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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小丫挺的还真阴险,连这也猜得出来。
我把手伸进朝晖的衬衣口袋里,拿出七星,问张立抽不抽?他撇着嘴巴说不抽,受不了,女人抽的烟,淡得要命!
这时卖雪茄的女孩过来,问我们抽不抽雪茄?我指着张立给她,这位哥哥就喜欢抽雪茄。
于是雪茄妹妹便和张立纠缠了起来,一个口若悬河,一个滔滔不绝,双方都不甘示弱,力争上游。雪茄妹妹最后以美色打赢了这场口水战,五十块钱卖了一只还没有小指头粗的雪茄给张立,然后满意地笑着离开了。
张立把手伸到我面前来:给钱,报销!
我说我又不是开银行的!
唉唯女子与小人难缠也。
我说得了吧你,经不起诱惑还把责任推别人身上来了。像你这样的人,难不成让别人怀孕了还说是别人强奸了你?
张立把雪茄拿在鼻子和上嘴皮之间嗅了一下,说真香啊,立马拿火柴点上,吸了两口,随即一股淡淡的奶油香味儿就飘了过来,像风中带来的奶油红塘爆米花的味道。
这时我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从我面前走过,我抓着朝晖让他看看那是不是叶旖旎?朝晖借着混乱的灯光辨认了半天,点点头。于是我冲上前去,朝晖一把把我拉住,我在一秒钟之内回头,刚好和朝晖的眼神碰上,冰冰的感觉。一瞬间,我觉得他的眼神像在欺骗,而我双眼充满了疑惑。
不知道怎么的,我常常会怀疑叶旖旎这小呢子跟朝晖有点什么不对劲儿,当然我说这话除了女人的直觉外,还有某些隐隐约约的不作为证据的证据。比如我就觉得以前叶旖旎老喜欢呆在有朝晖在的场合,喜欢故意在朝晖面前晃来晃去,扭着屁股和腰,跟朝晖说话也特暧昧。有些冯桥都不愿意伸手的事情朝晖却常常乐意效劳,加上刚才和朝晖的眼神对碰的那一瞬间,我越想越觉得他跟那小呢子有什么。
于是我慢慢把朝晖的手从我的手臂上移开,我拿着瓶啤酒走到叶旖旎的面前,这小呢子还是一笑春风百步颠,用那双勾魂摄魄的眉眼看了我两眼,突然笑道:哟,林朝,这么有缘啊?
我点点头说是啊,这世界真小。所以你做了什么对不起冯桥的事儿,不仅你自个儿清楚,我们也会知道。你得多问问几次自己的良心,过得去么?
她跟我装傻,说我简直就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于是我开始有点怒火上头的感觉,头发像是全要往上竖立起来。我说你跟我出来,我告诉你我在说什么。
她一扭一扭的跟着我出来了。
夜风真温柔,吹在脸上的感觉凉凉的,这个城市这个季节也只有到了晚上,才会有丝丝的凉爽。
你是不是给冯桥下了药?
你这人真奇怪,凭什么就说我啊,你怎么不问问冯桥是不是他自个儿去弄的啊?
我问过他了,他没有自己去弄。他在准备和你分手的前一周,抽过你给她的一盒烟,抽完了他还想抽,后来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叶旖旎不说话了。
我说你还敢说不是你弄的?
她哈哈哈大笑了几声,说就是我弄的,那又怎么样?他不爱我,他折腾我,我也得想点办法也折磨他,这很公平,你懂不懂?
我挥起手来就给了她一耳光,我说你给我听好了,这一耳光是我替你挨了的,冯桥他妈打在我脸上的时候可比我打你这个还要重。
她居然骂了我一句傻逼。
这时朝晖出来了,叶旖旎一看到朝晖立马就哭出来了,眼睛特深情的看着朝晖我的男朋友。
朝晖问我:你闹够了没有?
我狠狠地看了他一眼,转身便走,夜风划过脸庞,我头也不回。接着听到张立在后面喊,还不去追呀?还不去追呀?我脚步都不停,继续往前走。
第一部分 冯桥回北京了第11节 我还真一点也不了解他
我们学院曾经有一阵子莫名其妙地发疯,要出什么不伦不类的刊物,鼓励学生在社会主义的大好条件下多多写感受多多投稿,但是没有稿费,义务的。
不过这样还是激起了不少学生的热情,他们积极参与,踊跃投稿。我想在大伙儿都被国际经济贸易规则折磨得人不人鬼不鬼的时候,肯定都特想念陶渊明的世外桃园。于是开始羡慕起中文系的来,羡慕他们每天跟看小画书似的读着古今中外的著名故事,而那些字眼儿跟人生一样丰富多彩:战争、硝烟、岁月、爱情、友谊、青春、命运、生活、生命、科学等等等等,也就是说最枯燥无味的就是我们学院那帮傻子了。
于是很多同学便借出刊之名发起牢骚来,写学术性文章的倒没有多少,倒是引发了一场空前的愤青运动,居然有人把校长的名字写在文章里,前面还加了个定语:被告。合起来就是被告XXX,而XXX正是我们学校的校长。
我才终于明白为什么五四运动标志着新民主主义开端了,学生的确是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啊!我们班曾经就有人建议要扯两快床单布下来,写上标语,去为食堂的凉拌菜由六毛涨到六毛五这件事情做个定论!
当然咯,在民主成为时尚话题的情况下,爱情观也是一股不可忽视的思潮,于是又掀起了一小股反对迂腐成就爱情观的运动,主要表现是大伙在文章里大胆地采用了米兰昆德拉和杜拉斯的性描写手法,以性来写爱,这的确也在学生中间引起了不少反响,据说我们班一男人的自转体小说还以手抄本的形式在男生宿舍流传!
晓晓是班上的学习委员,自然也得以身说法一下下,才好带动大伙日益高涨的情绪嘛!于是晓晓写了个短篇小说,比较含蓄的表达了一段没有结果的苦恋,我们班很多男生看了后都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个个儿都表示要做晓晓心里边的那个〃他〃,其中还来了几个不怕死的勇敢者,果然是不怕死的,我们全宿舍女生一起对着他们大笑,对着他们指指点点,他们还在风中哆嗦念着晓晓的文章,真感人啊!中国要有他们这种人,一千个就了不起了呀。
朝晖那大老粗看完这篇文章就直接说:〃这不是写的冯桥那孙子吗?〃晓晓立刻脸都红了,我说晓晓你甭理他,丫是一农民,心直口快。无奈朝晖还跟我争,你看嘛你看嘛,那苍白的手指,忧郁的眼神,明明就是写的冯桥嘛!晓晓都快急了,朝晖还在一个劲儿的争。争完了朝晖还蛮忧伤地说:〃啥时候你也能把我写得这么完美啊林朝?〃
我说你臭美吧你,做梦吧你,要我把你的模样写出来,再说我喜欢你,那大伙儿准说我是一傻B。
其实有的时候,我自己都觉得自己是一傻B。特别是遇上叶旖旎那小呢子的时候,我觉得我他妈就是傻B透了。那天跟她在零点吵了起来,当时我想骂死他,不料这小娘们才几句话就把我打发了,连朝晖也出来帮忙说是我的不对。
我想她妈的奸夫淫妇,还合起来对付我了?从那天起我就在心里觉得,越想就越觉得,朝晖跟那小娘们有一腿。
有一天晚上我睡着了,就梦见朝晖跟叶旖旎赤身裸体的在我的床上纠缠在一起,于是我大叫着醒来,伸手抓不到朝晖。我立马下床满屋子找他,最后看他坐在卫生间的马桶上发呆……
那天从零点回到屋里的时候已经12点了,我看了会儿乏味的电视就关灯睡觉了。睡到半夜突然感觉到有人在我身边大口出气儿,于是我打开灯来看见朝晖趴在床上看着我,一瞬间觉得他的眼神特温柔,还带着湿润。我心软了,所以没有立刻赶他滚。
他说林朝,甭生我的气了,从我在食堂门口跟你吵架的那天起,我就爱上你了,从此我魂牵梦引的女人就是你。
还说得声泪俱下的,跟琼瑶阿姨写的对白似的。
我说那像叶旖旎那样的女子,你也喜欢么?
朝晖刮了一下我的鼻子,小样,还吃醋呢?
我说我问的是真的,你看着我,回答我,喜欢么?
喜欢什么?
想不想跟她上床?想不想跟她在一起?
每个男人看到她那样的女人都会想跟他上床,但并不一定爱她。
朝晖你他妈混蛋,王八蛋。
我抡起胳膊就给了朝晖一耳光,打完了我就开始后悔,因为我的手心开始发热,还有点疼。朝晖抬起头来,看着我,说打得好,像他那样的男人就该打。他还把脸蹭过来,问我还愿不愿意再打一巴掌?
我想,他妈的,这孙子恐怕真的跟那小娘们有什么了。
如果
你躺在那片草地上
心里想着的是我
那我很高兴
因为
我也抱着吉他
想你
你就是我的死党了
朝晖·兄弟
一直以来,我都觉得朝晖特合适去做一个演员,专演结巴的男性,因为我总觉得他写的〃诗〃念起来就像是一个有着结巴疾病的人在跟人说一句完整的话。我也向他表达过我这样的看法,他说你不懂,这叫〃剪不断,理还乱〃。
于是我想,可能我是真的不懂,没准儿我还真一点也不了解他。
冯桥在10月的一个飘着落叶的星期天早晨回来了,脸色干净得一如既往,像湛蓝的天空。他挎着蓝黑色的NIKE大包,刚剪了头发,脸胖了许多。
看到他我不禁又感叹:潘安转世啦
朝晖照例和他飞了一把腿,挥了一次拳,打完了才问:总算回来了?没事了吧?
问罢热泪盈眶,这厮就会演戏,跟刘备差不多,好好一大男人说哭就能哭。不去当演员真是可惜了,不过就算去了,像他那样,最多也只能演一反面角色,比如汉奸或者大毒枭什么的,并且我们宿舍的女生一直也是这样认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