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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惊变-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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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丑,自己得有说的资本才行。高仙芝确实有这个资本,史载仙芝“美姿容,善骑射,勇决骁果”,绝对是一等一的人才。最后,说的好听点,就是高仙芝终于被封常清的执着所打动,说的不好听点,那就是被他烦的不行了,这才无奈的把封常清收留下来。 

  封常清刚成为高仙芝的部下时,主要做些什么工作,详细情况只怕已经不好说了,但从他首次立功的情况来看,估计干的是类似于参谋这样的工作,负责写向上级汇报的报告。这一次高仙芝征讨达奚部落,封常清写的工作汇报十分对高仙芝的胃口,他想要说什么,封常清这里便写了什么,把战斗的详细情况述说的十分精准。高仙芝对此很惊异,因为一个军事家对于战争的想法,普通的人是无法融会贯通的。而封常清能写的这么准确,说明他于此也是了如指掌。从这件事高仙芝看出了封常清的军事才能,也算是很有识人之明了。封常清就是从这里一步一个脚印,慢慢的发挥出自己的才能,累以军功授若干官职。不过,总体来说,封常清常常作为高仙芝的副手,直到天宝十一年(公元751年),“以安西行军司马封常清为安西四镇节度使”,封常清才算真正的独当一面。 

  然而,封常清的军功似乎也有疑点,那就是两唐书和通鉴上记载封常清的事迹,主要都是作为文职或者留守后方的后勤部长,比如高仙芝出征,“常令常清知留后事”。封常清本传记载的一件比较详细的事,还是说明他执法严格,似也没体现他有多能打。就在我都要怀疑起封常清是否真的带兵打过仗时,忽然间想到了唐诗中,岑参有好几首送给封常清的诗,如《轮台歌奉送封大夫出师西征》、《献封大夫破播仙凯歌六首》、《走马川行奉送封大夫出师西征》,挑出来的这八首(其中六首算是一组)都有“征”或“破”字样,其它的有“封大夫”的诗的题目都看似与战争无关,就不一一罗列了。于是一下子兴奋起来。可是再去仔细查看一下资料,发现高兴的太早了,刘开扬《岑参年谱》中这样写道:“天宝十三年(公元754年)九月,封常清又西征,岑参作二诗送之。冬,封常清破播仙回,岑参作《献封大夫破播仙凯歌六章》。”如果说封常清西征的就是播仙,而岑参又是“作二诗送之”,那么带有“西征”字样的这二首是否就是那两首诗呢?如果是,那么这八首诗全都是为这一次西征所写。不过在这次西征之前,显然封常清还去出征过一次回纥,只不过这一次回纥很可能是自己主动投降了,因为岑参的诗题目是:《北庭西郊候封大夫受降回军献上》。至此难免有些垂头丧气——忙了半天,似乎还是没找到封常清十分会打仗的证据。不过好在有岑参这位大诗人做封常清的判官,有了他的诗这才留下一些线索,因此我们千百年之下也要感谢岑参。只可惜他是从天宝十三年才开始到封常清的幕中,如果他能早一些与封常清合作,也许我们今天知道的关于封常清的战绩会更多一些。 

  至此,不得不遗憾的说一句,封常清的军事才能好像更多的在于“文”的方面上,他自己就是由幕府走出来的将军,封常清领兵出征固然也不错,比如大败大勃律那一次,但明显封常清不如高仙芝以及后面将要提到的哥舒翰,当然也比不了安禄山。之所以他此前一直很顺利,也要考虑到大唐当时实力尚存,还有,安西经过高仙芝的那几年镇守,兵士由他训练的战斗力很强,所以到封常清手中的那支安西军队,有着天然的优势,这个时候主帅指挥的情况得不到很好的体现。而当他带领着未经训练,形同一盘散沙的几万人去面对范阳的十几万精兵,即使是高仙芝和哥舒翰也都无法对抗,那么就更不能要求封常清有什么优秀的表现了。因此说封常清和高、哥舒二人同传,原因的确是他们三人命运相似,不一定就说明封常清和另两人一样都是很强劲的名将。建立在这个观点上,再加上唐军实力不济和洛阳无险可依,那么封常清在洛阳的屡战屡败也就没有什么可稀奇了。 

  二、高仙芝 

  封常清失败之后,紧接着出场的便是高仙芝。 

  提起高仙芝,头脑中首先闪现的两个词就是“小勃律”、“怛逻斯”。的确,这两场战争太有名了,以致于要介绍高仙芝,就不能少了它们。让我们暂时先甩开安史之乱的动荡,说一说小勃律之胜,和怛逻斯之败。 

  ㈠、高仙芝的成名作——小勃律之征 

  和封常清相比,高仙芝更当得起大将之称,他此前指挥了若干战役,绝对的实力派人物。比如,高仙芝一生中最可夸耀的对小勃律国的战争—— 

  当时吐蕃与小勃律国联姻,把公主嫁给了小勃律国的国王,这件事的后果是唐朝西北的二十余国“皆为吐蕃所制,贡献不通”。问题是这两个国家联姻,与那二十个国家被制无法进贡又有何关系?这就得把小勃律国的情况简要说明一下了。史载,“小勃律去京师九千里而赢,东少南三千里距吐蕃赞普牙,东八百里属乌苌,东南三百里大勃律,南五百里个失蜜,北五百里当护密之娑勒城”,古时的尺寸测量准确度我一向并不深信,估计也就是大致上的距离。可见小勃律国离唐十分遥远,几乎是万里之遥。分析它的地理位置,是在吐蕃的西侧偏北,就像是吐蕃西面的一道小门,确实是丝绸之路上的要道。按今天来讲,小勃律国就是在克什米尔的西北部,到今天仍然可以算是“要地”,那里的冲突一直就没停过,不过这是后话了,与我们要说的内容相去甚远,不提也罢。了解了小勃律国的地理位置,也就清楚吐蕃把它拉拢到手所占有的优势,确实可以起到阻挡二十余国进贡的作用。如果放到某些朝代,不向其它国家进贡就已经不错了,自然也就不会指望其它国家来进贡。但这岂是唐朝“天可汗”所能容忍的?于是玄宗命令若干位将军累次讨伐,但是都失败了。最后玄宗于天宝六载(公元747年)命高仙芝带领一万骑兵前去征讨,于是在安西,高仙芝开始了他这一次的“万里长征”。 

  不错,万里长征,这是中国古代最远的出征之一。通鉴上略去了征途,只说历经百余日才到达,而《旧唐书》上则写的很清楚:“自安西行十五日至拨换城,又十余日至握瑟德,又十余日至疏勒,又二十余日至葱岭守捉,又行二十余日至播密川,又二十余日至特勒满川,即五识匿国也。”一堆稀奇古怪的地名,一听就知道那里不在汉文化范围之内。路上只有不停的奔波,然而在它终结的时候,为远途奔波的人准备的不是可口的饭菜,没有可供洗澡洗去途中沙尘的热水,没有可以承载着自己一觉睡到天亮的舒服的床——这不是旅途,这是征途。在长途跋涉之后,他们必须打点万般精神,无比冷静的面对眼前的血与真正的“沙场”,否则,就真要为之付出长眠的代价了。忽然觉得这一万零一个骑兵——10000(骑兵)+1(高仙芝)=10001,当然,这是开句玩笑了,事实上万骑也只是一个大概,应该不会那么准确的就是一位主帅带领着整一万骑兵——十分可怜,但他们去的十分悲壮,于是脑海中又闪现若干诗句,“孰知不向边庭苦,纵死犹闻侠骨香”,“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也许,在这些骑兵才真正可以说是去执行“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任务,小勃律现在的作用恰恰和汉朝阻碍丝绸之路畅通的楼兰十分相似。对了,这时还要提一句,参与了这次出征的还有宦官边令诚。玄宗不放心边将,因此用宦官监军,从这点来看,边令诚也实属不易了。 

  到了特勒满川,高仙芝兵分三路继续前进,约定七月十三日在吐蕃连云堡会面。事实上吐蕃在连云堡共有一万守军,其中一千在堡内,在城南因山为栅又有八九千人守在那里。从道理上讲,唐军远道而来,又是“客场”作战,是有着劣势的,但唐军却化劣势为优势,正因为他们远道而来,远得超乎吐蕃守军的想象,因此他们没有做好防范的准备,被打了个措手不及。战斗的过程,通鉴略去了渡河,但这实在不该略去,因为它太重要,如果唐军渡河不成功,就很可能全军覆没了。连云堡城下有婆勒川,“水涨不可渡”,但唐军理应速战速决,显然拖的越久对他们越不利,高仙芝是一位十分勇敢的将军,这一条小河没有阻止住他作为战士勇往直前的天职。他手下的兵士虽然都觉得渡河很难,都以为高仙芝发疯了,但军令如山倒,也只得硬着头皮过河。出乎意料,过河十分的顺利,没有遇到半渡而击的危险,而且“人不湿旗,马不湿鞯”,唐军轻轻松松就排列成阵了。这时高仙芝对边令诚的一番话也许透露出来他此前的担忧:“向吾半渡贼来,吾属败矣,今既济成列,是天以此贼赐我也。” 

  后面不容分说,就是一场血战了。通鉴记载吐蕃守军依山拒战,“炮如雨”,而在两唐书中均不见此记载。火药用于军事,固然以前就曾出现过,但火炮系统使用则是上推到唐末,中国火药的使用比其它地区要早,推测吐蕃此时能用炮的可能性并不大。如果真是用炮,那么高仙芝去制服掌握着制高点又是有火力支持的吐蕃军,很难,未必会成功。司马光在这里记下这么一笔,也许与他所处时代有关,宋代时用火炮已经是见怪不怪了,故而司马光才会“信手”写来,但信手又不是司马光的作风,不知司马公据何所言呢?至于《新唐书》虽也是在宋代成书,但它是依据《旧唐书》所写,因此没有出现“炮”的问题。不管怎么样,高仙芝此仗打的很漂亮,“不及日中,决须破虏。”至巳时,唐军就已经战胜了,斩首五千级,捕虏千余人,余皆逃溃。吐蕃兵损失一半,死亡率几乎是50%,无疑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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