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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览群书2004年第06期-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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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独秀在论争中决不退让。他又发表《再致周作人先生信》,坚持认为:“先生们五人固然是少数弱者,但先生们所拥护的基督教及他的后盾,是不是多数强者”呢?陈独秀呼吁:“快来帮助我们少数弱者,勿向他们多数强者献媚!’’(载任建树等编:《陈独秀著作选》,第二卷,第340~341页)陈的言论表达了民权论者(民主主义者或平民主义者,而非自由民主主义者)的一个核心观点:只要站在真理一边,站在弱者和社会底层一边,就具有无可置疑的正当性,就可以无视其对立面的基本人权。
  当时,傅铜在《科学的非宗教运动与宗教的非宗教运动》一文中对“非基督教运动”的概括是:这是一场J((非科学’的科学运动”、“非宗教的‘宗教运动”、“宗教的非宗教运动”,认为“这种运动不但不足以扫除或减少宗教的势力,反足以使宗教的信仰更加坚固”。(载张钦士编:《国内近十年来之宗教思潮》,第240~260页)不仅不能动摇基督教徒对上帝的信仰,而且催生了以“德…‘赛”二先生(民主和科学)为偶像的新信仰和新宗教。“几乎可以说,当时的反宗教运动是用一种新宗教反对一种旧宗教:以科学宗教反对传统宗教。在宗教争论中,是不会给对方的存在理由留下多少余地的。”科学也以一种“因信称义”的方式被推广:“懂不得的科学理论和科学方法都在其次,认定科学、理性的权威是首要的。国人从此把‘科学’塑造为又一个迷信的对象。”(吴小龙:《理性追求与非理性心态——
  陈独秀在为非基督教运动的狂言辩护时说:私人的言论反对,与政府的法律制裁不同,似乎也说不上什么“干涉”、“破坏’’他们的自由。但没过多久,科学新宗教的信徒就把反对人权的言论升级为“干涉”、“破坏”的行动。
  1925年10月,《晨报副刊》改版,由徐志摩出任副刊主编,并邀请一大批具有自由主义色彩的知识分子作为撰稿人。北京大学经济学教授陈启修为《晨报副刊》的《社会周刊》写了一篇文章,题目是《帝国主义有白色和赤色之分吗?》,张奚若则以《苏俄究竟是不是我们的朋友?》为题,进行驳诘,于是由此而引发了二场“对俄问题’’的大讨论。参加这场讨论的,除了陈、张之外,还有梁启超、陈翰笙江绍原、李璜、张慰慈、常燕生、刘侃元、陶孟和、钱端升、丁文江等知识界的产流。同年11月底,国民党北京执行部和共产党北方区委李大钊、于树德、朱家骅、赵世炎等人领导了“首都革命”。11月29日,天安门广场举行了五万人的群众大会,会后进行了游行示威。“群众游行示威之际,有许多人手竖旗帜,大书打倒晨报及舆论之蝥贼等语,遂蜂拥至宣武门大街,将该馆举火焚毁,接待室火先成灾火焰突起,消防队闻警赶到扑灭,结果已延烧他处,该报馆房舍大半,业成焦烬附近房舍,又以扑救关系,折毁破损甚多……直至七点半钟,宜外大街一带。交通尚因之阻隔。,’经历这一劫难之后,尽管徐志摩在《灾后小言》中曾经声明:“火烧得了木头盖的屋子,烧不了我心头无形的信仰”,但上述的大讨论再也不可能继续下去了。(参见智效民:《个人是最终的判断者——记著名政治学家张奚若》)
  事后,胡适在写给陈独秀的信中表示了自己的担忧。他说:“前几天我们谈到北京群众烧毁《晨报》馆的事,我对你表示我的意见,你问我说:‘你以为《晨报》不该烧吗?’五六天来,这一句话常常来往于我脑中。我们做了十几年的朋友,同做过不少的事,而见解主张上常有不同的地方。但最大的不同莫过于这一点了。我忍不住要对人说几句话。几十个暴动围烧一个报馆,这并不奇怪。但你是一个政党的负责领袖,对于此事不以为非,而以为‘该’,这是使我很诧异的态度。你我不是曾同发表一个‘争自由’的宣言吗?那天北京的群众不是宣言‘人民有集会结社言论出版的自由’吗?《晨报》近年的主张,无论在你我眼睛里为是为非,决没有‘该’被自命争自由的民众烧毁的罪状;因为争自由的唯一原理是‘异乎我者未必即非,而同科我者未必即是;今日众人之所是未必即是,而众人之所非未必真非。’争自由的唯一理由,换句话说,就是期望大家能容忍异已怕意见与信仰。凡不承认异己者的自由的人,就不配争自由,就不配谈自由。我也知道。你们主张一阶级专制的人不信仰自由这个字了。我也知道我今天向你讨论自由,也许为你所笑。但我要你知道,这一点在我要算一个根本的信仰。我们两个老朋友,政治主张上尽管不同,事业上尽管不同,所以仍不失其为老朋友者,正因为你我脑子背后多少总还同有一点容忍异己的态度。至少我可以说,我的根本信仰是承认别人有尝试的自由。如果连这一点最低限度的相同点都扫除了,我们不但不能做朋友,简直要做仇敌了。你说是吗?”“这几年来……不容忍的空气充满了国中,并不是旧势力的容忍,他们早已没有摧残异己的能力了。最不容忍的乃是一班自命为最新人物的人。我个人这几年就身受了不少的攻击和污蔑……我是不会怕惧这种诋骂的,但我实在有点悲观。我怕的是这种不容忍的风气造成之后,这个社会要变成一个更残忍更惨酷的社会,我们爱自由争自由的人怕没有立足容身之地了。”(中国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组编:《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79版,第358~360页)至此,“主张一阶级专制”的民权论者与“信仰自由”和“争自由”的人权论者的政治分野已经泾渭分明。而二者最初的裂痕,从陈独秀在新文化运动初期所提社会进步之“两轮”——人权和科学,到后来改为“德”“赛”两先生——民主(或民权、平民主义等)和科学,便已见端倪。
  
  
  
  
  
  人权论者的两难选择
   针对1929年4月20日国民政府颁发的关于保障人权的“命令”,胡适在《新月》杂志第二卷第二号上发表《人权与约法》一文,建议尽快制定宪法,以确定法治基础,保障人权。接着,《新月》第三号以头条发表梁实秋的《论思想统一》,反对思想统一,要求思想自由。在第四号上面,胡适又发表了两篇文章:《我们什么时候才可有宪法——对于建国大纲的疑问》和《知难,行亦不易——孙中山先生的“行易知难”说述评》;此外,还刊登了胡适和汪羽军、诸青来关于《人权与约法》的讨论文章。胡适在文章中把国民党的“根本大错误”引向孙中山。《新月》第四号遭到查禁之后,第五号又发表罗隆基的长文《论人权》,六、七号合刊上还刊出胡适的《新文化运动与国民党》,罗隆基的《告压迫言论自由者——研究党义的心得》等。1930年1月,胡适、罗隆基、梁实秋三人有关人权问题的文章,结集为《人权论集》,由胡适作序,交新月书店出版。
  这样,自由主义者便正式打出了“人权”的政治旗帜,与国民党的“党权”针锋相对,形成政治上的对垒。但是,由于他们没有制定全面的政治纲领,提出解决中国所面临的危机与困难的系统方略与政策,也没有成立政党或群众性政治团体,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对社会各阶层的政治影响力是比较有限的,而且在其内部还先后发生了两次意义深远的分裂。其中一次起因于在人权与国权、个人自由与民族自主关系上的不同态度,另一次则由公民政治权利与经济社会权利孰轻孰重上的歧见所导致。
  1933年12月至1935年2月期间,在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中间爆发了有关“民主与独裁’’的论战。引发这场论战的是蒋廷黻在胡适主编的《独立评论》八十号上发表的一篇题为《革命与专制》的文章。时任清华大学历史系主任的蒋廷黻认为,当时中国之所以内战频仍,国家无法真正统一,其原因就在于未像能英国、法国、俄国等国那样,经历过“十六世纪的顿头朝的专制”、“二百年布彭朝的专制”和“罗马罗夫朝三百年的专制”,因此,惟有先经过一个“专制建国”阶段,国家才能有效地走向近代化。他在随后发表的一篇文章中又说:“以个人专制来统一中国的可能比任何其他方式的可能性高,因为中国人的私忠既过于公忠,以个人为中心比较容易产生大武力……即使现在的专制只是二千年来专制的延续,但是因为现在有了科学与机械这两个东西,尽管政府完全无为,只要它能维持治安,这两个东西就要改造中国,给它一个新生命。”清华大学社会学教授吴景超在《独立评论》八十四号发表《革命与建国》一文,称从中国历史上找到了一个治乱
                             循环的法则,即一个周期的三个阶段:自苛政至人民不安、至革命到现状推翻;自群雄相争至天下统一;自善政至和平恢复。进而断言:当时中国二十多年仍未跳出第二个阶段,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统一问题。而统一,中国历史上几乎没有例外,都是以武力的方式而完成的。时任天津《益世报》社论主笔的钱端升也在《东方杂志》第三十一卷第一号上发表《民主政治乎?极权国家乎?》,与蒋、吴相呼应。他在分析了当时欧洲民主政治之所以衰颓的原因后说:“一切制度是有时代性的。民主政治在五十年前的英国尚为统治阶级所视为不经的,危险的思想;但到了1900以后,即保守党亦视为天经地义了。我们中有些人——我自己即是一个——本是受过民主政治极久的熏陶的,这些人对于反民主政治的各种制度自然看了极不顺眼。但如果我们要使中国成为一个强有力的近代国家,我们恐怕也非改变我们的成见不可。”  1934年年底,胡适在《东方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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