隧不通。脉绝似脱。非真脱也。盖暴厥之属。经曰。趺阳 
脉不出。脾不上下。身冷肤硬。又曰。少阴脉不至。肾气微。少精血。为尸厥。即脉脱之谓也。厥病入脏者。 
深而难出。气竭不复则死。入腑者浅而易通。气行汗出即愈。浸淫疮。疮之浸淫不已。外台所谓。转广有汁。 
流绕周身者也。从口流向四肢者。病自内而之外。故可治。从四肢流来入口者。病自外而之里。故 
不可治。李玮西云。病在外二句。概指诸病而言。即上文百病皆然之意。入里者死。如痹气入腹。香港脚冲心 
之类。 
〔鉴〕赵良曰。脱者。去也。经脉。乃脏腑之隧道。为邪气所逼。故绝气脱去其脉。而入于内。 
问曰。阳病十八。何谓也。师曰。头痛。项。腰。脊。臂。脚掣痛。阴病十八。何谓也。师曰。咳。上 
气喘。哕。咽。肠鸣胀满。心痛拘急。五脏病各有十八。合为九十病。人又有六微。微有十八病。合为一百 
八病。五劳七伤六极。妇人三十六病。不在其中。清邪居上。浊邪居下。大邪中表。小邪中里。 之邪。从 
口入者。宿食也。五邪中人。各有法度。风中于前。寒中于暮。湿伤于下。雾伤于上。风令脉 
浮。寒令脉急。雾伤皮腠。湿流关节。食伤脾胃。极寒伤经。极热伤络。( 。赵本。作 饪是。徐作 饨。 
沈作KT 。非。) 
〔程〕阳病属表而在经络。故一头痛。二项。三腰。四脊。五臂。六脚掣痛。此病在三阳。三六一十 
八病。阴病属里而在脏腑。故一咳。二上气喘。三哕。四咽。五肠鸣胀满。六心痛拘急。此病在三阴。三六 
一十八病。合为九十病也。 
〔沈〕六微者。小邪中里。邪袭六腑。 
〔鉴〕此章曰十八。曰九十等文。乃古医 
书之文。今不可考。难以强释。五劳七伤等说。亦详在千金。故不复注也。头痛。项。腰。脊。臂。脚 
掣痛病皆在外。故为阳病也。咳。上气喘。哕。咽。肠鸣胀满。心痛拘急。病皆在内。故为阴病也。清邪居 
上。谓雾邪本乎天也。浊邪居下。谓湿邪本乎地也。六淫天邪。故名大邪。六淫伤外。故曰中表也。七情人 
邪。故名小邪。七情伤内。故曰中里也。 者。饮食也。饮食之邪。从口而入。食伤隔夜不化。故名曰宿食 
也。五邪。谓风寒湿雾饮食也。夫五邪之中人。莫不各以类而从。前者。早也。风中于早。从阳类也。寒中 
于暮。从阴类也。雾邪清轻。故伤皮肤。湿邪浊重。故流关节。饮食失节。故伤脾胃。 
〔尤〕经脉阴而伤 
于寒。络脉阳。而伤于热。合而言之。无非阳邪亲上。阴邪亲下。热气归阳。寒气归阴之理。 
案十八病。九十病。金鉴不释为是。六微亦未详何义。程云。见千金。未有所考。咽。沈以为咽痛。恐 
非。广韵。咽一结切。音噎。哽咽也。盖咽中哽塞之谓。 。赵本释音。 音谷。即谷也。案此古文异构。详 
见于方氏通雅。饪。熟食也。金鉴欲改作 。且以极寒为饮食之寒热。并不可从。 
唐大烈吴医汇讲。以馨饪解之。亦非也。 
尤云。大邪漫风。虽大而力散。故中于表。小邪户牖隙风。虽小而气锐。故中于里。程云。风寒即 
大邪。故从表入。 饪。即小邪。故从口入。即后食伤脾胃也。二说亦通。 
问曰。病有急当救里救表者。何谓也。师曰。病医下之。续得下利。清谷不止。身体疼痛者。急当 
救里。后身体疼痛。清便自调者。急当救表也。 
〔沈〕此病分表里。治有先后也。问急当救里救表者。乃病在表。而医反下之。诛伐无过。致伤脾胃 
之气。所以下利清谷不止。然虽身疼表证未解。当救误下之逆为急。不可姑 
虑表邪。以致内伤下脱。必俟元阳恢复。清便自调之后。急 
当救表。然表当急救何也。盖恐内阳初复未充。外邪陷入。又变结胸痞满耳。(详见伤寒论辑义太阳中篇。) 
夫病痼疾。加以卒病。当先治其卒病。后乃治其痼疾也。 
〔鉴〕赵良曰。痼疾。病已沉痼。非旦夕可取效者。卒病。谓卒然而来新感之病。可取效于旦夕者。乘其 
所入未深。急去其邪。不便稽留而为患也。且痼疾之人。正气素虚。邪尤 
易传。设多瞻顾。致令两邪相合。为患不浅。故仲景立言于此。使后学人知所先后也。 
师曰。五脏病。各有得者愈。五脏病。各有所恶。各随 
其所不喜者为病。病者素不应食。而反暴思之。必发热也。 
〔程〕内经曰。肝色青。宜食甘。心色赤。宜食酸。肺色白。宜食苦。脾色黄。宜食咸。肾色黑。 
宜食辛。此五脏得饮食而愈者。肝病愈于丙丁。起于甲乙。心病愈于戊己。起于丙丁。脾病愈于庚辛。起于 
戊己。肺病愈于壬癸。起于庚辛。肾病愈于甲乙。起于壬癸。此五脏自得其位而愈者。五脏所恶。心恶热。 
肺恶寒。肝恶风。脾恶湿。肾恶燥。各随其所恶而不喜者为病也。若病患素不食。而暴食之。则食入 
于阴。长气于阳。必发热也。暴思之。娄全善。作暴食之。为是。 
案病者素不应食以下。必是别条。沈尤辈接上为义。未免强解。瘥后劳复病篇曰。病患脉已解。而日 
暮微烦。以病新瘥。人强与谷。脾胃气尚弱。不能消谷。故令微烦。损谷则愈。正与此条相发。 
夫诸病在脏。欲攻之。当随其所得而攻之。如渴者。与猪苓汤。余皆仿此。 
〔尤〕无形之邪。入结于脏。必有所据。水血痰食。皆邪 
薮也。如渴者。水与热得。而热结在水。故与猪苓汤。利其水。而热亦除。若有食者。食与热得。而热结在 
食。则宜承气汤。下其食。而热亦去。若无所得。则无形之邪。岂攻法 
所能去哉。猪苓汤方见后消渴证中。 
〔鉴〕如渴者之下。当有小便不利四字。必传写之遗也。脏者里也。 

卷一湿病脉证第二
论一首、脉证十二条、方十一首
属性:太阳病。发热无汗。反恶寒者。名曰刚 。(〔原注〕一作痉余同。○沈柯魏并作痉是。玉函千金翼。反上有而字。) 
〔徐〕此条与下条。即伤寒论。辨寒伤荣风伤卫法也。取以为 病刚柔之别。省文也。盖 。即痉。强 
直之谓也。 病必有背项强直等的证。故曰 。即省文不言。但治 病。刚柔之辨。最为吃紧。故特首拈无 
汗反恶寒为刚。有汗不恶寒为柔。以示辨证之要领耳。 
〔程〕 病者。以太阳病发汗太 
多。荣血已亡。风寒易中。故筋脉劲急。作刚柔二 也。寒邪内入于营。郁于肌肤。则发热。凝其血脉。则 
无汗。无汗为表实。不应恶寒。今反恶寒者。以寒邪严厉。从卫入营。 
卫亦因之而不阖。故反恶寒也。其 故名曰刚。 
案成无己曰。 当作痉。传写之误也。 。恶也。非强也。今考。 。恶也。见张揖广雅。而说文。痉。 
强急也。成说为是。圣济总录云。 又谓之痉者。痉 一类。古人特以强直名之。郭白 云。 是病名。痉 
是病证。杨氏直指方。李氏永类钤方。遂立痉 门。皆不考耳。金鉴云。反恶寒之反字。衍文也。玩痉病之 
条。自知当恶寒也。今考甲乙经。引本条文。无反字。则知金鉴之说。有所据也。然钱氏溯源 
集云。发热无汗。本应恶寒。而曰反恶寒者。不当恶之词也。 
然而非也。以时头热面赤。目脉皆赤之见证。似乎热甚。而仍身热足寒。头项强急而恶寒。故曰反也。反者。 
甚之之词。根据此解。则反字不必删。而义自通。庞安时。作反不恶寒。亦不可从。 
太阳病。发热汗出。而不恶寒。名曰柔 。 
〔程〕风伤于卫。则发热。开其腠理则汗出。汗出当恶寒。 
今不恶寒者。以风为阳邪。木性曲直和 。虽汗出。亦不恶寒。其 故名曰柔。 
案程刚柔之解误。徐则为柔软之义。痉病以强急得名。岂有柔软者乎。其说尤非。金鉴云。太阳病。发 
热无汗恶寒。为实邪。名曰刚痉者。强而有力也。发热汗出不恶寒为虚邪。名曰柔痉者。强而无力也。此注 
近是。然以有力无力。分刚柔者。未为得矣。盖刚柔。乃阴阳之义。阴阳。乃虚实之谓。表实故称以刚。表 
虚故称以柔。神巧万全方云。太阳病。发热不恶寒无汗。为阳痉。发热不恶寒汗出。为阴痉。又活人 
书云。刚痉属阳痉。柔痉属阴痉。活人续集解惑论云。合面而卧。为阴痉。仰目者。为阳痉。其义可见耳。 
太阳病。发热脉沉而细者。名曰 。为难治。(伤寒论玉函经脉经并无为难治三字。) 
〔徐〕古人以强直为 。外证与伤寒相似。但其脉沉细。 
而项背反张。强硬如发痫状为异耳。如前二条既以无汗有汗。分刚柔为辨。此复以脉沉细为辨。 
溯源集云。邪在太阳。若中风之脉。则当浮缓。伤寒之脉。则当浮紧。此则同是太阳发热之表症。而其 
脉与中风伤寒特异。反见沉细者。因邪不独在太阳之表也。则表里皆有风寒邪气。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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