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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在上古时代,大多采取图腾崇拜和英雄崇拜的方式。这和西方人并没有太大区别。但由于过早地进入了大一统的社会模式,人们就把智慧用在了对社会制度合理性的解释上了。因此对造神就没有太大的兴趣。偶尔为之,也慢慢地被大家淡忘了。我们的先人用了另一个法子,那就是赋予人以神权。所谓王权神授。这基本是将对英雄崇拜和对神的崇拜结合在一起的一种发明。在此基础上,又发明了一套复杂的礼仪,使之根植于文化之中,成了社会体系之总纲。社会的结构,人的行为及思想都以此为基础而展开。直到现在,史学家都据此评论历代王朝的兴衰。如东周之亡,他们就认为是由于礼乐崩坏的缘故。中国的这套体系,似乎也有点政教合一的样子。只是神仅被用作一个合理性的借口,着墨不多。而统治社会的,不是教主和教义,而是王权和礼仪。人的比重很大。中国人常常对西方人的好东西不屑一顾,有一种我们祖上早就有的优越感。这里我们就又多了一样可以骄傲的东西。因为中国人的这套办法,在当时,确实比西方先进了许多。
二
中国在君权崇拜的大背景下,也确实出现过一些教派。
认真起来,道教应是中国的国教了。但没能流行开来。原因可能和道家的理念有关。它鼓励人们追求纯真的幻境,有点逃避现实的味道。对社会不会有太多的积极意义。事实上,这个源于老聃思想的流派,由于不被世人重视,后来并没有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因而也没有达到具有完整体系的层次。他的信徒们也变得很是奇怪,非常热衷于炼长生不老的药。自然不会成功。却因此受了不少罪,也把形象搞得很糟。如此,道教便失去了成长的土壤。秦以后,就很难在社会政治生活中找到它的影子了。
佛教应是中国最具规模的一个宗教派别。不过,它不是中国人发明的。佛教在唐代开始得到推广,盛极一时。一来可能是因为太宗对它有好感,二来也是由于那时出现了中国历史上极为繁荣的大治之景,同时由于地缘的关系,国家也没有强烈的外患意识,人们在基本的温饱得到满足之后,就有了一种精神上的强烈需求,而佛教正好可以填补这个空白。但宗教势力基本上是依附于皇权生存的,也因此受到很好的控制。所以不但没有对政权构成威胁,反而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以后的若干年间,由于内乱及社会动荡,出家人的庙宇常常成为密谋反叛的人物的隐身之所,日子就变得时好时坏,不那么舒服了。但佛教文化从此便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有了一席之地。不过,从它踏上中国土地的那一天起,就注定了是君权崇拜的一个附属品。中国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也出现过许多带宗教色彩的组织,但大都缺乏生命力,流星一般,稍纵即逝。中国文化的主体,仍是以君权崇拜为支柱。就连中国人编的神话故事,都脱不了它的影子。
对中国文化影响甚大的思想家,首推孔子。这并不是一种偶然。体制上讲,中国真正意义上的统一,应始于秦。此前如夏商周,虽有一统之名,但王室的权力不大。秦王朝废除分封制,始创郡县制,才建成了一个金字塔式的权力结构,皇帝成了真正的最高统治者。孔子的学说,即成型于这场剧烈的社会变革的前期。他的思想正是顺应了这种新的帝制的需要。他所代表的儒家学说,到宋代应是发展到了鼎盛期。其时对君权的神化,也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皇帝成了内王外圣的人神。对他的绝对崇拜就成了中国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在漫长的封建统治时期,偶尔有想要聚众造反的人物,首先必须给自己找到一个受命于天的借口。事实上就是将自己神化。否则,就不好办事。可见,对人神的崇拜意识,对中国人来讲,已根深蒂固。
三
在前面用了这么长的篇幅,无非是想说明一点,中国是一个缺乏强烈宗教背景的国家。这是中国人在享受祖先创造的博大精深的文化的优秀成分的同时,不能不面对的痛苦的现实。中国文化中造人为神的崇拜意识,已经给自己造成了一次又一次的悲剧。所以,当法轮功的练习者们抱着祛病健身的善良愿望聚集在一起的时候,他们并不明白,他们已经给整个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大的冲击。他们由于练习法轮功而形成的对李洪志“法身”的带“宗教”色彩的崇拜,所造成的思想和文化上的混乱,有可能将中国人近一个世纪的现代化之梦毁于一旦。
李洪志所创建的法轮功,与其它类似功法相比,孰优孰劣,是见仁见智的事情,深究也没有太大的意义。而要求李洪志对法轮功做一个科学的解释,事实上也是强人所难。因为功法乃至宗,都是很难用科学及理性的方式去考虑的。但之所以会引发这场争论,李洪志本人也是始作俑者。他在他的《转法轮》一书中,首先用了科学这个定义。同时,为了论证他的法,他又引用了不少属于科学范畴的概念。公正地说,李洪志对其中的许多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确实是一知半解。如此来说明他的真善忍(这里比真善美的道德宣传只差了一个字)的宇宙大法,难免会授人以柄。正如李洪志本人所说,他试图让他的功法上升到一个层次,一个比佛主释迦牟尼当年所教导的佛法更高的层次上带人。那么这就需要一种非常独特的,甚至比佛学经典还要出色的论证方式;而佛学经典之深奥,历史上许多学识渊博的高僧,终其一生去研究,都不敢说完全领悟。在这种情形下,李洪志受到科学界和宗教界两个方向的挑战和批判,也就可以理解了。
在以“论语”为题的《转法轮》一书的前言中说:佛法是最精深的,他是世界上一切学说中,最玄奥超常的科学。但他并没有鼓励人们去崇拜佛祖释迦牟尼。因为他认为释迦牟尼没有道出佛法的全部要义。可李洪志却将自己的生日庆祝,改到了佛祖的诞辰日;然后,他又将自己安排到极具象征意义的莲花宝座上,并要求法轮功的学员用近乎读经的方式学习他的《转法轮》一书。如此,抱着非常单纯的祛病健身的目的而来的学员,就不知不觉地成了他的“信徒”。最后,法轮功的任何健身效果,都和对李洪志的“法身”的崇拜联系起来。他变成了释迦牟尼的现代凡身。他成了活着的佛祖。而将这种崇拜放到中国几千年来人神崇拜意识的大文化背景下,这里就有了一个非常可怕的共振区。由于人性中对满足崇拜意识的渴望,以及对被崇拜对象的极度宽容,这种时候你再去和法论功的练习者争论法论功的是与非,自然没有人能听得进去。如果要去破坏人类心中的崇拜偶像,他们常常会产生一种强烈的抗拒心理和无可言状的恐惧感。
现在的国际环境,对中国来说,应该是一个非常严峻的挑战。中国人为给自己求得下一个世纪的生存权,事实上也别无选择,只能接受挑战。富国强兵,这是中国人奋斗了近一个世纪的梦想。社会秩序的稳定,对世纪之交处在十字路口的中国,就变得异乎寻常的重要。整个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事实上也等同于每一个中国人的前途和命运。这当中自然也包括了每一个法轮功学员和他们的后人。因此就需要这个社会的每一个成员,以认真和负责的心情,考虑自己对国家和社会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如果李洪志真的信守他对法轮功学员对社会尽责的要求,他也应该以负责任的态度,努力还自己一个普通人的原来面貌。他既然认为,他的宇宙大法是一种最高的真理,那么,这个真理就应不依赖于他的“法身”而存在。他应该努力把练功和他个人的形象区分开来。他自己因为传授他的练功体会,所得到的已经足够。再向社会索取更多的报酬,也违背他对别人的教诲。如果李洪志仅为一己之虚荣,而置国家民族之大义于不顾,那么,实在也看不出李洪志所提倡的真与善,以及对社会负责的教导,是靠什么来体现的。如果连他自己都达不到这个层次,他也很难去教导别人。
李洪志现在在美国受到很好的待遇。不是每一个在这里的中国人都可以有李洪志一样的福气的。这个国家中的某些人前不久刚刚用最无耻的手段,轰炸了中国的大使馆并夺去了三个中国人的生命;这个国家中的某些人也经常玩弄各种政治阴谋,试图拖垮中国;这个国家的某些人对中国的任何一点进步,都恨得咬牙切齿,并指责中国人是窃贼。而他们对李洪志却非常热情。李洪志现在既然有了足够的钱和时间,应当可以用来弥补一下早年读书甚少的遗憾。这样在出头露面时,也不至总是说别人想要他说出的话。这同时也是为李洪志本人着想。如果李洪志什么时候高兴起来,突然宣布他的宇宙大法比圣经所教导的层次还高,并要把耶稣从十字架取下来,换成他自己的受难像,美国人肯定会换另一副嘴脸给他看。这个国家中的某些人听说很不讲交情。
中国人什么时候才能明白,常常被他们奉为神明的,充其量不过是和他们自己一样的,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寻常百姓呢!
《书屋》一九九九年批判法轮功增刊法轮功是宗教吗?
猫 猫
题记:和所有以梦为马的诗人一样,我不得不和烈士和小丑走在同一道路上。
--海子:《祖国(或以梦为马)》
随着近几年法轮功的盛行与几天来的法轮功恐怖,论坛里发出各样声音,这无疑是件好事情,因为道理是在切磋中得以完整,公正,成熟起来的,只要我们心中无碍,放低成见,阳光之下所有道路的探索和争鸣都是有益的。
我是从父母的同事口中听说法轮功的,也大致翻过《转法轮》一书,感到跟从前读过的圣经,古兰经,犹太经典相比,这本书实在是太粗陋了,漏洞和笑柄比比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