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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览群书2005年第09期-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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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费用高昂的行为,行为人通过这些需耗费成本的信号传递着自己是一个“合作者”的信息。也就是说,人们通过投入成本来建立自己的声誉,以帮助自己在未来的合作博弈中处于有利的位置。这样,波斯纳的理论模型就建构起来。
  但认识还需要接受实践的检验,于是波斯纳在本书的第二、三编中运用其理论模型对礼物赠与、慈善捐赠、利他主义、恋爱、婚姻、同性婚姻、耻辱刑、投票、尊敬/亵渎国旗、符号行为、种族歧视、民族主义、商业行为、损害赔偿、效率与分配正义、商品化的社会现象、个人自治权、法律对社群的影响、社群衰落等大量的社会现象和人类行为进行了分析和阐释。
  以礼物赠与为例,作者指出现金资产和声誉是互补商品,人们根据需要会进行不同的得失互换交易:缺乏现金时会卖掉一些声誉以换取现金从而维持生存;而缺乏声誉时就会用现金购买声誉以加入合作关系。礼物赠与(纯粹利他的赠与除外)恰恰是人们把现金转化为声誉的最重要方式之一。礼物赠与易为人所见、成本高昂,是典型的信号。礼物之所以昂贵,因为人们不仅必须支付金钱或花费努力以获得作为礼物赠送的物品,还必须为了确定受赠人的爱好而做出努力或者投资金钱。这种成本使受赠人有意或无意地接受了“好人”信号,信号通过话语不断传递,最终将为赠与人赢得声誉,并使其成为理想的合作者。
  建构一种理论模型并解析如此广泛的社会现象,足以让人诧异;并且这些分析还是如此富有穿透力和学术底蕴,波斯纳的才华着实让人艳羡。更重要的是,对在中国发展得不尽如人意以致被冠以“幼稚”之名的法学而言,波斯纳在方法论上无疑是“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研究些什么?怎么研究?这是中国法学应该反思的问题,从《法律与社会规范》一书我们或许能得到一些启发。
  中国当前的法学研究呈现出这样的特点,相当一部分法学者以从技术角度具体设计出更合理、更科学、兼顾公平与效率的法律条文为己任。作为规则的“设计师”,他们往往容易迷失于法条主义之中,而忘记规则背后存在社会、经济、文化、政治和意识形态等种种因素,轻视规则所面对的实践以及规则与实践的互动;他们大多沉醉于独立且自给自足的“法学乌托邦”,与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社会科学缺乏沟通;并长期局限于规则制订、概念法学、宏大叙事和西方经验,而过于忽视司法实践和中国问题。
  研究法律,却绝对不应拘泥于法律。“天天和你在一起/却看不清你的模样/这是因为/我们靠得太近。”这首小诗折射了日常生活中再平常不过的一种现象——距离太近将导致观察力的下降。“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视界狭窄必然导致思维局限,以致成为安于现状的井底之蛙。而波斯纳则运用法律经济学进路将触角延伸至各种非正式法律的社会规范,通过规范与法律的对比进而从一个更佳的视角来考察法律,这无疑值得我们借鉴。
  与视界的狭窄相联系的是目前法学研究中盛行的崇洋情结,外国怎样,中国就应怎样,这种文风甚至已达不加掩饰的程度。笔者并不反对西方经验,在中国缺乏法治传统的特定背景下,在我国法学研究有一个质的飞跃并足以自给自足前的特定时期内可以说“西法东渐”是我国法制建设的必由之路。但物极必反,我们绝不能忽视我们脚下这片土地(波斯纳恰是从真实生活中的生动现象人手,通过建构理论框架进而演绎推理得出结论),不能对转型中国存在的那些实实在在的问题熟视无睹,恰如苏力教授在《道路通向城市》中所言:
  中国法律人首先必须真正扎根于我们这个时空。因为我们只能生活在这一时空,我们遇到的问题都必定来自这一时空,得出的答案回应的办法都必须是这一时空的资源可能支撑的……然而,这个宏观视野又决不能遮蔽了对具体中国问题的关心和考虑。中国社会的这些问题,仅仅依据中国现有的纯粹法学、法条主义的知识框架和传统无法应对,当代中国的法治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是对西方法治的简单复制和照搬,不是某些崇高的概念的制度化演绎。
  将目光投诸脚下这片热土,关注可贵现实,扩张研究视界,这或许才是《法律与社会规范》带给我们最大的启迪。
  (《法律与社会规范》,'美'埃里克·A·波斯纳著,沈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8月版,26.00元)


玛丽.安托内特:狂欢与毁灭
■ 吴蓉晖
  读史难免生出这样的感慨,历史本身常以荒谬的形式来表现深刻的内涵。玛丽·安托内特(Marie Antoinette 1755…1793)就是以对世界史的高度无知乃至蔑视而被载人世界史的。本来,一个人哪怕对世界历史精研有成且高度敬畏,哪怕热衷名位且汲汲以求,但在世界史一贯严厉而苛刻的审视下,能有只言片行载诸史籍也属不易,又焉能想象一个对世界史懵然无知、公然蔑视的人会留下雪泥鸿爪?更别说在世界史上留下一段轰轰烈烈的厚重篇章了。
  然而正如歌德所言,历史是上帝的神秘作坊。尽管玛丽·安托内特除了醉心享受外根本无意留名青史,但由于她主观意识之外的多重因素:与生俱来的高贵出身、无法摆脱的政治责任,更重要的是浩浩荡荡的时代风云,她这个耽于声色犬马的洛可可式(欧洲十八世纪的建筑艺术风格。其特点为纤巧、华丽和繁琐)王后,却终因卷入一出雄浑悲壮的历史活剧——法国大革命——并成为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而变为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人物了。这个毫无历史意识的人之被推人历史的风口浪尖,就其眼光和识见而言,自始至终既不自觉,更非所愿。不错,她是历史无知者,但她更是革命这出亘古未有的大戏的参加者乃至“创造者”;作为革命矛头所指的对象,她已成为硬币的另一面,从而与革命密不可分了。正因为个性的背后藏着的是历史意志,荒谬的表面掩着的是历史内涵,为这样的人物立传才殊非易事;正如不用棱镜透视白光,就不可能发现白光所含的缤纷光谱一样,不用多维的视角,就不可能准确了解安托内特个人命运的悲剧所在。
  在关于玛丽·安托内特的众多传记中,斯蒂芬‘茨威格的作品《悲情王后》(Marie Antoinette Eine Biographie)卓然成一家之言,享有经久不衰的盛誉,其原因除可归之于文学大师巧妙繁复的叙事技巧外,更多的恐怕还在于作者毫无褊狭之碍的多元立场。在这部传记中,茨威格站在现实主义的立场,就不能不无情揭露安托内特挥金如土、荒淫无耻的腐朽宫廷生活;站在历史主义的立场,就不能不从历史的深处为她的骄奢淫逸寻找某些“理所当然”、“势之必然”的社会历史根源;站在自由民主主义的立场上,就不能不为草根民众的奋起反抗高声辩护,不能不承认革命的合理性与正当性;而最终当作者万变归宗,站在人道主义的立场时,又不能不对玛丽·安托内特的悲剧命运寄予深切同情,对革命恣行恐怖直至沉溺血腥的暴力品格抱以深刻怀疑。因此,这就决定了本书不是一部论证“红颜祸水”或“后宫乱政”的肤浅之作,更不是进行“善善恶恶”说教的道德劝谕(当然作为作品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传主进行伦理评判自有必要),而是一部将作者对历史的洞察、对革命的反思、对人性的体悟和对命运的感慨熔为一炉的深刻之作。
  复杂的文本必有多重的阐释。我对《悲情王后》的解读只是众多解读中的一种,是建基于对茨威格上述多元立场的体认,把传记理解为或归纳为对四个相互关联的基本问题的解答:第一,安托内特是怎样以其所作所为,将蹒跚而行的波旁王朝这辆破车踹进历史深渊的?第二,安托内特长期过着轻浮放荡、荒淫无耻的宫廷生活,为什么不仅她个人对此安之若素,而且民众也长期逆来顺受,默默无语?第三,当革命大潮汹涌而来之时,她又是如何理解和对待革命的?第四,当革命的铡刀砍向安托内特的颈项时,它还砍掉了什么?
  
  一
  假如为玛丽·安托内特画一幅政治漫画,其构图完全可以一副耳熟能详的对联概括:“墙上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山间竹笋,嘴尖皮厚腹中空。”当然较真而言,谓其“嘴尖皮厚”或有不当,但谓其“头重脚轻”,谓其“根底浅”、“腹中空”则铢两悉称,恰如其分。
  正如史家公论,明不亡于崇祯而亡于万历一样,追根溯源,波旁王朝也非亡于路易十六。事实上早在太阳王路易十四时代,王朝衰相已露端倪,更兼路易十五数十年胡作非为,法国社会早已暗潮汹涌,空前动荡。但是,尽管如此,我们仍然无法就此豁免安托内特(以及路易十六)因其个人品性的浮浪、思想境界的狭隘、生活作风的恣肆、政治觉悟的顽钝而激起民变、酿成革命风潮所应承担的政治责任和历史责任。
  安托内特自幼轻率贪玩,不学无术。她的蒙师写道:“她比人们长期以来所想象的要聪明得多。可惜直到13岁还没有养成专心致志的习惯。她有点懒惰,又很轻率……我没有办法使她深入探讨一个问题。”直至成年,任何一种思考对她来说都显得不胜其烦,她憎恶各种脑力劳动,只想玩乐,只想无忧无虑。“她说话没有下文,思考问题没有结果,阅读半途而废,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能专心致志,都无法从中吸取现实生活经验中的意义和精华……对任何严肃的、需要忍耐性和注意力的事情都漠不关心。”一个垂死的、摇摇欲坠的王朝就是以这样一个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女人来母仪天下的。
  如果说她性格上的轻率散漫,乍眼一看为害尚浅,那么15年来,她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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