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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病条辨-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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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昼明夜剧,谵语见鬼,恐人认阳明实证,故有无犯胃气及上二焦之戒。第三条中风寒热,经水适来,七、八日脉迟身凉,胸胁满如结胸状,谵语者,显无表证,全露热入血室之候,自当急刺期门,使人知针力比药力尤捷。第四条阳明病下血谵语,但头汗出,亦为热入血室,亦刺期门,汗出而愈。第五条明其一证而有别因为害,如痰潮上脘,昏冒不知,当先化其痰,后除其热。仲景教人当知变通,故不厌推展其义,乃今人一遇是证,不辨热入之轻重,血室之盈亏,遽与小柴胡汤,贻害必多。要之热甚而血瘀者,与桃仁承气及山甲、归尾之属;血舍空而热者用犀角地黄汤,加丹参、木通之属;表邪未尽而表证仍兼者,不妨借温通为使;血结胸,有桂枝红花汤,参入海蛤、桃仁之治;昏狂甚,进牛黄膏,调入清气化结之煎。再观叶案中有两解气血燔蒸之玉女煎法;热甚阴伤,有育阴养气之复脉法;又有护阴涤热之缓攻法。先圣后贤,其治条分缕析,学人审证定方,慎毋拘乎柴胡一法也。
  
    三十一、温病愈后,嗽稀痰而不咳,彻夜不寐者,半夏汤主之。
  此中焦阳气素虚之人,偶感温病,医以辛凉甘寒,或苦寒清温热,不知十衰七、八之戒,用药过剂,以致中焦反停寒饮,令胃不和,故不寐也。《素问》云∶胃不和则卧不安,饮以半夏汤,覆杯则寐。
  盖阳气下交于阴则寐,胃居中焦,为阳气下交之道路,中寒饮聚,致命阳气欲下交而无路可循,故不寐也。半夏逐痰饮而和胃,秫米秉燥金之气而成。故能补阳明燥气之不及而渗其饮,饮退则胃和,寐可立至,故曰覆杯则寐也。
  半夏汤(辛甘淡法)
    半夏(制,八钱)秫米(二两,即俗所谓高粮是也,古人谓之稷,今或名为芦稷,如南方难得,则以薏仁代之。)
   水八杯,煮取三杯,分三次温服。
  
    三十二、饮退则寐,舌滑,食不进者,半夏桂枝汤主之。
  此以胃腑虽和,营卫不和,阳未卒复,故以前半夏汤合桂枝汤,调其营卫,和其中阳,自能食也。
  半夏桂枝汤方(辛温甘淡法)
   半夏(六钱)秫米(一两)白芍(六钱)桂枝(四钱,虽云桂枝汤,却用小建中汤法。桂枝少于白芍者,表里异治也)炙甘草(一钱)生姜(三钱)大枣(去核,二枚)
   水八杯,煮取三杯,分温三服。
  
    三十三、温病解后,脉迟,身凉如水,冷汗自出者,桂枝汤主之。
  此亦阳气素虚之体质,热邪甫退,即露阳虚。故以桂枝汤复其阳也。
  桂枝汤方(见上焦篇。但此处用桂枝,分量与芍药等,不必多于芍药也;亦不必啜粥再令汗出,即仲景以桂枝汤小和之法是也)
  
    三十四、温病愈后,面色萎黄,舌淡,不欲饮水,脉迟而弦,不食者,小建中汤主之。
  此亦阳虚之质也,故以小建中,小小建其中焦之阳气,中阳复则能食,能食则诸阳皆可复也。
  小建中汤方(甘温法)
    白芍(酒炒,六钱)桂枝(四钱)甘草(炙,三钱)生姜(三钱)大枣(去核,二枚)胶饴(五钱)
   水八杯,煮取三杯,去渣,入胶饴,上火烊化,分温三服。
  
    三十五、温病愈后,或一月,至一年,面微赤,脉数,暮热,常思饮不欲食者,五汁饮主之,牛乳饮亦主之。病后肌肤枯燥,小便溺管痛,或微燥咳,或不思食,皆胃阴虚也,与益胃、五汁辈。
  前复脉等汤,复下焦之阴,此由中焦胃用之阴不降,胃体之阳独亢,故以甘润法救胃用,配胃体,则自然欲食,断不可与俗套开胃健食之辛燥药,致令燥咳成痨也。
  五汁饮、牛乳饮方(并见前秋燥门)
  益胃汤(见中焦篇)
  按吴又可云∶病后与其调理不善,莫若静以待动。是不知要领之言也。夫病后调理,较易于治病,岂有能治病,反不能调理之理乎!但病后调理,不轻于治病,若其治病之初,未曾犯逆,处处得法,轻者三、五日而解,重者七、八日而解,解后无余邪,病者未受大伤,原可不必以药调理,但以饮食调理足矣,经所谓食养尽之是也。若病之始受既重,医者又有误表、误攻、误燥,误凉之弊,遗殃于病者之气血,将见外感变而为内伤矣。全赖医者善补其过(谓未犯他医之逆;或其人阳素虚,阴素亏;或前因邪气太盛,故剂不得不重;或本虚邪不能张,须随清随补之类)而补人之过(谓已犯前医之治逆),退杀气(谓余邪或药伤);迎生气(或养胃阴,或护胃阳,或填肾阴,或兼固肾阳,以迎其先后天之生气),活人于万全,岂得听之而已哉!万一变生不测,推委于病者之家,能不愧于心乎!至调理大要,温病后一以养阴为主。饮食之坚硬浓浓者,不可骤进。间有阳气素虚之体质,热病一退,即露旧亏,又不可固执养阴之说,而灭其阳火。
  故本论中焦篇列益胃、增液、清燥等汤,下焦篇列复脉、三甲、五汁等复阴之法,乃热病调理之常理也;下焦篇又列建中、半夏、桂枝数法,以为阳气素虚,或误伤凉药之用,乃其变也。经所谓∶“有者求之,无者求之,微者责之,盛者责之”,全赖司其任者,心诚求之也。
  

卷三·下焦篇

暑温、伏暑
    三十六、暑邪深入少阴消渴者,连梅汤主之,入厥阴麻痹者,连梅汤主之;心热烦躁神迷甚者;先与紫雪丹,再与连梅汤。
  肾主五液而恶燥,暑先入心,助心火独亢于上,肾液不供,故消渴也。再心与肾均为少阴,主火,暑为火邪,以火从火,二火相搏,水难为济,不消渴得乎!以黄连泻壮火,使不烁津,以乌梅之酸以生津,合黄连酸苦为阴;以色黑沉降之阿胶救肾水,麦冬、生地合乌梅酸甘化阴,庶消渴可止也。
  肝主筋而受液于肾,热邪伤阴,筋经无所秉受,故麻痹也。再包络与肝均为厥阴,主风木。暑先入心,包络代受,风火相搏,不麻痹得乎!以黄连泻克水之火,以乌梅得木气之先,补肝之正,阿胶增液而熄肝风,冬、地补水以柔木,庶麻痹可止也。心热烦躁神迷甚,先与紫雪丹者,开暑邪之出路,俾梅、连有入路也。
  连梅汤方(酸甘化阴酸苦泄热法)
    云连(二钱)乌梅(去核,三钱)麦冬(连心,三钱)生地(三钱)阿胶(二钱)
   水五杯,煮取二杯,分二次服。脉虚大而芤者,加人参。
  
    三十七、暑邪深入厥阴,舌灰,消渴,心下板实,呕恶吐蛔,寒热,下利血水,甚至声音不出,上下格拒者,椒梅汤主之。
  此土败木乘,正虚邪炽,最危之候,故以酸苦泄热,辅正驱邪立法,据理制方,冀其转关耳。
  椒梅汤方(酸苦复辛甘法,即仲景乌梅丸法也,方义已见中焦篇)
   黄连(二钱)黄芩(二钱)干姜(二钱)白芍(生,三钱)川椒(炒黑,三钱)乌梅(去核,三钱)人参(二钱)枳实(一钱五分)半夏(二钱)
   水八杯,煮取三杯,分三次服。
  
    三十八、暑邪误治,胃口伤残,延及中下,气塞填胸,燥乱口渴,邪结内踞,清浊交混者,来复丹主之。
  此正气误伤于药,邪气得以窃据于中,固结而不可解,攻补难施之危证,勉立旋转清浊一法耳。
  来复丹方(酸温法)
    太阴元精石(一两)舶上硫黄(一两)硝石(一两,同硫黄为末,微火炒结砂子大)桔红(二钱)青皮(去白,二钱)五灵脂(二钱,澄去砂,炒令烟尽)
  〔方论〕晋三王氏云∶《易》言一阳来复于下,在人则为少阳生气所出之脏。病上盛下虚,则阳气去,生气竭,此丹能复阳于下,故曰来复。元精石乃盐卤至阴之精,硫黄乃纯阳石火之精,寒热相配,阴阳互济,有扶危拯逆之功,硝石化硫为水,亦可佐元、硫以降逆;灵脂引经入肝最速,能引石性内走厥阴,外达少阳,以交阴阳之枢纽;使以桔红、青皮者,纳气必先利气,用以为肝胆之向导也。
  
    三十九、暑邪久热,寝不安,食不甘,神识不清,阴液元气两伤者,三才汤主之。
  凡热病久入下焦,消烁真阴,必以复阴为主。其或元气亦伤,又必兼护其阳。三才汤两复阴阳,而偏于复阴为多者也。温热、温疫未传,邪退八、九之际,亦有用处。暑温未传,亦有用复脉、三甲、黄连阿胶等汤之处。彼此互参,勿得偏执。盖暑温不列于诸温之内,而另立一门者,以后夏至为病暑,湿气大动,不兼湿不得名暑温,仍归温热门矣。既兼湿,则受病之初,自不得与诸温同法,若病至未传,湿邪已化,惟余热伤之际,其大略多与诸温同法;其不同者,前后数条,已另立法矣。
  三才汤方(甘凉法)
    人参(三钱)天冬(二钱)干地黄(五钱)
   水五杯,浓煎两杯,分二次温服。欲复阴者,加麦冬、五味子。欲复阳者,加茯苓、炙甘草。
  
    四十、蓄血,热入血室,与温热同法。
  
    四十一、伏暑、湿温胁痛,或咳,或不咳,无寒,但潮热,或竟寒热如疟状,不可误认柴胡证,香附旋复花汤主之;久不解者,间用控涎丹。
  按伏暑、湿温,积留支饮,悬于胁下,而成胁痛之证甚多,即《金匮》水在肝而用十枣之证。彼因里水久积,非峻败不可;此因时令之邪,与里水新搏,其根不固,不必用十枣之太峻,只以香附、旋复,善通肝络而逐胁下之饮,苏子,杏仁,降肺气而化饮,所谓建金以平木;广皮、半夏消痰饮之正,茯苓、薏仁,开太阳而阖阳明,所谓治水者必实土,中流涨者开支河之法也。用之得当,不过三、五日自愈。其或前医不识病因,不合治法,致使水无出路,久居胁下,恐成悬饮内痛之证,为患非轻,虽不必用十枣之峻,然不能出其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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