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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病条辨-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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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真能体味此理,思过半矣。此论中治法,实从此处入手)。
  身热甚而脉之阴阳皆静,脉证不应,阳证阴脉,故曰勿刺。
  热病七、八日动喘而弦,喘为肺气实,弦为风火鼓荡,故浅刺手大指间,以泄肺气,肺之热痹开则汗出。大指间,肺之少商穴也。
  热证七、八日脉微小者,邪气深入下焦血分,逼血从小便出,故溲血,肾精告竭,阴液不得上潮,故口中干;脉至微小,不惟阴精竭,阳气亦从而竭矣,死象自明。倘脉实者可治,法详于后。
  热病已得汗,脉尚躁而喘,故知其复热也;热不为汗衰,火热克金故喘,金受火克,肺之化源欲绝,故死。间有可治,法详于后。
  热病不知所痛,正衰不与邪争也;耳聋,阴伤精欲脱也;不能自收,真气惫也;口干热甚,阳邪独盛也;阴颇有寒,此寒字,作虚字讲,谓下焦阴分颇有虚寒之证,以阴精亏损之人,真气败散之象已见,而邪热不退,未有不乘其空虚而入者,故曰热在骨髓,死不治也。
  其有阴衰阳盛而真气未至溃败者,犹有治法,详见于后。
  热病已得汗而脉尚躁盛,此阴虚之极,故曰死。然虽不可刺,犹可以药沃之得法,亦有生者,法详于后。
  脉躁盛不得汗,此阳盛之极也。阳盛而至于极,阴无容留之地,故亦曰死。然用药开之得法,犹可生,法详于后。
  汗不出而颧赤,邪盛不得解也;哕,脾阴病也。阴阳齐病,治阳碍阴,治阴碍阳,故曰死也。泄而腹满甚,脾阴病重也,亦系阴阳皆病。目不明,精散而气脱也。经曰∶精散视岐,又曰气脱者目不明。热犹未已,仍铄其精而伤其气,不死得乎!老人婴儿,一则孤阳已衰,一则稚阳未足,既得温热之阳病,又加腹满之阴病,不必至于满甚,而已有死道焉。汗不出为邪阳盛,呕为正阳衰;下血者,热邪深入不得外出,必逼迫阴络之血下注,亦为阴阳两伤也。舌本烂,肾脉胆脉心脉皆循喉咙系舌本,阳邪深入,则一阴一阳之火结于血分,肾水不得上济,热退犹可生,热仍不止,故曰死也。咳而衄,邪闭肺络,上行清道,汗出邪泄可生,不然则化源绝矣。髓热者,邪入至深至于肾部也。热而痉,邪入至深至于肝部也。以上九条,虽皆不可刺,后文亦间立治法,亦有可生者。太阳之脉色荣颧骨为热病者,按手太阳之脉,由目内斜络于颧,而与足太阳交,是颧者两太阳交处也,太阳属水,水受火沸,故色荣赤为热病也;与厥阴脉争见,厥阴,木也,水受火之反克,金不来生木反生火,水无容足之地,故死速也。少阳之脉色荣颊前为热病者,按手少阳之脉,出耳前,过客主人前(足少阳穴),交颊至目锐而交足少阳,是颊前两少阳交处也,少阳属相火,火色现于二经交会之处,故为热病也;与少阴脉争见,少阴属君火,二火相炽,水难为受,故亦不出三日而死也。
  
    九、《评热病论》∶帝曰∶有病温者,汗出辄复热,而脉躁疾,不为汗衰,狂言不能食,病名为何?岐伯曰∶病名阴阳交,交者死也。
  人所以汗出者,皆生于谷,谷生于精。今邪气交争于骨肉而得汗者,是邪却而精胜也。精胜则当能食而不复热。复热者,邪气也,汗者,精气也。
  今汗出而辄复热者,邪气胜也;不能食者,精无俾也;病而留者,其寿可立而倾也。且夫《热论》曰∶汗出而脉尚躁盛者死。今脉不与汗相应,此不胜其病也,其死明矣。狂言者,是失志,失志者死。
  今见三死,不见一生,虽愈必死也。
  此节语意自明,经谓必死之证,谁敢谓生,然药之得法,有可生之理,前所谓针药各异用也,详见后。
  
    十、《刺热篇》曰∶肝热病者,小便先黄,腹痛多卧,身热。热争则狂言及惊,胁满痛,手足躁,不得安卧,庚辛甚,甲乙大汗,气逆则庚辛日死。刺足厥阴、少阳,其逆则头痛员员脉引冲头也。
  肝病小便先黄者,肝脉络阴器;又肝主疏泄。
  肝病则失其疏泄之职,故小便先黄也。腹痛多卧,木病克脾土也。热争,邪热甚而与正气相争也。
  狂言及惊,手厥阴心包病也,两厥阴同气,热争,则手厥阴亦病也。胁满痛,肝脉行身之两旁,胁其要路也。手足躁不得安卧,肝主风,风淫四末,又木病克土,脾主四肢,木病热,必吸少阴肾中真阴,阴伤,故骚扰不得安卧也。庚辛金日克木,故甚。甲乙肝木旺时,故汗出而愈。气逆谓病重而不顺其可愈之理,故逢其不胜之日而死也。刺足厥阴、少阳,厥阴系本脏,少阳,厥阴之腑也,并刺之者,病在脏,泻其腑也。逆则头痛以下,肝主升,病极而上升之故。
  自庚辛日甚以下之理,余脏仿此。
  
    十一、心热病者,先不乐,数日乃热。热争则卒心痛,烦闷善呕,头痛面赤无汗;壬癸甚,丙丁大汗,气逆则壬癸死。刺手少阴、太阳。
  心病先不乐者,心包名膻中,居心下代君用事,经谓膻中为臣使之官,喜乐出焉,心病故不乐也。卒心痛,凡实痛,皆邪正相争,热争,故卒然心痛也。烦闷,心主火,故烦,膻中气不舒,故闷。
  呕,肝病也,两厥阴同气,膻中代心受病,故热甚而争之后,肝病亦见也,且邪居膈上,多善呕也。头痛,火升也。面赤,火色也。无汗,汗为心液,心病故汗不得通也。
  
    十二、脾热病者,先头重,颊痛,烦心,颜青,欲呕,身热;热争则腰痛,不可用俯仰,腹满泄,两颔痛;甲乙甚,戊己大汗,气逆则甲乙死。刺足太阴、阳明。
  脾病头先重者。脾属湿土,性重,经谓湿之中人也,首如裹,故脾病头先重也。颊,少阳部也,土之与木,此负则彼胜,土病而木病亦见也。烦心,脾脉注心也。颜青欲呕,亦木病也。腰痛不可用俯仰,腰为肾之府,脾主制水,肾为司水之神,脾病不能制水,故腰痛;再脾病胃不能独治,阳明主合同束而利机关,故痛而至于不可用俯仰也。腹满泄,脾经本病也。颔痛,亦木病也。
  
    十三、肺热病者,先淅然厥,起毫毛,恶风寒,舌上黄,身热;热争则喘咳,痛走胸膺背,不得太息,头痛不堪,汗出而寒;丙丁甚,庚辛大汗,气逆则丙丁死。刺手太阴、阳明,出血如大豆,立已。
  肺病先恶风寒者,肺主气,又主皮毛,肺病则气贲郁不得捍卫皮毛也。舌上黄者,肺气不化则湿热聚而为黄苔也(按苔字,方书悉作胎。胎乃胎包之胎,特以苔生舌上,故从肉旁。不知古人借用之字甚多。盖湿热蒸而生苔,或黄、或白、或青、或黑。皆因病之深浅、或寒、或热、或燥、或湿而然,如春夏间石上土之阴面生苔者然。故本论苔字。
  悉从草不从肉)。喘,气郁极也。咳,火克金也。胸膺,背之府也,皆天气主之,肺主天气,肺气郁极,故痛走胸膺背也,走者,不定之词。不得太息,气郁之极也。头痛不堪,亦天气贲郁之极也。汗出而寒,毛窍开,故汗出,汗出卫虚,故恶寒,又肺本恶寒也。
  
    十四、肾热病者,先腰痛,酸,苦渴数饮,身热;热争则项痛而强,寒且酸,足下热,不欲言,其逆则项痛,员员澹澹然;戊己甚,壬癸大汗。气逆则戊己死。刺足少阴、太阳。
  肾病腰先痛者,腰为肾之府,又肾脉贯脊会于督之长强穴。,肾脉入跟中,以上内,太阳之脉亦下贯内,即也;酸,热烁液也。苦渴数饮,肾主五液而恶燥,病热则液伤而燥,故苦渴而饮水求救也。项,太阳之脉,从巅入络脑,还出别下项∶肾病至于热争,脏病甚而移之腑,故项痛而强也。寒且酸,义见上,寒,热极为寒也;酸,热烁液也。足下热,肾脉从小指之下,斜趋足心涌泉穴,病甚而热也。不欲言,心主言,肾病则水克火也。员员澹澹,状其痛之甚而无奈也。
   
    十五、肝热病者,左颊先赤;心热病者,颜先赤;脾热病者,鼻先赤;肺热病者,右颊先赤;肾热病者,颐先赤。病虽未发,见赤色者刺之,名曰治未病。
  此节言五脏欲病之先,必各现端绪于其部分,示人早治,以免热争则病重也。
  
    十六、《热论篇》∶帝曰∶热病已愈,时有所遗者,何也?岐伯曰∶诸遗者,热甚而强食之,故有所遗也。若此者,皆病已衰而热有所藏,因其谷气相薄,两热相合,故有所遗也。帝曰∶治遗奈何?岐伯曰∶视其虚实,调其逆从,可使必已也。帝曰∶病热当何禁之?岐伯曰∶病热少愈,食肉则复,多食则遗,此其禁也。
  此节言热病之禁也,语意自明。大抵邪之着人也,每借有质以为根据附,热时断不可食,热退必须少食,如兵家坚壁清野之计,必俟热邪尽退,而后可大食也。
  
    十七、《刺法论》∶帝曰∶余闻五疫之至,皆相染易,无问大小,病状相似,不施救疗,如何可得不相移易者?岐伯曰∶不相染者,正气存内,邪不可干。
  此言避疫之道。
  按此下尚有避其毒瓦斯若干言,以其想青气想白气等,近于祝由家言,恐后人附会之词,故节之,要亦不能外“正气存内、邪不可干”二句之理,语意已尽,不必滋后学之惑也。
  
    十八、《玉板论要》曰∶病温虚甚死。
  病温之人,精血虚甚,则无阴以胜温热,故死。
  
    十九、《平人气象论》曰∶人一呼脉三动,一吸脉三动而躁,尺热曰病温,尺不热脉滑曰病风,脉涩曰痹。
  呼吸俱三动,是六、七至脉矣,而气象又躁急,若尺部肌肉热,则为病温。盖温病必伤金水二脏之津液,尺之脉属肾,尺之穴属肺也,此处肌肉热,故知为病温。其不热而脉兼滑者,则为病风,风之伤人也,阳光受之,尺为阴,故不热也。如脉动躁而兼涩,是气有余而血不足,病则为痹矣。
  
卷一·上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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