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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7-本草新编-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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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也,用皂荚一味以开关也,用使君子一味以杀虫也,用赤小豆一味以治湿也,用花蕊石一 
味以化血也。以上皆以一味取胜,扩而充之,又在人意见耳。 
或疑奇方止用一味则奇,虽奏功甚神,窃恐有偏胜之弊也。顾药性未有不偏者也,人阴 
阳气 
血亦因偏胜而始病,用偏胜之药以制偏胜之病,则阴阳气血两得其平,而病乃愈。然则奇方 
妙在药之偏胜,不偏胜不能去病矣。 
或疑方用一味,功虽专而力必薄,不若多用数味则力浓而功专。不知偏胜之病,非偏胜 
之药 
断不能成功。功成之易,正因其力浓也,谁谓一味之方力薄哉。 
偶方若何?岐伯夫子曰∶君二臣四,君二臣六,偶之制也。又曰∶远者偶之,下者不以 
偶。 
盖偶亦论数耳。是偶方者,重味也,乃二味相合而名之也。如邪盛,用单味以攻邪而邪 
不能 
去,不可仍用一味攻邪,必更取一味以同攻其邪也;如正衰,用单味补正而正不能复,不可 
仍用一味补正,必另取一味以同补其正也。非两方相合之为偶,亦非汗药三味为奇,下药四 
味为偶也。 
或问奇方止取一味以出奇,而偶方共用两味以取胜,吾疑二味合方,正不可多得也。夫 
二味 
合而成方者甚多,吾不能悉数,示以成方,不若商以新方也。人参与当归并用,可以治气血 
之 
虚。黄 与白术同施,可以治脾胃之弱,人参与肉桂同投,可以治心肾之寒。人参与黄连合 
剂,可以治心胃。人参与川芎并下,则头痛顿除。人参与菟丝并煎,则遗精顿止。黄 与川 
芎齐服,则气旺而血骤生。黄 与茯苓相兼,则利水而不走气。黄 与防风相制,则去风而 
不 
助胀。是皆新创之方,实可作偶之证。至于旧方,若参附之偶也,姜附之偶也,桂附之偶, 
术苓之偶, 归之偶,归芎之偶,甘芍之偶,何莫非二味之合乎。临症裁用,存乎其人。( 
〔批〕又开许多法门矣,快哉。) 
或疑偶方合两味以制胜,似乎有相合益彰之庆,但不知有君臣之分、佐使之异否乎。夫 
方无 
君臣佐使者,止奇方也。有偶则君臣自分,而佐使自异矣。天无二日,药中无二君也。偶方 
之中,自有君臣之义、佐使之道,乌可不分轻重多寡而概用之耶。(〔批〕方无君臣不成 
方矣,又何论偶不偶乎。) 
复方若何?岐伯夫子曰∶奇之不去则偶之。偶之是谓重方。重方者,复方之谓也。或用 
攻于 
补之中,复用补于攻之内,或攻多而补少,或攻少而补多,调停于补攻之间,斟酌于多寡之 
际,可合数方以成功,可加他药以取效,或分两轻重之无差,或品味均齐之不一,神而明之 
,复之中而不见其复,斯可谓善用复方者乎。 
或问复方乃合众方以相成,不必拘拘于绳墨乎?曰∶用药不可杂也,岂用方而可杂乎。 
用方 
而杂,是杂方而非复方矣。古人用二方合之,不见有二方之异,而反觉有二方之同,此复方 
之所以神也。否则,何方不可加减,而必取于二方之相合乎。(〔批〕说得精细明爽。) 
或疑复方合数方以成一方,未免太杂。有前六方之妙,何病不可治,而增入复方,使不 
善用 
药者,妄合方以取败乎。曰∶复方可删,则前人先我而删矣,实有不可删者在也。虽然,知 
药性之深者,始可合用复方,否则不可妄用,恐相反相恶,反致相害。(〔批〕神而明之, 
存乎其人,然好用聪明,则不可也。) 
或疑复方不可轻用,宁用一方以加减之,即不能奏效,亦不致取败。曰∶此吾子慎疾之 
意也 
。然而复方实有不可废者,人苟精研于《本草》之微,深造于《内经》之奥,何病不可治, 
亦何法不可复乎,而犹谨于复方之不可轻用也,未免徒读书之讥矣。 


十剂论
内容:有方则必有剂,剂因方而制也。剂不同,有宣剂、有通剂、补剂、泻剂、轻剂、重剂、 
滑剂 
、涩剂、燥剂、湿剂,剂各有义,知其义可以用药。倘不知十剂之义而妄用药,是犹弃绳墨 
而取曲直,越规矩而为方圆也。虽上智之士,每能变通于规矩绳墨之外,然亦必先经而后权 
,先常而后变。苟昧常求变,必诡异而不可为法,离经用权,必错乱而不可为型。深知十剂 
之义,则经权常变,折衷至当,又何有难治之病哉。此十剂之必宜论也。 
一论宣剂。岐伯夫子曰∶宣可去壅。又曰∶木郁达之,火郁发之,土郁夺之,金郁泄之, 
水 
郁折之,皆宣之之谓也。夫气郁则不能上通于咽喉头目口舌之间,血郁则不能上通于胸腹脾 
胃经络之内,故上而或哕、或咳、或嗽、或呕之症生,中而或痞、或满、或塞、或痛、或饱 
、或胀之症起,下而或肿、或泻、或利、或结、或畜、或黄之症出,设非宣剂以扬其气,则 
气壅塞而不舒。设非宣剂以散其血,则血凝滞而不走。必宣之而木郁可条达矣,必宣之而火 
郁可启发矣,必宣之而金郁可疏泄矣,必宣之而水郁可曲折矣,必宣之而土郁可杀夺矣。 
或问吾子发明宣剂,几无剩义,医理无尽,不识更可发明乎?曰∶郁症不止五也,而宣 
郁之 
法亦不止二。有郁之于内者,有郁之于外者,有郁之于不内不外者。郁于内者,七情之伤也 
;郁于外者,六淫之伤也;郁于不内不外者,跌扑坠堕之伤也。治七情之伤者,开其结;治 
六淫之伤者,散其邪;治跌扑坠堕之伤者,活其瘀,皆所以佐宣之之义也。(〔批〕宣扬气 
血之外,又举三法以尽宣变。) 
或疑宣剂止开郁解郁,遂足尽宣之之义乎。夫宣不止开郁解郁也。邪在上者,可宣而出 
之; 
邪在中者,可宣而和之;邪在下者,可宣而泄之;邪在内者,可宣而散之。邪在外者,可宣 
而表之也。宣之义大矣哉。 
或疑宣剂止散邪而已乎,抑不止散邪而已乎。夫宣之义,原无尽也。可宣而宣之,不必 
问 
其邪 
;宜宣而宣之,不必问其郁。总不可先执宣邪之意,以试吾宣之之汤,并不可先执宣郁之心 
,以试吾宣之之药也。 
二论通剂。岐伯夫子曰∶通可去滞。盖留而不行,必通而行之。是通剂者,因不通而通 
之也 
。通不同,或通皮肤,或通经络,或通表里,或通上下,或通前后,或通脏腑,或通气血。 
既知通之异,而后可以用通之法。通营卫之气,即所以通皮肤也;通筋骨之气,即所以通经 
络也;通内外之气,即所以通表里也;通肺肾之气,即所以通上下也;通膀胱之气,即所以 
通前后也;通脾胃之气,即所以通脏腑也;通阴阳之气,即所以通气血也。虽因不通而通之 
,亦因其可通而通之耳。(〔批〕通之义如许,明其义,何患闭症之不通哉。) 
或问子论通剂,畅哉言之矣。然而通之意则出,通之药未明也。曰∶通之药又何不可示 
也。 
通营卫,则用麻黄、桂枝;通筋骨,则用木瓜、仙灵脾;通内外,则用柴胡、薄荷;通肺肾 
, 
则用苏叶、防己;通膀胱,则用肉桂、茯苓;通脾胃,则用通草、大黄;通阴阳,则用附子 
、葱、姜。虽所通之药不止于此,然亦可因此而悟之矣。 
或疑通剂药甚多,子何仅举数种以了义,将使人执此数味以概通之剂乎。不知通不同, 
而通 
剂之药,又何可尽同乎。虽然通药不可尽用通也。用通于补之中,用通于塞之内,而后不通 
者可通,将通者即通,已通者悉通也。然则用通之剂,全在善用通也。善用通,而吾所举之 
药已用之而有余,又何不可概通之剂哉。 
或疑通剂之妙,用之如神,但我何以用通剂之妙,使之有如神之功乎。嗟呼!通之法可 
以言 
,而通之窍不可言也。不可言而言之,亦惟有辨虚实耳。虚之中用通剂,不妨少而轻;实之 
中用通剂,不妨多而重。虽不能建奇功,亦庶几可无过矣。(〔批〕辨虚实以用通,通人之 
论。) 
三论补剂。岐伯夫子曰∶补可去弱,然而补之法亦不一也。补其气以生阳焉,补其血以 
生阴 
焉 
,补其味以生精焉,补其食以生形焉。阳虚补气,则气旺而阳亦旺;阴虚补血,则血盛而阴 
亦盛;精虚补味,则味足而精亦足;形虚补食,则食肥而形 
亦肥。虽人身之虚,不尽于四者,而四者要足以尽之也。(〔批〕补法不尽于四者,我增一 
法,行吐纳以生神焉。) 
或问补法尽于气血味食乎?曰∶补法尽于四者,而四者之中实有变化也。补气也,有朝 
夕之 
异,有脏腑之异,有前后之异;补血也,有老少之异,有胎产之异,有衰旺之异,有寒热之 
异;补味也,有软滑之异,有消导之异,有温冷之异,有新久之异,有甘苦之异,有燔熬烹 
炙之异。补食也,有南北之异,有禽兽之异,有果木之异,有米谷菜豆之异,有鱼鳖虾蟹之 
异。补各不同,而变化以为法,又何能一言尽哉,总在人临症而善用之也。 
或疑虚用补剂,是虚病宜于补也。然往往有愈补愈虚者,岂补剂之未可全恃乎。吁!虚 
不用 
补,何以起弱哉。愈补愈虚者,乃虚不受补,非虚不可补也。故补之法亦宜变。补中而少增 
消导之品,补内而用制伏之法,不必全补而补之,不必纯补而补之,更佳也。(〔批〕补中 
有消,补中有制,才非徒补。) 
或疑补剂无多也,吾子虽多举其补法,而终不举其至要之剂,毕竟补剂以何方为胜?曰∶ 
补 
不同,乌可举一方以概众方乎。知用补之法,则无方不可补也。况原是补剂,又何必问何方 
之孰胜哉。 
四论泻剂。岐伯夫子曰∶泄可去闭。然而泻之法,亦不一也。有淡以泻之,有苦以泻之, 
有 
滑以泻之,有攻以泻之,有寒以泻之,有热以泻之。利小便者,淡以泻之也;利肺气者,苦 
以泻之也;利大肠者,滑以泻之也;逐痛祛滞者,攻以泻之也;陷胸降火者,寒以泻之也; 
消肿化血者,热以泻 
之也。虽各病之宜泻者甚多,或于泻之中而寓补,或于补之中而寓泻,总不外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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