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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4-伤寒论辩证广注-第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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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十四辩风池风府期门等穴针刺法
大椎肺俞肝俞穴图
属性:r大椎肺俞肝俞穴图pt68a15。bmpr 
大椎(本作 )一穴。图经云。在第一椎上。陷中。手足三阳督脉之会。可刺入五分。留三呼。泻五吸。 
琥按仲景云。刺大椎第一间。当是此穴。成注不明。而条辩尚论等书。皆不言及。此不知仲景刺大椎法。与太阳 
病刺风府之义。实相同耳。故余于上图补出。以备后学参考。 
琥又按仲景刺大椎一穴者。此并太少之邪而合泻之也。合泻之。而病邪不已。则分泻之。故又刺肺俞与肝俞焉。 
肺俞二穴。图经云。在第三椎下。两旁相去各一寸五分。足太阳脉气所发。可刺入三分。留七呼。得气即泻。肥人。 
可刺入五分。不可灸。 
肝俞二穴。图经云在第九椎下。两旁相去各一寸五分。可刺入三分。留六呼。不可灸。 
琥按上四穴。非禁灸。但灸非热病所宜耳。 
太阳少阳并病心下硬。颈项强而眩者。当刺大椎。肺俞。肝俞。慎勿下之。(此条与上条之证相同。上条云慎不可发 
汗。此条云。慎勿下之。正以下为少阳所。禁且太阳病。邪犹在经。亦不可下。愚于前注。已明言不可下之义。大抵以 
上两条证。乃互文以见意也。愚按成注云。刺大椎肺俞。以泻太阳之邪。刺肝俞。以泻少阳之邪。则是成氏终不知大椎 
一穴。实合太少而齐泻。诸家注皆不明用针之理。竟置大椎而不论。大误之极。) 
以上太少相并可刺病二条(自原论中第四卷太阳治法下集附于此) 
(重出例)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云云)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此条病注已见前第 
三卷太阳上编但仲景云。针足阳明成注未明指其穴。考之庞氏总病论云。补足阳明上三里穴。推庞氏之意。以足三里 
穴得补。则经气实而不传。殊不知成注云。针足阳明为迎而夺之。以泄其经中之热。使热邪得泄。不至再传他经。故云。 
愈也。庞氏不明用针之理。竟以泻为补。误极误极。又考张氏缵论云。刺冲阳穴。按冲阳。即仲景所谓趺阳脉也。在足 
跗上五寸。高骨间动脉。愚以仲景有诊趺阳法。而不言刺。张氏之言。实本史氏伤寒论注。不足法也。今止就足三里穴。 
附图于后。) 

卷之十四辩风池风府期门等穴针刺法
附足三里穴图
属性:r附足三里穴图pt68a16。bmpr 
三里二穴。图经云。土也。在膝下三寸。 骨外廉。两筋间当举足取之。类经云。坐而竖膝低跗取之。足阳明之所 
入。为合。可刺五分。留七呼。此穴主泻胃中之热。天星秘诀云。兼期门。治伤寒过经。不出汗增治法云。治热病汗不 
出。喜呕。口干并宜针。不宜灸。 
以上太阳病传入阳明经可刺证一条。(自原论中第二卷太阳治法上集附于此) 

卷之十四
附昔贤刺风池风府期门等穴泻热病法
属性:资生经云风池治伤寒头痛。又主烦满汗不出又主温病汗不出。目眩。苦头疼。 
琥按上主疗云云。此必是太阳头痛也。仲景云。太阳病。初服桂枝汤。反烦不解者。先刺两风池。又主温病汗不 
出。愚以春气多温。此即是春时伤寒也。又主目眩苦头疼。此必是太少合病。以足太阳之脉。起目内 。少阳之脉。起 
目锐 故也。 
千金方云。江南诸师。秘仲景要方不传。灸法。初得病。或先头痛。身寒热。或涩涩。欲守火或腰背强直。面目如 
饮酒状。此伤寒一二日。但烈火灸两风池。又肝俞百壮。 
琥按上灸法。大误之极。彼孙氏岂以涩。涩守火为真寒证邪。夫曰头痛。面目如饮酒状。其为热病无疑矣。热病 
用灸法。是以火济火。此与仲景法。大相背谬而千金录之。其害多矣。 
类经云风府主伤风头痛。项急。不得回顾。目眩。反视。一云。主泻胸中之热。又云。阳明二日寻风府。 
琥按上主疗云。伤风头痛。当即是仲景云。太阳中风证也。太阳者。经名巨阳。巨阳者。诸阳之属也。其脉连于 
风府。故云。治项急等证。又云。主泻胸中之热。胸中者。胃之部分。故云阳明二日。寻风府也。仲景但云太阳病。服 
桂枝汤后。反烦不解。刺风池风府。今则兼主阳明。以泻胸中之热。谓非发仲景未发之旨邪。 
资生经云。期门治妇人伤寒。过经不解。当针期门使经不传。 
琥按仲景法。刺期门。但治妇人热入血室。兹则兼治妇人伤寒。过经不解。此为善用仲景之法者矣。 
许学士治一妇人患伤寒。热入血室。医者不识。用补血调气药。治之数日。遂成血结胸。许公曰。小柴胡已迟。不 
可行也。无已。刺期门穴。予不能针请善针者针之。如言而愈。或问热入血室。何为而成结胸也。许曰。邪气传入经络。 
与正气相搏。上下流行。遇经水适来适断。邪气乘虚。入于血室。血为邪所迫。上入肝经。肝受邪。则谵语而见鬼。复 
入膻中。则血结于胸矣。妇人平居血养肝。犹水养木。方未受孕。则下行之为月水。既孕则中蓄之以养胎。及已产。则 
上壅之以为乳。皆血也。今邪逐血并归于肝经。聚于膻中。结于乳下。故手触之则痛。非药可及。故当刺期门也。 
琥按上许氏云云。实发仲景未发之义。仲景论妇人热入血室证。但云胸胁下满。如结胸状。此则直云。聚于膻中。 
结于乳下。以手触之则痛。遂成血结胸。学人试为思之。此与仲景用大小陷胸汤之结胸。其状何别。余曾细审其证。仲 
景云。结胸者。乃邪热乘虚而入于府。故以手按之。其痛在胃脘之中。许氏云血结胸。乃邪热乘虚而入于经脉。其痛止 
在两乳之下。是以别也。且仲景言妇人中风。热入血室。第二条证云。其血必结。此是血尚未结也。法当用小柴胡主之。 
今者许氏所云即仲景言妇人中风。热入血室。第一条证。为血既结。故云小柴胡已迟。当刺期门。此非深探仲景论中之 
理。其孰能知之。 
资生经云。大椎。主伤寒热盛烦呕类经一云。能泻胸中之热。 
琥按仲景云。刺大椎。治头项强痛。眩冒。时如结胸。心下痞硬。此则云。热盛烦呕。又能泻胸中之热。大都是 
太阳邪热未尽。欲传阳明。故胸中热作烦呕。刺大椎者。谓能泄太阳之邪热。使不传阳明。病可自愈故也。 
千金方云。诸烦热时气温病。灸大椎百壮。刺三分泻之。 
(按先灸后刺。是引热气入经络矣。岂不大误。) 
类经云肺俞。肝俞。俱主泻五脏之热。 
琥按经云刺中肺。三日死。中肝。五日死。二穴宁勿刺之。若虚寒病。用灸法。则甚稳。 

卷之十四附昔贤刺风池风府期门等穴泻热病法
附刺温热病五十九穴考正
属性:仲景云。凡治温病。可刺五十九穴。(正文已见前第二卷伤寒论例中。成注云。五十九刺者。以泻诸经之温热。针经 
云。热病。取之诸阳五十九穴。刺以泻其热。而出其汗。实其阴而补其不足。所谓五十九刺。两手外内侧各三。凡十二 
。五指间各一。凡八 。足亦如是头入发际一寸旁三分。各三。凡六 。更入发三寸边五。凡十 。耳前后。口下者 
各一。项中一。凡六 。巅上一。囟会一。发际一。廉泉一。风池二。天柱二。以上云云。见灵枢热病第二十三。又内 
经曰。热俞五十九。头上五行。行五者。以泻诸阳之热逆也。大杼。膺俞。缺盆背俞。此八者。以泻胸中之热也。气冲。 
三里。巨虚。上下廉。此八者。以泻胃中之热也。云门。 骨。委中。髓空。此八者。以泻四肢之热也。五脏俞旁五。 
此十者。以泻五脏之热也。凡此五十九者。皆热之左右也。以上云云。见素问水热穴论篇第六十一) 
琥按仲景云五十九穴。而成注两引内经。其穴各有不同。使用针家。何所适从。盖尝考之甲乙经云。按上灵枢素问 
二经之言。虽有不同。皆刺热之要穴也。资生经但云。温病。可针刺五十九穴。而不明言其处。以江南诸师。秘仲景要 
方而不传故也。马玄台注灵枢。特辩成氏注伤寒两入之误。且云。水热论中五十九穴。与灵枢刺热病五十九穴不同者。 
以彼则刺水病。此则刺热病。病有不同。穴因以异。既治伤寒。当从灵枢。不宜入。以治水之穴矣。或问水热穴论。水 
俞凡五十七穴。前半篇已详言之。末后言热病五十九俞。乃治伤寒之法也。何为而独不从之乎。余答云。末后言治热病 
五十九俞。乃人病风水。水寒之气郁于内。则变而为热。故刺五十九俞。以泻表里脏腑之热。其理譬之人伤于寒。寒盛 
则生热。非直云。伤寒病也。马氏所言。实为不易之论。余因就灵枢中文。辩注其穴于后。 
灵枢所谓五十九刺者。两手外内侧各三。凡十二 。(手太阳少泽穴。在手小指外侧端。去爪甲下一分陷中。可刺入 
一分。手阳明商阳穴。在手大指次指内侧。去爪甲角如韭叶。可刺入一分。留一呼。手少阳关冲穴。在手小指次指之端。 
去爪甲角如韭叶。可刺入一分。手太阴少商穴。在手大指端内侧。去爪甲角如韭叶。以三棱针刺之。微出血。手少阴少 
冲穴。在手小指内廉之端。去爪甲角如韭叶。可刺入一分。手厥阴中冲穴。在手中指端去爪甲如韭叶陷中。可刺入一分。 
计六井穴。左右手共十二 。 者。刺疮也。有刺必有瘢。故即以 为数。) 
五指间各一。凡八 。(手太阳后溪穴。在手小指外侧。本节后陷中。可刺入一分。手阳明三间穴。在手大指次指本 
节之后。内侧陷中。可刺入三分。留三呼。手少阳中渚穴。在手小指次指本节后间陷中。可刺入二分。手少阴少府穴。 
在手小指本节后陷中。可刺入二分。手之六经。厥阴本节后无穴。太阴本节后有鱼际穴。其脉实散腕中。而不在指间。 
计四经左右。共八 也。) 
足亦如是。(足太阳束骨穴。在足小指本节后陷中。可刺入三分。足阳明陷谷穴。在足大指次指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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