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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一梦-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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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陈老太太又用少年们所听不懂的娘家话(可能是唐山话)偷着告诫陈婴说:“你脚着这样中不?——我是竟个意儿不让他们听懂捏——我脚着吧,你别(四声)当王,你另个剌儿找个更能耐的人当王,以后轻会儿出了事儿啥跌,也是砍他的脑袋耶。哼是不会砍你地耶。轻会儿要是不出事,一旦整成了啥跌,也有你的好处唯。咋地也封你个猴啥跌。你看中不?” 
     陈婴说:“中!”
     少年们一起抗议大喊:“说普通话,说普通话!”
     陈老太高声宣言:“我刚才跟他说的是这意思:你们应该推举在苏州起事的项梁当王。人家项氏,世世代代是楚国的大将。人家名气多大耶!你们依靠着这样的名门望族,干啥大事成不了耶?你们看中不?”
     大家咂摸了咂摸老太太的话,觉得陈婴也确实不像王的样,于是齐声大呼:“中!”
     于是,陈婴被迫当了众少年的领袖,但不领王号。
     陈妈妈的老家话的意思是:咱家祖上的DNA里没有显贵的双螺旋片断;咱家的“种”里边,没有当王的命。所以你不要称王,称王也不会有fans。你应该把这几千人全转手给了贵族项梁,自己甘当经理人。
     
     陈婴率领着这数千少年——这个人数很快膨胀到两万,向城外开拔,去寻找项梁。
     刚好项梁正在北上,来至苏北。
     陈婴及其两万人队伍,遂投拜在项梁的麾下。不久,项梁出于回报,竟封陈婴为楚上柱国,授封邑五县。后来,项梁战死,而陈婴安然无事,随后“转会”刘邦集团,征战浙江流域。最终西汉建立,皇帝刘邦封陈婴为堂邑侯,食户一千八百户。一切正如陈婴之母所料。陈婴之母,亦女中智者也!(看来唐山就是出人才啊。)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1、有问题,尽量向老妈请教。
                       2、尽可能多掌握一门方言,有时候可以救命。
                       3、很多郡县的起义情况,都类似东阳这样,是城邑平民杀其长吏,宣布反秦,城邑平民是本次运动的重要乃至主要力量。刚刚说的会稽郡其实也是这个情况。
     
     
               潇水附记 : 秦汉少年行
  
  古书中,譬如《史记》中,常有“少年”这个词,它个贬义词,专指年轻人中的坏蛋。
  古人写了很多《少年行》的诗,揭示出“少年”的日常生活由两部分构成:玩儿和犯罪。
  1、我们先说玩乐:其实,古往今来的犯罪分子,生活方式没有什么改变,都是大白天在酒楼、宾馆里玩儿,玩什么呢,赌博、歌唱、打牌、斗鸡什么的。晚上就出去“两抢一盗”,也就是抢劫、抢夺、盗窃。只不过古时候是凭刀剑和骑马,现代是铁棍和摩托车。
  曹植有诗:“京洛出少年。斗鸡东郊道;走马长楸间。归来宴平乐;美酒斗十千。”说这些“少年”,大白天过得很舒服,斗鸡、走马,吃喝玩乐。
  李廓《长安少年行》:“游市慵骑马,随姬入座车。苍头来去报,饮伴到倡家。”——则这些少年还要嫖娼。
  高适的《少年行》:“宅中歌笑日纷纷,门外车马常如云。——是在唱歌,门口还停着豪华车。
  高适的《少年行》:“千场纵博家仍富,几度报仇身不死。——整天赌博输钱,家里还输不光;到处打架杀人,自己还总不死。为什么如此悠闲还有钱呢?因为靠着两抢一盗。
  2、下面讲他们怎么犯罪:
  王建《羽林行》:“长安恶少出名字,楼下劫商楼上醉。天明下直明光宫,散入五陵松柏中。”这是在抢劫商人,晚上兼营盗墓。
  杜甫《少年行三首》:“马上谁家白面郎,临阶下马坐人床。不通姓名粗豪甚,指点银瓶索酒尝。”——这是少年在勒索酒店老板了。
  李白《结客少年场行》:“托交从剧孟,买醉入新丰。笑尽一杯酒,杀人都市中。”——则这些“少年”已经开始杀人了,很像是为赏金而杀人。             
  张华:“雄儿任气侠,声盖少年场。借友行报怨,杀人租市旁。吴刀鸣手中,利剑严秋霜。”这是有偿杀人,替人报仇。
  如果你觉得诗人神经都不太正常,说话不可信。那我们看司马迁是怎么描述这些“少年”的。
  《史记》中描述了当时“少年”的日常生活方式,司马迁说:“(燕赵间)闾巷少年,攻剽椎埋,劫人作奸,掘冢铸币,借交报仇,不避法禁,走死地如骛者。”他们劫人掘坟,私自铸币,光干违法的事,他们这么作的根本目的,“其实皆为财用耳”——都是为了弄钱。他们不但盗牛盗马盗公物,甚至连皇帝宗庙里的祭器都敢盗,而且当时可盗的东西比现在还多一种,就是盗墓。《西京杂记》:“无赖少年游猎,国内冢藏,一皆发掘。”
     总之,“少年”是一个令人叹息的群族啊。他们往往从事一种低级卑贱的正式职业或者干脆没有正式职业,主要兴趣在于违法犯禁,以此养生。
  可是为什么诗人们常要作诗歌咏他们呢?
  呵呵,因为这些“少年”重义好勇,性格叛逆,狂放纵逸,这些风格,均带有一定游侠味道,引得李白、杜甫这些不会打架但是羡慕打架的人,忍不住要歌咏他们。特别是太平时代、和谐社会的人,更有可能要追念那种逝去的“力”的东西。故而有了《少年行》那些诗。吴宇森大哥拍黑社会老大的《英雄本色》,得到持久欢迎,也是如此吧。
     纸上读来美好的东西,现实中其是肮脏和恐怖的。对于这些“少年”,人们实际上又怕又恨,政府也常常“集中警力开展严厉打击”,下面这段文章,是汉朝政府打击“少年”的实录:
  “永始、元延间,长安闾里少年群辈杀吏,受赇报仇,相与探丸为弹,得赤丸者斫武吏,得黑丸者斫文吏,白者主治丧;城中薄墓尘起,剽劫行者,死伤横道,枹鼓不绝。
  尹赏至,修治长安狱,穿地方深各数丈,致令辟为郭,以大石覆其口,名为虎穴。乃部户曹掾史,与乡吏、亭长、里正、父老、伍人,杂举长安中轻薄少年恶子,无市籍商贩作务,而鲜衣凶服被铠扞持刀兵者,悉籍记之,得数百人。赏一朝会长安吏,车数百辆,分行收捕,皆劾以为通行饮食群盗。赏亲阅,见十置一,其余尽以次内虎穴中,百人为辈,覆以大石。数日一发视,皆相枕藉死,亲属号哭,道路皆欷。长安中歌之曰:‘安所求子死?桓东少年场。生时谅不谨,枯骨后何葬?’” 
  
  如果你不愿看古文,我来给你翻译。先是背景描述:长安的“闾里少年”们杀人抢劫,导致受害的死伤者横于道路,警报(“枹鼓”)之声连连不断,治安形势非常严峻。
  于是,政府受不了了。“警民开始联合出击”,开展“抓捕行动”:
  长安县令,名字叫尹赏,发动各级官吏和民众,让大家揭发检举所有穿着奇装异服、携带武器箭甲的“轻薄少年恶子”,并且造了个巨大的虎穴。然后派出数百辆警车,分头抓捕。把捕到的几百名“少年恶子”,每十个里释放一个,其余全塞进虎穴里,用大石头堵住出口。几天以后,打开一看,死者一个挨一个地相枕。亲属前来领取尸体,见此惨状,号哭之声震天。从此,亡命之徒屁滚尿流,不敢偷看长安一眼。
  这确实做到了“出手要快,步调要齐,声势要大,打击要准”!

  和汉朝一样,秦朝的地方官吏,也是打击“少年”的。《史记》说:“山东郡县少年苦秦吏”,意思是,函谷关以东郡县的官吏,都曾经让“少年”们吃了苦头。
  譬如范阳县令就“杀人之父,孤人之子,断人之足,黥人之首,不可胜数”。以至于出现当外面的诸侯徇地到范阳的时候,城中“少年皆争杀君,下武信君”(少年们都争着要刺杀范阳县令,下城投降诸侯武信君)。由此推测,老范肯定曾经把“少年”们整得够戗。
  我们知道,秦末的地方官吏都是重刑主义者,秦二世给他们的格言是:“杀人多者为忠臣”。于是,各地父母官大老爷们,一定会就把“少年”们整治得够戗。
  有打击就有反抗。
  当陈胜在大泽乡振臂而起,社会人心动荡,“少年”们趁机向欠有他们血债的地方官吏,发起血腥的复仇行动——纷纷杀死本地“郡守、县令、县尉、县丞”(全是第一二把手)。这种仇杀各地政府高官的行动,是如此普遍,已经到了“不可胜数”的地步!同时也证实了秦帝国的郡守县令们当初对“少年”们的打击曾是多么残酷。
  这就是《史记》所中说的:“山东郡县少年苦秦吏;皆杀其守尉令丞反;以应陈涉;不可胜数也。”《史记》中又有:陈胜闹起来的时候,“楚之地,方二千里,莫不响应,家自为怒,人自为斗,各报其怨而攻其雠,县杀其令丞,郡杀其守尉。”说的也是这个意思,也是在讲“少年”或者类似少年的平民家族,纷纷向各级地方官复仇。
  正是这些“少年”们把各郡各城的“郡守”、“县令”们直接杀了,陈胜的造反星火才能迅速燎原。
  “少年”们充当了急先锋,有着不可磨灭的历史功绩。
  数千“东阳少年”挟陈婴造反,就是秦末各地少年率先反秦的一个具体实例。
  我们有理由相信,秦末大起义并不是全靠农民,城里的“少年”和平民家族、父老也是主流的大“功臣”!由此看来,农民未必是起义力量的主题。比如这些城市少年,此外还有郡县的县兵武装,都被秦末的起义家大量收编。其实,我们认为,城镇人民的反秦,更可能是当时反秦主力。总之,简单地把起义叫做“农民政权”什么的,很片面。

 
(六)
 
     刘邦这人,喜欢搞怪。
     我们知道,丑人好搞怪,比如芙蓉姐姐。搞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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