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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志成
她终于没能熬到80岁。我听到她死去的消息,无论如何也静不下心来,高
低去到我的家乡,到她的坟前坐了坐。
我已是60余岁之人,兼之有些虚名,大半生中参加过的追悼会和为死者写
的悼词数不胜数。按照通例,我本来无须去缅怀这位草芥似的农妇,但我偏偏做
不到。
60年前,我五六岁。那时的乡俗是:姑娘出嫁当日,夫家花轿去女家迎娶
时,花轿不能是空的,也就是说,派花轿去女方家时,花轿之内必须有个儿童坐
在其中,名之为“压轿”。回轿时,新娘身边也必须是原来的儿童陪坐。
那天,我有此幸运,承担了“压轿”的任务。
新娘坐在花轿内,除了用红纱蒙头之外,一般不允许说话。五六岁的我,一
是出于好奇,二是出于寂寞,静坐十余里对我来说也是难熬的。
于是我就不老实了。有时向新娘低声问这问那,她不语。有时索性扯扯她的
袖口,或是低头摸摸她的鞋,看是否裹小脚。摸的结果是:她未缠足。就在这时,
她烦了,狠狠地拧了我的屁股一下,低声骂道:“你是猴!回头等我收拾你!”
看来,她不是那种蔫女人。
一直到她结了婚多日,见了我时还追着我用手拧我的屁股。拧过之后,往往
又随手塞给我一把枣子或花生,佯作生气地说:“堵堵你的嘴!你的话太多!贫
嘴鸹舌的!”
我能感受到她喜欢我。我本来应该叫她二嫂,但她说:“叫嫂子远,叫姐姐
近!以后叫二姐!”
二姐的模样一般,个子虽然小,但力气大得出奇。到地里割草装筐时,或用
柳筐往家里运庄稼的秸秆时,她的身后像是驮着一座小山!她待人是温和的,而
一旦发起脾气来,也令人生畏。她的丈夫也有男尊女卑的传统意识,对媳妇时时
摆摆架子,偶尔还打几下。有一次,两口子睡觉之前,这男人骂骂咧咧不休,她
忍无可忍,一脚将丈夫踢到炕下足有七八尺远。男人服了。
二姐还有一个特殊的出色处,就是声音的高度、响度、传播度都无人能比。
她的儿子到村外的田野里去玩,二姐站在房上叫儿子回家吃饭,那声音足能传到
三五个村子远,而且,她的声音没有一点噪音感,很好听。二姐也喜欢骂人,骂
人的话也一大串。难能可贵的是,她用来骂人的话近于打油诗。有一次她家丢了
鸡,只见她一边剁猪菜一边依据挥刀的节拍骂道:“好你个偷鸡贼,我知道你是
谁!偷了我的鸡,三天变乌龟!吃了我的鸡,烂肠又烂肺!下雨出了门,保准撞
上雷……”
我认为她是天才,如果能认几个字一定会成为“工农兵诗人”。若能学唱歌,
后来也很可能成为歌星。
不过她最可贵的是:在“文革”中搞大批判式的“赛诗会”时,多少人请她
上台带领喊口号或喊几句顺口溜,她都脸红,说:“别让我造孽……”
当时,我由于忍受不了造反派对我的折磨,逃回了家。但单位的造反派们便
以“内查外调”为名来到我村的“大队革委会”。这消息被二姐的那个造反派儿
子知道了,自以为很光荣地接受了“革命任务”,要将我揪到“大队革委会”进
行批判。二姐闻讯,抢先跑到我家,发抖般地低声说:“大兄弟呀,快跑吧!到
我娘家侄子那里躲一躲。我侄子是哑巴……”
她儿子听到我逃走的消息,带了人到火车站抓我。这一回,二姐又一次站在
房上呼叫儿子了。不过,这次她不是叫儿子回家吃饭,而是指着小名喊:“你给
我回来!你要干缺德事,我立马跳井!我要是做不到,我管你叫爷爷了!”
他儿子虽然愚但却是孝子,高低还是回了家。
几十年过去了,二姐早就做了奶奶、姥姥。我偶尔回老家,一定要看看二姐。
连我都老了,她能不老吗?再无骂人的力气,也没有那种既高亢又悦耳的声音。
她的一个外孙女早已是城市人,梦想之一是当歌星。由于听到过姥姥年轻时的某
些传闻,自认为有“高音歌唱家”的遗传基因,这姑娘还给我唱了一次。二姐由
于是文盲,自然要把外孙女夸个够。但在我心里,却没有什么好感。
一次回乡,得知二姐的另一个外孙女,在城里某民政局当干部。她的前任丈
夫是普通军人,由于合不来,俩人便离婚了。这次见到我,有让我为她觅偶之意。
只是她条件过奢,我只是虚应而已。二姐在一旁,脸阴沉沉的。
我也离村走了。就在我向火车站走去时,我看到白发苍苍的二姐在风中呆立。
我感到她在等我。我走了过去,她却只是面有羞意地什么话也不说。我说了几句
客气话之后,也只能走了。
猛地,听到二姐那虽然衰老但毕竟与众不同、颇有力度的声音:“大兄弟!
二外孙女的事,千万别插手!她嫌贫爱富!已经坑了一个好小伙子!再不能帮她
坑第二个了!要帮,就帮她学好!做正经人……”
二姐死了,但她60年前和60年后的声音,永远在我心中、梦中回荡。
摘自《读者》2006年第1期
给史蒂夫
作者:丹·安德森
我尽可能做到毫无偏见,然而,我依然对雇用史蒂夫心存疑虑。他的就业顾问曾向我保证他将是一个优秀可靠的勤杂工,可是,我可从来没有用过有智力障碍的员工。况且,我也不是很肯定自己想要请这么一个人。我不知道我的顾客会对史蒂夫有何反应。他患有脑瘫,身材矮矮壮壮的,脸部轮廓很平,说话的时候带着厚重的舌音。
我的顾客当中有的是货车司机,对于这些人,我基本上不用担心,因为他们并不在乎是谁来帮他们收拾桌子,他们真正关心的是盘子里的肉分量够不够,馅饼是不是自制的。我担心的是那些轿车的顾客,他们当中包括那些爱夸大其词的大学生、因害怕感染可怕的“路边店细菌”而悄悄用餐巾擦拭餐具的势利眼雅皮士,以及那些西装革履的自以为所有的路边店女招待都想跟客人调情的公款商人。我知道,这些人看到史蒂夫会感到不舒服的。因此,在史蒂夫初来上班的几个星期里,我总是对他格外留神。
事实证明我的担心是多余的。史蒂夫仅用了一周的工夫就让所有的员工都围着他团团转了;而一个月后;那些干运货的顾客们正式把史蒂夫封为他们的“路边店福星”。自此;我再也不必在意其他顾客对史蒂夫怎么想了。他和任何一个21岁的青年没什么两样:穿蓝色的牛仔裤和耐克鞋;喜欢笑;也喜欢逗人开心。史蒂夫对工作极其严格认真、一丝不苟;凡他负责清理过的桌子;装盐和胡椒的瓶子都摆放得井井有条;桌面上找不到一丁点儿面包渣和咖啡留下的污迹。
史蒂夫唯一的问题是,我们很难让他等到客人吃完了之后再收拾桌子。他总是在后面不断地徘徊,两只脚轮流支撑着身体的重量,两眼不住地环视着整个餐厅,一旦发现哪张桌子空了下来,他就急忙奔过去,小心翼翼地将桌上的盘子和杯子收拾进手推车里,然后再仔细而熟练地用抹布将桌子擦干净。如果他感觉到有顾客在注视他,他就会拧紧眉毛干得更加专注。他为能干好自己的工作而深感骄傲,看着他努力讨好身边每一个人的可爱模样,你就会由衷地喜欢上他。
接触的时间长了,我们了解到史蒂夫和妈妈一起生活。他妈妈是个寡妇,因癌症动过多次手术并且留下了残疾,母子俩住在离我们的餐馆两公里远的一间公房里,靠社会福利救济为生。他的社工说,由于资金短缺,他们已经很少登门造访这对母子了。母子俩经济上的拮据是可想而知的。我支付给史蒂夫的薪水如果不能保证母子俩的日常开销,史蒂夫就得被遣送到社团之家去生活。
一天早上,史蒂夫三年以来头一次没来上班,整个餐馆因此而弥漫着一股阴郁的气氛。
原来,他到诊所去了,他需要安装一个新的心脏瓣膜。社工告诉大家,脑瘫患者通常很早就会出现心脏问题,不过史蒂夫手术成功的机会很大,几个月内身体就会康复并回来上班的。
快到中午的时候,有消息传来说史蒂夫的手术做完了,一切顺利,正在恢复之中。听到这个消息,领班弗兰妮高兴得在走廊上当众表演起狐步舞。这位已经有4个小孙子的老奶奶欢天喜地的样子令贝利·瑞杰——我们一个开卡车的老主顾感到大惑不解,不由得盯着她发呆。弗兰妮被看得脸一阵发红,她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围裙恶狠狠地瞪了贝利·瑞杰一眼。
“好了,弗兰妮,什么事情让你那么兴奋?”贝利咧嘴一笑,问道。
“噢,我们刚刚听说史蒂夫已经做完手术,他会没事的。” 弗兰妮兴奋地说。
“我还想他到哪儿去了呢!我有个新笑话想说给他听。他为什么要做手术?” 贝利忙又问道。
弗兰妮飞快地向贝利和坐在他同一个包厢里的另外两名卡车司机一五一十地汇报了史蒂夫手术的事。“是的,他会没事的,我真替他高兴。”弗兰妮叹了口气道, “不过,我真不知道他们母子俩怎么付得起那一大堆账单。据我所知,他们仅能勉强糊口而已。哦,我得去收拾别的桌子了。” 弗兰妮匆匆忙忙地走了,贝利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早上的忙乱过后,弗兰妮手里拿着几张餐巾纸一脸怪相地走进了我的办公室。“什么事?”我问。“我一直等到贝利·瑞杰和他的那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