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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那么肯定他会再回来?
纤纤兰花指轻轻一掐,姣好的嘴唇弯起一抹漂亮的弧度,慧黠的双眼向身旁人一挑:“我说他会再来吧?”
伟岸男子宠溺一笑:“我输了,任凭秀儿处置。”
“哼,”美人倒向他怀中,“我倒想一剑杀了你,可惜舍不得。”
“我知道你是看在天儿的份上。”
“要不是我儿子的面子够大,我今日又岂会甘心困在你怀中。”美人巧笑妍兮。
“哎呀呀,我还真是没有身价。”男子一点她鼻头,“当日你说红雪会再来,我问你原因,你只说天机不可泄露,今日你可与我说了吧?”
美人撑起身子,起身走至门外廊上,抬头看天上繁星乱斗——不用回头也知道男子定跟在她身后:“天儿身为金鸾命,必要银凤终生相伴追随一生辅佐开导。而那银凤星自红雪出现后就再也没消失过。它大概是四年前出现的,而红雪也就是那个时候来到这里附近的。”
“你说红雪是那银凤?”
“不知道呢,”美人倚靠在男子身上,“是只金凤也没有必要讶异的。”
“那他对天儿来说——”
“你看那鸾凤星,正渐渐拨开云雾闪亮起来,”美人打断他的问话,手指向天空中北偏南三十度左右的位置,有些兴奋,“先不要去管那只凤要怎么折腾,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
打喷嚏掉眼泪留鼻涕咳嗽嗓子疼头晕四肢无力浑身虚汗若干天,当额头终于开始发烫后,红雪才终于勉强爬起来翻出一颗速效感冒退烧药和水吞下。然后再次倒回大床蒙上厚被子。
从到这里后就开始感冒了,大概也过了一个星期,也没见有人来西厢找他,除了准时有饭菜和热水放在门口。
红雪觉得有些奇怪,不过因为头晕所以拒绝去想太多。
直到静王的美人娘带着静王还有应该是他爹终于出现在他的房间。
“你怎么了?”赵应天知红雪是懂礼节的人,不会无故赖在床上不起身接待客人。
“在下偶感风寒,实在……咳咳!”好象确实病得有些重了……
“染上风寒,怎么不早说?”应天脸色一沉眉毛一横。
“恩,没人来……”他挺委屈的。
“……那是因为我以为你长途跋涉需要好好休息……”应天也委屈。
“没关系,”红雪淡笑,“我已经吃了药了。”
“真的?”
“王爷忘了我是医生吗?”
两人一唱一和,似乎已忘了屋里还有另两人,两个身份地位都不容他们忽视的人。于是美人娘很无奈地清清嗓子:“红雪领旨。”
啥?
“红雪领旨,不过看在你大病,特赦免你跪礼接旨。”美人娘手端黄色锦卷,难得严肃。
红雪扯扯嘴角,看着一单膝着地的应天,再看看严肃的老王妃和她身后巍然屹立的男子。
“哎呀儿子,又不是在外人面前,你跪做什么?”美人娘双手持卷,只得用脚轻轻踢踢应天,“起来起来,别让红雪看笑话。”
……红雪只觉得额角一滴冷汗外加黑线若干。
……应天扯扯嘴角,面色有些怪异地起身,因为觉得丢脸和尴尬,所以没有正对红雪。
“呃,草民领旨。”
“红雪在对南蛮一站中英勇护主,救得当朝第十皇子赵应天,特此赐封为一级大员,任命为皇朝太医,专司静王府。”
老王妃念完圣旨,缓步上前,将黄卷优雅一丢。那男人也上前,搂住美人娘腰身,一双眼睛和蔼有神地看着红雪。
原来……静王的名字是赵应天。
“我知道一道圣旨困不了你多少时日,可是,”美人娘对红雪微笑,“希望你能多帮帮天儿。”
“我将和秀儿出去游玩一些时日,这段时间,就麻烦红先生了。”
出去游玩……至少也该说成是“微服私巡”比较撑场面吧?
应天扯扯嘴角,难怪他们一大早就兴冲冲地拉着他过来给红雪宣旨,原来是有此算盘。
“好了,既然红先生仍在生病,我们也不多作打扰……”美人娘微微欠身。
“等等。”红雪却开口。
美人酿有些疑惑。
“这个,”因为吃了药,又闹了这么一阵,红雪勉强有了些力气,勉强爬起来,从背包里翻出一个盒子,大约20*15*10的大小,由细金条做骨架,金银白蕾丝包裹,“是我从家里带过来的,特地要赠与王妃。”
“很漂亮。”王妃接过,眉开眼笑,然后再次微微欠身,便同男子一道出门。
“……”红雪不知要不要再次叫住她……她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吗?她知道那是用来干什么的吗?
应天干脆地替他做了决定:“你乖乖躺好,我马上叫人叫大夫过来。”并上前将他塞进被窝,然后传人来立刻去请大夫。
没生病的一方果然比较强势。红雪几次三番想开口说不用请大夫他自己就是医生他已经吃过药了,可是逢一张嘴就会遭到应天一个冷眼伺候,然后就识相地闭上嘴了。
第 10 章
果然不愧是女人。
红雪看着美人娘脸上明艳动人的彩妆,由衷赞叹。
他因为见这个时空的女人的化妆品只有红黑白三种颜色,于是这次过来就顺便帮美人锎艘惶撞首惫础;挂晕换嶂酪趺从谩?
“我们是来和你告别的。”美人娘双眼闪亮,“连天儿都没告诉哦。”
“祝两位旅途愉快。”红雪话音还没有落下,眼前的两个人影已经不在了踪影。
轻功很不错。
红雪抬首,望了望天空的明月,眨眨眼。
傻瓜相机坏了,或许是在他撞破屋顶掉到赵应天房里的时候,或许是在他生病无力时翻东西相机掉在地上的时候,总之它坏了,而他现在依旧头昏眼花所以无法修理,所以,就这样。
看着他轻轻拂下衣袖后进了卧室,一直在阴暗处没现身的赵应天才出来,轻轻叹口气。
嘴角习惯性翘着一边的红雪关眼门窗,假装没有感觉到赵应天的那股气息。他并不管赵应天对他来说是敌是友是善是恶,不过天性懒散的他,向来随遇而安。
他有看到天边的那两颗星星,来之前田蜜儿对他笑得很暧昧地叫他看那两颗星,说一颗代表他,另一颗是他命中注定的人。或许是朋友或许是敌人也或许是情人。在二十一世纪看到的星星,在这个时空也能看到,只有一个可能,他真地在这个时空遇到那个命中注定的人。
他并没有认真地去想那个人是谁,通常来说,这种小事不值得他花力气去想。是富不是祸,是祸就躲过。
至于赵应天么,不是个简单的人,外表看来除了好看没有多少亮点,但似乎很有野心。
这是他难得地费力气去分析一个人,因为他的直觉,那个人会对他有影响,很危险。
…
不是太短的头发被侍女梳妆得一丝不苟繁复尊贵,穿着华丽的白色貂皮外衣,脚登熊皮造长靴,红雪从头到尾被打扮得光彩照人,连内衣都是极品丝织。
只因为他要跟着赵应天进宫,不能给静王丢脸。
皇宫不愧是世人都想呆的地方,精致奢华得超乎一般人想象。
红雪不是一般人。
所以他很老实地目不斜视地乖乖地跟在赵应天后面。
赵应天想要征服驾驭他,红雪很清楚这点。对于这个男人,自己似乎是个不错的挑战,因为对于他对于这个时空他有太多迷团疑点身手又了得心思又敏锐并且任性不羁,当然后面这点他是从赵应天的角度说的,说好听一点的话,只是比较随性比较懒。
红雪很清楚很清晰很清醒地知道自身的一切,这点也是赵应天,可是说是,又爱又恨的地方。因为这样的他,似乎是没有弱点缺点的。并且他同样能很清醒很清楚很清晰地知道任何一个人的一切,只要他愿意牺牲那么一点的精力时间和心思。
最重要的是,在赵应天眼里,他是一匹尚未被驯服的良驹,可以日行远远超过千里的良驹——先不说他的能力如何,但就他从未来而来就可以占很大很多的优势——当然没有人知道他从未来而来——如果能为他所用,那么,他的理想,或者说野心,将会离现实不太远了。
这就是为什么他会带着他在皇宫里转悠,目的很简单,向世人宣告,他红雪是他赵应天看上的人,识相的最好别轻易碰他。当然,或许还有目的,用皇宫这个世人渴望的东西来吸引他,为他做事努力奋斗然后一起享用它。赵应天知道这个可能性很小。
但是红雪有些心动。
每天锦衣玉食纸醉金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米虫生活,确实是不错的愿望。
…
“臣弟见过太子皇兄。”赵应天停下来,对前面前来的伟岸男子施礼。
“皇弟难得进宫,办完正事后去我那里喝一杯吧。”太子温和笑道。
“臣弟恭敬不如从命。”应天也笑道,“这位是父皇御封的太医红雪先生,目前专司静王府。今日跟臣弟来见过太子皇兄。”
“臣参见太子。”红雪见自己被推上了台面,不得已从应天身后出来,对太子坐个揖。
“免礼,果真一表人才气度非凡。”太子仍是温温笑道,“呆会和皇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