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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在王若水同志看来,马克思主义人道主义只是人道主义各家中的一家,马克思主义内部也有好多家。这样讲,实际是为各种错误思想、非无产阶级思想、非马克思主义思想、资产阶级和各种剥削阶级思想敞开大门,使它们都能在我们国内、党内合法存在,自由泛滥,动摇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在国家生活中的指导地位,使党内不能有统一的思想,可以你说你的、我说我的。这是为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泛滥提供理论根据。
王若水同志确实有一套自己的思想体系。在许多重大的政治问题、思想问题、理论问题上,他认为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他的思想体系符合的,就保持一致,不符合的就不保持一致。
按照时间顺序,向同志们介绍一些事实。
一九七八年底到一九七九年春,王若水同志在理论工作务虚会上几次发言,说“毛泽东思想也包含某些错误”,毛泽东同志晚年错误“无法说它不属于毛泽东思想”,实际上他后来一直坚持这样的看法。
一九七九年六月开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会议的报告稿子,中央政治局委托乔木同志主持起草。报告起草过程中讨论了多次,王若水同志也参加了。有一次我在场,他说,我们党的民主集中制有几条,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接着尖锐地发问:那么中央服从谁呢?答案是什么,他这次没有明说。按照他的逻辑,就是党中央服从全国党代表大会;全国党代表大会又服从谁呢?服从全体党员;全体党员在全体人民中也是少数,又该服从谁呢?得服从全体人民。这样,重大问题的解决,就只得经过全民投票表决。这样一种思路的概括性的表述,就是小平同志这次批评的党性来自于人民性。
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了,汪东兴同志的代表资格,经资格委员会审查,提交大会通过了。他作为大会主席团成员,也由大会通过了。在进行这两项表决的时候,王若水同志没投反对票。可是大会作出决定以后,王若水同志,还有几位同志,在北京市代表团会议上提意见,而且正式写提案,要撤消汪东兴同志的代表资格,撒消汪东兴同志的主席团成员资格。中央常委为此专门开会,并且委托小平同志召开代表中间的党员会议,讲了一次话。小平同志说:发表点议论,可以谅解,作为提案,那是违反三中全会的精神的。因为三中全会确定政治局成员“只出不进”,汪东兴同志还留在政治局。小平同志又说,有人说我既然是个代表,我就有代表权。但是,要问他一下,你是不是共产党员呀!你想当共产党员,就要执行党的决定,就要执行党对这次会议的方针。小平同志的批评是很严厉的、很中肯的。王若水同志经常讲民主就是少数服从多数,也讲要站在人民一边。从这种行动看,他并不尊重多数,连孙中山的“民权初步”部违反了。他实际上是把少数人的意见当成人民的意见,这样来改正他所谓“党的错误”。
理论工作务虚会结束时,小平同志作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报告。同年八月,王若水同志在上海师大作报告,说“把四项基本原则作为前提条件,就会妨碍人们去自由地探讨真理。”他说:“我不太同意说四项坚持是思想解放的前提。四项基本原则不是先验的东西,不是从娘肚子里出来就有了。都有个认识过程,从不认识到认识,从不承认到承认,从不理解到理解,让人去探索,允许人去讨论,甚至也允许人去怀疑。有人主张,在两个‘凡是’的条件下,进行思想解放,那样,张三有个前提条件,李四有个前提条件,条件就多了,哪个前提条件正确呢?还得考查一番。要坚持四项原则,还得让人家提问题,讨论问题。两个'凡是'的观点是错误的,是不允许人家提问题的。〃
中央重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因为几十年来社会主义的实践已经反复证明了四项基本原则的正确性,是有充分的历史根据的,又是有明确的现实性和针对性的。王若水同志把四项原则和“两个凡是”相提并论是很错误的。他明明知道四项基本原则是小平同志代表中央讲的,可是他在讲话中间却那么轻佻地说什么“张三有个前提条件,李四有个前提条件”。一个共产党员,对党中央采取这样的态度,难道是能够容忍的吗?王若水同志还说,〃你说,四项基本原则是正确的,总要讲出个道道来,要坚持四项原则,就要让人首先解放思想。没有思想解放,就不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他接着说:〃坚持社会主义呢?什么是社会主义呢?'四人帮'也讲社会主义,叫穷社会主义,外国也有社会主义,柬埔寨说他是社会主义,越南说他是社会主义,南斯拉夫也是社会主义,有各种各样的社会主义,有好的,有不好的,哪个是真社会主义呢?哪个是假社会主义呢?你坚持的是哪个社会主义呢?〃大家可以看到,这真是一种面对面地进行质问的口气啊。就在这前后,《人民日报》连续发表几篇文章,题目就是坚持什么样的社会主义?坚持什么样的无产阶级专政?坚持什么样的党的领导?王若水同志是主管理论宣传的《人民日报》副总编辑。这些文章,和他的观点是合拍的。王若水同志自己也在一九八○年春天的一篇文章中说:〃不能讲要在四个坚持的前提下解放思想,倒是应该反过来说,只有坚持解放思想,才能坚持社会主义。你说是要坚持社会主义,你坚持的是什么样的社会主义?张三一个说法,李四一个说法,要解决这个问题,要让大家探讨。要探讨就要解放思想。不解放思想怎么发展社会主义理论?不发展社会主义理论怎么坚持社会主义?〃还说:〃在这一些年中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没有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因而可不可以说,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在国际范围内,已经落后于实际情况了?〃
一九八○年,让他参加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的起草工作。起草过程延续得比较长,反复修改、讨论。一直到决议通过之前,王若水同志一再坚持,要在党的指导思想中间取消列宁主义;更要取消毛泽东思想。他明确地提出:〃从现在起,就逐渐用'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思想'这个概念来代替'毛泽东思想'这个概念〃。当时有这种主张的,当然不只是他一个人。决议通过以后,他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并且在不同场合继续批评毛泽东思想。他不是主张马克思主义内部要允许各种学派吗?即使照他的逻辑,毛泽东思想至少总应该是一个〃学派〃,但是,他就非要取消毛泽东思想不可。
一九八二年春,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全国开展了这场斗争。决定明确指出:“打击经济领域中的严重犯罪活动,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阶级斗争在经济领域内的重要表现。”在四月间召开的北京地区理论座谈会上,王若水同志讲:“对打击贪污受贿、走私贩私等犯罪活动,不要公开宣传这是阶级斗争”,“封建社会里头也有贪官、清官,美国也禁止走私,这算什么阶级斗争?〃
还有一些重要问题上的错误,都同王若水同志有关。如民主和集中,说民主的实质就是少数服从多数,再讲集中是多此一举,是概念的混乱。《人民日报》理论版曾经发表《民主的权威》,排斥党的领导的权威。一九八二年四月,《人民日报》发表王若水同志的《文艺·政治·人民》,认为自由和纪律的提法不好,主张改为自由和责任,因为“纪律是外加的,而责任是自己对自己的要求”。
一九八○年九月,王若水同志分别在《文汇报》和《上海文学》发表所谓文艺异化问题的文章,提出〃文艺也会异化。文艺应该对现实生活中的异化(如官僚主义、个人迷信、特权等)提出批评和抗议,而不应该肯定和赞美异化”。近几年来文艺上的很多问题,都同这种观点有关。北京一个主张〃宁可创作为一千人所理解的阳春白雪,也不愿为八亿的下里巴人去创作”的作家,还进一步发挥王若水同志这个观点,在《电影创作》上发表文章,称赞在文学中“对于社会主义条件下人的异化问题的严肃思考”,要求把“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异化”作为文学的“重大主题”。
在两条战线斗争中,这些年来,王若水同志一贯是坚持反“左”的。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拨乱反正,纠正“左”倾错误,今天和以后,还要继续防止和克服“左”的错误。王若水同志在一些文章中、一些会议上批评“左”有些是批得对的;有些就不对,把正确的东西、马克思主义的东西,当作“左”来批评、来反对了。很少看到他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主张。
王若水同志用自己的、思想体系来对待各种问题;赞成什么,反对什么,态度是鲜明的。他在文章、讲话中是不隐瞒自己的观点的,一直坚持不愿改变的。‘尽管中央领导同志反复对他进行批评,进行劝告,他还是不愿改变。他读书很用功,生活作风朴素。他有些文章的内容还是可取的。最近,他在《文汇报》发表文章,批评小说《晚霞消失的时候》宣传宗教,总的说是好的。但是也要说一句,这同他的思想体系并不矛盾,因为他是一直反对宗教迷信的。
五、今年三月七日,周扬同志在全国纪念马克思逝世一百周年学术报告会上,作了《关于马克思主义的几个理论问题的探讨》的讲话。讲话第四部分,题目是“马克思主义和人道主义的关系”。王若水同志说,这部分是由他“修改和补充的”。周扬同志认可这件事情,同时跟我说过,他觉得王若水同志的一些文章、一些观点有点偏,所以在王若水同志修改和补充后又作了一些修改。
这个部分的内容,