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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1-美国自由主义的历史变迁-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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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文官制度改革,直接初选,公民创制权、公民表决和罢免权等,这些改革从根本上动摇了此前党魁说了算的政党机器政治。在党魁政治中,由州议会提名参议员的做法使美国的参议院成了百万富翁俱乐部,直选就是为了打破这种钱权交易。即使在所谓保守的塔夫脱的四年任内,他制裁的托拉斯比罗斯福任内还多一倍,这也说明大势所趋。遗憾的是塔夫脱不像罗斯福能既赢得改革名声,又得到企业支持,他无法保持共和党内两派的平衡。    
    霍夫施塔特对罗斯福的评价是“充当进步派的保守派”,威尔逊则是“作为自由主义者的保守派”,两个原本保守的人被时势造就成了改革派。尽管党派不同,他们领导的进步运动有着基本的共同点,也就是都在自由主义的框架之内改革。首先是只反对不公平竞争和不合法经济行为,而不反对资本主义本身,他们恐惧的是经济特权。在代表资本反对特权这一点上,进步主义和自由主义是完全一致的。    
    二是两人都很注意有限地使用政府权力来管制经济,不采取任何极端措施。他们意在通过法律,而不是通过扩大政府的规模来管制经济。在有限政府和对政府权力的警惕上,他们也基本上维持了自由主义的原则。    
    三是两人改革的目的都是为了避免革命,避免社会主义。他们都不赞成城市劳工组织和农村平民党的过激做法,而要在寡头统治和社会主义两个极端间走一条中间道路,这仍然还是坚持自由主义。所以,进步运动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改革而非革命,它和美国革命一样保守,它只是旨在纠正工业化冲击所带来的社会弊病,纠正自由主义的内在缺陷,为自由资本主义的发展创造更健康的环境。    
    但是进步运动毕竟走出了自觉依靠政府权力来遏制资本垄断的第一步,也就是走出了古典自由主义向现代自由主义过渡的第一步。它也许动作不大,但全社会毕竟形成了新的共识,其核心就是联邦政府的作用。美国人改变了以前消极的国家观,普遍接受政府有责任规范经济使财富为公众利益服务的看法。在美国早期的政治标签中,通常使用的是“民主派”和“共和派”,很少用“自由派”。在1912年大选中,罗斯福一派的共和党人在对抗塔夫脱时曾自称“造反派”或“反对派”,但罗斯福马上纠正了这一称号,坚持要用“进步派”。威尔逊也始终以进步主义或自由主义自称。李普曼认为,正是在1912年大选中,罗斯福的进步党开始将“自由派”这个词引入美国的大众政治,随后威尔逊在1918年也用它来表示自己的政治立场。而“自由派”一出现,它代表的就是区别于右派和左派的中间派;“自由主义”这个概念从这时起也就与自由放任划清了界线,美国人不再称一个主张自由放任的人为自由主义者,而将他归为右派或保守主义者。    
    进步时代可以说是现代美国的开始,这种政府和经济的关系一直延续至今。罗斯福重申华盛顿的权力,威尔逊则进一步说;“国民政府对人民的服务必须范围更为广泛,不仅要保护人民免受垄断的危害,而且要便利人民的生活。”他还说;“我确信,现在由个人和公司经营的许多事情,将来会不得不由政府办理。……正因为我不是一个社会主义者,我才相信这些。我认为此类措施是防止共产主义的唯一方法。”这些意味深长的话,预示着政府对经济和民生更为积极的干预。从进步运动开始,美国人对经济民主有了新的意识和要求,对政府的作用也有了新的认识和期待。


《美国自由主义的历史变迁》 新政:自由主义由古典向现代的转折罗斯福新政:现代自由主义的开局

    1胡佛的美国体制碰壁    
    胡佛的命运具有强烈的反讽意味。他是美国总统中少有的理财能手,却在美国最严重的一场经济危机中遭遇滑铁卢。他的前半生以人道主义的救济活动蜚声国际,他的名字象征着粮食和繁荣,下半生却成了饥饿和萧条的代名词。他是一个认真对待美国体制、坚守自由主义信仰的人,但美国人民却不认真对待他,最终遗弃和嘲弄了他。大半个世纪过去了,人们发现他对美国体制的阐述十分本质,并无大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问题出在哪里?    
    一次大战结束后,美国迎来了20年代的繁荣。进步运动的成果虽然没有被否定,但一连三个共和党总统采取的都是亲实业的政策,柯立芝总统的表白最为直截了当,他的名言是:“美国的事业就是实业。”1928年,胡佛和民主党候选人艾尔·史密斯竞选总统,大选前夕他在纽约发表了题为“美国个人主义”的演说,集中阐述了他的政治理念。他将经济繁荣和人民生活提高归功于共和党的领导,因为共和党在战后立即恢复了战时中央集权前的状态,在过去七年多的执政中坚持了美国体制和传统,拒绝政府在经济生活中与民争利。    
    胡佛演说的中心是政府和经济的关系,时至今日,这仍然是美国政治中的一个中心议题。胡佛区分了两种不同的政府理念:个人主义的和集体主义的,美国的和欧洲的,共和党的和民主党的。胡佛作为工程师和国际商人,曾在东西方许多国家管理过企业,他在国外的丰富阅历使他更加欣赏美国个人奋斗的体制,他相信美国的成功源自美国人倔强的个人主义,欧洲的失败在于他们的家长制和国家社会主义。    
    胡佛着重论证了为什么政府管不好经济、如果政府管理经济的话又会带来什么问题。他说,美国体制的本质是自治,自治必须避免权力集中,各种制衡机制都是为此设计的。它们在分散权力上很是成功,但负面的结果是办事拖沓,这在政治上可以接受,但对经济来说却是致命的,因为经济管理需要集中责任,把握时机,当机立断。如果经济决策进入民主程序,推诿扯皮,还有什么效率可言?所以民主政府决管不好经济。同时,如果政府真的要接管经济,势必建立一整套组织,形成一个庞大的官僚迷宫,促使中央集权,一切竞争也将宣告结束,而没有竞争的经济不可能有活力。更有甚者,经济自由的丧失最终必然危及人民的其他自由和自治权利。    
    再说,政府管理经济也不可能明智,经济领导的才能来自现实的商界竞争,但政府如何任命领导经济的官员呢?由政府挑选,还是民选?无论哪种方法,都不可能选出真正的经济管理人才。因此,胡佛一再重申,政府在与经济的关系中只能充当裁判,是进行规范和管制,而不是直接参与。他将此视为政治原则,决不含糊,而他的失败也许正孕于这一执著。    
    胡佛作此演讲是有所指的,在大选中他感到来自左的威胁,也就是民主党的具有社会主义倾向的宣传,所以他自认有责任出来捍卫他所欣赏的美国体制。胡佛信仰的坚定与他本人的经历很有关系,他出身于铁匠家庭,是白宫主人中不多见的劳动人民出身。他全凭个人奋斗进入斯坦福大学深造。由于能力非凡,成绩卓著,他从二十几岁起就担当重任,不到四十岁就成了百万富翁,历任工程师、企业家,在世界各地施展才华。一战期间他在比利时任救济委员会主席,巴黎和谈时任政府顾问,战后任美国粮食总署署长、商业部长,直至总统。更有意思的是,总统是他第一个竞选的官职。可以说,他本人就是美国梦的实现,这使他不能不坚信美国的机会平等和美国体制的完好。正因为他太成功了,他也就太执著于一个信念,乃至大萧条的特例都不能使他稍许改变思想体系。    
    在一个自由放任的社会,经济上的两极分化是必然的。社会能够承受一定程度的分化,但支撑到某一点上也许就会招架不住,失去平衡。分化的危险首先是造成社会内部的对立,乃至阶级界线分明,互不沟通了解,彼此横生仇恨。更深层的危险是国民经济失衡,财富过度集中,少数人的消费毕竟有限,大部分人购买力低下,不足以刺激经济。在生产效率激增的情况下,难免产品积压,经济运转失灵。一旦社会和经济两根弦都绷得太紧,社会心理就会扭曲,离心离德者有之,铤而走险者有之,社会开始动荡,革命也就为期不远了。    
    对美国来说,那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就是1929年的股市崩溃,更何况它比稻草可沉多了,根本就是根扎实的钢筋,这才引发了大萧条这样空前的危机。在这种紧要关头,胡佛的表现却有点像头倔驴,即便他对美国体制的总结并不错,但实在是不合时宜。难怪孟子对孔子的最高评价是“时圣”,所谓时圣者,此一时彼一时也,善于对症下药,把握整体平衡。再好的原则,不能灵活运用也是枉然,只有掌好“度”才是头等才情。    
    公平地说,面对大萧条,胡佛也采取了一些他的前任从未考虑过的措施。他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使用联邦政府来应付紧急危机的总统,他促使国会建立了复兴金融公司和联邦农业局来协调经济,但他始终跨不出强制企业的那一步。在无数美国人面对饥饿的时候,他却在考虑政府管理经济对美国体制将会造成的潜在后果。他也跨不出让联邦政府直接从事救济的那一步,唯恐从此损害了美国人自强自立的性格。他那倔强的个性使他不能在非常时期采取非常手段,缺乏处理原则与现实关系时所必不可少的灵活性,而他那不善于与民众交流的性格也使他显得呆板而不通人情。    
    霍夫施塔特称胡佛为美国放任自由主义的最后一位总统,但胡佛本人并不认为美国制度是放任自由的制度。胡佛对自己的界定是“真自由主义”,称那些从左边批评他的人为“假自由主义”。在20年代的美国,主张改革的进步主义者已经差不多独占了自由主义的称号(1924年的大选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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