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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发菩提心文讲记-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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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从人情,亦复无法抵赖。因在阎罗王的立场,本不希望众生作恶,而愿一切人
类行善,所以阎王对于世人,常常进行多方教诫。如人到老迈时,或牙齿脱落,
或白发斑斑,或眼花缭乱,或腰弯背驼,是即阎君来催请你的讯号,亦即告诉你
为日无多,应如何的“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免得将来按罪施刑,可是那个肯
真相信?所以说:“谁信阎翁教诫”。站在佛弟子的立场,更应好好的有番修持
的工夫。

    俗说:“病后方知身是苦,闲时多为别人忙”。又说:“眼见他人死,我心
热如火,不是热他人,看看轮到我”。自己病也罢,他人死也罢,这都是阎君以
现实从旁来告诫我们。可是愚昧众生,在生不知这些,造作种种罪恶,等到堕入
地狱去“受”苦“时”,才“知”道其“苦”不是好受的。虽悔恨当时不该作恶,
但为时已迟,所以说:“虽悔恨以何追”?等到苦报受尽而“脱”离地狱转生到
人间“已”后,“还”复“忘”了在地狱受苦时的惨状,依然如过去那样的作种
种恶业,所以说:“其作业也如故”。地藏经利益存亡品说:“我观是阎浮众生,
举心动念,无非是罪,脱获是利,多退初心,若遇恶缘,念念增益”。阎罗王众
赞叹品又说:“然诸众生,脱获罪报,未久之间,又堕恶道”。复说:“自是阎
浮众生,结恶习重,旋出旋入”。正因众生旋出恶道而又旋入恶道,所以劳苦了
地藏菩萨,经过久远的劫数,专做救度这些众生的事业。


      【鞭驴出血,谁知吾母之悲?牵豕就屠,焉识乃翁之痛?食其子而
        不知,文王尚尔;啖其亲而未识,凡类皆然。】

    以上是说的地狱苦,以下来显畜生的苦,亦即证明佛法说的轮回真实不虚,
更示因果报应的丝毫不爽。所以这段文所说的畜生苦,同样是值得吾人警惕的。

    “鞭驴出血,谁知吾母之悲”,这是说明因果报应的一个事实。在以前,我
国北方的乡村,乡民常以驴子背负什物到市场去卖。驴子的行动如果稍为走得缓
慢一点,主人就嫌其行走不够迅速,而以鞭子在后抽打,使其行动加速,有时将
驴子鞭挞得出血。以因果律的观点说,被鞭挞的驴子,谁能知它不是赶驴主人过
去生中的母亲?关于这,现在不妨说个事实:在我国南京金耕县,有个养驴的人
家,主妇生下一个儿子,刚满三岁,母即去世。可是这个母亲,生平没有做过什
么善事,所以死后就堕入畜道为驴,且即生到她原来的家中。经过十六年的时间,
一日其子令驴负粮食返家,由于驴已衰老,行走极为缓慢,其子不大高兴,立刻
予以鞭挞,直至皮破出血,驴望其子悲哭不已,可是其子不知驴就是他自己的母
亲,并不因为驴的悲哭而稍加怜惜!但到这天晚上,驴以神魂托梦给她的儿子说:
你不要这样狠心的打我,我就是你生身的母亲,因我过去偷你父亲四两银子,所
以今生变驴而来还债。现在债已还清,我亦已经脱苦,今后再驾驴出,不要再痛
切的鞭我,以减轻我的痛苦。儿子从这梦中惊醒,知道驴是亲生母亲,不特不再
鞭挞,且亦不再使用,而予以抚养之。

    “牵豕就屠,焉识乃翁之痛”,这亦是说明因果报应的一个事实。豕就是猪,
当养猪人,或屠宰人,牵着一只猪去就屠时,在你或以为不过是一只猪,杀了给
人去食又有什么关系?殊不知就屠的这头猪,就是你过去生中的父亲亦说不定,
怎么可以随便杀而食之?现在不妨亦说一个事实:经说:从前有一屠夫,买了一
头肥硕大猪,当他想把所买的这头猪牵去宰杀时,说来真是奇怪,不但自己用力
牵它不动,就是请了很多人去牵,亦同样的牵它不动。当大家正在无计可施时,
文殊菩萨示现一个普通人来对屠夫说:你请这么多工人,花这么多工钱,牵不动
一头猪,不如让我一人来替你牵。屠夫听了很欢喜,以为这个人一定是力大无比,
岂料这人并不去牵它,只是轻轻呼唤它的名字,猪就欣然的移动它的身躯,随着
文殊菩萨走去。这时,那个屠夫,却放下屠刀,泫然而泣,因他听文殊菩萨所唤
的名字,不是别人,正是他已去世的父亲。这么说来,杀猪宰羊,怎可当作猪羊
来看,而不想到是自己已故的父母?所以说:焉识乃翁之痛!

    “食其子而不知,文王尚尔”,这同样说明世间一个事实。我国古代商朝末
代帝纣王,因为残酷无道,所以人民都归向于修德行仁的西伯侯,亦即后来周朝
的文王。文王是位了不起的贤能人物,老百姓很想推举他为天子。不幸这个消息
传到纣王耳里,大为震怒,立刻将文王囚于里。纣有臣告于王曰:文王是不是
圣人,可以试验得知的,不必为这事担心。现请大王将其子杀了煮成肉食,送给
文王去吃,如文王知道这是他儿子的肉,就可证明他是圣人,假定不知是自己儿
子的肉,就不得称为圣人。纣王听了,觉得有理,就照着去办。于是杀文王之子
伯邑考,做成羹汤送给文王去吃。文王不知,还以为真是一盘佳肴吃得津津有味。
文王虽极贤能而得民心,但他毕竟还是一个凡夫,不知所食的就是自己亲生儿子。
纣王以他不知是自己的儿肉,证明不是一个圣人,就将他从里释出。文王尚且
这样,何况一般普通的人?是以前生父母,今生堕在畜生,世人当然多不认识,
于是杀而食之,习以为常,所以说:“啖其亲而未识,凡类皆然”。听来能不毛
骨悚然?又怎能不茹素奉斋?更怎可恣意杀生食肉?

    现在再来说个真实故事:约在我国唐朝时代,有个在官场中很有名望的人,
名字叫做韦庆植,生有一个貌美的女儿,大概由于过去的习性,经常欢喜偷窃父
母的钱买东西吃,后来未到成长的年龄就不幸夭亡,堕入畜生道中为羊。某年冬
天,韦庆植想宴请宾客,特嘱厨师在宴客日宰杀家里畜养的那头青毛羊以飨客。
在宴客的前夕,青毛羊托梦给韦夫人说:我是父母死去的女儿所投生的羊,因为
在生偷了父母的钱,现在特地来还债的,明天父亲请客要杀我待客,万请母亲救
我一命,明天千万不要杀我,母亲是疼爱女儿的,想来会应我的请求。夫人醒后,
于次日清晨,到羊群中去看,果然发现有一只羊,头及身毛的颜色,颇似女儿在
生所穿的衣服及所佩戴的玉钗颜色,因此,就去嘱咐厨师切勿杀那只羊。当日,
韦庆植公毕回家,发现厨师未宰杀羊,就去怒责厨师,并嘱速杀速烹。厨司以其
为一家之主,当就遵命照办。厨师将羊牵出悬挂于钩上宰杀,正在这时,宾客相
继到来,见到悬挂在钩上的,不是一只羊,而是年轻的一位小姐,并且相貌很象
韦庆植的千金,于是,个个面面相觑,感到十分诧异。不久开席,仆人端上一盘
鲜美可口的羊肉来,不论韦庆植怎样嚷着要大家吃,可是没有一个客人敢动筷子
吃。韦庆植见到这情形,不知发生什么严重事,忙问客人为什么不吃?客人齐声
答道:今天你请我们来吃羊肉,为什么不杀羊给我们吃,而杀一个女孩给我们吃?
韦庆植听了,知道事非寻常,立刻奔去问他夫人,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夫人就将
梦中所梦的情形详告。韦庆植知是杀了自己女儿,大受刺激,一恸而绝。由此可
以推想,世间的人,食子不知,啖亲不识,真多得很。在这世间,我们敢说:除
了少数本于佛陀所示而持素食主义的佛教徒,可知畜生道中的猪马牛羊,是我们
过去生中的父母子女。其他的人,举世皆无所知,亦即本文说的凡类皆然,这是
值得宣扬而提醒世人的。


      【当年恩爱,今作冤家;昔日寇仇,今成骨肉。昔为母而今为妇;
        旧是翁而新作夫。宿命知之,则可羞可耻;天眼视之,则可笑可
        怜!】

    前说人畜之间的因果关系,此说人与人间的因果关系。“当年恩爱”的当年
两字,在这儿是指过去生说,谓在过去生中,或是一对恩爱的夫妻,彼此之间搞
得难解难分,可是到了今生,却成了一对冤家,即或仍然结为夫妇,亦是一对怨
偶,轻则龃龉不休,重则对簿公庭,甚至弄到需要杀害对方的程度。或虽未再结
为夫妻,而是有着深切关系,亦复不能互容,甚至相互仇视,这是世间所常见到
的现象,亦是无可否认的事实。所以说“今作冤家”,试想这是怎么一个人间?

    反过来说,过去生中,原是自己的一个大仇人,但到今生却成为自己的子女,
所以说:“昔日寇仇,今成骨肉”。所谓骨肉儿女,在佛法立场说,都是为债而
来,或是来讨债的,或是来还债的,俗说:“讨债还债,无债不来”。常见世间
一般愚痴的父母,对愈忤逆的子女,愈加是爱得入骨。不特在现社会中,可以明
确的看到,即在历史的记录中,亦可找出许多这些例子。

    还有,在“昔”过去曾“为”自己“母”亲的,等到改头换面再来做人时,
“而今”反而成“为”自己的妻“妇”,你说这个变化多大?“旧”昔曾经做过
自己的父亲或公“翁”的,“而”今重“新”来做人时,反而“作”了自己的丈
夫”,如是彼此掉换,又是多么迅速?

    所惜我们现在没有宿命通,如有宿命通而知道这些颠倒的事实,那你不论是
个怎样的人,都会感到无限羞耻的,所以说:“宿命知之,则可羞可耻”!幸而
我们现在没有天眼通,如有天眼通而亲见这些愚昧的事实,那你必然要为自己以
及世人,觉得可笑亦复可怜,所以说:“天眼视之,则可笑可怜”!关于以上所
说的事实,在有新头脑的人听来,不但不会相信,甚至认为怪诞;但在具有天眼
宿命二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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